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和前晚一樣的景色,只是那個迷人的少女已經不在身邊。阿爾豐斯感覺自己有點頭腦發熱,像她那種人,會真正看得上自己?不過都已經走到這一步了,打退堂鼓實在沒什麼意思。
兩百里路,按照沙漠居民的普通腳程,來回需要五天時間,一個月綽綽有餘,索拉德也沒故意刁難他,只是不知道這裡面有沒有克裡絲蒂娜的影響,他對自己苦笑起來:阿爾豐斯,你可真會自作多情。
一路過來都是平坦的沙漠,夜風肆意的在沙上形成一個個小漩渦,帶動著鬆散的沙子呼嘯而過。這是沙漠中常有的情況,只要不是沙暴來臨,阿爾豐斯一般都不會理會。他腰間掛著的布袋裡面裝著十日份的乾糧,兩側各有一個大羊皮水袋,不出意外的話,足夠維持到探索結束。
他把那本書從布包拿出來,邊走邊看。沙漠的確是個好地方,可以不用擔心被異物拌倒。毒眼教會他認字,很多被埋藏的武器上邊都刻有主人的姓名,不識字根本就分辨不出來。朦朧的月光下,字跡顯得有點模糊,但還是勉強可以看清上面的黑字。
書的開頭頗讓人費解。都是關於一些哲學的問題,不過越到後面就越有趣。裡面說人與生俱身體裡就有一種氣,叫做內息。內息並不是雜亂無章的亂跑,它會遵循一定的路線運行,這些路線遍佈在全身各個關節部位。一般人無法控制內息的運行路線,只有通過不懈的辛苦修煉,其中一部分人才能掌握它的運行規律,在這基礎上再刻意加強就能控制內息的運行路線,提高肉體機能。
這套理論和阿爾豐斯所知道的世界完全不一樣,裡面沒有騎士、魔法、榮譽等他耳熟目詳的東西,這完全是個陌生的世界。精神上的修為再加上肉體的修為是書的主要內容,它還提到,精神和肉體是不可分割的兩個界面,肉體是精神的支柱,堅強的肉體會使精神層次更上一個台階,反過來,精神的提高則直接刺激著肉體修為的壯大發展。
寫下這本書的人是一個叫吠木頭陀的人,來自遙遠的東方國度。這個國度阿爾豐斯從來沒有聽別人說起過,它比弗拉斯大陸還要遙遠,按照他的理解,縱天山脈以東的弗拉斯已經是往東的極限,再東?會是個什麼樣的地方?
阿爾豐斯抬起頭看看天空,靠近左手邊的半人馬星座中兩顆最亮的星之間的垂直線是南方,現在行進的方位沒錯。
吠木頭陀原來屬於一個叫婆羅門的宗教組織。這個宗教有很多神祇,眾多的僧侶都在各地建造寺院侍奉他們,也有一些人不願意皈依神祇,只想通過宗教高深的精神層面探討解釋出生命和自然的種種關聯,於是出現了頭陀這一類人。他們表面和平常人一般無異,但是肉身的修為極其強悍,一旦戰鬥發生,往往處於第一線作戰以保護寺院不受破壞。這類人被稱為武僧。
阿爾豐斯對魔法並不感冒,平時倒是經常胡思亂想些別人認為奇怪的問題,書裡的一些想法深深吸引著他,比如說,書中提到神其實和普通人在身體構造上沒有不同,有血,有肉,有思想,只是他們思考問題的角度和常人不同,眼光看的更遠。這種說法在阿爾豐斯所處的世界裡簡直就是荒謬絕論,如果沒有神,那麼力量怎麼獲得?人類又怎會產生?在塔隆說這種話可能會被當成白癡瘋子,其他大陸則直接會被綁到火堆上活活燒死——再善良的牧師,也不能容忍任何有關褻瀆神明的話,那些以衛道士自居的貴族對傳播這種思想的人毫不手軟。
