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蠻天才 正文 第二章 誰是點心
    (請大家放心,本書的更新,絕對不會影響到以老服人的寫作的,不靠啥,猛獸存稿大把,心裡不慌)

    時間就如刮過冰原的大風,沒有一刻會停滯下來。(小說~網看小說)已經又有四次寒冷的冬季,光臨過遺棄冰原了。在這四年裡,雷蒙還是像以前一樣,定時去王守義那裡上課。在回到村子裡後,則利用一切時間,複習學到的知識,練習王守義傳授的內功心法。

    不過令雷蒙覺得有些煩惱的是,最近兩年中,王守義除了教他科學知識外,還會抽出時間,教雷蒙一些希奇古怪的東西。比如說《詭辯學》、《三十六計》、《厚黑學》等等,一股腦地給雷蒙講了一遍。

    對雷蒙來說,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絕對比王守義之前教的科學道理,更要難懂百倍。畢竟那些科學知識,王守義只要求雷蒙死記硬背就行。而這些計謀,卻要求他能做到活學活用才行。

    這對雷蒙來說,無疑是一個巨大的挑戰。每天王守義一講到這部分,野蠻人少年就覺得頭腦發脹,原來還算清晰的思路,立刻變成一團亂麻。雷蒙怎麼也弄不明白,為什麼有人喜歡用如此複雜的辦法,來解決原本可以光明正大解決的問題。不過照王守義的說法,外面的人都是這麼做的。雷蒙如果想保全自己的性命,就必須學習這些東西。

    既然王守義這麼說了,雷蒙自然不疑有他,努力跟王守義學習這些陰謀詭計。不過以野蠻人直爽的天性,讓雷蒙學習這些東西,著實有些強人所難。王守義也知道欲速則不達的道理,每次教授時但凡雷蒙有一點進步,都對他大加讚賞。

    而時不時能得到魔法師的誇獎,也讓雷蒙的學習興趣大增。這兩年下來,雖然離王守義原先的設想差了不少,但雷蒙至少不是以前那個,可以任人用陰謀詭計陷害的野蠻人了。

    此時的雷蒙已經年近十八,身材比四年前更是高大魁梧了不少。雖然在村子裡,他不是塊頭最大的小伙子。但要是和普通人類相比的話,雷蒙的身材已經非常引人矚目了。

    而因為近十年的內功修練,讓雷蒙無論是在速度還是力量上,都達到了一個極強的境界。只是當初王守義把這套心法傳授給他的時候,只是說它能強身健體而已。是以就連雷蒙自己也不知道,他此時的實力雖然還沒到天下無敵的地步,卻也已經足夠強大了。

    當年的野蠻人少年,已經成長為一個體魄強健的野蠻人青年。再加上他充滿了陽光氣息的硬朗面孔,和臉上時不時流露出的憨厚笑容。就連王守義有時候也暗暗感歎,以雷蒙這樣的長相和體魄,到地球上混個動作明星什麼的,那是絕對沒有問題的。

    然而令王守義感到煩惱的是,因為他只能在山溝裡和雷蒙聯繫。所以雖然科學家很想通過雷蒙,更多地瞭解這個神秘的世界。但卻不得不讓雷蒙留在這個小小的野蠻人村莊,接受他的教育。

    好在在這四年中,通過大量的智能模擬運算。王守義總算明白了,為什麼他只能在一個特定點,才能和這個世界進行聯繫的原因。這原因其實說來也很簡單,就是因為通信點周圍特殊的地形而已。

    因為這種地形,恰好能將從王守義處發射的能量,集中到一起。所以誤入山溝正好處於能量集中點的雷蒙,才能和他進行信息交流。經過王守義的計算,如果用特殊材料製造一個有特殊形狀的接收器,也能達到同樣的效果。

    不過打造這麼一個接收器,不但需要高純度的金屬,更需要精湛的技術,以保證接收器外形的精確。而以目前野蠻人的冶煉水平,他們顯然不能達到王守義的要求。無奈之下,科學家只能把希望寄托在,據說是大陸上最好的鐵匠—矮人們的身上。

    喜歡生活在溫暖地下的矮人,顯然不會主動到這既寒冷又沒有好酒的遺棄冰原來。所以前思後想的王守義最終決定,讓雷蒙前往南方,想辦法請一位優秀的矮人鐵匠回來。讓他幫忙打造一個接受器。

