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艷星君 正文 183. 關於閻羅王
    關於閻羅王

    閻羅王一說其實源於古印度傳說和佛教經典,為管理陰間的天王,在《梨俱吠陀》中即已出現,佛教沿用這一說法,稱閻王為管理地獄的魔王,據《問地獄經》載,閻王從前是毗沙國的國王,在與維陀始生王的戰爭中因兵力不敵而立誓,願為地獄之主。

    他手下的十八大臣率領所屬百萬眾共同立誓,共治地獄罪人。十八臣就是後來的十八地獄之小王,百萬之眾即後來地獄的眾多獄卒。閻王所住的宮殿位於閻浮提洲南二鐵城山外,縱廣六千由旬。另據《jin度三味經》,閻王治下有五官,鮮官jin殺,水官jin盜,鐵官jin,土官jin二舌,天官jin酒。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五說:"梵音閻魔,義翻為平等王,此司典生死罪福之業,主守地獄八熱、八寒以及眷屬諸小獄等,役使鬼卒於五趣中,追報罪人,捶拷治罰,決斷善惡,更無休息。"

    後來隨著佛教傳入華夏,閻羅說法也隨之在華夏民間流傳,並生了改變。

    一說為「十殿閻王」:閻王在中國民間影響很大,傳說他是陰間的國王,人死後都要到陰間去報道,接受閻王的審判,生前行善者,可升天堂,享富貴,生前作惡者,會受懲罰,下地獄。中國佛教中,又有十殿閻羅之說。十殿閻羅是中國佛教所說的十個主管地獄的閻王的總稱,這一說法始於唐末。分別是:秦廣王、初江王、宋帝王、五官王、閻羅王、變成王、泰山王、平等王、都市王、五道轉輪王。此十王分別居於地獄的十殿之上,因稱此十殿閻王。

    到了後來,民間有種說法認為閻羅王是四位的,分別是:包拯、韓擒虎、范仲淹和寇准。也有認為閻羅王只有三位的,分別是:包拯、范仲淹和寇准

    在地方方言裡,有不少有關閻羅王的歇後語,比如:「閻羅王做生意——鬼都不上門」「閻羅王請人——鬼正敢食」意思是說閻羅王設宴請客,只有鬼才敢去吃。常用來比喻某些東西不敢吃,某筆款子不敢拿等。還有,「閻羅王寨牆——鬼城」。而且,在重慶的酆都,就有一座人們憑想像建造的「陰曹地府」,有「鬼城」之稱。人們憑想像,用類似人間的法律機制先後建成「閻王殿」、「鬼門關」、「陰陽界」、「十八層地獄」等一系列陰間機構。

    閻羅王,簡稱閻王,又叫「閻摩羅王」、「閻魔王」等。閻羅王最早出現在印度的史詩《梨俱吠陀》裡,那時他還是一個職務不大明確的天神,被後來的婆羅門教(公元八世紀後稱印度教)納入其諸神體系中。後來佛教沿用這一說法,稱閻王為管理地獄的魔王。

    中國古代原本沒有關於閻王的觀念,佛教從古代印度傳入中國後,關於閻王的信仰也逐漸傳入了中國,與中國本土宗教道教的信仰系統相互影響,有了十殿閻羅之說,閻王作為地獄主神的信仰才開始在中國流行開來。

    十殿閻羅是中國佛教所說的十個主管地獄的閻王的總稱,這一說法始於唐末。分別是:秦廣王、初江王、宋帝王、五官王、閻羅王、變成王、泰山王、平等王、都市王、五道轉輪王。其中第五殿主宰就是閻羅王,據說他「本居第一殿,因憐屈死,屢放還陽伸雪,降調此殿」。

    在中國古代的民間信仰裡面,人死後要去陰間報到,接受閻王的審判。閻王是陰間的主宰,掌管人的生死和輪迴。而且,閻羅王在百姓心中很有威信,在農耕社會,閻王通常被人們認為是正直剛毅而鐵面無私的,閻羅王的形象一般跟判官較接近。但其形象不是特定的某個人,他人是可以頂替的,所謂「新者既臨,舊者必生人世,去做王公大人矣」(《說岳全傳》第七十三回)。隋唐至清代,便流行諸家閻羅王之說。有認為閻羅王是四位的,分別是:包拯、韓擒虎、范仲淹和寇准。也有認為閻羅王只有三位的,分別是:包拯、范仲淹和寇准。

    一說為隋將韓擒虎。韓擒虎是隋初大將,據稱他在13歲時打過猛虎,所以取名叫擒虎。李世民(唐太宗)主持的《隋書》記述他病重臨死前夕,「其鄰母見擒(擒虎,唐人諱虎字,故省略「虎」字)門下儀衛甚盛,有同王者,母異而問之。其中人曰:「我來迎王」。忽然不見,又有人疾篤,忽驚走至擒家曰:「我yu謁王。」左右問曰:「何王也」?答曰:「閻羅王」,擒子弟yu撻之,擒止之曰:「生為上柱國,死做閻羅王,斯亦足矣。」因寢疾,數日竟卒。」《二十四史》裡也有韓擒虎死做閻羅王的傳說。晚唐敦煌變文《韓擒虎話本》,也描述韓擒虎在滅陳後,五道將軍持天符請他出任陰司之主的事。

    二說為北宋名相寇准。《湧幢小品》中記載他的愛妾茜桃臨死前說:「吾向不言,恐洩陰理;今yu去,言亦無害。公當為世主者閻浮提王也」。另有《翰苑名談》亦記載:「寇准卒,有王克勤者,見公於曹州境上,向從者,曰:『閻羅處政。』」寇准以秉直見聞於民間。《通俗編》還說:大概在他生前已經流傳此說,所以當時就有人在驛捨側,掛起寇准圖像,上面寫有「今作閻羅王」字樣。

    三說為北宋名相范仲淹。范仲淹生前為官清廉,為百姓所稱道,在其死後,有傳說他「在冥間」「見司生殺之權」,「人死五七則見閻羅,豈非文正為此官耶」。(《中吳紀聞》)

    四說為北宋龍圖閣直學士包拯。「俗傳包拯為陰司閻羅王,其說在宋時已盛,《宋史·包拯傳》云:童稚婦女,亦知其名,呼曰包侍制。京師為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范煙橋《茶煙歇》)。元明雜劇、平話也有不少包拯下陰司審案故事。例如:石玉昆著的《三俠五義》裡,就有描寫包拯扮閻羅審郭槐「狸貓換太子」的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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