軒轅戰神 第三集、神兵現世 二、宿命對手
    轉世和繼承是完全的兩個概念,繼承人,是每一個神器在特定時代選擇的,可以繼承並且操縱其力量的人類,稱為神器的繼承人以後,神器,就將成為這些人的兵器,大幅度的提高繼承人的戰力,同時,繼承人還可以通過自己所學到的,所領悟的,更大限度的發揮出神器的威力。

    但是轉世不同,霓霓的靈魂,其實就是上古神器崑崙鏡,而她本身就具備了崑崙鏡的一切神力——如時光穿梭、探測心靈等……

    只是霓霓年幼,無法將這些神力發揮出來,隨著她年紀的增長與戰鬥經驗的提升,神器的潛力就會一步一步發掘出來——畢竟,神器之力無比巨大,崑崙鏡的力量,根本不是霓霓現在這脆弱的身體能夠承受的,她本身實力的提升,就代表著崑崙鏡力量的提升,而且這種潛力,比起凌霄、燕丹這些神器的繼承人來說,要大上許多。

    但是如果貿然提升力量,超出了霓霓身體所能承受的範圍……那麼,霓霓就將被「打回原形」,變回一面沒有生命的鏡子,而這面鏡子……就是傳說當中西王母的至寶——崑崙鏡!

    在時冉的幫助下,霓霓激發了她體內崑崙鏡的潛力。十大神器各有所長,而崑崙鏡的作用則可以上觀天庭下探地府,探測心靈甚至還可以進行時光穿梭。

    之前蜃樓王就是借助崑崙鏡時光穿梭的特性,才瞞過了伏羲琴的保護,將時空停頓,重傷安彤,後又利用其探測心靈的功用,才將燕丹等人拉入心魔當中,是以昊天塔和伏羲琴兩大神器都沒有做出任何的反應。

    但是蜃樓王卻想不到,他施法在霓霓體內留下的氣息,卻成為了反追蹤他最好的線索,在崑崙鏡的照射下,沒有人能逃的出去,而蜃樓王所藏身的地方,也被霓霓所發現。

    接下來就是分工問題了。

    燕丹對付蜃樓王……這一點時冉毫不擔心,他能看的出來,這一代昊天塔的傳人心中的戾氣很重,但這戾氣也是燕丹的重要財富,雖然還不知曉他是如何突破自身的心魔並且順道將霓霓也救了出來,但有了經驗,加上昊天塔的保護,蜃樓王的幻象攻擊現在應該難不倒燕丹。

    凌霄則是要準備前往太行山脈,尋找傳說當中的神農鼎——這個,問題就來了。

    太行山脈有一個古老的部落,世代守衛著神農鼎,想讓他們交出神鼎,這必然是個很大的麻煩。

    還有一點重要的原因就是,由於安彤需要軒轅劍的護衛,所以凌霄不能證明自己是神器的傳人——試想,一個外人突然來到部落,所要部落世代守護的神鼎,那恐怕立刻就會被當作是敵人的!

    而且更主要的原因是,凌霄不善言談,作戰經驗雖然豐富,但處理人際交往的能力實在不忍目睹,時冉倒是擔心他和對方一旦話不投機,恐怕就會穿上鎧甲大開殺戒……這種事情他真的做的出來!

    本來這種外交功夫,讓時冉來做那是再合適不過,但是燕丹已經離開,安彤和曾雪菲隨時可能有危險,她必須留下來坐鎮,可若是讓凌霄一個人去,別說是時冉了,恐怕在座的沒有一人會放心。

    「我和凌大哥一起去吧!」霓霓突然道:「凌大哥不帶軒轅劍的話,他也無法感知神農鼎的下落,讓我來尋找神鼎,再合適不過。」

    「可你怎麼去?」

    這是最大的問題,所謂兵貴神速,那部落又深居在綿延八百里的太行山深處,現代化的交通工具肯定是趕不及,在時冉的國手醫治下,凌霄體內的傷勢好了許多,又得到幾粒靈丹的滋補,現在的他已經可以勉強穿上鎧甲,雖說無法發揮出最大的戰力,但是飛行是絕對沒有問題的——這也是必須要讓凌霄去尋找神農鼎的原因。