    在王守義把這個想法和雷蒙說了以後,立刻得到了野蠻人青年的全力支持。因為按照野蠻人的傳統,孩子成年以後,就應該離開村子,出去遊歷一番。眼看自己就要滿十八歲了,雷蒙正為離開村子後,沒辦法再和自己的良師聯繫發愁呢。現在見王守義已經找出了,可以讓兩人在任何地點聯繫的方法。早就想出去見見世面的雷蒙,自然是十分地贊同。

    於是在一個盛夏的清晨,雷蒙背著村民為他準備的食物,一個人出發了。

    據說在遺棄冰原的南方,有許多人類的大城市。在那些城市裡,居住著成千上萬的居民。而許多矮人鐵匠,也會居住在這些人類城市中。所以離開了村子後,雷蒙就一路向南方走去。

    不過這遺棄冰原的面積實在太得嚇人。就算雷蒙一路上基本都是小跑前進的,他也在足足二十多天後,才來到了遺棄冰原的邊緣地帶。

    隨著腳下的苔原漸漸變成了草原,雷蒙知道,自己總算是走出了遺棄冰原的範圍。不過在經過這二十多天的跋涉後,雷蒙所帶的食物已經幾乎被吃光了。要知道野蠻人可都是有名大胃口,雖然雷蒙出發時帶了不少食物,但現在剩下的,不過只夠他吃最後一頓的了。

    小心翼翼地把最後一塊食物放進嘴裡,看著空空如也的包裹,雷蒙有些鬱悶地想道:「得想辦法找點吃的,否則還沒到大城市,恐怕就先餓死啦!」

    然而這裡已經是草原,和雷蒙熟悉的雪原環境大不相同。在對他來說,想要在這綠油油的草地上找到獵物的痕跡,實在是太困難了。在努力了一番沒有收穫後,鬱悶的雷蒙只得繼續向南前進。希望可以幸運地碰到一個村子或者幾戶人家,也好向他們要點食物裹腹。

    當雷蒙翻過一個小山坡後,卻發現出現在他眼前的,是一片陰沉沉的森林。只見無數高大的樹木拔地而起,向著兩邊蔓延開去,根本望不到邊。顯然,這片森林的面積非常大,想要從兩邊繞過去,看來是不可能的了。

    「霍!好大一片樹林啊!」看著那陰沉沉的森林,雷蒙沒有一點危險的自覺,反而自言自語地歎道:「這些樹長得又高又大,真是不錯。要是村子附近有這麼一片樹林的話,大伙冬天就不用為木柴發愁了。」

    因為一直生活在極北苦寒之地,所以這是雷蒙第一見到這麼大片的森林。在驚訝之餘,他也為自己作出前往南方的決定,而感到慶幸。要不是來到南方的話,也許雷蒙這個野蠻人,一輩子都見不到這麼壯觀的森林呢。

    不過沒過多久,雷蒙的感慨就被肚子的叫聲打斷了。摸了摸已經提出抗議的肚子,雷蒙決定加快腳步穿過這片森林,早點找到一個村莊,給自己弄點吃的。

    於是這個初出茅廬的野蠻人小伙子,沒有一點冒險者的自覺,就這麼闖進了一個他完全不熟悉的環境中。好在王守義也曾經教過雷蒙,該如何在茂密的森林中,依靠觀察樹枝生長的方向、以及樹桿上苔蘚的分佈,來判斷方向的知識。所以在進入森林後,雷蒙倒也沒有迷失方向。而是按照他原先的打算,一直向南前進著。

    不過正是因為一直向南前進,所以雷蒙也越來越深入這片廣袤的森林。雖然這森林陰森恐怖,而且在雷蒙一路上根本沒見到任何動物。但對神經大條的野蠻人來說,他的感覺也僅僅是覺得不安而已,並沒有感到有什麼不對的地方。直到雷蒙在森林中見到一頭巨大的灰狼,他才知道,原來森林中還是有生物存在的。

    和雷蒙在遺棄冰原上見過的雪狼不同,這條灰狼除了顏色不同外,連個子也比冰狼大了許多。就像是憑空出現的一樣,這頭灰狼無聲無息地出現在雷蒙前方的森林中。一雙閃著綠光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著飢腸轆轆野蠻人。

