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滾青春 正文 第212章 搖滾樂迷
    與此同時,秦暮楚一行人已經返回了北京,為復活賽做著最後的衝刺——總決賽於復活賽均在北京舉行。由於復活賽要在決賽第一輪結束後才會進行,所以秦暮楚等人的時間還是比較充裕的。

    由於此時已進入了盛夏,回到北京後,秦暮楚和胡朋沒有回無名村那間悶熱無比的小屋,而是在城鄉結合部租了一間地下室,作為排練室和住處。地下室雖然空氣流通性差,但要比平房涼爽很多,排練的時候也就舒適很多。

    顧圓圓歸隊了。雖然僅僅十幾天沒見,但小丫頭看上去竟然瘦了不少,想必是花費了不少的時間和精力迎戰高考。高考結束了,雖然成績還沒有出來,但顧圓圓已經不用再去學校了,在不排練的時候,她經常拉著公冶子申去游泳,肌膚曬成了健康的紫銅色。

    與之相比,秦暮楚可沒那份閒心,他要抓緊時間創作,爭取在復活賽的時候拿出幾首新的作品。除此以外,他還要為大家的生活而忙碌,除了顧圓圓以外,「烏托邦」樂隊的成員都是名副其實的窮鬼,如何在這個大都市生存下去,是他們面臨的最嚴峻的問題。為此,秦暮楚特地找到文雯,希望在從她那邊進一批打口唱片販賣,賺點小錢,這不,他正在為這件事和文雯爭執呢。

    「文雯,能不能再便宜些,大家都是好朋友了,照顧一下。」秦暮楚賠笑著說。

    文雯搖搖頭「真的不能再低了,現在海關查的很嚴,公安也加強了對非法出版物的打擊力度,這就意味著成本和風險都大大增加了,目前來說,我給你報的價已經是最低了,你不能讓我倒貼錢吧?要是這樣,不如我直接把錢給你算了!」

    「這樣啊,」秦暮楚犯了難「你就不能再想想辦法?我們樂隊正在準備復活賽的事情,但大家都沒有工作,不怕你笑話,我們幾個人所有的積蓄都在這裡,一共不到五百塊,原本打算找你進貨然後分頭出去賣,賺些小錢餬口,可你報的價錢我根本無法接受。文雯,你就忍心看著我們哥幾個餓死嗎?」

    「復活賽?難道你們進入決賽了?」文雯的目光突然變得興奮起來。

    「是啊,可惜在決賽的時候輸掉了,而且是輸給了自己的好朋友。但我是不會輕言放棄的,雖然復活賽的競爭會更加殘酷,但我有信心從中突圍!對了,忘了問了,你們不是也報名參賽了嗎?怎麼樣?」

    文雯歎了口氣「第一輪便被淘汰了……小楚,你真是太聰明了,避開了北京這個高手雲集的地方,你知道嗎,這次比賽北京賽區有近三百支樂隊報名,其中不少都是地下圈裡頗受好評的樂隊……嗯,這樣吧,我在把價錢降低一些,就當是預祝你們樂隊順利晉級決賽吧!」

    「真是太感謝了,我這輩子都不會忘記你的大恩大德的!」秦暮楚感激道。

    「切!」文雯白了對方一眼「你小子就會撿好聽的說,這段時間沒見著你,你小子肯定有騙了不少女孩子吧?」

    「別逗了!現在我窮光蛋一個,連溫飽都保證不了,何談感情?」秦暮楚一本正經地說。

    「小楚,其實錢這個東西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兩個人能夠開心地度過每一天,比如我和阿康,我們雖然沒什麼錢,但一直過得很開心。」

    「那是因為你們有緣……算了不說這些了,我現在還是把主要精力放在比賽和樂隊接下來的發展上面,至於感情的事情嗎,反正現在離死還早著呢,不著急。」秦暮楚嘻嘻哈哈地說。

    「唉……你說話還是這麼口無遮攔,和你上高中的時候一模一樣……好了,過幾天我和阿康去進貨,回頭把你那份留出來,老規矩,你自己來取。」

    「行,謝了!」秦暮楚笑了笑,故作瀟灑地走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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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幾天後,秦暮楚拿到了唱片,立刻分發給大家。白天的時候大家在一起排練,到了晚上便各自奔赴不同的酒吧,在其門前擺攤賣盤,籍此換取在這個城市裡生存下去的機會。

    之所以選擇晚上而不是白天,除了晚上酒吧人比較多以外,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工商、城管大多都下班了,被逮到的幾率大大降低。儘管如此,秦暮楚蹲在那裡還是小心翼翼地左顧右盼,生怕被城管逮到。

