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情劫 第2卷 第六章 約法6則
    大皇子住的地方,還真不錯,只是好玩的少了一些,呆了三天,我竟然不知道要玩什麼。那個長得跟陸明哲一個模子刻出來的大皇子,跟本不和我說話,我們各住各的房間,各吃各的飯,沒有一點交集的地方。

    「小姐,小姐。這樣不行的。」

    「我有穿裙子啊,怎麼不行了。」只是裙子短了一點而已,可是我裡面有穿褲子啊。」這樣我才不會總要摔倒啊!」

    「可是,這樣出去會讓別人笑話的,這裡宮裡,不是丞相府啊!」蓮兒在後面拿著長裙追著我。

    「短裙長褲,今年流行嘛!」

    「小姐你不要說一些蓮兒不懂的話好不好。」

    「我們來跳格子,穿這個最方便了。」沒電腦,沒電視,我只能把小時候玩過的東西都玩一遍了。

    「霍雅君,你穿成這個樣子像什麼啊!」我還沒注意就一頭撞到那個同志身上了。

    「喂,你沒看到我啊,還站在這兒。」我往後退了一大步。」你看到我應該繞著走才對啊!」

    「你穿成這樣,還是女人嗎?」

    「哦!」真好笑啊!」你又不喜歡女人,我穿什麼樣子,像不像女人,和你有關係嗎?我不過是你掛名的皇子妃而已!現在是不是已經有人以為你很正常了,沒人再說你斷袖之類的了吧!」

    「你以為,如果有人看到你穿成這樣,還會有人認為我娶了個這樣的女人,正常嗎?蓮兒,陪你們家小姐換衣服。」

    「我不要。」我甩開蓮兒的手,」陸,不對,司徒明哲,雖然我現在是你的皇妃,但不代表我要聽你的話吧!如果你還想我們能和平相處下去,我看我們最好來個約定。」

    「什麼約定?」他好像很感興趣哦!

    「我們去你的書房。」

    「你先換衣服。」

    「好,你在書房等我。」

    司徒明哲拿著我寫的約法6則半天沒說出話來。」看得懂嗎?」我懷疑他的智商,因為我寫得也不是太複雜啊!

    「什麼叫互不干涉私生活。」沒搞錯吧!看了半天第一條都沒看懂。

    「私生活就是指,吃飯啊!穿衣啊!交朋友之類的。總之我們互不干涉就行了。你可以去找你喜歡的,那個朋友,我不會介意的啦!」

    「你也可以去找陸明哲嗎?還是你早就想好要嫁給我後可以紅杏出牆。」

    他這個口氣怎麼那樣,我都沒在乎他找同志,他竟然,」你也可以啊!」

    「什麼話!」發脾氣啊!」這條得改,你交朋友我必須同意。」

    「喂,我也沒在乎你和誰交往啊!」

    「我的朋友也會介召給你認識的。」他淡淡的回答,表情還真有點可愛啊!」為什麼可以納側妃。」

    「哦!如果我過個三年五年不生的話,當然我也不會生孩子的啦!皇太后一定會納側妃的,到時你要同意,不然我們都有麻煩。」

    「我說過,我——「

    「知道你不喜歡女人,習慣就好了,又沒人非要你和她上床。」好像說得有點離譜,」總之這是為你好。」

    「那最後一條,什麼叫互相厭類至極,可解除婚約。」

    「就是你看到我或我看到你時已經到了想吐的地步,就沒必要再相互受折磨了,就好說好散好了。」

    「我修定好,明天給你。」真受不了,修定就修定吧!只要同意我這幾條就行,我現在真的有點懷凝,陸明哲他並沒和我一起穿越,我真的碰到了一個同志。如果再過一段時間他還是沒有一點記起我的憶像的話,我必須逃出這個皇宮。逃出皇宮的之前我當然會讓這個大皇子,看到我就真的到了想吐的地步!

    [約法6則之司徒明哲篇]

    這個女人是不是有毛病!竟然好笑到這個地步,難到她不知道至古只有男人休掉女人,而沒有解除婚約的道理嗎?

    在大婚前我已經讓盧義到丞相府查過關於這位三小姐的一切了。至小體弱多病,七歲時不知道中了什麼毒,竟然失聲,從那時開始就是個只能聽不能說的啞巴小姐了。我有點點印象的是她曾在十二歲時進過宮,不過也只是個配角吧!琴棋書畫好像都不如兩位姐姐,那當然,丞相怎麼能把注押在一個不能成大事的女兒身上,所以啊!他才想把這個啞巴小姐嫁給三皇子,正好幫雅玉生個孩子鞏固皇子妃的地位,必竟有丞相這麼一個大的靠山,如果三皇子當上皇上,那麼皇后一定會是雅玉,可惜雅玉一直無子,如果想座穩這個皇子妃的位置,現在看來只要想別的辦法了。 可是盧義並沒有查出誰是陸明哲,又或許,這個陸明哲就是這個小丫頭杜撰的,只是想引起我的注意。

    可是,這個女人真的是盧義口中所說的那個啞巴小姐嗎?那個女人有點怪,對,就是一個怪胎。

    再看看這約法6則,女孩子竟能寫出這麼醜的字來。

    1。 互不干涉私生活。

    改:私生活不包括交友部分。

    2。 只有夫妻名沒有夫妻實。

    同意

    3。 在外和平共處,在府內可自行其事。

    在外和平共處,在府內也要遵守宮裡規矩。

    4。 可以納側妃

    暫列考慮之中。

    5。 如果我願意可隨時出宮。

    你以為這是相府嗎?出宮必須得到我的許可。

    6。 如互相厭煩至極,可解除婚約。

    一定會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解除婚約,而且會幫三小姐找到更好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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