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那日開始,夏薇每天都忙得不可開交。
首先,就是策劃案。她仔細地分析了一下,寨子裡大多是些男人。女人很少,所以,開繡莊這個項目首先PASS。
她思來想去一番,最後還是覺得,客棧和酒樓是經營的最佳選擇。本來,她是想做布店和成衣店的生意,但考慮到莊裡的女人實在太少,現如今資金又十分有限,幾番思量之下,還是決定先開客棧和酒樓。至於布店和成衣店,可以先放一放,等客棧和酒樓上了軌道再說。
當然,最最重要的就是教書,讓莊內的兄弟們學會認字,算數,這是最為首要的。夏薇始終認為,不管要做什麼,都需要有一定的文化知識做基礎才行。
所以,她從寨子裡選了一些自願學習讀書認字和算數的人出來,教授他們認字和算數。
這裡面,也包括了大鬍子和老二老三。
原本夏薇的意思是,這些打拼的事應交由他們這些年輕人來幹。哪知這三人偏不服老,說是無論如何也要為山莊的未來作一份貢獻,於是乎,便自動加入了學習的隊伍。
初始,三人對夏薇微有懷疑,問她是怎麼學會認字和算數的。
夏薇則是回答:「小時候爹爹不是請過師傅來教我嗎?其實那時候我便學會了,只是自己不愛學那些個東西,所以就仗著爹爹和幾位叔叔的寵愛裝作學不會咯。」
其實,這個解釋是有些牽強的,不過夏薇能想到的理由也只有這個了。就連這個,還是有一次無意間聽胡嬸提起的,雖然並不詳盡,卻也足夠夏薇用來遮掩的了。
就這樣,日子一天一天的過去了,十幾天後,夏薇的教習已初見成效。不過,她也明白,想要這些目不識丁的強盜一夜之間便會識文斷字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她自然是慢慢來。
充當教書師傅的同時,夏薇也不忘與寨子裡的兄弟一同下山找店面。
第一間店,夏薇把地址選在了距離雲霧山不遠的十里鎮。
之所以會選在這裡,有兩個原因。一來,這個鎮子是雲霧山附近最為繁華的一個城鎮。二來,這裡是諸多商賈旅人的必經之地,要住店的人自然也多。
夏薇近段時間,只要一有空便會到十里鎮上去看看,親自測選店址。
不過說來倒也趕巧了,這天,夏薇如往常一樣與小五小六兩個在十里鎮上四處亂晃,忽見一處鬧市口一幢三層高的酒樓門口帖出了出讓的告示。
夏薇心道,這倒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
於是,她立刻叫上小五小六,進了那家酒樓,跟老闆攀談一番,才知那老闆本非大衡王朝的人,因家中老母生病,欲返鄉伺候老母,才忍痛欲將辛苦經營多年的酒樓賣給他人。
聽完酒樓老闆的說辭,她又派小五小六向附近的鄰居和路人打探了一番,直到確認那老闆所說屬實。她才當即決定將這間酒樓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