糜薇找得出理由,「姬總,我男朋友所在單位有些部門搬到這兒附近來,距離我們公司很近,他想和我一塊吃中午飯,和上下班。」
這是藉故推辭,有白吃白喝的好飯菜,也不願意再吃再喝,看來姬哲倒是真的做到,吃到糜薇「滿意」為止。
如果姬哲談論的,不是除了藍水仙,還是藍水仙;
如果此時此刻姬哲可以說,接送糜薇上下班,
糜薇是會改變主意,只跟隨姬哲在一起的。
必竟,從各個方面來講,姬哲很吸引女生,就算是最好的朋友的丈夫吧,又不是有太多要求,只要能夠親近親近,多親多近也就是。
如果——當然不可能,姬哲追求她糜薇,那麼,也只能能者居之。
即使是好朋友,也要各安天份,各看自己的本事。
誰讓作為男人,姬哲實在太優秀,可以顛倒眾多美女呢,糜薇同樣只是個凡人,也會不由自主的。
可是,每一次,糜薇都能夠清醒認識到,姬哲僅僅是向她打聽有關藍水仙過往的點滴,別無其他意思。
也只有藍水仙,才能打動姬哲的心,糜薇徹底死了心。
真的很羨慕藍水仙的幸福,不用祝願,她就已經得到最多幸福。
「哦。」姬哲露出失落的神色。
從此,就不能聽別人議論藍水仙的過往,只有家中藍父藍母還可以提及,再也沒其他人。
就是藍父藍母,也刻意迴避,女兒藍水仙下落不明,提起來,只有傷心,惦念。
看到姬哲似乎心有不甘,糜薇想過收回自己的話,可是理智又不讓她開口。
「姬總,你和水仙好好過日子吧。
必竟新婚不久,如果離不開她,就叫她再到公司裡來上班,或者你只上半天班,不上班,在家裡陪太太。
只要自己喜歡,有錢,什麼事情辦不到呢。」糜薇規勸。
既然喜歡藍水仙,喜歡得不行,何必不把她拴在身邊,嘏要讓她去陪什麼自己的父母。
「哦。」姬哲輕輕應和一聲,沒有別的話說。
藍水仙可以再現,姬哲一定會把她牢牢綁定,哪怕就是上班,去洗手間,也絕不放任她在自己眼睛看不到的地方,省得她再次丟失。
有錢如果解決得了一切事情,能夠讓藍水仙回來,姬哲寧願散盡所有家財,天天去大街上乞討,只要如願以償。
問題是,假想根本不可能解決任何實際困難。
但是,自此之後,不再和糜薇共進午間工作餐,聽不到她提起藍水仙,工作當中,午餐時間,姬哲又了無趣味。
中午,在小食堂吃午餐當中,有時候,丁貴兒會故意來到姬哲身邊,大獻慇勤。
姬哲一般微皺眉頭,不言不語,不予理會。
丁貴兒要是有什麼言語,姬哲也順口回應兩句,都是極其簡單的答話,他們必竟還要在一起工作,而且這個秘書用起來既習慣,又順手。
平常都在一起工作,怎麼著也算是普通朋友,合作同事,姬哲只是不喜歡丁貴兒過份的親暱。
丁貴兒偏偏不知趣,有時候,還把自以為好吃的東西,夾到姬哲碗裡。
姬哲便要表示不樂意,還餓,就把它夾到一邊去;已經不餓,便起身離座而走。
這樣的經歷,有過幾次,丁貴兒也就徹底死了夾菜給姬哲吃的心,即便坐在他邊上,或者其對面,也不再有類似舉動,各吃各的,規規矩矩。
可是,一心只想親近姬哲,非他不嫁的念頭,丁貴兒至始至終都沒有放棄過。
最難過的,不過就是每個深夜,當一天的繁雜都已過去,躺在床上,準備休息,卻又睡不著,姬哲的腦子裡,全都是藍水仙的身影。
自從她離去,消失的那一天起,直到現在,無不如此。
只盼望入夢,快些入夢,因為現實中沒有的,得不到的,在夢裡,就可以實現。
多少次,在夢裡,藍水仙美人如玉,輕盈似雪,面帶迷人微笑,向姬哲伸出手來,要拉住他,四處雲遊,享盡生命的歡樂。
多少次,在夢裡,怎麼抓都抓不住藍水仙的手,姬哲都要從焦急萬分中驚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