    畢竟能夠自由飛行,短時間之內取回神鼎的,只有凌霄一人。

    「我有這個!」霓霓笑著拿出了一雙奇怪的靴子,這靴子做工很是復古,頗有中世紀歐洲那種卷頭小長靴的味道,但更引人注目的是,這雙靴子的背後,各自長了一對小小的翅膀。

    「這是飛行鞋!佩爾休斯家族的寶物呢!」霓霓臉上樂開了花,這可是她從燕丹那裡敲詐來的好寶貝啊!

    要說佩爾休斯和赫拉克勒斯兩大家族算是徹底栽到家了。

    不光兩大家族的高手全部戰死,神靈也耗盡力量消亡,就連這神器,也都被燕丹本著物盡其用的風格,全部給收了回來。

    那些價值不菲的黃金箭都落在了小財迷安彤的手中,佩爾休斯家族流傳下來的三寶,空間口袋革囊也給了安彤,而隱身帽和飛行鞋都被霓霓搶去,另外兩柄上古佩爾休斯和赫拉克勒斯用過的神弓,也被這兩個丫頭每人一柄分贓,掛在屋子裡面,權當是收藏了。

    「我試過了呢,這飛行鞋雖然我還用的不是很熟,但是有凌大哥在一旁幫襯,我想我不會掉下來的,」霓霓笑的很甜:「還有隱身帽,我也試過了,如果我和凌大哥靠的近一些的話,這隱身帽也能將我們倆同時隱身的,反正到時候凌大哥在飛的時候要扶著我,所以帶我一個沒問題的啦!」

    隱身帽自然也是需要的,否則一個大活人在空中飛,稍稍用點工具就能看的清楚了。

    聽霓霓這樣說,時冉也只好點了點頭,想霓霓這麼一個可愛的小女孩,去和那幫老頑固們談判總比凌霄這根木頭去要好的多。

    想到木頭,時冉不由得又狠狠盯了凌霄一眼,昨天晚上給這木頭治傷的時候,自己好心取出了幾粒碧精丹給他治療內傷,可這傢伙竟然不敢吃,還一個勁的嘮叨漢方藥太貴,自己吃不起……

    廢話,這碧精丹有多貴重時冉能不知道嗎?這可是用了許多珍惜藥材煉製出來的好藥,看一旁古老頭那眼神也就知道了,只是凌霄的話讓時冉很不爽——因為在他的眼中,自己這珍惜無比,價值千金的碧精丹和那街邊藥店裡面,幾十塊錢一瓶的雲南白藥是一個概念!

    時冉氣的連如何吸收藥力都沒說,就氣呼呼的走回了自己的屋子,她見過了三代軒轅劍的傳人,就數凌霄最為離譜!

    不過也幸好她沒說,大凡練武之人,在吸收這種靈力雄厚的丹藥時,可不能隨隨便便就當飯一樣自動吸收,總要靠打坐吐納,才能將藥效完全的利用,只是凌霄這人與一般武者不同,特萊爾這種生物的屬性就決定了他吸收能量的方式——通過人體最基本的消化!

    第二天看到凌霄生龍活虎,並且穿上了鎧甲的樣子,時冉也只能一巴掌拍在自己額頭上,暗歎這傢伙運氣實在是好的離譜。

    至於霓霓要跟凌霄一起出去……這也是個辦法,畢竟取神農鼎是越快越好,有崑崙鏡的幫助,就算對方不肯交出神農鼎,也能讓霓霓找出神鼎的具體位置,然後神不知鬼不覺的將其偷走,也省得與對方當面衝突。

    至於對方發現神鼎丟失後會暴跳如雷到什麼德行……那就不是時冉女魔頭去關心的事情了,上古神器,有德有緣人能夠居之,也只有在特定的人手中,神器才能發揮出它的最大作用,像這種古武世家,把上古神器作為自己的禁臠,高高供在那裡,一副我用不了也不給別人用的德行,卻是時冉最為反感的。

    將安彤的革囊找了出來,準備了許多食物和飲水放在其中——看著霓霓那活蹦亂跳的樣子,真懷疑她是去找神鼎的還是打算去郊遊的,不過凌霄不知道,燕丹和霓霓從小遭遇巨變,加上敵人又是實力龐大的南陽燕家與高高在上的克斯法諾家族,是以兩人這幾年來都過的相當低調,霓霓更是連西台市都沒有出去過!

