我叫晴朗,今年六歲。
從昨天酉時開始,我就是皇上了。
因為,我的老爸李晴天,大華國的第五任皇帝,只來得及跟我說一句「你要做個好皇帝」,就頭一歪,掛了。
我哭。雖然,李晴天並不是我真正的父親,好歹我已經跟他相處過六年。
嚴格來說,我的靈魂,並不屬於這個世界。
說到這裡,恐怕很多人就要開罵:又是該死的穿越!
不錯,我是穿越來到這裡的,以靈魂的方式——就是投胎啦!
上輩子我活得糊里糊塗,直到二十六歲,依然沒嘗過女人的身體。糟糕的是,我再也無法忍受枯燥無味的上班生活,竟然一時衝動,出來寫小說。
結果可想而知。如果不是家人救濟,我早就餓死街頭。
夢想是美好的,生活是殘酷的。
你可以整天做夢,但你必須還活著。
但那時候的我,就像一個瘋子,誰勸都不聽。
——既然這個世界容不下我,那我就穿越到別的世界!
太高檔的世界不行,就算給個皇帝你當,遲早也會給人趕下台的,因為你不配。
太低檔的世界也不行,到處都還沒開發,恐怕打點醬油都要跑幾十里路。
最好是跟這個世界的檔次差不多,最好是在古代,最好給個皇帝我當當。
因此,經過深思熟慮之後(無非是啃了幾本以穿越為題材的網絡小說),總結出三個可以成功穿越的方案。
第一,主動被雷劈。
首先齋戒三天,再沐浴更衣(洗澡水一定要乾淨,衣服一定要全新的,最好是純白色),然後拿著一根拇指粗的引雷針,走到附近最高的山,盤膝而坐。
這段時間,一定要密切留意天氣預報。如果一直陽光明媚,一個月甚至幾個月都不會有雷雨天氣,就算你不餓死,也一定會把自己臭死。
這段時間,你是不可以洗澡的,必須全心全意的,等待著天神的恩賜——五雷轟頂。
切記,一定要誠心。
不能因為雷神姍姍來遲,你就罵他爹,騷他娘,翻白眼,吐口水,比中指。
若是那樣的話,穿越是不可能的,勉強可以把你炸成九成熟的人排。
第二,跳崖。
找個人跡罕至的高山,在最高處大叫一聲「我要穿越」,立即跳下懸崖。
『我』字前深呼吸,『要』字時起跳,『穿』字時凌空翻身,『越』字時頭下腳上。
這個時候,你一定不能驚慌,要學著小鳥拍打翅膀,要給人很享受的感覺。
你要記住,心誠則靈。天神在看著你呢!
切記,步驟一定不能錯,否則後果自負。
我有一個朋友,也是個穿越迷,想學人家項少龍回到古代當大爺,結果把步驟搞錯了,摔落在半山腰,弄了個粉碎性骨折,大小便無法自理——害人害己呀!
第三,徹底瘋狂。
不知哪個傢伙曾經說過,只有偏執狂才能生存。
你若想達到生命的極致,必須讓自己瘋狂起來。
具體方法,包括:只穿襯衫在大街上小跑(最好是不斷跟人打招呼)、在公共場所調戲小孩子或老人家、男生一定要去女廁、月圓之夜躲在公園裡學鬼叫或狼嚎、看到情侶就去親吻和你同性別的那一位(最好加上一句「死鬼,你啥時好這一口的」)……
如此一來,大伙就算不送你去監獄,也會送你去精神病院的。
而監獄和精神病院,都是孕育天才幻想家的地方。
屆時,你的靈魂將可以脫離肉身,想穿越到哪裡,還不是動動念頭的事?
我比較保守,裸奔那種太前衛的行為,還是算了,因此使用第一種方法。
不知是那個預報天氣的女生忽悠我,還是她被人忽悠了再來忽悠我,反正當時她說明天就會下雨打雷,結果三天之後才開始颳風,六天之後才開始電閃雷鳴。
儘管我已經奄奄一息,卻依然抱著大無畏的精神,盤膝而坐,安靜的等待著那一刻的來臨。
我把引雷針含在嘴裡,在心裡激動的吶喊著:讓暴風雨來得更猛烈些吧!
閃電劃破蒼穹,雷鳴激盪滄海……好一道霹靂!
儘管它將我的肉身炸得粉碎,卻沒有毀滅我的靈魂!
當我醒來的時候,已來到這個陌生的世界,只聽到一句話:「王子又活過來了!」
我現在的肉身,就是這個叫做晴朗的傢伙,是腳先出來的,因此他還在老媽的腹中,就已經憋死。因此,原本屬於他的皇位,只好由我來坐了。
兄弟,真對不起你哇!走好。
儘管我有著成年人的思想(在原來的世界,我已經虛度二十八年,曾被十幾個女生在精神上蹂躪,卻只談過三次戀愛——還是一相情願的),但必須先學著做個小孩。
如果我過早的表現得太聰明,那些不懷好意的傢伙,一定會拿黑狗血讓我喝的。
我有超能力麼?很遺憾,沒有。
我有不死之身麼?也很遺憾,沒有。
我有什麼可以誇耀的本錢呢……好啦,我坦白。
儘管我被雷劈過,卻依然是一個普通人(至少我的肉身是)。
如果非要找不同,只是我比別人多那麼一點點知識,精神力稍微強那麼一點點。
但是,作為一個皇帝,這些都是不夠的。
既然我無法控制別人的思想,那麼我必須先學會,不被別人控制。
首先,我要明白,自己要做一個怎樣的皇帝。
做一個偉大的君主?太累了。
我並不是一個偉大的人,什麼學著偉大,聽起來就讓人覺得虛偽。
我現在的老爸李晴天,雖是一個很勤奮的皇帝,卻是一個藥罐子。
大凡做皇帝的,沒幾個不怕死,因此老是讓人家叫自己「萬歲,萬歲,萬萬歲」,而那些所謂的金丹,每天都要嗑幾粒。
只要是心理正常的皇帝,沒幾個不好色。只不過,後宮那麼多女人,你忙得過來麼?
因此,偉哥類的藥物,也是必不可少的。
那時候的偉哥類藥物,肯定沒有現在的好用,而且既傷神又傷身。
因此,我那個勤快的老爸,白天操勞,夜晚加班,還不停的嗑藥,終於在我六歲那年,死在他最中意的女人的肚皮上。(從現在開始,我所提到的老爸,都是指李晴天)
他最中意的女人,叫做萬桂花,比他大三歲,是陪著他一起長大的宮女。
而我的老媽蕭皇后,是個很賢淑的女人,但一直不討老爸歡心。幸虧有她操持著後宮,否則那個什麼萬貴妃,一定會將大華國的江山弄得一塌糊塗。
老媽生下我的時候,剛好三十歲,但老爸已經四十六歲。
萬貴妃在他歇菜的前三天,已經跑去見閻羅王。
老爸很傷心,不吃不喝,竟一直陪著她的遺體。
他的身體本來就弱,捱到昨天,就已挺不住了。
他讓我做一個好皇帝,他要與萬貴妃合葬。去年老媽病死的時候,他都沒這麼傷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