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1
看好了,不是朱元璋的墳(還在南京),是朱元璋祖宗的墳。
雖說朱五一(希望還記得這名字)同志也是窮苦出身,但張獻忠明顯缺乏同情心,不但燒了他的墳,還把朱元璋同志的故居(皇覺寺)也給燒了。
此外,張獻忠還很有品牌意識,就在朱元璋的祖墳上,樹了個旗幟,大書六個大字:「古元真龍皇帝」
就這樣,張獻忠在朱元璋的祖墳上逍遙了三天,大吃大喝,然後逍遙而去。
事大了。
從古至今,在罵人的話裡,總有這麼一句:掘你家祖墳。
但一般來講,若然不想玩命,真去挖人祖墳的,也沒多少。
[1702]
對崇禎而言,所謂龍脈,未必當真。要知道,當年朱元璋先生的父母死了,都沒地方埋,是拿著木板到處走,才找到塊地埋的,要說龍脈,只要朱元璋自己的墳沒被人給掘了,就沒有大問題。
但祖宗的祖宗的墳被掘了,畢竟影響太大,必須解決。
解決的方法,只能是自己做檢討。
事實證明,這是一個相當高明的方法。自從皇帝的祖墳被掘了後,上到洪承疇,下到小軍官,人心惶惶,唯恐這事拿自己開刀,據說左良玉連遺書都寫了,就等著拉去砍了,既然皇帝做了檢討,大家都放心了,可以幹活了。
當然,皇帝背了大鍋,小鍋也要有人背,鳳陽巡撫和巡按被幹掉,此事到此為止。
崇禎如此大度,並非他脾氣好,但凡是個人,刨了他的祖墳,都能跟你玩命,更何況是皇帝。
但沒辦法,畢竟手下就這些人,要把洪承疇、左良玉都幹掉了,誰來幹活?
對於這一點,洪承疇、左良玉是很清楚的,為保證腦袋明天還在脖子上,他們開始全力追擊起義軍。
說追擊,是比較勉強的,因為民軍的數量,大致有三十萬,而官軍,總共才四萬人。就算把一個人掰開兩個用,也沒法搞定。
好在,還有一個以一當十的人,曹文詔。
為保證能給崇禎同志個交代,崇禎八年六月,曹文詔奉命出發,追擊民軍。
曹文詔的攻擊目標,是十幾萬民軍,而他的手下,只有三千人。
自打開戰起,曹文詔就始終以少打多,幾千人追幾萬人,是家常便飯。
但上山的次數多了,終究會遇到老虎的。
曹文詔率領騎兵,一口氣追了幾百里,把民軍打得落花流水,斬殺數千人。
但自古以來,人多打人少,不是沒有道理的。
跑了幾百里後,終於醒過來了,三千人而已,跑得這麼快,這麼遠,至於嗎?
於是一合計,集結精銳兵力三萬多人,回頭,準備跟曹文詔決戰。
崇禎四年起,曹文詔跟民軍打過無數仗,從來沒輸過,膽子特大,沖得特猛,一猛子就紮了進去。
進去了就再沒出來。
民軍已走投無路,這次他們沒打算逃跑,只打算死拼。
而曹文詔由於太過激動,只帶了先鋒一千多人,就跑過來了。
三萬個死拼的人,對一千個激動的人,用現在的編制換算,基本相當於一個人打一個排,能完成這個任務的,估計只有蘭博。
[1703]
曹文詔不是蘭博,但他實在也很猛,帶著騎兵沖了十幾次,所至之處,死傷遍地,從早上一直打到下午,斬殺敵軍幾千人。
眼看快到晚上,殺得差不多了,曹文詔準備走人。
這並非玩笑,曹總兵是騎馬來的,就算打不贏,也能跑得贏。
在混亂的包圍圈中,他集結兵力,發動突擊,很快就突出了缺口,準備回家洗澡睡覺。
當時場面相當混亂,誰都沒認出誰,在民軍看來,跑幾個也沒關係,所以也不大有人去管這個缺口。
但關鍵時刻,出情況了。
曹文詔騎馬經過大批民軍時,有一個小兵正好被俘,又正好看見了曹文詔,就喊了一句:
「將軍救我!」
當時的環境,應該是很吵的,有多少人聽見很難說,但很不巧,有一個最不該聽見的人,聽見了。
這個人是民軍的一個頭目,而在不久之前,他曾在曹文詔的部隊裡幹過。
作為一個敬業的人,他立即對旁人大喊:
「這就是曹總兵!」
既然是曹總兵,那就別想跑了。
民軍集結千人,群擁而上圍攻曹文詔。
曹文詔麻煩了,此時,他的手下已經被打散,跟隨在他身邊的,只有幾個隨從。
必死無疑。
必死無疑的曹文詔,在他人生的最後時刻,詮釋了勇敢的意義。
面對上千人的圍堵,他單槍匹馬,左衝右突,親手斬殺數十人,來回衝殺,無人可擋。
沒人上前挑戰,所有的人只是圍著他,殺退一層,再來一層。
曹文詔是猛人,猛人同樣是人,包圍的人越來越多,他的傷勢越來越重,於是,在即將力竭之時,他抽出了自己的刀。
在所有人的注視下,他舉刀自盡。