    對於她這個年紀的女孩子來說,出去,就算不是玩,也有一種莫大的吸引力了。

    穿上飛行鞋,第一次飛這麼高的霓霓顯然有些害怕,凌霄只得在背後托著她的腰,感受到小丫頭溫軟的腰肢,凌霄有些尷尬,可在空中飛行又不敢把手放開,只好一直這樣托著。

    兩人不敢飛的太高,一直保持在距離地面五百米左右——因為凌霄倒是沒什麼問題,但霓霓雖然戴上了防護頭盔和氧氣閥,卻無法承受太大的氣壓,保險起見,兩人只能在這種高度飛行,飛的累了就下來歇上一會,吃點東西。

    凌霄固然心急如焚,但是由於照顧霓霓,速度也不能飛的太快,霓霓也很懂事,雖然對沿途的風景很是不捨,但是也知道安彤在等著神農鼎救命,所以一路上也很是聽話,兩人的速度也不算太慢。

    不過在一次休息的時候,霓霓突然開口問道:「凌大哥,我這一路上左思右想,總覺得安彤姐受傷這件事情太過詭異了。」

    凌霄呆了一下,不過他也知道,霓霓的機智並不弱於其兄燕丹,就靜靜的等著她繼續說下去。

    「安彤姐受傷,菲菲姐陷入心魔無法自拔,讓我們失去了以往的冷靜,並沒有往深處去思考這件事情,」霓霓這時的模樣頗有幾分燕丹的風範,就見她踱著步子,邊想邊道:「用我哥的思考方式來說,處理任何事件就像是剝洋蔥,一層一層將皮剝開後,真相自然就浮出水面了,所以我這一路上仔細的思索這件事情,總覺得有幾分古怪。」

    「首先,三頭犬為何要攻擊安彤姐?要知道安彤姐是我們三人當中最沒有戰鬥力的,蜃樓王絕對不會看不出這一點,那麼他如果要攻擊的話,首要目標絕對是菲菲姐,因為她的戰鬥力是我們當中最強的!

    還有,三頭犬的下半身為何會是幻影?按照赫拉克勒斯的說法,地獄三頭犬絕對不會是泛泛之輩,凌大哥你不覺得你們贏的太輕鬆了點嗎?我不知道你在那個時代有沒有和三頭犬交過手,但是我可以肯定,你和我哥還有菲菲姐一招擊殺的那個三頭犬,絕對沒有發揮出它的最強戰力!」

    不愧是燕丹的妹妹,她這樣一提,凌霄立刻想了起來,雖說自己沒有和地獄三頭犬交過手,但是有關這只惡犬的傳聞卻是非常清楚的——伊斯蘭教的聖戰士,同樣是聯盟十虎之一的哈米德amp;#8226;穆罕默德,這名同樣突破了第三重進化的強者,與地獄三頭犬對持的結果是……

    同歸於盡!

    也就是說,三頭犬的戰鬥力,絕對能夠與時空穿梭前的凌霄相持平!

    否則的話,柯西威爾就不會大費周章,賠上了兩大家族的性命來復活自己的愛犬了。

    但是這樣一隻三頭犬,卻被凌霄、燕丹和曾雪菲三人一招擊殺,連反擊的機會都沒有,難免太過輕易了。

    凌霄也不是笨人,立刻就明白霓霓這句話的意思,並不是追究為何三頭犬如此脆弱不堪,而是疑問,難道蜃樓王真的就認為,這樣一隻實力平平的怪物,就能夠殺死三名上古神器的繼承人……還有一名神器的轉世嗎?

