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所有事故的背後,必定有緣故,有的緣故是天意,有的卻是人為……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號法庭,韓浩正與控方律師就方圓公司總經理羅克涉嫌雇兇殺害公司副總兼財務總監劉芳露一案,展開一場唇槍舌戰地辯論。
控方律師說,法官,各位陪審員,證據顯示,案發當晚,雖然嫌疑人羅克有不在現場的人證,可證人只有他的妻子,證據不夠充分。據我方調查的資料顯示,自從方圓公司與海納百川公司聯合開發成南商住樓的資金到位後,嫌疑人羅克與受害者劉芳露在公司業務上一直存在嚴重的分歧,雙方在私底下也開始惡交。案發前兩天,兩人在辦公室就資金安排問題發生了激烈的爭吵,被告人曾揚言要弄死受害者。案發後,受害者負責保管開發城南高檔商住樓社區兩億資金款不翼而飛。因此,我方認定嫌疑人因為資金問題雇兇殺害了受害者,並暗中轉移了資金。
對方律師的話音剛落,站在被告席上的羅克叫了起來:我是冤枉的,我沒有殺人,我是冤枉的!
旁聽席上,涉案商住樓的合夥投資商、本土知名房地產開發公司——海納百川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兼董事長江海川也在現場,此刻的他正一臉凝重地聽坐在前排。該案的發生,導致海納百川兩億資金一夜之間莫名蒸發,這對他是致命的打擊。
羅克的妻子王麗英看著昔日威風八面的丈夫一臉狼狽站在被告席上,不禁淚流滿面。
參與該案的警方以及檢察機關、兩個涉案公司的有關人員均坐在旁聽席上。法庭外,是一直等候消息的省市各大媒體記者。
聽完控方律師的辯護,韓浩微微一笑,站起來環視在座的人一眼,又看了控方律師一眼,面對法庭說,法官,各位陪審員,聽了控方律師的分析,我很佩服他豐富的想像力。我們知道,法庭是一個講證據的地方,而不是靠想像來判定誰是兇手。本案涉及了兩億巨資,案發現場,兇手又沒留下任何線索,在這種情況下就認定我的當事人雇兇殺人,未免過於牽強,這是對法律的藐視!對方律師稱我的當事人案發當晚不在現場的證人是其配偶無法作為本案證據。在此,我方有了新的證據,該證據可以證明我的當事人案發當晚的確在家。
見法官點頭允許,韓浩繼續說,據當事人的配偶反映,案發當晚,我的當事人羅克一直在家裡打電話談論公事,這是證人口供和電信局的通話清單。另外,還有當事人與對方手機發的短信記錄,請法官過目。
韓浩把羅克案發當晚打了幾個小時的電話記錄和雙方當晚發送的短信等證據呈給了法官。其中一份被送到控方律師手中。
韓浩說,由此可以證明,我的當事人與本案無關。他沒有雇兇殺人,他是無罪的!
法官看了電話清單,說,可以作為證據。又對控方律師說,控方律師還有什麼需要陳訴的嗎?
控方律師情緒激動,說,我方始終堅持最初的觀點,一致認為犯罪嫌疑人是幕後兇手。法官,請允許我向犯罪嫌疑人提幾個問題。
陪審團商議後,法官說,支持控方律師的請求。
控方律師來到羅克面前,說,羅克先生,你一直稱案發當晚不在現場,是嗎?
羅克看著他,說,是的。
控方律師說,那麼請問,當晚你的電話是打給誰的?你們談的是什麼業務?為什麼談了幾個多小時?請回答。
羅克看著控方律師,情緒激動地說,事情過了這麼久,誰還記得那麼清楚?
控方律師說,我選擇兩條當晚從你手機發出的短信內容念給大家聽聽,1、事成後按總價值的1%提成,小心。2、明天一早簽合同,保密。請問當事人,短信中說的事成後按總價值的1%提成是什麼提成?是那不翼而飛的兩億資金嗎?小心是什麼意思?明天一早簽合同是什麼合同?為什麼叫對方保密?請回答。
羅克忽然大叫起來,我什麼都不記得了,別逼我!我沒有殺人,沒有殺人!
控方律師又問,與你簽合同的人是誰?是殺害劉芳露的兇手嗎?
聽到這個問題的羅克情緒失控了,在被告席上大聲喊叫:我沒有殺人,我沒有殺人,冤枉啊……
未完請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