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暮楚點點頭,記住了余冠南的忠告。
演出終於開始了,第一個樂隊的主唱的雞冠頭十分誇張,足有三十公分長!秦暮楚很詫異,這麼長的頭髮還能立起來,得浪費多少強力膠水啊!
「大家好!我們是『TD』樂隊,我們是一支朋克樂隊……」主唱介紹出自己樂隊的名稱和風格。其實不用過多介紹,一看他那束誇張的雞冠頭就知道這一定是朋克,琴聲響起,人們馬上進入了亢奮的狀態,在酒吧有限的空間裡跳躍或者「ogo」。
「ogo」是一個名詞,當然有人情願把「ogo」理解為動詞,這是一種看搖滾樂演出時觀眾特有的舉動,具體表現就是用身體撞擊周圍的人,看似激烈但沒有什麼危險。「ogo」本身就有「碰撞而無傷害」的一層意思。
秦暮楚雖然聽說過搖滾演出的種種行為,但當他第一次看到「ogo」那人仰馬翻的場面時還是捏了一把汗,這麼玩命撞真的不會受傷嗎?
朋克的歌一般都很短,二、三分鐘就結束了,台下似乎意猶未盡,有人呼喊著下一首。那主唱卻不慌不忙地介紹起自己的樂隊來,這是我們的貝斯手XXX,這是我們的鼓手XXX,在介紹自己的時候,他著重了一下語氣「我是胡朋,朋克的朋!」
台下一片歡呼,隨著歡呼聲節奏再次響起,觀眾再次人仰馬翻。
秦暮楚看出來了,這是一支典型OLDSHOOL風格的朋克樂隊,只有三個人組成,而節奏也非常簡單,很好地貫徹了「朋克就是三個和弦的音樂」的傳統觀念。
半個小時後,「TD」下去了,馬上上來下一支樂隊調音。
這也是地下演出的特點之一拼盤演出。一場演出由四五支甚至十幾支樂隊共同完成,演出前抽籤決定演出次序。秦暮楚對這支樂隊的水平不好評價,但主唱胡朋那一束誇張的雞冠頭卻給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第二支樂隊名叫「地獄火」,是一隻典型的金屬樂隊,主唱長髮披肩,嗓音高亢,但歌曲模仿的痕跡很重,缺乏自己的特點。沒聽完一首歌,余冠南就帶著秦、週二人來到後面買酒喝,正好看到張景陶和他樂隊的幾個朋友在一旁有說有笑地聊著什麼。
張景陶的樂隊名為「韃虜」樂隊,一聽名字就有一種重金屬的感覺。該樂隊具體的風格為旋律黑金屬,這種風格對吉他手要求頗高,不但要彈出行雲流水般的旋律,還要有比較充沛的體力和一個怎麼甩動都不會脫臼的脖子,因為一面搖頭一面彈琴是一種很辛苦的勞動,雖然這看起來很有「范兒」。
「張哥!」周健翔熱情地打著招呼。
張景陶事先並不知道他們回來,因為他一整天都在與樂隊排練,他有些意外地問道「你怎麼來了?還有小楚、余哥,你們怎麼都過來了?」
余冠南友好地拍了拍張景陶的肩膀說「我們特地給你捧場來了,第幾個上台啊?」
「哈哈,老闆捧夥計的場,看來我的面子太大啦!下一個就是我們上。」張景陶笑了笑,繼而對秦、週二人說「別走開啊,一會而一定讓你們看到一個不一樣的張景陶!」
台上那個樂隊沒有掀起多大動靜,很快就下去了,張景陶和其他幾個人拿著樂器上台調音。
十多分鐘後,隨著主唱一聲嘶吼,猛烈的樂曲再次迴響在酒吧裡。人們更加興奮了,紛紛OGO、甩頭、跳躍,甚至將手中的啤酒灑到半空,似乎只有這樣,才能發洩出他們心中所有的不快。
秦暮楚沒有參與到人群當中,他冷靜地在一旁聽著,認為這支樂隊比上一支樂隊水平高出很多,基本不在一個水平線上,而樂隊的靈魂人物非張景陶莫屬,因為他擔任的是主音吉他的角色。秦暮楚想像不到,一個平時溫文爾雅的生意人,為何一到台上就變得如此的賦有**。
「好!」「再來一個!」
當「韃虜」樂隊演出完畢後,台下響起了震耳欲聾的掌聲和歡呼聲。
張景陶滿頭大汗地下了台,很多人都上前打招呼。「哥們兒,今天演不錯啊!」「小九,今天你琴彈得太牛B了!」對此,張景陶含笑著一一回敬。
走到吧檯前,四個沒有演出任務在身的金屬青年肆意喝起酒來,期間余冠南不失時機地把自己帶來的兩個孩子引薦給眾樂手,特別是向這個樂隊的鼓手重點介紹了周健翔這個人。
「胖子,叫『鼓哥』!」
