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美人相伴
來到科比那寬敞的令我感到自卑的客廳,兩個美艷的嬌娃正優雅的架著修長**,一邊聊著什麼。
看見我兩個走進來,稍矮的那個馬上起身給了科比一個火辣辣的擁抱,雖然是冬天,但是那衣服仍然相當性感,矮小的個子卻不影響她的身材奔跑間的波濤洶湧讓我覺得自己的鼻子好像有點什麼要跑出來,這就是科比那位從高中時候便開始跟著他的在眾人眼中性感而又帶點風騷味的絕世美女——瓦妮莎。
「我還真是純情啊!」偷偷在心裡誇獎了自己一下,眼睛卻瞄向那坐在
沙發上的美人。
科比非常善解人意,當然他也絕對比我善解人衣
「邦尼,這位就是傑,傑.威廉姆斯先生,我可沒說錯,他很性感吧!」科比一句話說得我心花怒放,但是他接下來的那句就有點欠揍了:「就是他剛剛把你那位大兵先生揍趴下的。」
出乎我意料,這位據說脾氣火爆的拉芙琳小姐並沒有給我臉色看,但他也沒理會科比略帶討好的笑容,而是仔細打量了我一會,伸出他那青蔥玉手,「你好,我是邦尼.吉爾.拉芙琳,很高興看到你沒被那混蛋揍趴下。」
露出我最自然最有魅力的笑容:「很高興認識你,美麗的拉芙琳,我知道很多關於你的傳奇,你真是一位值得尊敬地女士。」
千穿萬穿。馬屁不穿。果然,拉芙琳那美麗的臉龐露出了動人的微笑:「謝謝你的讚譽,威廉姆斯先生,你的故事我也聽到很多,雖然多是關於你的負面新聞,但是你能從傷病中爬起讓我非常欽佩。不過我有個冒昧的問題想要問你,不知道方不方便?「
美人發話。我哪敢不從,「我將知無不言。」
「如果你離開火箭。那麼湖人是不是你最好地選擇。」我正準備把告訴科比的話再重複一遍,卻忽然發現他正在旁邊拚命向我使眼色,略一思考,便把問題想明白了,連忙改口:「當然,湖人絕對是我地首選,因為這裡有強大的科比.布萊恩特和美麗的讓我不能自抑的拉芙琳小姐。」
「傑。我可不是和你開玩笑。」拉芙琳有點不悅。
直視她美麗深邃如大海的藍色眼眸,用最真誠的聲音緩緩說道:「拉芙琳,我也沒有開玩笑。」
這下她有點受不了我這赤luo裸的感情攻勢,俏臉飛上兩抹嫣紅,眼睛也開始閃躲我地逼視。
科比在一旁偷偷向我挑了下大拇指,我毫不客氣的挑了挑眉角,看的一旁性感美艷不輸拉芙琳的瓦妮莎撇了撇自己紅潤的嘴唇。
眼看氣氛有點尷尬,科比連忙出來圓場。傑你隨便坐吧,去把你做的甜點端出來吧。
我正準備坐到一個獨立沙發上,卻發現坐在兩人沙發上的拉芙琳悄悄挪動了下自己豐滿圓潤的翹臀,讓出了一個位置。
美人盛情當然難卻,我肯定不能客氣,一屁股就坐到拉芙琳旁邊。動作粗獷而不粗魯,也沒有藉機揩油。這都是傑以前地所謂泡妞經驗,對於拉芙琳這種獨立且平時接觸的人群多為衣冠楚楚的上流社會人士你必須要注意禮節,但是太過文質彬彬顯然也不符合她的審美觀念——不然她也不會找一個美國大兵做男友了。
我剛才這坐下的動作既有軍人的果敢作風,也注意了交際禮節,所蘊涵地獨特氣質讓拉芙琳的俏目不由自主的放在我身上。
科比在旁邊趁熱打鐵,「邦尼,我就要去球隊了,傑就交給你,你先帶他去吃晚飯。晚上你再和他一起來斯台普斯看我的比賽。OK?」
猶豫了一下,拉芙琳還是答應了。
嗅著身邊傳來的陣陣馨香。我感覺到了從來沒有過的美好。和ELVA呆在一起,腦海中想的全是她,根本沒有我或者任何其他人的位置,雖然甜蜜但是卻有著一絲疲勞的感覺;而可意在我心中更多的是一位可愛地小MM,我總是想為她做些什麼。讓她不至於不開心;只有和拉芙琳呆在一起才感覺到自己是一個正常地男人,無論對她的精神或者身體我都有一種**。
「傑,你想吃點什麼?」在這種迷濛氣息中步行了一段時間,拉芙琳最先開口。
「啊?」我正在欣賞著她低胸前地*光,沒有反應過來。
「你眼睛在看哪裡。」她只是稍微抱怨了一下,甚至還把那本已飽滿的**挺了一挺,差點沒讓我的眼珠子跳出來,什麼叫呼之欲出啊,這就是。
淹了下口水,收整情緒,片刻後俺又是一個好孩子了,不過眼睛還是偶爾會亂瞟幾下,「吃中國菜吧,我喜歡這個。」
坐落在美國西海岸加利福尼亞州南部的洛杉磯(LosAngeles)是僅次於紐約的美國第二大城市,又名天使之城。洛杉磯也是美國華人的主要聚集地之一,約有40萬左右華人。中國城是一新一老的「唐人街」,**街建於20世紀中期,位於北百老匯區的鬧市和高山區之間,拉芙琳就是帶我到位於這裡的一家中餐館。
「湘水人家」就是這家中餐館的名字,剛看到這個名字我的口水就不由自主的冒出來了,因為這絕對是家湘菜館,我對於以辣著稱的中國把大菜系中的湘菜情有獨鍾。
「你喜歡吃辣的嗎?」我看著喉部動了下的拉芙琳,每個喜歡辣的人在想到或看到和這有關的都會出現這種動作。
「是啊,你怎麼知道,」拉芙琳狐疑的問道,「又是科比那個大嘴巴告訴你的。」
「我是從你的動作得知的,因為這是一家湘菜館。」
「你來過這裡?」拉芙琳更加疑惑。
「沒有這是第一次,但是從餐館的名字我可以猜到。」
「我忘記了你會中文,不過你中文也太好了吧,竟然可以知道這參觀名字的含義。」拉芙琳看我的眼神中又多了一些東西,那就是崇拜。因為現在美國最流行學習的外語就是中文,但是能學好的人卻是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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