    顯然,和雷蒙一樣,這條巨狼一定也是餓得狠了。所以一見到身材魁梧,看上去很是有些肉的野蠻人,立刻低聲向他咆哮起來。與此同時,雷蒙也發現,大滴的唾液正從巨狼白森森的牙上滴落下來。看來這巨狼在見到雷蒙後,已經準備享受一頓美餐了。

    然而讓這巨狼大吃一驚的是,這個落單的人類在見到它後,並沒有像其他人那樣,慌慌張張地逃跑。而是歡呼了一聲,然後站在原地,兩眼發光地看著它。

    「有吃的啦!」雷蒙正餓得前胸貼著後背,見到這麼一條大狼後,立刻歡呼了一聲。在餓極了的他看來,這條巨大的灰狼根本不是危險,而只是一大塊肉香四溢,咬一口滿嘴流油的烤肉而已。

    自從練習了王守義教的無名心法後,遺棄冰原上的雪狼,也不知道被雷蒙吃掉了多少。所以當他見到了這條巨狼時,立刻習慣性把它當成了一份美味。要是按照野蠻人的習慣,在見到獵物後,應該立刻展開行動才是。

    然而雷蒙在接受了王守義多年的教育後,像「謀定而後動」、「先思考都行動」之類的觀點,早就被他所牢記。這條巨狼一看就不是普通的品種,所以雖然腹中飢火燃燒,但雷蒙還是想先觀察一下對方。同時考慮下,該怎麼樣才能用最少的力氣制服對方。

    和冰原上的雪狼相比,這條巨狼顯然不是個容易對付的傢伙。雖然雷蒙的行為讓巨狼很是意外,但它還是一張大嘴,向著對手發出一道風刃。

    雷蒙正在考慮,如何向巨狼發動攻擊,怎樣做才能避敵人鋒芒、以已之長,攻敵之短。卻見到一道勁風從對方口中飛出,夾雜著地面上的落葉,向自己飛來。大吃一驚的野蠻人連忙一扭身體,躲過了這道風刃的襲擊。

    「魔獸!」感到一道勁風緊貼著身體掠過,從自己的毛皮上衣上割下幾縷獸毛,雷蒙忍不住大聲喊道。不過也是因為吃了這一驚,雷蒙野蠻人凶悍的本性被激發了出來。只見雷蒙突然以極快的速度向前衝去,在巨狼再次發出風刃前,就重重地擊中了目標。

    被雷蒙擊中後,風狼比小牛還大的身體,立刻向後倒飛出去,呯「地一聲撞在一棵大樹的樹桿上。這撞擊力是如此地驚人,一時之間大樹劇烈地搖晃,樹葉如雷蒙家鄉冬天時的雪花,紛紛飄落下來。

    而那頭倒霉的巨狼,則在被雷蒙擊中時,就已經一命嗚呼了。在知道自己面對的是頭魔獸時,野蠻人本能地加大了手上的力度。以至於只是一拳,就把巨狼給幹掉了。

    「呼,這就是魔獸啊!」眼看那巨狼不再動彈,雷蒙湊上前去看了個仔細。雖然雷蒙以前也聽說過魔獸的名頭,但真的親眼見到魔獸,這還是第一次。難怪他要湊上前去,看個仔細了。

    在大陸上,除了普通的野獸外,還有許多天生就能施放魔法的魔獸。和普通野獸相比,這些魔獸實力更強、智力更高,也更加凶殘。和其他職業的等級制度一樣,在大陸上,人們普遍把魔獸分成十個等級,每個等級又分為上、中、下三階。等級越高,就說明魔獸的實力越強。不過在現實中,人們所知的,等級最高的魔獸,只有九級。等級最高的十級魔獸,只是傳說中的存在,根本沒人親眼見到過。

    而雷蒙遇到的這只巨狼,其實在大陸上,它被智慧種族稱之為「魔風狼」。是一種三級下階的魔獸。這種魔獸只是長得像狼而已,其實和普通的狼並沒有多大關係。魔風狼除了動作極快,生性凶殘外,還能發出魔法「風刃」作為攻擊手段。