周健翔不明就裡,但還是恭敬地打了聲招呼。
余冠南對那個被稱之為『鼓哥』的人說道「這是我一個小朋友,叫周健翔,也可以稱呼他為胖子。他的樂感和節奏感都很好,我看這孩子不錯,怎麼樣,有興趣收個徒弟麼?」
這時候,下一支樂隊登台了,酒吧裡迴盪著樂聲,他們彼此的談話已經難以進行。沒辦法,余冠南只得邀「鼓哥」到酒吧外詳談,當然順便帶上了周健翔,而秦暮楚好奇,也跟隨在後面一齊出來了。
「鼓哥」原名谷戈,因為鼓技出眾被人尊稱為「鼓哥」。(汗!這不是脫了褲子放屁麼?)谷戈今年二十五歲,平日裡經營著一家汽車修理行,做搖滾樂純屬個人娛樂而已。但這並不代表他的技術差,相反的,谷戈打鼓的水平在武漢還算得上有一號的。
余冠南對周健翔說「胖子,經過這幾天我對你的觀察,認為你確實不適合做一名琴手,而且也不打算繼續教授你,因為這只會浪費我們大家的時間。不過你別灰心,我有一個問題需要你的回答你願意學習打鼓嗎?現在有一個不錯的機會,我已經說通『鼓哥』收你為他的開山大弟子!」
「打鼓?」周健翔一愣「我能學打鼓嗎?以前從沒有想過。」
余冠南頓了一會,更加語重心長地說「能!通過我對你的觀察以及我以往的經驗來看,雖不敢保證你的鼓技能達到多麼高深的層次,但一定會學有所成。相反地,如果你一味地追求對你來說並不適合的吉他或者貝斯的話,很肯不會取得很大的成就。這是我的肺腑之言,我相信自己的眼光不會錯,如果你執意繼續學習吉他的話,請你另某良師,余某道行太淺,沒有把你這塊爛泥扶上牆的本領,哈哈哈……如果你想好了改學打鼓,從明天開始就可以跟隨『鼓哥』了。願不願意你自己決定吧。」
周健翔不忍接受這個現實,雖然他身寬體胖但自認為風度翩翩,理應是聚光燈下萬人著迷的主唱兼吉他手或者貝斯手,而非躲在暗處揮汗如雨並且默默無聞的鼓手,想到這些,周健翔有些猶豫了。
秦暮楚在背後聽到了他們的談話,忍不住插嘴「胖子你怎麼想不開呢,不管你選擇吉他、貝斯還是鼓,不都是在玩搖滾樂、享受搖滾樂嗎?既然是在玩搖滾,何不選擇適合你的樂器呢?我認為你很適合打鼓的!」
「連你也這麼認為?」周健翔把心一橫「好吧,『鼓哥』我以後就歸你『罩著』了!」
谷戈爽朗一笑「你可是我的開山大弟子啊,今後一定要給為師爭氣!」
就這樣,年僅二十五歲的谷戈第一次嘗試教導別人打鼓,而周健翔就這樣半清不明地改當了鼓手。余冠南看到周健翔轉變得不慢,很是開心,隨即拉著他再次來到酒吧的舞台前,繼續享受搖滾樂帶來的快樂。
舞台上燈光暗淡,看樣子第四支樂隊已經下去了,現在是第五支樂隊調音的時間。秦暮楚等人一面聊天一面等待演出的開始。
幾分鐘後,燈光打開,舞台上站著幾張熟悉的面孔。
這不是第一支樂隊那幾個人麼?秦暮楚很納悶,但仔細一看台上的還多了一個人,背著琴佔據著主唱的位置,說出了另一個所謂的樂隊名字,而原來的主唱胡朋卻扮演起吉他手的角色。當音樂響起時,風格也與剛才不盡相同,為比較硬朗的硬核朋克。
「這是怎麼回事?」秦暮楚說出了自己的疑惑。
張景陶看出了秦暮楚心中的疑問,大聲解釋道「這不是剛才那支樂隊,是另一支全新的樂隊,地下樂隊有時就是這樣,一個人同時加入好幾隻樂隊。」
谷戈也大聲說道「這不算什麼,我曾經見過四個人組了三個樂隊,還是三種不同風格的樂隊呢!還有我也曾參加過另外兩支樂隊,並在一個雙主唱的樂隊裡擔任過副唱的角色,這些似乎已經是司空見慣的事情了。」
秦暮楚點了點頭,雖然他還是沒有想明白其中的道理。
果不其然,當這支樂隊演出完畢的時候,那個叫胡朋的和貝斯手一同下了台,而此時的主唱接過貝斯,又請上一個長頭髮的背著吉他的人,簡單調音後,開始玩起了「EMO」。
(注「EMO」取自英文「Emotioal」的前三個字母,Emotioal的原意是「情緒化的」。「EMO」在這裡指的是一種由「硬核朋克」演變而來的音樂風格,這種風格經過多年的探索,已經基本擺脫了朋克的影子,變得更加狂躁,更加情緒化,故也稱作「情緒化搖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