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愛情不只是少女的專利 第1卷 第二章 我的網友
    寫小說和跟我的網友小方聊天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現實生活中我的愛情並不如意,於是我開始在網上寫愛情小說,在小說的世界裡,我可以做自己真正的主人,我可以哭,可以笑,可以愛,也可以恨,我無需害怕傷害了誰而做自己不想做的事,也無需為了誰而在演戲,我可以隨心所欲,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我現實生活中得不到的我都要讓我小說裡面的主人公得到,無論是親情,友情,還是愛情,我都要讓他們統統都得到。

    小方是一個我三年前認識的網友,他是汕尾人。他說很喜歡我在博客裡寫的小說和一些文章,覺得我是一個很傷感的人,希望可以加我的QQ和我成為好友,我看見他的QQ名叫小方,於是就加了他為好友,因為我最愛的歌手也叫小方,所以覺得這個名字特別親切。

    我曾經問過他:「你是真的叫小方?還是你也喜歡聽歌手小方唱歌?」

    他的回答就像沒回答我一樣,只說:「我也叫小方,我也喜歡小方唱的歌。」

    真狡猾,我在心裡罵了他一句。

    不過,後來他真的說出了小方的很多好歌出來,我也認為他也是小方的粉絲,而且,我們總是會聊很多關於小方的歌和小方的一些近況。

    他說他屬雞,而我是屬狗的,別人都說雞犬不寧,但是我跟他沒有呀,除了有時候會為了一點小事吵罵,但是每次吵完了他總是會很快就道歉,說是他不對,叫我別生氣了,我當然不會生他的氣了,只是他太緊張了,我常想,有什麼好緊張的?我們只是網友,連面都沒見過。

    他很留意我博客的更新,每次我寫什麼東西上去,他都會第一時間跟我說:「寫得不錯喔,繼續加油!」

    我總是會跟他說我工作上的煩惱和生活中的不愉快,而他也很樂意地聽我吐苦水。

    但是每次一問他的工作和近況時,他總是會說:「我沒什麼好說的,我開了一個很小的店舖,生意一般般,不過還算過得去,但是我很喜歡在這裡工作,因為在這裡我可以看到我最喜歡的海,只要一看到海,我所有的煩惱都會煙消雲散。」

    「海真的有那麼神奇的魔力嗎?我還沒見過海呢,真的好想去看看。好想去感受一下海的氣味。」每次一聽他說起海,我就有一種想飛去見海的衝動。

    就這樣,我們成了三年的好友,只是還不曾見過面,他也知道我是個結了婚的人。他有時會說:「你相信網戀嗎?你不是沒見過海嗎?我們汕尾這裡的海真的很美很美,你有時間真的要過來看看。」

    我總是跟他說:「我才不相信網戀呢,連對方的面也沒見過,怎麼可能有愛情?我是沒見過海,很想去看海,也很想去感受一下海的氣味,但是我還年輕呀,以後還有很多機會可以看海的,還是以後再說吧。」

    其實,我當然相信網戀,我覺得我跟他在一起的感覺就像在網戀。

    我也很想去他家看海,也很想去見他,但是我害怕,害怕我們見面後,會讓我們的友情變質,會讓我們做了不該做的事情,更怕以後會連朋友都做不成了,所以還是讓我們順其自然吧?

    他年齡也不小了,每次問他為什麼還沒結婚,他總是說:「我連女朋友也沒有,怎麼結婚呀?我在等一個〔可愛不可愛〕的人,〔是最最不可能,才這樣吸引,待你好,只怪是我笨〕。」

    「拜託!我在跟你說話,你又在唱歌,」他總是很喜歡跟我聊天的時候,唱小方的歌。不過,我好像有一種感覺,他說的人是我嗎?我不自覺地又想起了文恩澄唱的〔新約〕,〔准許我苦戀某人直到攀登天堂,祈求地上牧師給我犯的錯誤來見證,誰夠我悲壯,神話愛萬物,能快樂,無奈一有愛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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