    一般來說,一頭三級魔獸,足以和兩個同等級別的戰士對抗。一般落單的人類,很難能在遇見它們時全身而退。這也是這頭魔風狼在見到雷蒙時,一心把他當場美餐的原因。然而也算是這頭魔風狼流年不利,遇見了雷蒙這個修習內功的野蠻人,居然只在對手的一擊之下,就一命嗚呼了。

    要是此時有別人在場,一定會為雷蒙強大實力所震驚。要知道能戰勝風狼的人不是沒有,隨便一個四級職業者,就能在有所準備的情況下,幹掉一頭三級的魔獸。不過那是在事先有準備,而且經過一番戰鬥的情況下才行。像雷蒙這樣,只是簡單地一拳,就擊斃了一頭風狼的。恐怕在大陸上能做到這樣的人,也不會很多。

    不過此時周圍無人,雷蒙又是第一次接觸魔獸,根本不知道這魔風狼的實力究竟如何。所以雷蒙這原本能引起轟動的戰鬥,現在的結果,只是讓他有一頓豐盛的美餐而已。餓了好久的雷蒙,用最快的速度將魔風狼變成了美味的烤肉,就地大嚼了起來。

    「唔……這魔獸肉的味道還不錯!」雷蒙邊大口吃著烤狼肉,一邊口齒不清地感歎道。只見他一面繼續大快朵頤和,一面玩弄著一塊手指大小,青灰色的晶體。這塊漂亮的石頭,是雷蒙在洗剝巨狼時,在其的腦袋中發現的。當時他只是覺得奇怪,不知道巨狼的頭裡為什麼會有這麼一塊石頭,所以才拿來把玩一番。

    不過對雷蒙來說,狼肉的吸引力明顯比這不能吃的石頭要大許多。很快他就把手裡的晶體扔到了地上,一心一意地對付起美味的烤狼肉來。然而一心想要填飽肚子的雷蒙不知道,被他像一塊石頭搬扔掉的,正是魔獸體內的魔晶。這魔晶只有二級以上的魔獸體內,才會生成。而且一定要魔獸是死於非命的,其體內的魔力才會在其腦中凝結成為晶體。

    根據魔獸屬性的不同,其魔晶中也蘊涵著不同屬性的魔力。魔晶不但可以為魔法師提供額外的魔力供應,更可以被鑲嵌在武器盔甲上,讓原本普通的武器裝備,也能擁有特定的魔法屬性。

    所以一直以來,魔晶一直是各戰鬥職業者夢寐以求的珍貴物品。有些高等級魔獸的魔晶的價值之高,更是不能用金錢來衡量的。就連剛剛被雷蒙扔掉的風狼魔晶,雖然在魔晶中只算是普通貨色,但至少也值幾十個金幣。要是用來買肉的話,足夠雷蒙這樣的大胃口吃上幾個月的了。

    不過對雷蒙來說,他根本不知道這就是魔晶,所以只是專心地享受他的第一頓魔獸大餐。雖然他知道魔獸比普通野獸強大,但具體強大多少,卻是雷蒙並不清楚的。所以在他看來,自己一拳打死這頭魔風狼,也屬正常情況。畢竟在遺棄冰原上,被雷蒙以同樣方式幹掉的雪狼,已經不計其數了。

    填飽了肚子後,雷蒙稍事休息,繼續向南面前進。然而沒走了多久,雷蒙就又遇見了一頭黃色的野牛。這野牛頭上長著四根長角,肩膀的高度和身材魁梧的野蠻人差不多高。雖然看上去像是吃草的動物,但一見到雷蒙,就紅著眼睛向他衝了過來。

    「牛肉!」看著野牛向自己衝了過來,雷蒙高興地大呼小叫。看來這頭在其他冒險者眼中,惟恐避之不及的魔獸「四角狂牛」,在雷蒙的眼中,不過是美味的牛肉而已。

    雖然四角狂牛無論是在體格還是力量上,都比雷蒙之前遇見的魔風狼要強了不少。但這種土系的魔獸,動作實在比魔風狼慢了不少。而且它所會的魔法,也不過是防禦性的「泥土之牆」而已。所以雖然四角狂牛多捱了雷蒙幾下子,但最終還是心有不甘地悲鳴了一聲,重重地倒在了地上。

