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起鬥毆事件,在週一朝會的內線廣播裡,學校火速地進行了通報。然後就宣佈處分公告。公告是這樣的:
李逍作為學生會幹部且身居主席之職,不僅沒有阻止這次鬥毆反而以身試法地參與其中,助長了學校的某些歪風邪氣,性質極為惡劣,嚴重損害了學校的榮譽。根據《中小學生日常行為準則》第四條之規定,以及《曙明中學規章制度》第五條之規定,經學校政教處討論後通過,決定給予李逍記大過處分,撤去其學生會主席一職。
學生邱武,無視學校的規章制度,在這起事件中蓄意挑起事端,聚眾群毆,背離了中學生的行為準則。因邱武已有留校察看的處分,經學校政教處研究決定,給予其勒令退學的處分。
處分念到這時,全校一片嘩然。知道這件事的人都明白,說邱武挑起事端這有些言過於實,因為按照大家的常理推測,這兩個男的戰爭最主要的導火線應該是米娟。如果他們其中一方遇難,這就是典型的情殺了。學校裡的人,多是可憐李逍的,現在他落難,難免有人說米娟紅顏禍水。
學生的心聲像是通過廣播到了領導的那一頭。政教處主任大吼一聲「安靜」繼續念道:
決定給予參與此事的王昊記大過處分。特此公告。
學生們一聽,最後一個處分簡潔明瞭,有違領導的一貫作風,都紛紛猜測。我前面的那個男生突然轉過頭問我,你說:「你是替哪個領導的兒頂的罪?」
我茫然地說:「這個,我也不清楚。」像是真正如他們所想,自己成了替罪羔羊。
王靜雯在廣播裡聽到李逍和我雙雙受了處分,恍然大悟地說:「原來那天,原來那天你們打架去了!可是為什麼呢?」
我說:「李逍對米娟終於死心了。」
這聽得王靜雯似懂非懂。
關於這次李逍的處罰,李逍的說法是——處理得當,學校終於找到機會名正言順地讓他「辭職」了。所以李逍被罷免後,學生會很快重組,某領導的外侄順利地當上了主席,成績平平,但校方皆大歡喜。至少說,他沒有再給學校添亂了。而處在最基層的眾多學子們都紛紛相傳,現任的主席其實就是那次請邱武吃飯然後同李逍偶遇的人,搞不好王昊就是替他頂的罪。
其實我很清楚,這完全不是那麼回事兒,對校方的安排這頂多算是一個巧遇,證據就是我和李逍自首無門。只是大家都不想去這樣認為,畢竟是猜測,猜測的結果再離奇都不為過。八卦新聞不都是這樣出來的麼?
處分公佈後當天下午,我就看見邱武頭上纏著繃帶,一如大年初一那天的良子,他在他朋友的挽扶下,在夕陽斜暉下,背著鋪蓋卷兒走出校門,昏黃的殘陽映出他一臉的落寞。
我突然有了一陣同情,想邱武也算是我們給逼出去的,搞不好,我們就毀了他一生。當邱武踏出學校那一刻,我竟有了一種前所未有的空虛,這比我心愛的姑娘離開了我還要強烈。我忽然不明白自己現在在做什麼,這像是我的迷夢,一場電影過後冷靜的夢。我開始疏理同邱武之間所謂的仇恨,但是,我卻發現這一切原來都是那樣的不必要,我們報了仇,卻找不到得逞後的快感。
當我開始為此而感到有些後悔的時候,這件事的餘震卻一直不斷。米娟不堪輿論的壓力,在離高考僅有一個月的時候毅然選擇了退學。
所有之前對米娟的恚恨在她離開時全變成了我內心的愧疚,並且與日俱增。
倒是李逍,對這接連發生的事表現得極為冷漠,冷漠得讓人有些不可思議。他像什麼事也沒有發生過一樣,按部就班地生活,彷彿一切都與他無關。李逍周圍的人說他受米娟的打擊太大,現在有些腦殘,慢慢地也都開始疏遠他,儼然他們已不再屬於同一個集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