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這人怎麼這麼面熟?」由於燈光較暗,王梓鈞看不清唱歌那人的長相,只是覺得好像在哪裡見過。
剛剛走出夜總會的張帝在聽到歌聲後,突然推門走了回來,問那個方經理道:「台上唱歌的是誰?」
「好像叫什麼楊弦。」方經理想了一下說,「這幫人經常唱一些亂七八糟的歌,他要不是跟我一個朋友很熟,我都懶得讓他上台。」
楊弦!?
王梓鈞這才仔細打量了台上的歌手一陣,果然是「現代民歌教父」楊弦,自己在決賽裡還盜用過他的《迴旋曲》呢。
楊弦其實在成名前就一直和李雙澤等人探索歌曲改革,從1973年開始不停地開演唱會,推廣他們新的歌唱理念,直到1975年推出9首現代民歌,才終於引起了轟動。
而此時,他和光輝樂隊一樣,都是在半玩票性質地追逐自己的音樂夢想。
張帝聽了一陣,才在助手的催促下離開,奔向下一個場子。
《你的樣子》漸漸唱到高潮部分,現場的氣氛也熱了起來,沒人再朝他丟水果了,而是不時地歡呼。
王梓鈞比賽的時候唱這首歌,是有整個樂隊伴奏的,但楊弦現在卻只有一把木吉他。而且詭異的是,他在唱法上有許多小變動,加入了一些不成熟的現代民歌元素。
反正,整首歌停下來,王梓鈞感覺怪怪的,甚至有點不倫不類。不過這不影響台下觀眾的熱情,只要是新的、好聽的歌,他們就會喜歡。
夜總會中,不是所有人都被那歌聲吸引。
胡智正坐在座位上,一杯一杯地喝著悶酒,今天他丟人丟大了,居然在眾目睽睽之下被發現假唱。
「阿智,遇到什麼不順心的了?」一個青年走過來,在他對面坐下。
「沒事。」胡智也不想把丟人的事情說出來。
青年開了一瓶啤酒,指著台上的楊弦說:「這小子唱歌還聽好聽的。」
胡智聽了更加大火,王梓鈞的歌被人稱讚,就像是他被人嘲笑一樣。
「我還有事情,先走了。」胡智把酒錢扔在桌上,這歌再多聽一秒鐘他都會瘋掉。
剛走了幾步,胡智突然停了下來,目露凶光地看著對面——他永遠不會忘記那個讓他出醜的傢伙。
胡智走到夜總會的櫃檯,要來一部電話,很快撥通之後,壓著聲音說:「阿久,我被人玩了……對,現在在名人西餐廳,那傢伙也在……事後3000塊,再請兄弟們吃頓飯……好的,你們快點,我怕他走了……」
……
方經理瞪了馮乃凱一眼:「不是叫你們走嗎?還愣在這裡做什麼?」
陳飛鵬不屑地說:「憑什麼讓我們走?台上那個傢伙唱的是梓鈞的歌,怎麼不讓他走?」
方經理一聽,訝然道:「你們知道這首歌是誰的?」
「當然,」馮乃歆指著王梓鈞自豪地說,「梓鈞可是中視歌唱大賽的冠軍,周藍萍大師的徒弟。」
方經理對樂壇不瞭解,疑問道:「周藍萍是誰?」
陳飛鵬鄙視地說:「你竟然連周老都不認識!《綠島小夜曲》的作者。」
「《綠島小夜曲》?」方經理再遲鈍,也不會不知道傳唱整個東南亞的《綠島小夜曲》。聽陳飛鵬一說,立即笑著和王梓鈞握手,「哎呀,失敬失敬!名師之徒,果然不同凡響,以後可要來小店多多捧場啊。」
「方經理過獎了。」王梓鈞笑著說,「現在我也是樂隊的一員,方經理不會趕我們走了吧?」
「哪裡的話,隨時歡迎幾位。」方經理豪爽地說道,心中想的卻是:客人要是不喜歡聽,別說是周藍萍的弟子,你就是蔣經國的兒子也別想上台。
「再來一首!再來一首!」台上的楊弦已經唱完,台下觀眾不停地呼喊。
楊弦按著話筒朝王梓鈞這邊一指,說道:「這首歌的原創者就在這裡,我就不班門弄斧了。」
就像是剛上台時被人砸一樣,說完之後,楊弦只輕輕地鞠了個躬就下台了,沒有多說一句話。
有個性啊!