曹文詔就這樣死了,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他依然很勇敢。
無論如何,一個勇敢的人,都是值得敬佩的。
崇禎極其悲痛,立即下令追認曹文詔為太子太保,開追悼會,發撫恤金,料理後事等等。
從某個角度講,曹文詔算是解脫了,崇禎還得接著受苦,畢竟那幾十萬人還在鬧騰,這個爛攤子,必須收拾。
所以,曹文詔死後不久,崇禎派出了另一個人。
當時的局勢,已經是不能再壞了,鳳陽被燒了,曹文詔被殺了,皇帝也做了檢討,原先被追著四處跑的民軍,終於到達了風光的頂點。
[1704]
據史料記載,當時的將領,包括左良玉、洪承疇在內,都是畏畏縮縮,遇上人了,能不打就不打,非打不可,也就是碰一碰,只求把人趕走,別在自己防區裡轉悠,就算萬事大吉。
對此,諸位頭領大概也是明白的,經常帶著大隊人馬轉來轉去,有一次,高迎祥帶著十幾萬人進河南,左良玉得到消息,帶人去看了看,啥都沒說就回來了。
照這麼下去,估計高迎祥就算進京城,大家也只能看看了。
然而一切都變化了,從那個人到任時開始。
對這個人,崇禎給予了充分的信任,給了一個絕後而不空前的職務——五省總督。
這個職務,此前只有陳奇瑜和洪承疇幹過,但這人上來,並非是接班的,事實上,他是另起爐灶,其管轄範圍包括江北、河南、湖廣、四川、山東。
當時全國,總共只有十三個省,洪承疇管五個,他管五個,用崇禎的說法是:洪承疇督師西北,你去督師東南,天下必平!
這個人就是之前說過的第四個猛人,他叫盧象升
對大多數人而言,盧象升是個很陌生的名字,但在當時,這是一個相當知名的名字,而在高迎祥、李自成的嘴裡,這人有個專用稱呼:盧閻王。
就長相而言,這個比喻是不太恰當的,因為所有見過盧象升的人,第一印象基本相同:這是個讀書人。
盧象升,字建鬥,江蘇宜興人。明代的江蘇,算是個風水寶地,到明末,西北打得烏煙瘴氣,國家都快亡了,這邊的日子還是相當滋潤,雇工的雇工,看戲的看戲。
鑒於生活條件優越,所以讀書人多,文人多,詩人也多,錢謙益就是其中的優秀代表。
但除此外,這裡也產猛人——盧象升。
所謂猛人,是不恰當的,事實上,他是猛人中的猛人。
但在十幾年前,他跟這個稱呼,基本是八桿子打不著,那時,他的頭銜,是盧主事。
天啟二年(1622),江蘇宜興的舉人盧象升考中了進士,當時吏部領導挑中了他,讓他在戶部當主事。
據史料說,盧主事長得很白,人也很和氣,所以人緣混得很好,沒過兩年,就提了員外郎,只用了三年時間,又提了知府。
到崇禎二年,盧象升已經是五品正廳級幹部了,就提拔速度而言,相當於直升飛機,而且盧知府人品確實很好,從來沒有黑錢收入,群眾反應很好。
總之,盧知府的前途是很光明的,生活是很平靜的,日子是很愜意的,直到崇禎二年。
而皇帝的祖墳,更有點講究,通俗說法叫做龍脈,一旦被人挖斷,不但死人受累,活人也受罪,是重點保護對象。
在中國以往的朝代裡,除前朝被人斷子絕孫外,接班的也不怎麼挖人祖墳,畢竟太缺德。
真被人刨了祖墳的,也不是沒有,比如民國的孫殿英,當然他是個人行為,圖個發財,而且當時清朝也亡了,龍脈還有沒有,似乎也難說。
朝代還在,祖墳就被人刨了的,只有明朝。
所以崇禎聽到消息後,差點暈了過去。
以崇禎的脾氣,但凡惹了他的,都沒有好下場。崇禎二年,皇太極打到北京城下,還沒怎麼著,他就把兵部尚書給砍了,現在祖墳都被人刨了,那還了得。
但醒過來之後,他卻做出了一個讓人意外的決定——做檢討。
請注意,不是讓人做檢討,而是自己做檢討。
皇帝也是人,是人就會犯錯誤,如皇帝犯錯誤,實在沒法交代,就得做檢討。這篇檢討,在歷史上的專用名詞,叫做「罪己詔」。
崇禎八年(1635)十月二十八日,崇禎下罪己詔,公開表示,皇陵被燒,是他的責任,民變四起,是他的責任,用人不當,也是他的責任,總而言之,全部都是他的責任。
這是一個相當奇異的舉動,因為崇禎同志是受害者,張獻忠並非他請來的,受害者寫檢討,似乎讓人難以理解。
其實不難理解,幾句話就明白了。
根據慣例,但凡出了事,總要有人負責,縣裡出事,知縣負責,府裡出事,知府負責,省裡出事,巡撫負責。
現在皇帝的祖墳出了事,誰負責?
只有皇帝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