    「哥們兒,你這張盤多少錢啊?」一個操著北京話的男子從地攤上拿起一張盤,當他看清秦暮楚面孔的時候,不禁吃了一驚「我靠!你丫不是『烏托邦』樂隊的主唱嗎?怎麼在這兒賣盤呢?」

    「為了生計唄……」秦暮楚並沒有因被人認出而感到意外,他指著對方手裡拿張盤說「這張盤你想要的話給二十塊錢拿走。」

    男子毫不猶豫地從錢包裡掏錢地給對方,遂問「我曾經在電視上看到過你們樂隊的表演,真他媽過癮!你們沒有進入最後的總決賽真是可惜!」

    「請問你是?」秦暮楚這才對對方萌生一點點興趣。

    「哦,我叫上官曉陽,是一個狂熱的搖滾樂愛好者!」

    「你好,我叫秦暮楚。」秦暮楚與對方互通了姓名後,與其攀談起來。通過聊天秦暮楚得知,上官曉陽是北京人,今年二十三歲,從小就喜歡聽搖滾樂,以「搖滾樂死忠」自居。此君曾經學過幾天吉他,因為其左撇子的緣故進步很慢,遂放棄了。上官曉陽住在離酒吧不遠的一間平房裡,他沒有固定的工作,主要是在超市或者賣場做臨時促銷,偶爾還靠寫作賺些小錢。

    秦暮楚笑了笑「沒想到在我面前的還是位作家呢!」

    「什麼作家,」上官曉陽擺擺手,謙虛地表示「只不過偶爾寫點兒文章,賺些稿費而已,算不得作家,充其量也就是個寫手吧。」

    「那也比我強吧,我寫過最長的一篇文章也就上百字,是歌詞。」

    「我聽過你們的音樂,覺得詞寫得很棒,看得出你是一個挺有想法的傢伙……不如這樣吧,演出結束後你和我去我家,咱倆一面喝酒一面好好聊聊。」

    秦暮楚笑了笑,如是說道「那我就恭敬不如從命了,說實話,我對你也有一股莫名的相見恨晚的感覺。好了,裡面已經開場了,別耽誤你看演出了,進去吧。」

    「得勒!一會兒見!」上官曉陽清脆地喊了一嗓子,一頭扎進酒吧看演出去了。

    過了三個小時,演出結束了,上官曉陽渾身濕漉漉地從酒吧出來,遂脫掉上衣,露出白條條的上身,以及渾然天成的小肚腩。

    「你小子怎麼跟剛從水裡撈出來的似的?」秦暮楚開玩笑道。

    「沒辦法,裡面太熱了!」上官曉陽一面擰乾衣服一面說「你的生意怎麼樣?」

    「馬馬虎虎吧。」秦暮楚坦陳道。

    「得了,收攤吧!去我家,我請你喝酒!」上官曉陽幫著對方將滿地的打口盤整期地碼放在盒子裡,帶著他來到了自己的住處。

    上官曉陽的家並不大,大約只有十平米左右,一張破舊的床墊、一台電腦、一張桌子、一把椅子、一套組合音響、一台電冰箱以及牆上許許多多的搖滾海報,構成了這個房間的一切。上官曉陽找出一把折疊椅,上面落了不少灰塵。「真不好意思,這屋子就我一個人住,平時也沒什麼客人來,所以……來,我給你擦擦。」說罷,他拿起一張報紙草草地擦了擦,隨後從冰箱裡拿出兩瓶冰鎮啤酒,用牙咬開後遞給秦暮楚一瓶。

    秦暮楚揚起脖子灌了大半瓶,深深地歎了一口氣,讚道「夏天喝涼啤酒,真他媽痛快!」

    「看來咱倆的品位差不多啊。你看,我的冰箱裡塞滿了啤酒,一到夏天我每天都得喝幾瓶,這麼和你說吧,到了夏天我可以不吃飯,但不能不喝酒。」

    「我跟你差不多,也是嗜酒如命。對了,給我看看你寫的文章吧,我對這個挺感興趣的。」秦暮楚說。

    「我寫的東西都在電腦裡存著,」上官曉陽一面打開電腦一面介紹道「我主要寫一些短篇小說,類型什麼都有,什麼言情啊、武俠啊、奇幻啊、軍事啊……反正能想到的就把它寫下來。這幾年,我一共發表過大概十來篇文章,但更多的還塵封在電腦裡,至今無人問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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