王梓鈞想到關於他的傳說,此人乃是獨行俠般的歌者,成名之後亦沒有做專職歌手,而是偶爾才會出來唱歌。當時只要他提著吉他到場,台上的歌手會立即停下唱歌,自覺地把場子讓出來,以示對他的尊敬,完全把他當成了革命領袖。
「你好!」當楊弦從他身邊走過時,王梓鈞主動打了個招呼。
「你好,昨天的歌唱比賽我去看了,我很喜歡你的歌。」楊弦的話中帶著一絲興奮。
王梓鈞笑道:「決賽沒去看嗎?我在決賽裡唱的《迴旋曲》,我估計你會更喜歡。」
「是嗎?那真是可惜了。我本來是想去的,可是白天的時候有實驗。」楊弦遺憾道。
楊弦此時正在讀台大的農化系,後來相繼獲得生物碩士和東方醫學博士學位,畢業後也只是偶爾出席活動,本職是北加州寶生公司總裁。
王梓鈞幾人把家什搬到台上,在夜總會的客人開始不耐煩的時候,才終於湊響了音樂開唱:「我聽到傳來的誰的聲音
像那夢裡嗚咽中的小河
我看到遠去的誰的步伐
遮住告別時哀傷的眼神
……」
歌詞是一模一樣的,但擁有完整樂隊伴奏的王梓鈞,完全壓過了楊弦的木吉他獨奏。
當下社會,只有很稀少的一部分人才能接觸到外國的音樂,乍一聽那聲音,有些人直接從座位上竄了起來。
當初在美國,第一首搖滾歌曲在電視上播出時亦是如此,無數人在電視機面前從沙發上跳起來,目瞪口呆地說:「原來唱歌還可以這樣!」
「這首歌聽起來好爽快!」
「是啊,比剛才那個小子唱得還好。」
「他們擺弄的是什麼玩意兒,怎麼有好幾把吉他?」
「吉他上需要插電嗎?怎麼還連著電線?」
「……」
楊弦皺著眉頭觀看王梓鈞的表演,他還是喜歡自己剛才的演繹,他追求的是音樂的本土化,而王梓鈞的曲風裡,依然帶著些西洋元素。
由於是在夜總會中,而且場面不大,王梓鈞拿控制場面的能力再次顯示出來,經常寥寥幾個動作或者一兩句話,就把觀眾的熱情引爆。夜總會外面不時有人聽到歌聲走了進來,然後便呆在這裡不願離開,
方經理看得笑容滿面,若是有幾人在這裡駐唱,豈不是場場爆滿,財源滾滾啊。
這一次足足唱了一個小時,幾人才在觀眾的熱情挽留中強行下場。
「真是太棒了,有那麼多人欣賞我們的表演。」馮乃歆陶醉地說。
王梓鈞拍拍馮乃凱的肩膀,小聲道:「我不會一直呆在樂隊的,我不在的時候你還是主唱。」
馮乃凱心中那點陰鬱立即散去,笑道:「雖然我不知道你為什麼加入樂隊,但我還是要感謝你。沒有你的話,我們連上台的機會都沒有。」
方經理跑過來,塞了幾張台幣到王梓鈞的手裡,笑著說:「真是托幾位的福,今天夜總會都爆滿了。」
「三百塊?」王梓鈞數了一下錢,有些不爽。如果是一個人的話,一個小時三百塊算非常不錯了,可是他們有五個人啊。
方經理心裡「咯登」一下,暗罵王梓鈞獅子大開口,一些歌手唱一晚上才一二十塊。想想今晚火爆的場面,他只要笑著又加了兩張:「這是辛苦費。」
「謝了!」王梓鈞接過鈔票,一人分了一百。
幾人剛剛踏出夜總會,突然聽一個聲音喊道:「就在那裡,穿紫色襯衣那個!」
一群拿刀帶棍的太保頓時朝幾人衝來。
王梓鈞轉頭一看,追過來的足足有四五十人。他剛才聽到是胡智的聲音,知道是衝自己來的,於是把吉他扔給馮乃凱,撒腿就跑,說道:「你們別插手,他們是找我的!」
馮乃歆想要上去攔著,幫助王梓鈞逃跑,卻被他的哥哥拉住。
馮乃凱拿起王梓鈞的吉他,焦急地說:「快回西餐廳!」
好在這些人的目標是王梓鈞,沒有來追他們四人,完好無損地撤回了夜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