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水校園 正文 第二十三章 山路漫漫
    下了火車之後,出現在學生們眼前的是一片荒涼的景象,當然,這裡並不是沙漠,而僅僅是人煙十分稀少的地方,在城市裡住慣了同學們,看見了如此的場景,只有一個感覺,就是想回家。

    「我敢打賭啊,我們一定是來錯了地方了!看看這是什麼地方,連一間人類的房子都看不見,哪裡有什麼教育基地?」

    雖然大家都很想用這樣的借口來掩飾心中的迷茫,但是聳立在同學們眼前的那座高山是誰也遮掩不住的,年級主任做了一個上山的手勢,所有的人就踏上了不歸之路。

    「以班級為單位,大家在烏雲山寨匯合,請班長和班主任清點好自己班的學生,在這座山裡面迷路的話,可是找不到的哦!」

    上烏雲山只有一條小路,是很早以前的那種石板路,還好天上沒有下雨,不然真不知道大家要如何上山。

    「烏雲山寨在哪裡啊?怎麼看不見?」

    「據說是在接近於山頂的地方,在山腳下看不見。」

    眼前的這片森林,雖然不是什麼原始森林,但是好像也有野生動物出現,上山的小道是唯一一條通往烏雲山寨的道路,如果有什麼人想要走捷徑,等待著他的將會是悲慘的命運。

    「三班的同學們,請一定沿著小路上山,不要亂跑,如果在森林裡面迷路了,會引起大麻煩的!」

    班長於虹在說這句話的時候特意看了羅傑和司馬小夜一眼,這兩人曾經在凸山森林公園中遇難,如果不是司馬家的直升飛機來得及時,這兩人現在可能就不會站在這裡了。現在是上午的十點半。上到烏雲山寨需要四到五個小時,請同學們中午地時候自備乾糧和水,到了烏雲山寨後。那裡的人會安排大家的飲食和住宿!」

    其實這次爬山地目的是為了鍛煉大家地意志力,烏雲山寨裡倒是什麼都有——網,手機站ap,C更新最快.可就是沒有上山的公路,每一位前往山寨的同學,都必須要付出相當大的辛勞,在到達目的地之後,他們地思想境界會得到昇華!

    「上呀!」

    「看誰第一個到!」

    有幾個特別沖的男生不等班長把話說完。就向山上跑去,對於這種行為,稍微有點理性的人只有一句話——

    「白癡!」

    「為什麼呢?奇奇!」

    林星偏著腦袋站在李奇的旁邊,在集體活動的時候,他們通常是在一起的。

    「以前的課本裡不是有一篇叫做《挑山工》嗎?這些傢伙學到肚子裡面去了!這可不是上次的森林公園,這裡是山寨!」

    按照李奇的理解來說,森林公園只不過是用來玩耍地地方,而攀登眼前這座高山,則是為了生存。兩者不可同日而語。

    「慢慢上山吧,節省一下體力,當然也不能太慢了!」

    說著。李奇牽著林星的手,踏上了山林小道。

    「不過我還是覺得上山的時候有說有笑地要好一些。不然的話。幾個小時地路程,很無聊地啊!」

    張一氓依然在發表著他的高見。在剛才地撲克遊戲裡,他贏了其餘二人的人民幣,所以有些興奮。

    「如果累了,我們可以坐下來,再將撲克拿出來玩嘛!」

    「你少在這裡臭美了,我們如果不能在天黑之前到達山頂,就只能陪獅子老虎睡覺了!」

    趙曼趕緊糾正了張一氓狂妄的想法。

    隨便說一下,在這次的登山過程中,校方已經為每一位同學買了足夠的保險,就算他們遭遇不幸,他們的父母也會有所依靠當然,至今為止還沒有哪個同學那麼倒霉。

    羅傑和另一個人都覺得打擾這小兩口打情罵俏是一件很失禮的事情,於是兩人擠擠眼睛,徐凡很識趣的說道:

    「我和羅傑先走了,你們慢慢聊!」

    「等等,不是說好一起走的嗎?」

    「不用了,我們走得比較快!」

    實際上走得快的只有徐凡一人而已,他剛一說完,就三步並作兩步,竄入叢林當中,而羅傑可是著名的慢郎中,他還沒有來得及追,就看不見徐凡的身影了。

    「嘿,羅傑,那傢伙像兔子似的,你追不上了,我們還是一起走吧!」

    「我」

    羅傑實在不想當電燈泡,可是現在看起來卻沒有拒絕的理由,正在這個時候,傳來一聲響亮的女聲——

    「嘟嘟嘟嘟羅傑同學,過來這邊!」

    那個叫羅傑過去的女生,羅傑並不是很熟悉,羅傑朝那邊看了一眼,只見兩名女生站在一起,其中一名是司馬小夜。

    於是羅傑很順理成章的向張一氓攤攤手,張一氓也不阻攔,畢竟是女孩子的邀請。

    「我來了,你們就兩個人嗎?」

    羅傑來到兩名女生身邊。

    「嘟嘟,就是我們兩個人,雖然才認識沒有兩天,可是我們已經是相當要好的朋友了」

    在嘟嘟小姐說話的同時,她的「好朋友」立刻挑出了她話裡的毛病。

    「我說嘟嘟啊,你在說話前可不可以不要嘟嘟嘟的叫啊,聽著彆扭!」

    「哈哈,對不起對不起,因為長期以來擔任播音員,習慣了在說話前先調試一下麥克風的音量,真是不好意思啊!」

    嘟嘟小姐的職業病由來已久,羅傑也知道一些,他處在兩名女生之間,覺得有些尷尬。

    「對了,為什麼讓我過來?」

    羅傑問道。

    司馬小夜很坦誠的回答道:

    「山路漫漫,又沒有汽車,不能乘坐直升飛機,女孩子的體力可是很差的哦,如果我們走累了,有一名男生可以背我們上山,不是很好嗎?」——

    果然很誠實,在上山之前,已經預定了交通工具。

    「我怎麼覺得那個司馬小夜,總是在粘著羅傑那小子呢?」

    「我也是這麼覺得的,聽說他們以前讀同一所高中,現在都轉來普陽了,大概那個女的認為這是一種緣分吧?」

    「李芸,你怎麼看?你以前不也和羅傑走得很近嗎?」

    「那個女的,她的審美觀是不是有點奇怪啊?」

    「關我什麼事情?」

    「她還真夠討厭的啊!你說是不是「好像是。」

    由於自己的好友趙曼已經和張一氓形影不離,李芸的同伴也就換成了另外兩名女生,這兩名女生都是仇視司馬小夜的,所以對她頗有微辭。

    然而她們和李芸也不是很熟悉,不知道李芸和羅傑之間的關係,所以她們善意的煽動起來。

    「與其讓那個女的得逞,不如我們自己來呢「是呀,李芸,她還沒有你漂亮呢,你去把羅傑奪過來,讓司馬小夜難過一下!」

    「唔」

    李芸只用鼻子回應著兩名同伴,很多事情,她覺得沒有必要去回答,自己的東西終究是自己的,所以這段時間以來,她從來沒有在感情上主動過。

    這是一種懦弱的做法,但是李芸並不討厭現在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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