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怎樣的一個男人了?
結婚程序很簡單,發了個紅本本,九塊錢。
雙方自願的情況下蓋了章,照了照片就算結婚了。
今天不是週末,來結婚的新人並不多。小落拿到小本本的時候還楞了兩下:「我們兩這樣就算結婚了?」
「結婚了,老婆為了慶祝晚上一起吃飯吧!我來做,就在家裡做。」他說,其實他也有點不太真實的感覺,就像小孩子辦家家似的。等了盼了這麼多年。終於真的結婚了,就感覺有點不真實了。
「你會做飯?」小落驚奇。
「嗯。」這幾年她不在身邊,藍斯突然之間好像也沒有那麼矯情了。偶爾給孩子做飯,給孩子洗貼身衣物,開家長會。這些本該媽媽做的事情,他都在學著做,因為那時候以為小落再也回不來的時候,他想過絕不會給小偌找後媽。可是他又不想讓孩子過著沒有媽媽的生活,所以他又當爸爸又當媽。
「那我要嘗嘗你的手藝,,可惜遠的很,要不然真想把Neil他們也叫來一起慶祝。」她說,其實她跟想告訴兒子,打電話的時候都是激動萬分的。
「小偌,媽媽和你爸爸結婚了,以後我們永遠不分開了。」隔著兩個多小時的車程,百里之外的小偌向傻子一樣的點頭:「真的嗎?媽媽這太好了。」
「萬歲,我要去隔壁告訴舅舅他們。」他很小的時候,身邊有媽媽,後來媽媽消失了就有了爸爸,現在媽媽和爸爸終於在一起了。
「去吧!再過幾個月我們就回來了。」小落覺得自己非常虧欠兒子。
藍斯做飯都是很簡單的菜,可能是嫌麻煩,但就是那麼簡單的幾個菜,韭菜炒木耳、西紅柿牛肉、還有一個蘑菇湯。他也能做的那樣藝術好看,小落趁他沒注意偷偷夾了一筷子來嘗,味道挺不錯。
藍斯眼尖一眼望到了:「你又偷吃。」
「什麼叫又啊!我是你老婆,還不能吃你幾根菜麼?」小落可憐兮兮的看著他。
「行,你就是要吃那天上的月亮,我也給你做。」他笑,自信而溫和。
男人總是愛吹牛的動物,小落偏僻就是那種少點爛漫細胞的遲鈍女人,用她最喜歡的小拇指敲了敲飯桌:「行啊!我現在就要吃月亮。」
這個題目似乎並沒有考到他,藍斯隨手盛了一晚飯,再找了個深藍色的碟子給扣了過去,幾秒之後再打開來,一盤圓圓的白米飯裝在深藍色的盤子裡,還真像是一輪明月,藍斯高興的端到她面前:「老婆,給你月亮。」
「謝謝老公。」雖然只是再平常不過的一碟子白米飯,小落吃在嘴裡甜絲絲的,沒有盛大的結婚典禮,也沒有鮮花和朋友的掌聲,他們兩就這樣結婚了。其實也挺好的,平淡是真嘛!
「小落雖然我現在不能帶你去度蜜月,也無法給你盛大的婚禮,但以後可以補,等以後這件事了結了以後,我們回M市再補上婚禮和蜜月好不好?」他夾了一筷子牛肉給她吃,寵溺的笑著。
「好啊!我長這麼大還沒出過國了,等五一或者暑假的時候帶上小偌,我們一起出國旅遊吧!」她還從來沒去過國外了,再說也想和孩子聯絡一下感情,放鬆一下。
「好啊!你想去哪裡度假?」現在先考慮好,到時候就有個盼頭。
「西雅圖。」她想了想說。
「為什麼?」
小落回憶道:「我很久以前看過一部電影《西雅圖夜未眠》,那時候就很羨慕那種幸福美滿的愛情和那樣一個城市,我想去看看。」
結婚的第二天,小落在他的懷裡微微轉醒,藍斯兇猛起來整整折騰了她一整個晚上,可能太久沒有釋放了。導致小落第二天爬起來的時候腰酸背痛的,突然想到了一句廣告詞:腰酸背痛腿抽筋,請服巨能鈣。
囧。
縱慾過度的藍某人絲毫沒有這個自覺,抱著懷裡的老婆睡得正香了:「老婆,再陪我睡一會。」
小落輕輕推了推他:「去上班,要是比亞倒了,我唯你是問。」
「今天是我們結婚的第一天,你陪我再睡一會吧!」他像個孩子般的耍賴不肯起床。
「隨你吧!但我只能睡到十點半,我中午答應了要去給老太爺送三鮮湯的。」她實話實說,老人家想吃什麼,她就做什麼,華老太爺對她不錯,這是應該的。
藍斯也沒有生氣,三年後的現在,因為感情是多麼的來之不易他懂得了一個詞——珍惜。
珍惜眼前的一切,同時也不能自私的拿走本該屬於別人的東西。比如一碗三鮮湯,彌留之際的老人想要喝未來孫媳婦親自煲的一碗三鮮湯,就算他再怎麼不通情達理都不應該去反對。只有善待別人的同時,才會得到善待。
他以前曾經想過,他之所以和小落分開了這麼多年,應該也有報應的成分吧!
以前年輕氣盛,玩弄了不少女人的感情。踐踏了不知道多少顆少女的芳心,現在想來真是不應該而且無知。
也許是報應吧!他甩了很多女人,到頭來卻看上了長相家世樣樣都如人意的言小落。於是他故意輕視她,因為不滿足這個結果,而繼續擁有者其他女人,終於這個報應來了,來的那樣措手不及,去的傷懷刻骨。
整整八年,他整整煎熬了八年,被她甩了兩次。
可是這一次他再也不會放手了,不管她說什麼都不會放手了。就算天崩地裂都不會再放開一絲一毫一秒鐘,除非他死。否則絕不可能!曾經看《奮鬥》的時候,陸濤說:如果我要跟你結婚了,我就馬上把離婚辦事處給炸了。
他現在也有這樣的心情。
躺在藍斯的懷裡,小落喜極生悲,突然想起了困擾她依舊的那個夢:「其實我以前常常會夢到揚揚,夢到他死去時的模樣。藍斯如果有一天我們兩,必須先走一個你會怎樣選擇?揚揚選擇了我,卻讓我不知所措了四年,如果可以選擇,我寧願活下來的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