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知道哪兒是哪,難道站在那裡就可以回去嗎?這不是可笑的笑話,只是個不能實現的可悲的假想。
就在潘家園一帶,藍水仙拉上軒轅哲的手,一路走,一路輕聲呼喚,「帶我和哲哥哥回家。我們要回家。我要去零九年,帶我和哲哥哥到二零零九年。」她輕聲,是怕過路的人以為她是瘋子。
我們要回家?那是你藍水仙一個人的老家好不好。
被緊緊拉住手不放,藍水仙嘴裡說的是「我們」,軒轅哲激動不已,欣喜若狂。三千年的等待,終於讓他贏得藍水仙的愛心。
這便是愛情嗎?軒轅哲沒有問藍水仙,他自己認為就是。
藍水仙呢,沒有被問到更好,否則,她會茫然無措,不知道如何回答。
徒步近一個小時,一點效果也沒有,藍水仙洩了氣,「看來沒有用。我又渴又餓,我們去那個破市場上吃東西。」
民國時期的潘家園,除去在那個小市場上有做買賣,賣吃的的,藍水仙走過這麼長的路,也沒有看到哪兒有飯館酒家茶樓什麼的。
「好。我們去吃飯。」軒轅哲也有點餓,看藍水仙一直忙於尋找回家的路徑,沒有好意思打擾她,跟她說起這些。他正擔心她是不是會餓,她就自己提出來。
餓了什麼都味道香美,藍水仙吃得不亦樂乎,「看著不怎麼樣,吃到嘴裡還是好吃的。」
「仙兒,你有什麼打算?天馬上要黑了。」
軒轅哲認為,既然回不去藍水仙所在的那個年代,就只能先安心住下來,生活在這民國時期。即使以後肯定要居住在北平,他也得回家去打點點兒錢,相看房子,不是一時半空就能夠辦得到的。早回家,早安生,晚上萬一再遇到什麼狀況,他們更麻煩。
「今天我們找個店住在這裡吧。」藍水仙認為,也許來到離自己現代住家最近的地方,晚上只要做到夢,一做夢,就回家去了。所以,今兒必須住在這裡,這市場附近有個看上去還馬馬虎虎的客店。
藍水仙心想:地方語言,不對,是時代語言,自己學得那叫一個快,都知道認可它們是客店,而不是賓館,雖然人家門上寫有客店的招牌,也需要記得住不是嗎。
天色將晚,不趕路也罷,那就趕緊找個客店住下,也算安生,軒轅哲像以往一樣,沒有不同意見,「住在這兒也好。」
軒轅哲只想到一個主意,就是盡快成親才好,雖然金德順說不在意藍水仙已為人家太太,可是還是成親以後,夫唱婦隨,遠走高飛,去另一個別人找不到的地方躲兩年才安全。對,就這麼辦。
吃過飯,瘋跑了將近一天,藍水仙也累,早早地就住店。
軒轅哲打發馬車伕回家去,讓他去告訴孫管家盡快準備完他們婚禮所需要的一切,及早成親,最好就在這兩三天內操辦。
還有,要多招募些年輕壯勞力,最好是會使槍的,充當看家護院的人手。
這兩件事相當重要,必須馬上去辦。
明天一早馬車伕要到這裡來接他們走,多帶幾個人,幾桿槍,省得一路上不安全什麼的,有備無患。
藍水仙不知道軒轅哲私底下折騰些什麼東西,只道是這麼普通的客店,晚了還捨不得開兩間房,居然打發馬車伕自己回去,摳門。
她總是以自己的觀點來思忖別人作事的動機,難免有失偏頗,不近情理。
哪怕是買下這家客店這一點錢,軒轅哲根本不會看在眼裡,想都不會想一下。
勞累一天,躺在床上,藍水仙挨緊軒轅哲,嘴裡還在念叨,「我得回家。送我回家吧。我們要回家的。」
軒轅哲感覺到自己的耳朵嗡嗡作響,被吵得真是有點煩悶,可是又不好表示反對,只得摟住藍水仙,一邊聽,一邊努力使自己入睡。
怎耐有個人一直在不能再近的近前說話,誰也睡不著,更何況是聽覺相當敏感的軒轅哲。
幸運的是藍水仙很快睡了。睡眠中的她終於老實下來,小嘴不再嘟嘟囔囔。
軒轅哲含笑親親藍水仙的額頭,滿意地漸漸睡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