    眼見怪牛倒了下去,雷蒙忙不迭地跑了過去,開始享受起進入森林的第二頓美餐。以前在遺棄冰原上生活時,雷蒙就特別喜歡冰原上的犛牛肉。所以現在見到這四角怪牛,自然也不會放過。

    不過這怪牛實在太大了,雖然雷蒙已經放開了肚子猛吃,但最終只不過是吃它的半條前腿而已。摸了摸被撐得圓滾滾的肚子,雷蒙喃喃自語道:「南方就是好,食物那麼多。要是村子附近有那麼多食物,大家就不用天天出去打獵了。」

    要是有人聽到雷蒙這麼說,一定會被他活活氣死。事實上,恐怕在大陸上,也只有雷蒙一個人,獵殺魔獸只是單純地為了填飽肚子而已。要知道能被稱作魔獸,其實力要比普通野獸強了許多。要不是為了特殊用途,將這些魔獸當成普通獵物獵殺,實在是一件既危險又辛苦的事情。

    不過雷蒙當然不會知道這些,在對著象小山一樣的四角狂牛屍體感慨了一陣後。他又踏上了,向南方前進的征程。和之前不同的是,此時的雷蒙已經不急著離開這片森林了。先前雷蒙著急,是因為肚子餓沒東西吃。現在他發現,這森林中不但有獵物。而且這些獵物還不怕人,會主動迎上前來。這對雷蒙來說,無疑是個天大的好消息。所以就算要在「食物」充足的森林中待上十天半月,恐怕雷蒙也不會有什麼怨言的。

    從來沒有來過南方的雷蒙不知道,其實他現在身處的,就是大陸北部赫赫有名的費伍斯森林。在當地人的語言中,「費伍斯」的意思就是魔獸。換言之,這片佔地廣袤、陰森恐怖的森林,也就是魔獸森林。

    在這片森林中,普通的野獸極少,反倒是魔獸的數量多得驚人。在這片幾乎是橫亙了整個大陸的森林中,除了象魔風狼、四角狂牛之類的普通魔獸外。據說還有等級更高,實力更加強悍的高級魔獸。這也是為什麼費伍斯森林一直以來,都是個人跡罕至之處的原因。

    一直以來,主動來到費伍斯森林中的,除了追求利益的魔獸獵人外,就是一些為了證明自己的實力的冒險者了。不過就算是這兩類人,也不敢進入森林的深處。因為在費伍斯森林中,等級越高、實力越強的魔獸,往往生活在森林的越深處。

    然而初出茅廬的雷蒙可不知道這些,他一面向南前進,一面把遇見的魔獸當成食物,一路上也不知道過得多麼逍遙。在一向貪吃的雷蒙看來,只要這森林中有足夠的食物,他才不在乎要在森林中行進多長時間呢。

    在接下來的幾天裡,雷蒙還是像以前一樣,一路上走走吃吃,日子過得逍遙自在。因為已經進入到了森林的深處,所以他遇見的魔獸數量激增,實力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也許這樣的變化對其他人來說,已經是致命的。但對雷蒙來說,不過是在打獵的時候,需要多花點力氣將獵物打倒而已。

    雷蒙自己不知道,他這麼一路行來,已經打倒了好幾頭五級的魔獸,十幾頭四級魔獸。至於象四角狂牛和魔風狼之類的三級和二級魔獸,則因為雷蒙已經進入森林深處,反而很難見到了。而被雷蒙扔掉的魔晶數量,也隨著他吃掉的魔獸數量而增長著。按照現在的市價,雷蒙已經扔掉了價值幾萬金幣的魔晶了。不過他本人對此毫不知情,還是快樂地向南方前進。

    要是放在別處,一個人消滅了如此多的中高級魔獸,雷蒙早就被視作英雄了。然而此時只有他孤身一人,所以他這樣的行為,根本沒有其他人會知道。至於自己殺死的魔獸究竟有多厲害,雷蒙根本沒有在意過。對貪吃的野蠻人來說,判斷魔獸等級的標準,可不是它們有多強的實力,而是吃起來的味道怎麼樣。

