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女鬼木蘭 第2卷 第九十九章
    世道是艱難的,競爭是殘酷的,鬼心也是險惡的,可憐我的好心鬼多了,同行的就看不順眼了,沒少給我白眼,不過,我視而不見。

    天黑時分,路上行鬼越來越少,我準備收工,一天滴水未進,早就餓了,不知道他們三個怎麼樣了。

    抄小路回去好了,反正現在就我這副鬼樣子,估計只有瞎眼的強盜才會盯上我。沒想到這年頭,真有瞎眼的,只不過不是強盜,而是剛才的幾個同行。

    說我擋了他們的財路,佔了他們的地盤,要收保護費,五五分成……

    我緊緊的把破盆抱在懷裡,開什麼玩笑,這可是我一天的勞動成果,想對半分,門都沒有。

    「勸你們趁早死了這心,拳腳不長眼,到時打得你們滿地找牙,可別怨我出手太重。我可是會武功的。」這可是事實,識想點你們就快點遠離這是非之地,我無意糾纏。

    「哈哈……就你這風吹就倒的小身板骨兒,還會武功,那我們就可以去當武林盟主了,識想點就把銅板交出來,不要敬酒不吃吃罰酒。」說完,凶神惡煞一起圍了上來,想以多勝少搶我懷裡裝銅板的破盆。

    忍無可忍,無需再忍,我這可是屬於正當防衛,不再二話,打成一團。會武功總是好的,三下兩下,就把他們幾個給打趴下了,要不是看在他們也不容易的份上,看我打不殘你們。

    拍拍手,抱上破盆,剛想離開這犯罪現場,只是鬼倒起霉來,接二連三,我既然被官差抓了個現行,罪行:「當眾鬥毆,還打成重傷,一個一個的都爬不起來。」

    那不是重傷好不好,只不過是受點皮肉之苦罷了,不要看起來青青腫腫的,其實休息個幾天,連藥都不用抓,就會自行癒合。

    無奈我怎麼解釋,官差就是不聽,實在是那幾個乞丐太過份了,呻吟聲越來越重,還直叫喚:「痛死痛死了,腰要斷了……大老爺哪,要給我們弱勢力伸冤作主哪。」

    真是……惡鬼先告狀,我狠不得再上去踹幾腳。

    官差二話不說,就要上來扭我去衙門,我縱觀全局,乖乖放棄抵抗,實在是官差手上的大刀可不是吃素的,還有官差說了:「坦白從寬,抗拒從嚴,若是拒捕,可以當街問斬……」,我舉手投降,刀槍無眼,再說民不與官鬥。

    唉,銀子沒賺到,反倒惹來一身官司。

    縣太爺判我個鬥毆罪行就算了,既然還說我無證上崗,得罰款——銅板五百。

    我可不幹了,從沒見過乞丐也要辦證的,這是哪門子的律法。

    縣太爺堂木一拍,牛眼一橫一瞪,嚇得我心都快蹦了出來:「本縣城夜不關門,拾金不昧,乞丐本就有登記上崗。」

    我能怎麼辦,只能打落門牙和著血淚全往肚子裡吞,誰叫我是外來鬼,不熟悉本地形勢啊。

    縣太爺最後判我賠償每個乞丐醫療費,精神損失費,誤工費三百六十八個銅板,五個乞丐就是一千八百四十個銅板,加上無證上崗的罰款,總共是兩千三百四十個銅板。

    最後,縣太爺問我服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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