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那些事兒 正文 1727-1728
    如果你仔細想想,就會發現這句話實在準得離譜。

    按照楊嗣昌的說法,清軍或許很強,但短時間內,並沒有太大威脅,但如果不盡快解決民軍,大明必定崩潰。

    簡單地說,就是先解決內部矛盾,再解決外部矛盾。

    為了實現這個意圖,楊嗣昌還提出了一個計劃,這個計劃在歷史上的名字,是八個字:四正六隅,十面張網。

    四正,包括湖廣、河南、陝西、鳳陽,六隅,是指山東、山西、應天、江西、四川、延綏。簡單地說,這個優秀計劃的大致內容,是一部垃圾電影的名字——十面埋伏。

    它的大致意思是,全國範圍內,設置十個戰區,四個主要,六個次要,只要發現民軍出現,各地將聯合圍剿。簡而言之,就是劃定管轄範圍,在誰的地方出事,就讓誰去管,出事的主管,沒出事的協管。

    聽完楊嗣昌的計劃,崇禎只說了一句話:

    「我用你太晚了!」

    對於這句話,朝廷的許多大臣都認為,是徹徹底底的胡扯,無論是楊嗣昌,還是他的那個什麼十面埋伏,都是空口白說,毫無價值,在他們看來,楊嗣昌同志將是第三個被幹掉的兵部尚書。

    然而他們錯了,如果說在當時的世界上,還有一個人能夠拯救危局,那麼這個人,只能是楊嗣昌。

    兩年後,只剩十八個人的李自成,和束手投降的張獻忠,可以充分說明這一點。

    所有的轉變,都從這一刻開始,魏忠賢、清軍入侵、民變四起,朝廷爭鬥,緊張,痛苦,毫無生機,但始終未曾放棄。

    或許崇禎本人並不知道,經過長達八年暗無天日的努力,他即將迎來大明的曙光。

    放他去!

    崇禎死前,曾說過這樣一句話:諸臣誤我!

    對於這句話,大多數人認為,是在推卸責任。

    但考證完崇禎年間的朝政,我認為,這句話比較正確。確切地說,給崇禎打工的這幫大臣,除部分人外,大多數可以分為兩種,一種叫混蛋,一種叫混帳。

    這個世界上,有兩種人最痛苦,第一種是身居高位者,第二種是身居底層者,第一種人很少,第二種人很多。第一種人叫崇禎,第二種人叫百姓。

    而最幸福的,就是中間那撥人,主要工作,叫做欺上瞞下,具體特點是,除了好事,什麼都辦,除了臉,什麼都要。

    崇禎每天打交道的,就是這撥人,比如崇禎三年(1630)西北災荒,派下去十萬石糧食賑災,從京城出發的時候,就只剩下五萬,到地方,還剩兩萬,分到下面,只剩一萬,實際領到的,是五千。

    這事估計是辦得太噁心了,崇禎也知道了,極為憤怒,親自查辦。

    案情查明:先動手的,是戶部官員,東西領下來,不管好壞,先攔腰切一刀,然後到了地方,巡撫先來一下,知府後來一下,剩下的都發到鄉紳手裡,美其名曰代發,代著代著就代沒了。

    結合該案,綜合明代史料,崇禎時期的官員,比較符合如下規律:臉皮的厚度,跟級別職務,大致成反比例增長。

    這是比較合理的,位高權重的,幾十年下來,有身份,也要面子,具體辦事的就不同了,樹不要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好欺負的,就往死了欺負,能撈錢的,就往死了撈,啥名節、臉面,都顧不上,撈點實惠才是最實在的,正如馬克思所說,資本的積累,那是血淋淋的。

    而且這撥人,還有個特點,什麼青史留名、國家社稷,那都太遙遠了,跟他們講道理,促膝談心都是沒用的,用今天的話說,就是吃硬不吃軟。教育沒有用的,罵也沒有用,往臉上吐唾沫都沒用,相對而言,比較合適的方式是,把唾沫吐到眼裡,再說上一句:孫子,我能治你!

    比如當年追查閹黨,就那麼幾個人,研究來研究去,連親手幹掉楊漣的許顯純,都研究成過失殺人,撤職了事,還是崇禎親自上陣,才把這人幹掉。

    再比如這事,案發後,崇禎非常生氣,下令嚴查,查到戶部,戶部研究半天,拉出來幾個人,說是失職,給撤了,準備結案。

    崇禎生氣了,重裝上陣,找出來幾個主犯,殺了,剩下的,充軍。

    總之,崇禎年間的朝廷,是比較混賬的,而帶頭混賬的,是溫體仁。

    溫體仁這個人,歷史上的評價不高:奸臣,徹頭徹尾的奸臣。

    我之前說過,溫體仁是個很有能力的人,精明強幹,博聞強記,善於處理政務。

    所以綜合起來,溫體仁先生的最終評價應該是,一個很有能力、精明強幹、博聞強記、善於處理政務的徹頭徹尾的奸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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