    在進入費伍斯森林的第十二天,雷蒙和往常一樣,獵殺了一頭會噴火的蜥蜴當晚餐。雖然這條全身長滿了鱗甲的爬行動物,外表看上去的確不怎麼樣。但雷蒙知道,食物味道的好壞,和其的外表並沒有關係。

    果然,在烤熟了之後,蜥蜴肉濃香四溢、順著風飄出好遠。而當雷蒙咬了一口蜥蜴肉後,更是差一點連自己的舌頭都吞下肚去。這蜥蜴肉實在是太好吃了,居然比雷蒙最喜歡的牛肉還要美味得多。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這條蜥蜴實在是小了點,只有雷蒙的手臂長短而已。除去腦袋和又細又長的尾巴,能吃的部分也不是很多。但也正是這樣,讓這蜥蜴肉在雷蒙眼中顯得更加珍貴了。

    「味道真好,以後要多殺兩條來吃吃!」雷蒙一面撕下一條蜥蜴腿,一面嘟嘟囔囔地說道。只是他不知道,這種火焰蜥可是五級魔獸,是一種極其罕見的品種。在整個費伍斯森林中,總數恐怕都不會超過二十條。雷蒙想要對抓幾條來吃吃的打算,恐怕是沒希望實現了。

    就在此時,雷蒙突然發現,在前面昏暗的森林中,出現了兩個綠油油的光點。在費伍斯森林中度過了十幾天後,雷蒙知道,這樣的光點肯定是一頭魔獸的雙眼。果然,隨著那兩個光點漸漸接近,一頭全身純白的魔獸出現在了雷蒙的面前。

    「白老虎呀!」看清楚了這頭白色的魔獸,雷蒙感慨地說道:「真是漂亮!」只見這頭白虎,除了額頭有一個黑色的閃電花紋外,全身上下沒有一絲雜色。然而和一般老虎威風凜凜的外表不同,這頭白虎身材嬌小,不過只有普通的獵犬大小。要不是從它身上散發出的巨大氣勢,也許雷蒙就真把它當成一隻大個子的白貓了。

    那頭白虎慢慢踱到離雷蒙十多步遠的地方,冷冷地看著嘴裡塞滿了蜥蜴肉的野蠻人。令雷蒙覺得有些奇怪的是,他分明在白虎的眼中,看到了一絲輕蔑的神色。看來這白虎對自己的實力非常自信,根本沒把雷蒙放在眼裡。

    「一隻驕傲的老虎?」好奇地看著那頭白虎,雷蒙一面把蜥蜴腿塞進嘴中,一面在心中暗暗想道。就在此時,似乎為了證明自己的實力,那白虎向著雷蒙大吼了一聲。不過也許是它的個子太小,所以白虎的吼聲聽上去更像是小貓在叫。

    「哈哈,真可愛!」聽了白虎「嗚嗚」的吼聲,雷蒙忍不住大聲笑道。說心裡話,雷蒙並沒有把這只長相可愛的白虎當成敵人。加之他今天的晚餐也已經有了著落,所以野蠻人打算,只要這隻小白虎不來惹自己,就放它一馬。

    然而雷蒙不知道的是,這只白虎雖然看上去嬌小可愛,但卻是七級中階魔獸白雷虎。在大陸上,等級高於五級的魔獸,就已經非常少見了。而像這樣等級達到七級的魔獸,就更是少之又少了。要不是費伍斯森林中,最近出現了一個更為強大存在,這只白雷虎可說是森林的主宰了。

    眼見這個人類如此輕視自己,白雷虎勃然大怒。只見它向前一躍,和雷蒙接近到十步不到的距離。然後雙目一瞪,一道閃電自白雷虎額頭的閃電花紋中產生,直直向著雷蒙射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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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推:《魔法變》

    這是講述的是一位科學家流落到魔法大陸,以科技的力量理解並改進魔法,最終主角成神,明白了一個驚天秘密。

    這本書和上次推薦的獸醫,以及猛獸這本有相似之處,都是靠科技混異界,不過,相比之下,這本魔法變技術性是最強的,很適合理科專業學生看。

    猛獸推薦這本,一個原因是很好看,很yy,而且比較特殊,不老套。另一個原因,則是當讀到中後期時,那股莫名的感動,具體就不說了,大家看下去就知道了,本書已完本,大家可放心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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