    「所以我認為,凌大哥你們與三頭犬交手,原本並不在蜃樓王的計劃當中,」霓霓臉上泛起了和燕丹同樣的炙熱,那是一種對自己的頭腦有著充足信心的表情:「我按照我哥的思維方式,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在我做了好幾個假設以後,我終於認為這個假設是最有可能的……那就是,蜃樓王原本並沒有打算和我們交手,他的目的,僅僅只是為了擄走梁瑩姐,但是由於中途不知道出了什麼意外,才不得已重傷了安彤姐的!」

    霓霓有些激動的揮舞著小拳頭:「所以我們一開始就想錯了,陷入了一個誤區,蜃樓王根本就不是衝著我們來的,他的目的只是梁瑩姐,至於之後的幻象攻擊,那也是沒有辦法的情況下,為了阻止我們救回梁瑩姐才發動的,因為作為一名幻術師,蜃樓王一定在布下幻境的同時就能預料到,他的幻境興許能將菲菲姐陷入心魔,但是絕對奈何不了我哥!」

    凌霄的腦子飛速的轉動,雖然他本並不擅長思考這一類的問題:「冉姐讓燕丹一人去追殺蜃樓王,自然是放心他的實力,那麼蜃樓王也該知道他與我們之間的實力差距,如果是明刀明槍的對抗,他只有待宰的份,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燕丹曾說過,梁瑩是難得的太陰之體,是適合雙修的絕佳爐鼎,這應該也是蜃樓王擄走她的主要原因,而蜃樓王的本意,就是利用霓霓的崑崙鏡之力造成時光停頓,從而神不知鬼不覺的擄走梁瑩,但是當中,卻出了一點小小的意外!

    那個意外就是安彤。

    雖然不知道具體發生了什麼事情,但是想到時冉所說的:「蜃樓王欺負霓霓年幼,根本沒想著屏蔽自己的氣息」……現在看來,不是蜃樓王沒想著屏蔽,而是事出倉促,他根本來不急屏蔽!

    但是安彤在時光靜止的那段時間到底做了什麼,以致於打亂了蜃樓王全盤的計劃呢?

    霓霓和凌霄討論了一會,都不得其解,大概就只能在救醒安彤以後才能知曉了。

    兩人邊飛邊停,用了足足一天的功夫,終於來到了太行山脈的上空。

    太行山綿延八百里,地勢險要,是歷來兵家必爭之地,如今又以其瑰麗的風景成為了旅遊勝地,八百里太行山,又有多少秘密埋藏在當中?

    經過時冉的指導,霓霓現在對體內的力量有了更深一步的瞭解,她站在太行山大峽谷的上空,調動體內的崑崙鏡之力,感受著臨近的神器氣息。

    上古神器之間都有一種奇妙的感應,是以那天凌霄見到昊天塔時,立刻就能判斷出對方是友非敵,而在霓霓身上,凌霄也一直能感到一種很親切熟悉的氣息,只是不善動腦子的他沒有去細想,僅僅是將她當作是燕丹的妹妹一樣看待。

    而作為探查能力最強的崑崙鏡,只要相距不遠,感受到神器的具體位置那實在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

    「東南方,約五百里以外,有一個山谷,我在那裡感覺到了很強的靈力波動……」霓霓指著遠處道:「那股力量很熟悉,但我看不清楚,好像被什麼東西擋住了一樣。」

    凌霄精神一振,終於找到了!

    「喂,」凌霄剛剛準備飛過去,突然霓霓叫住了他:「凌大哥,有件事情我一直想問你。」

    看著霓霓有些扭扭捏捏欲言又止,凌霄很是奇怪,按說霓霓這小野貓的脾氣,那是天不怕地不怕的那種,想到什麼就會說,怎麼現在卻露出了這種小兒女姿態?

