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請將我遺忘 第2卷 第五十六章
    星期一上班事情忽然就多了起來,黃安光和李小苒不在,我不想出頭都不行。一直到星期三下班前才算是閒下來,打電話約湯蘭一起吃晚飯,她爽快地答應了。

    湯蘭是我們公司的法律顧問,三十幾歲,有個五歲的兒子。人很精練,是個典型的職場白領。身材雖然有些臃腫,但穿上套裝給人很職業的感覺。只是她人太過精靈,相處的時候讓人覺得不自在。以前接觸過幾次,算是面熟,這次找她幫忙處理和林子傑之間的問題也是想了又想。我們的事情不通過法律怕難以解決,找個熟人總比找個陌生人好。再說這事情我也不想鬧的沸沸揚揚,湯蘭嘴巴還算嚴實,交給她處理我比較放心。

    「樂樂,你可是越來越有味道了!最近忙什麼呢?怎麼想起來請我吃飯?你老公呢,什麼時候請我喝喜酒?我保證送個大紅包給你們!」湯蘭一見面就熱情地勾住我胳膊,滿面笑容,眼角的魚尾紋清晰可見。

    我笑笑帶著湯蘭在預定好的位子上坐下,給她倒了杯水才說:「蘭姐,我的喜酒你肯定是喝不到了!這不今天請你出來也沒別的事,就是想幫我把這婚離了!你放心,我楊樂樂遲早要結婚,到時候肯定少不了你!」

    湯蘭臉上的笑容很快凝固,換上一份嚴謹身子朝前探探問:「離婚?出什麼意外了?不才領好證沒多長時間的嗎?我還吃了你的喜糖的,怎麼說變就變?」

    「是沒多長時間,可這感情就跟天上的雲一樣,說變就變。他有別的女人了,我只能離婚!」我歎口氣說的有些輕鬆,心裡確實沒有之前提起這件事難受。

    「有別的女人你就選擇離婚?樂樂,這事情你可要考慮好了,現在你是他妻子,選擇放棄只會讓你吃虧!說實話,女人的青春也就那十年八年的,不能讓他佔完便宜就走人!況且每個男人沒女朋友前都邋裡邋遢的,女人付出全部把他培養成人不自己用,還要拱手讓給別的女人?」湯蘭說的很嚴肅,剛才的嬉笑早已不見蹤影。

    我又是一笑:「蘭姐,我和他已經沒有愛了,在一起只會痛苦!離婚或許是我吃虧,但對我來說也是一種解脫!我還年輕,以後說不上會遇到更好的。如果勉強在一起,一輩子就都耽擱了!我想的很好,馬上離婚,開始新的生活!」

    湯蘭端起茶杯輕輕啜了下,歎口氣笑的有些莫名其妙,低頭沉默一會說:「樂樂,或許你說的對,你還年輕,離婚還有的是機會!但對我來說,我的男人和我兒子一樣,都是我培養出來的,我是不會拱手讓給別人!也許你們都不知道,我兒子兩歲的時候我和我老公也鬧過,而且鬧的很凶。他有了別的女人,比我年輕很多,是個話劇演員,人也漂亮。當時他死活要跟我離婚,連兒子都不要,說我霸道,自私,不給他尊嚴,總拿法律來框生活,讓他感覺很壓抑。我非常傷心啊,當初認識他的時候他一個月才五百多塊錢,衣服穿的油黑發亮都不洗洗,人也是後面馱著背,前面耷拉著頭,沒一點精神。還不是我一點點地把他收拾出來,鼓勵他創業,支持他度過難關,一步步走到今天!哪能說不要我就不要我,我是那麼沒出息的嗎?況且我們還有兒子,兒子是無辜的,離婚會對他造成一輩子的傷害!於是,我告訴他,死都不會跟他離婚,這輩子我就纏上他了!」

    聽著湯蘭的敘述,我確實有些吃驚。她老公我見過,是一家公司的小老闆,長相平平,不大愛說話,怎麼也會跟別的女人亂搞?湯蘭本人辦事幹練,也從來沒聽同事提起她的私生活,一直都以為他們一家三口很幸福,沒想到還有這麼一段插曲!

    「於是,他就變著法子氣我。下班不回家,就是回去也耷拉個臉不跟我說話,還主動分房睡,說跟我睡一起會做噩夢!你聽聽,這什麼狗屁話?一張床上睡了這麼多年,兒子都生出來了,忽然睡一起就做噩夢了!給他講道理他不聽,那我只好自己想辦法。我把他爸媽從農村接過來一起住,讓老兩口看看他兒子那點出息!又想辦法找到那個女人的家庭電話,打電話給她的父母,說他女兒做第三者,破壞我的家庭生活!這事情鬧的啊,滿城風雨!他居然要帶那女人私奔,說為了真愛什麼都可以拋棄!後來我公公給他下跪,拿著刀說要是他真跟那女人走了,他就當場死掉算了!就這樣,總算把他留下來了。一個人把自己關房間喝了一夜的酒,第二天早上出來都沒人樣了!鬱悶了很長一段時間後,現在還不是正常了!我就覺得,屬於自己的堅決不能鬆手,否則還真是便宜了別人!不過那次事情以後,他變了很多。以前挺活潑的一個人,現在一直都不大說話,唉!」湯蘭繼續說著,臉上帶著勝利的微笑。

    「蘭姐,那你們之間還有愛嗎?他能像以前那樣對你?不恨你?」我有些疑惑,鬧到那個地步還能彼此接受,難道是我太小心眼?

    湯蘭看我一眼,不屑一顧地說:「愛?生完兒子以後我的愛就全都給了兒子,和他有的只是責任和義務,或者說是親情!他對我也一樣,早就沒有什麼愛不愛的了!我們的共同愛就是兒子,除了兒子就很少說話。再說,我一天忙的要死,回家疼疼兒子就該睡覺了,哪裡還想著和他談情說愛……不過,生完兒子以後,我對性也沒有了需求。女人啊,有些可悲……他可能會恨我吧,那次沒能私奔成,那個女人在車站等了他一個晚上,第二天就消失了,再也沒有在他的生活中出現過。但恨又能怎樣,只要把人留住,對我來說就已經足夠。我要給兒子一個完整的家,這是我的責任!現在我家雖然談不上美滿幸福,但我知足。我忙的時候他會做好飯,會陪兒子玩,會給我洗衣服。總之,我覺得他是我的,任何人都不可以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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