任何法師包括黑魔法師,都是借助神的力量才能施放出魔法,沒有一種魔法元素是在施術者身體內部自動產生。通過吟唱的方式把魔法元素聚集,再按照個人的意願發出來,這才是魔法的正道。阿爾豐斯點點頭,隨即又搖搖頭,誰的看法更準確,大家都拿不出理由來證實。由門口可以出到大街,窗戶一樣能出去,只是採用的方式不同,魔法既然可以從外部獲得,為什麼就不能自己產生?最終都是為了達到目的罷了。
吠木頭陀應該在阿爾豐斯所知的大陸上生活了很長的一段時間,否則無法用通用語言寫出這本書。阿爾豐斯可不認為在他居住的國度裡也會使用這樣的文字。
時間過的飛快,月亮差不多就要完成自己的使命,空氣中充斥著寒冷的氣息。結成冰晶的水珠和沙子混在一起,像黃澄澄的魔法幣中混進的災幣一樣容易區分。
阿爾豐斯緊了緊身上的衣服,把書塞進皮囊裡,這段時間是一天中最黑暗的時刻,微弱的光線絕不適宜再繼續看書。黎明的沙漠相對來說比較安全,不管是夜行還是日行性動物,大都不會選擇在這段時間出來活動,視覺上的障礙和低溫抑制了它們的活動神經。
昨晚這個時間,身邊還有一頭漂亮的金髮的她陪伴自己,她現在還沒醒吧?不知她熟睡時是什麼樣子?會不會也像……,唉,怎麼又想起她了,他不禁又對自己苦笑起來。
隨著旭日東昇他又把書拿出來。不知不覺間半天的時間又從身邊悄然溜走。白天沙漠的溫度過高,不適宜長途跋涉,他和往常一樣支起個小帳篷,等太陽偏西後再繼續趕路。
小憩一會,他繼續看書。難道人體真的存在氣這種東西?怎麼十幾年來從沒感應到?書裡說最好的證明方法就是背向烈日,頭頂散發的氣會在影子上看出來。他試著走到日光下,低下頭仔細觀察著,果然,頭部和肩部的影子中夾雜著搖擺不定的一縷縷淡淡灰影。是不是汗蒸時產生的水汽?他將羊皮蒙在頭上,上升的氣影依然存在,這不是汗汽造成的影子。吠木的說法被他親身證實。
既然人身體中存在這樣的東西,怎樣去運用?同時又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果?他剛解決掉一個疑問,更多的問題馬上冒了出來。吠木講述得很清楚,要想指揮它們,必須摸懂氣的運行路線,通過一段時間的打坐瞑想進行內視,內視不是用眼去看,要用心去體會。困乏時人會感覺到累,這是由於氣息不調造成的,如果用意志力調動氣息進行正確的循環就可能永遠也感覺不到累。換成別人肯定認為這個僧侶是在信口雌黃,但阿爾豐斯卻不敢這樣去想,沒有經過實踐證明的事他從不妄下斷論。
他決定試著按照書上所說的方法進行瞑想。要知道瞑想主要是集中人的注意力,在這方面頭腦越靈活、越是聰明的人越不容易集中意念。因為他們的思維太縝密,考慮的過於細膩,如果是個笨蛋白癡可能會更快進入狀態。十幾分鐘過去了,阿爾豐斯也沒能成功,要他放棄對周圍情況的關注,那簡直就和自殺差不多,沙漠裡永遠猜不到下一分鐘身邊會出現什麼事情。又過去一會工夫,半合著的眼皮開始直打架。
瞑想需要強大的精神,沒有經過精神鍛煉就想跨過這一步無異於異想天開。想通了一點,阿爾豐斯順勢合上眼,這倒不失為幫助睡眠的好辦法。不能輕易放棄!習慣就是這樣縱容出來的。他用力甩頭驅散睡意,嘗試著放鬆身體進行肉體的初級鍛煉。這樣可以增加肌肉的柔韌性,同時也能驅散疲勞,既然不能一步登天,那就從頭開始吧,堅持,總會得到補償。