    「唔……,我想問你,」霓霓支吾了一陣,才道:「安彤姐和菲菲姐,你到底更喜歡哪個一些?」

    見凌霄一愣,霓霓連忙道:「那麼換個問題,安彤姐和菲菲姐,你更希望哪個先醒來?」

    這本是霓霓的小兒女情懷,以她這個年紀,正該是對愛情和心目中白馬王子憧憬的年歲,可但從小到大,除了燕丹,她的身邊連一個熟悉的男生都沒有。

    凌霄雖然木訥,但正氣凜然敢作敢為,這一段時間他和安彤之間那雖未掛在嘴上,卻彼此相惜的淡淡感情讓霓霓心中難免有些浮想。

    只是這小兒女情懷聽在凌霄的耳中,卻不是那麼一回事了。

    「你是不是看到了什麼?」凌霄連忙抓著霓霓的肩膀,焦急的問道:「她們有危險嗎?」

    「沒有沒有,你不要亂想!」霓霓有些哭笑不得,連連擺手道:「我只是隨便問問……算了,你當我沒說過。」

    看著凌霄有些奇怪的望著自己,霓霓只能把話咽進了肚子裡,作為崑崙鏡,她能看到許多別人看不到的東西,而面對著凌霄這麼個嚴肅的甚至有些死板的傢伙,霓霓覺得自己還是不要亂說話的好。

    凌霄正奇怪時,突然霓霓驚呼道:「那邊有人在戰鬥!」

    只見霓霓指著剛才神器所在的方位,大聲道:「凌大哥,那邊有好強的殺氣!而且……就是我剛才所探測到的,那股很熟悉的力量!」

    凌霄愣了,神農鼎能用來戰鬥?

    十大神器當中,若論起最沒有戰鬥力的,就數輔助製藥的神農鼎了,或者說,霓霓感受到的熟悉氣息,根本就不是神農鼎,或是其他什麼神器發出的?

    想到這裡,凌霄頓時來了精神,一把攬住霓霓的腰,道:「走,我們看看去!」

    這一天來,凌霄都是這般攬著霓霓的腰飛行的,霓霓小臉一紅,還沒來得及說話,凌霄已經加速飛起,她也只能驅動飛行鞋跟上。

    遠處群山環抱之中是一片寬闊的山谷,綠草茵茵,依山傍水,端的是風景秀麗。山谷之中稀稀拉拉建著幾棟已經絕跡的茅草屋,一片安詳的場景。

    但是就在山谷口,一片血腥打破了這份安詳。

    七八個中年人嚴陣以待,牢牢的護住了身後受傷的戰友,而躺在他們身後那人,胸口的鮮血汩汩的流出,幾個人正七手八腳的幫他包紮治療。

    而在這些人的面前,卻是一名手持長刀的青年。

    那青年二十出頭的年歲,英挺雄健,手中提著一把青色的古樸長刀,頗有幾分桀驁英霸之氣,而那柄長刀鋒芒畢露,與他這人一樣,叫人第一眼就能望見。

    「我再說一遍,我不想傷人,交出神農鼎,我饒你們不死!」

    青年的語調很平靜,但彷彿如冰山一般拒人於千里之外,語氣雖然狂妄,但與他對持的那群中年人卻沒有一人不信,因為之前那一刀,已經足以讓他們為之膽寒了!

    「展雲天,你不要逼人太甚!」

    聽著這色厲內荏的話,展雲天臉上露出了一絲不屑,揮刀在空中虛空一劈,冷然道:「我對你們的神鼎沒有絲毫的興趣,但這神農鼎如今正在瘋狂吸收太行山脈的靈氣,這太行山又不是你們南宮家的,現在給你們兩條路,要麼帶著神農鼎離開太行山,要麼,就讓我毀了這口鼎!」

