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域之我是魔神 第一卷 神之初始 第四章 傭兵吉姆
    吉姆是一個傭兵,再過兩個月就滿24歲。(小說~網看小說)從18歲加入傭兵到現在已經當了6年傭兵,在這個隨時會失去生命的行業裡他可以算是一個資深傭兵了。吉姆是一個平民,父母在他12歲時被屠村的盜賊團殺害了,幸運的吉姆因為外出遊玩而僥倖逃過一劫,可是吉姆從此就變成了一個流浪兒。

    為了生存到處漂流的吉姆遇到他的了另一個親人,一位好心收留他的鐵匠大叔威德。威德妻子早逝,也無兒女留下,就收留了吉姆,於是吉姆不用再過著流浪街頭,風餐露宿,有一頓沒一頓的日子。

    在吉姆十八歲的時候,喝醉酒的鐵匠威德被一個沒落的貴族虐打致死,正值青春熱血的吉姆看到對他照顧有加的威德大叔倒在血泊之中,於當晚用自己親手打造的鐵劍刺穿了那個沒落貴族的身體。

    逃到了另一個國家的吉姆為了自己的生存加入傭兵工會,成為了一名刀頭舔血的傭兵。6年的時間讓他成為了一個擁有中級劍士實力的C及傭兵。

    做傭兵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除了排除可能的死亡之外,低級任務的報酬也不是很多,能真正賺錢的多是C及以上的任務,而吉姆的實力使他只能接到C及以下的任務。

    為了改變自己的生活狀況,吉姆決定到死亡森林碰碰運氣。在死亡森林裡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魔獸,只要能抓到幼年的魔獸或者魔獸蛋賣給那些想要強大魔獸做召喚獸的人肯定能大賺一筆,至於魔核那顯然不是自己能得到的。每年到死亡森林碰運氣的傭兵都不少,雖然高死亡率讓許多有家的傭兵望而卻步,不過為了那高額利潤瘋狂的人卻顯然不會在乎這點。

    咦,那是什麼,純白色的皮毛在陽光下散發要遊人的色澤,讓人忍不住親近,在加上那可愛的體形,高貴的純種「愛爾司貓」也不及它的萬分之一,不是眼花了把,吉姆使勁的揉了揉眼睛,沒錯,它還在那,這並不是夢。

    我的運氣來了,雖然不知道它什麼東西,可是一定有人願意出高價收購這個動物,不說拿來炫耀,就是它的皮也肯定價值不斐,用那樣的皮毛做成的圍巾一定會賣出好價錢。

    哎,要是閃電知道它對面的人有這種想法不知道會不會直接讓它屍骨無存。

    沒錯,被吉姆認為價值不斐的就是被我派出來的閃電,它已經找到了一個人類,眼下正在考慮用什麼辦法把他弄走來完成主人的命令。是誘敵深入還是直接採取強大的力量逼迫敵人就範,它正在為這個問題苦惱不已。

    猛然看見眼前的人類露出了令它討厭的表情,閃電決定給眼前的人類一番懲戒。

    天空中密集的閃電發出了它的怒吼,連鎖閃電覆蓋了吉姆身前大部分的空間,化為無數利劍在吉姆面前顯示了它的威力。

    看著面前直徑十米左右,依舊散發著燒焦的泥土味的大坑,吉姆臉上流下一連串的冷汗,死亡森林的可怕不是虛假的,這裡甚至存在著傳說中的聖獸。

    「人類,你的運氣很好,我今天不想殺人,你可以安全離開了,不過只准走左邊的森林,一直往前走聽到沒有。」

    魔獸居然說話了,吉姆的腦子快要崩潰了,我運氣真的就這麼好居然碰到了聖獸。幸好它說放過自己否則我的生命不就是到了盡頭,吉姆高速跳動的心臟總算慢慢平靜下來了。

    「我不是聖獸,我只不過是和你進行心靈上的交流而已,你現在就照我說的去做。否則我現在就殺了你,再說一遍,如果你再不走就沒機會走了,一直往前走,決不能停下來。」

    「是,是,我這就走。」

    被嚇壞了的吉姆不敢違逆閃電的意思,他知道如果他不照辦的話他絕對會連渣子也不剩。

    跑,跑,拚命的跑,我汗,越跑越像《阿甘正傳》裡的阿甘了,看著不斷奔跑的身影我決定幫他一把。

    暗器,被人們運用最多的武器,其中很有那麼幾種經典的我忍不住想介紹給大家:磚頭,板凳,鞋子。雖然不是每發都可以做到李尋歡的例不虛發,而且殺傷力都不是很強,可是卻很實用。

