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娛樂1971 正文 011【驚艷全場】
    「當所有一切都已看平淡,是否還有一種堅持留在心間……」台上的王梓鈞已經唱得竭斯底裡,比水木年華的原唱還多了幾分瘋狂,也許此刻他只是想藉著歌聲抒散著自己心中的憤懣。

    不止是演唱者瘋狂了,連台下的觀眾亦跟著瘋狂起來,許多人激動得忍不住站起來,嘶吼著連他們自己都不明白的音節。

    在這個民謠時代,《一生有你》的副歌非常符合時代特色,消除了欣賞它的時代隔閡感,但高潮部分卻在這個年代完成了一種突破,一種曲風和演唱的雙重突破,更加直接了當地引爆人們身體中蘊含的劇烈情感。

    這是台灣樂壇劃時代的作品!五個評委對視一眼,眼神傳遞著各自心中的震撼。

    王梓鈞手按住顫動的琴弦,閉上眼感受著現場的氣氛,好一會兒才從激烈的情緒中平靜下來。他朝台下觀眾和伴奏樂隊各鞠了個躬,才將手裡的吉他還回去。

    樂隊的四個成員不由自主地豎起大拇指,那領隊更是遞過來一張紙片,手裡做出個打電話的手勢,意思是想和他私下裡多多交流。

    「這首歌,我不好評價。」一個評委遲疑地在紙上塗塗畫畫,估計是掌握不了評價的分數。

    那唯一的女評委則是笑著說:「王梓鈞,我記住你的名字了,我很期待你在決賽中的表現!」

    這無疑是說他已經直接通過了,台下的觀眾一陣歡呼。短短地幾分鐘時間,他們已經成了王梓鈞的歌迷,其中包括許多的參賽選手。

    剩下的評委毫不吝嗇地送上溢美之詞,就連那位老先生也沒有雞蛋裡挑骨頭。

    過了些時候,王梓鈞的得分終於出來了,竟然達到了恐怖的9.9分,這是歷屆歌唱比賽中從未出現過的分數。

    王梓鈞一下場,就有無數人圍過來,唧唧喳喳地問個不停。後來還是賽場的負責人過來警告,才終於恢復了秩序。

    「我去上廁所!」王梓鈞站起來,朝孫希弼眨眨眼睛。

    孫希弼一個明白的表情,開始幫他收拾隨身物品。林清霞和方南兩人都沒有反應過來,古靈精怪的林麗霞卻弓著身子跟了出去。

    中視大樓下,林麗霞追上去拍了一下王梓鈞的肩頭,呵呵笑道:「就知道你要溜!」

    王梓鈞擦了下額頭的汗,撫著胸口說:「再不溜就走不掉了,到前面去等你姐姐他們吧。」

    林麗霞看著身前高大的男生,想起剛才台上淚水與歌聲一起飛灑的畫面,心中激動之下,縱身躍起撲到他的背上。

    「背我!」林麗霞手臂死死纏著王梓鈞的脖子,雙腿亦夾著他的腰部,活像個樹懶掛在樹上。

    王梓鈞的喉嚨被她勒得快喘不過氣來,只得伸手扶著她的大腿,往上掂了一掂,才不至於被憋死。

    林麗霞只覺得托住自己雙腿的兩隻大手如同烙鐵一般火熱,將她整個人都燃燒起來,不禁羞紅了臉藏在王梓鈞頸後,身體與他貼得緊緊的。

    呼,要死人了!王梓鈞心中狂呼。

    兩人都是穿的襯衣,那薄薄的布料根本阻擋不了肌膚的觸感,兩人就像是肉貼肉連在一起。最可惡的是,這丫頭居然沒穿內衣!

    小丫頭發育不錯的,有木有!