    眾人對視一眼,為首的老者正想說話,突然聽到遠處空中一個驚訝的女聲響起:「凌大哥,他那把刀……感覺和你的軒轅劍很像啊!不,除了殺氣很重以外,簡直一模一樣!」

    眾人連同展雲天一起望向天空,就看到一個銀色鎧甲包裹住的人,協同一名十六七歲、無比秀美可愛的女孩漂浮在空中,展雲天眉毛皺了皺,顯然是聽到了「軒轅劍」三個字。

    其他人卻是一陣騷亂,很明顯的,這樣一個人形的機械站在他們的面前,對於這幫多年未出過山谷的老古董們來說,實在是一件相當震撼的事情。

    凌霄的注意力也放在了那把青色的長刀上。

    這把刀給他的感覺很是熟悉,不光是刀身上古樸的花紋與軒轅劍很是相像,更重要的是,那把刀上傳出來的氣息,那是一種很熟悉的氣息,很像是……兄弟。

    霓霓說的沒錯,她之前感覺到的神器氣息,就是這把刀發出來的,而這把青色長刀,除了殺氣過重以外,簡直與軒轅劍如出一轍!

    凌霄攬著霓霓,緩緩的降落了下來,展雲天走上前,橫刀一指,冷喝道:「你是什麼東西?快快報上名來!」

    凌霄的注意力還放在那把刀上,但是一旁的霓霓聽著就很不爽了,就見她惱怒的掐著腰,沖展雲天大罵道:「你又是什麼東西?一點禮貌都沒有!」

    凌霄輕輕拉了霓霓一下,褪下了頭盔,眾人就感覺眼前一花,再看過去時,就見一名年輕人穿著怪模怪樣的銀色鎧甲,僅僅只是露出了一個頭部在外面。

    這種裝扮雖然怪異,但這一群人也都見慣了傳說當中的事物,立時猜想到這銀色的機械大概就是一套鎧甲,而凌霄也不過就是一個穿著鎧甲能飛行的活人,是以驚慌之色小了許多。

    「你這把……是什麼刀?」凌霄一點也沒有隱瞞對那把刀的興趣,走上前盯著展雲天的眼睛,認真的問道。

    「管你什麼事情?」不知怎的,展雲天從內心深處就對這人有強烈的排斥,冷冷的答道。

    凌霄看著他,心中生出一種陌名的熟悉來,不過他還沒忘了這一次來這裡的目的,衝著那群已經傻了的人道:「我剛才聽到神農鼎,那神鼎是在你們這裡嗎?」

    南宮家的一群人心中叫苦,一個展雲天就讓他們應付不來了,再加上這麼個穿著奇形盔甲又能飛行的怪物,神農鼎如何能保全?

    果然,凌霄下面一句話就是:「我是來拿神農鼎的,麻煩你們,我要神農鼎去救人。」

    這句話與其說是請求,倒不如說這硬邦邦的語氣是威脅,南宮家一群人對視了一眼,當先一人走上一步,道:「老夫是南宮家這一代的家主,南宮望,請問這位小友,你與軒轅劍是什麼關係?」

    俗話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作為這一代的首領煉藥師,長期和神農鼎打交道的南宮望多多少少也沾了點神器的仙氣,雖然感受不到凌霄身上淡淡的軒轅劍氣息,但霓霓身上那濃重的神器之力還是能夠感覺到的,加上她剛剛又提到軒轅劍,所以南宮望就上了心,有強援在此,先把展雲天這瘟神打發走了再說。

    提到軒轅劍的時候,展雲天手中的長刀輕微的顫動了兩下,凌霄明顯感覺那柄刀上傳來了濃重的敵意,他就想不明白,兩人明明第一次相見,這股敵意又從何而來?

    「我是軒轅劍的繼承人,這次尋找神鼎,是為了救我的一位朋友。」

    南宮家一群人對視了一眼,均看出了對方眼中的欣喜,軒轅劍的傳人啊,那必然是和神農鼎處於統一戰線的,若是平時,也許眼高於頂的他們並不屑與其他神器之間進行交流,但如今面臨大敵,代表著最強力量的軒轅劍自然就是他們的救星了!

    「那請將軒轅劍拿出一示,」南宮望忍住了心頭的激動,道:「神器本是一家,小友有什麼要求請說。」

    「這個」凌霄有些尷尬的抓了抓頭:「我沒有把軒轅劍帶來……」  
本站首頁 | 玄幻小說 | 武俠小說 | 都市小說 | 言情小說 | 收藏本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