    我所要用的就是磚頭的改進版——超級無敵小石頭。輕鬆命中目標,嘿嘿,我也可以做到例不虛發。靠,竟然沒暈,看著四處張望尋找襲擊他的人的吉姆,我不禁鬱悶,沒辦法了,你還是繼續睡把,中了魔族魔法「沉睡」的人都會進去夢鄉,嘿,在睡夢中死去是魔族對待敵人最仁慈的做法了,不過我只是讓他暫時睡著而已。笑,得意的笑,先偷你的心,呃,不是,先偷你的記憶,再偷你的人,呃,又錯了,再偷你的東西。我汗,一激動連詞都不會說了。

    哎,要是上學的時候就會偷別人的記憶多好啊,情不自禁的感慨一下,呸呸,那麼沒前途,現在都是神了,若能回去豈不是要什麼要什麼,俺怎麼還有那麼幼稚的想法呢。回去俺一定也召一批信徒,做個什麼教出來,汗,你們放心,絕對不會像那些想要謀求高位的人欺騙世人那樣,俺只是想試下被人膜拜,被人供起來的感覺,那一定很爽。哎,正是現在的這種想法導致我在N個星球,空間都有了大批信徒。

    從吉姆那裡的記憶使得我對這個星球這個世界有了大致的瞭解。這裡好像只有一塊大陸,叫做光明大陸,我汗,不知道和老對頭天使一族是不是有什麼關係,這裡的人們最信奉的神居然是光明神!形象跟天使族那種鳥人一樣的形象,只不過是多了男女之別,嘿嘿,我們的老對頭那裡都是人妖的!說到這裡,不得不說一下這裡的原地大反派魔族居然連個雕像都得被藏在暗處,其他諸如水神,火神,大地母神等等都孬好有個神殿留在人間供人們朝拜,瞻仰,而魔族沒有,就連信徒也被人到處追殺。我不由氣憤異常,差點想毀滅這個世界,身為魔神的我怎麼能容忍這種事情發生。這裡的魔族太不爭氣了,也不知道是在哪個沒腦子沒實力的魔王帶領下,每2千年的與光明神的戰爭偶打了五次一次也沒贏過。

    雖然早就料到魔族可能不受歡迎,但是繼承了魔神記憶,現在身為魔神的我還是不能容忍這種事情的發生。

    本來打算當一回過客的,就是不受歡迎也沒關係,只要找到路回家或者回到那位魔神的領地就好。現在嗎,我要讓魔神的光輝照耀在這個世間,讓人們臣服在真神的腳下。那虛偽的光明神王應該被消滅,天使一族,呃,男的消滅,女的留下當奴隸。

    光明大陸上有大大小小三百多個國家,種族也很豐富,玄幻小說裡的獸人,精靈,矮人,龍族幾個特殊的種族都有。

    當然人數最多的還是人類,當然壽命也是最短的了,平均80歲左右,獸人120歲左右,矮人300—500歲,精靈能活1000年,龍族嗎,都傳說有幾萬年的壽命。

    大陸通用的語言是維爾語,據說是神為人類而創造的語言,我汗,其他種族用的也是這種語言。這裡的人類都是黃頭髮藍眼睛的跟地球上西方國家一樣的外國人,我在看到吉姆的時候就猜到了,哎,我可是比較喜歡中國美女的,在這裡看不到了,不過西方美女也不錯,我只能這樣安慰自己了。

    嘿,兄弟你先睡著吧,看著只是一條內褲的吉姆我不禁惡意的想到你要是被魔獸吃了可不要怪我,我可沒動手殺你。

    吉姆只是一個傭兵,知識有限,看來我也許該考慮去學院深造一下,真是奇怪,以前上學的時候想著怎麼逃課,現在居然想去上學,也許學院的美女才是我的目標吧。

    「主人,沒想到你找個人類就是為了偷他的東西。」

    「閃電,你怎麼能這麼說呢,我這是為了更好的研究這個社會,你也知道我不是這裡的人,我這麼做是為了不暴露我魔神的身份。」

    「可是我為什麼覺得不是這麼回事。」

    「……」

    汗,閃電什麼時候怎麼聰明過了。嘿,看來我果然是天才,連我的寵物智商也是3及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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