    王梓鈞是個幾年沒碰過女人的怪叔叔,哪經得起粉嫩蘿莉的誘惑,看到孫希弼幾人從大樓裡出來,連忙嚇唬道:「快下去,你姐他們來了!」

    林麗霞雖然大膽,卻也是臉薄的小姑娘,聞言連忙從王梓鈞背上滑下來。

    「好小子,你有一手啊!」孫希弼走過來朝他的胸口給了一拳。

    方南則是情緒激動地走到王梓鈞面前,支吾道:「梓鈞,我……我想拜你為師!」

    「別。」王梓鈞連連擺手,「你的唱功比我好,我可沒資格教你。」

    方南解釋道:「不是學唱歌,是學作曲。」

    「那就更不行!」王梓鈞非常有自知之明。要說拍電影,他有足夠的信心在這個時代收徒,可是作曲嘛……

    不過見到方南懊喪的表情,王梓鈞又加了一句:「互相探討吧,我也不是很懂。」

    「真的。」方南突然間又燃起了希望,喜悅之情溢於言表。

    林清霞見妹妹臉上的紅霞還沒有散去,奇怪道:「麗霞,你身體不舒服嗎?是不是中暑了?」

    「沒。」林麗霞的臉愈發紅潤起來。

    林清霞心頭懷疑,轉身看向王梓鈞,王梓鈞臉皮夠厚,一點都看不出異樣。

    幾人正準備離開的時候,卻見樂隊的幾人奔了過來,那隊長無比熱情地伸出雙手,握住王梓鈞的手不放:「我們是『光輝樂隊』,你的歌太棒了!」

    各自介紹一番,王梓鈞才知道這幾人並不是電視台的人。他們平時都是在酒吧之類的場所賣唱,這次是死皮賴臉一分錢不要、倒貼來為歌唱比賽伴奏的。即便如此,大多數選手依舊選擇用木吉他自彈自唱,剩下的也是唱片伴音,幾個人坐在台上閒得蛋都碎了,才有王梓鈞去賞光。

    「光輝樂隊」的鍵盤手兼隊長叫馮乃凱,是個身高1米7的粗壯男子;鼓手是個微胖健壯光頭男,叫李豹;借給王梓鈞電吉他那人一臉的青春痘,叫陳飛鵬;剩下的貝斯手和隊長是兄弟,兩人長得很像,叫馮乃歆。

    其中馮乃凱和李豹都是從國外留學回來的高材生,有自己正式的工作,閒暇之餘組建了樂隊。只是玩搖滾在台灣根本沒有市場,就連許多酒吧都不請他們唱歌,這次見王梓鈞居然將搖滾與民謠完美地結合在一起,頓時驚為天人。

    「我們平時都在西門町那邊唱歌,有空過來切磋切磋。」馮乃凱誠摯地發出邀請。

    這算不算台灣搖滾樂先驅?

    王梓鈞心中對這四人有些敬佩的,討來了他們駐唱的地址,說好下次一定會去,幾人才笑著離開。

    「明天還有比賽嗎?」林麗霞臉上的紅暈終於散去,為了轉移姐姐的注意力,她主動問起話來。

    方南回答道:「我和梓鈞已經通過了,要下週六才有比賽。」

    林麗霞驚喜地說:「那就是明天可以一起出去玩了?」

    林清霞沒有阻止妹妹的話,反而有些期冀地看著王梓鈞。

    「抱歉。」王梓鈞攤攤手,「我明天有些私事要處理。」

    「哼,討厭鬼!」林麗霞撅著嘴把臉調開。

    王梓鈞不是敷衍,他真的有事,他要去找一個叫做古龍的老酒鬼喝酒。

    ……

    比賽剛剛結束,賽場就轟亂起來,裡面的人到處找尋王梓鈞的影子,希望能和他進行音樂交流。可惜他們找遍了整個大樓,都沒有見到王梓鈞的影子,只能祈禱下週六快快到來。

    那位女評委回到電視台音樂部,立即衝進裡面的辦公室,欣喜地說:「黃部長,今天下午的比賽中出了個天才!」

    歌唱技巧和嗓音都很不錯而已,哪裡算得上天才?黃部長心裡這樣想著,揮手道:「我知道了,下午和我小喬也在場,那青年確實不錯。」

    「部長您也認為不錯?我看這次比賽的冠軍絕對是他。」女評委激動地說。

    「小喬也說他不錯,既然你們都喜歡,那就是他吧。」黃部長笑著說。

    兩人紛紛稱讚起來,可惜誰也不知道他們說的根本不是同一個人,黃部長在王梓鈞演唱以前就離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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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台灣的朋友「sierra」提供71年的真實工資和當時的社會情況。今晚不會再更新了,我要抽時間改前面的硬傷。大致情節沒有改動,只是調整一下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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