昏昏欲睡的感覺很快就意識裡被驅逐,阿爾豐斯想試試書中記載的肌肉鍛煉和呼吸方法。肌肉鍛煉最基本的就是不斷重複做伸展運動。聽上去簡單,做起來可就是另一回事了。伸的時候手要水平往兩邊張開,腳和腰絕不能彎,每次呼吸都要把盡可能多的空氣吸進去,呼氣要悠長平穩,一呼一吸之間要保持相等的時間,不能快也不能慢。
呼吸十下為一輪。每輪結束之後進行一次腿部和腰部的肌肉鍛煉。兩腿一前一後叉開,盡可能往下壓,最好的狀態是兩腿呈一字形。這可是讓阿爾豐斯叫苦連天的動作,雖然毒眼也要求他進行一些的體格訓練,但也沒到這麼變態的程度。還沒壓到一半,大腿根部就已經開始抽筋,他馬上縮起腿,拚命搓著最痛的地方。
呼吸和肌肉鍛煉每天早、中、晚各一次,一次為百輪。每十輪之後作一次腰腿鍛煉,直到無法忍受時再做十輪呼吸訓練。阿爾豐斯在一個魔法時內做完了百輪呼吸,兩條腿雖然直打哆嗉,卻沒有以前那種辛苦運動過後的疲勞感,呼吸也頗為舒暢。
休息對武僧也是一種鍛煉。他們採用的睡姿也和普通人不同。通常人睡覺不是側臥就是仰臥,武僧們睡覺時則是以手肘支地,掌心托著面頰,屈起單腳作為支點,另一腳斜架在上面,整個身體只有兩個部位和地面接觸,累了可以換一下手腳,姿勢保持不變。阿爾豐斯可沒敢採用這個姿勢睡覺,難度太大,晚上還要趕路,現在沒必要全盤照搬以免搞垮身體。
火熱的太陽終於偏西,阿爾豐斯收拾好行囊繼續趕路。這兩天都沒碰上任何沙暴,也算得上好運氣了,那東西說來就來根本沒法預測。
阿爾豐斯的腳步突然停下,前方約半里處有一個六七尺高的沙丘很可疑。
沙漠裡有沙丘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會移動的沙堆就不太正常了。其實沙丘也是會移動的,迎風那一面的沙粒被吹到背風的一面,不斷重複的動作造成了沙堆的緩慢移動,但這種情況肉眼一般看不出來。而那個可疑的沙丘移動的速度雖然也很緩慢,但只要仔細觀察,就可以發現它的規律比風帶動的沙丘快上很多。
阿爾豐斯判斷下面可能是某種大型動物潛伏在沙中準備捕食。現在已經脫離月之心城的魔眼範圍,隨時都可能遇到危險,活動在沙漠裡的大型食肉動物倒聽說過不少,但巨蜥不會有這樣的舉動,那些頭腦簡單的生物喜歡群體圍獵。只有沙漠中的殺手——絲龍——龍族近親才會通過潛伏獵殺,它們的短途衝刺速度在沙漠中可稱的上首屈一指,最喜歡潛在沙底靠近獵物,然後用迅雷般的速度進行捕殺。
如果是絲龍,它的目標在哪?瘦弱的人類應該沒辦法滿足它的胃口。阿爾豐斯趴下身來,雙手迅速撥開身下的沙子,弄出一個剛夠把身體埋起來的淺坑,他可不想成為絲龍正餐前的甜點。
沙丘在距離他三四百碼的地方自動停下來,它的獵物應該就在正前方,可那裡除了沙之外看不出一點生物活動的跡象。
時間就潛伏中一點點消磨著。當右前方出現一大片揚起的沙塵時,阿爾豐斯推翻了自己的判斷,正前方根本沒有獵物,這頭絲龍只是潛伏在獵物的必經之地來個守株待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