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滾樂是簡單的,簡單得一點就透;搖滾樂是深邃的,深邃得不著邊際;搖滾樂是純潔的,純潔得不忍褻瀆;搖滾樂是骯髒的,骯髒得不堪再目。搖滾樂亦或是年輕的,就像每一位背著行囊走在未知道路上的年輕人一樣,在路上發洩著過剩的青春荷爾蒙,這是最狂野、最原始、最憤怒也是最賦有**的衝動!
可究竟什麼是搖滾樂?搖滾樂又有什麼樣的意義?這是一個困擾很多人很多年的問題,更像是一個預先設計好的圈套。其實,這個問題是可笑的,就像有人問你什麼才是真正的愛情那樣荒誕,因為這根本沒有標準答案,一直以來都沒有。這就好比你走在路上,走在一條通往真理的路上,當你自認為接近真理的時候,總會被一些假象所迷惑,最終鬼使神差地回到了起點。於是,你就會再一次發出了相同的思考,再一次走在通往自認為是真理的路上並永遠這樣循環下去。
選擇一種音樂,就是選擇一種生活,如果你選擇了搖滾樂的話,那麼恭喜你,你進入了一個琳琅的世界,你的人生注定也會因此而與眾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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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998年年底,我們的主人公——年僅十七歲的荊州少年秦暮楚出現在人們的視線裡,此時的他已經深深地癡迷上了搖滾樂,並把成為一名受世人矚目的搖滾明星當作了自己的理想和追求!
這天午休,秦暮楚悠閒地趴在教室裡。他桌子上的隨身聽正在歡快地旋轉著,節奏亢奮、嗓音嘹亮的搖滾樂正通過耳塞灌輸到他的耳朵裡。隨著節奏,秦暮楚下意識地用腳輕點著地面,品味著每一個音符給他帶來的喜悅感。
「嘿!小子!給我站起來!」一聲大喝打破了教室的寧靜,也打攪了秦暮楚的興致。秦暮楚緩緩抬起頭,只見一個身材高大的胖子正以一種狂妄的眼神地看著自己,在他的身後,還站著四五個面露奸相的學生。
秦暮楚知道,這個胖子名叫周健翔,是光明中學裡有名的混蛋,拉幫結派、打架鬥毆、惹是生非……總之,在這所學校裡,沒有幾個人不害怕周健翔的。
但秦暮楚就是那幾個人之一。
秦暮楚打了個哈欠,不慌不忙地從椅子上站起來,不卑不亢地說道「你就是周健翔吧?有什麼事情嗎?」
要是平時,周健翔看到有人以這樣的態度對待自己的時候,早就一個嘴巴掄了過去了!但此時此刻,周健翔不敢草率地出手,因為他知道,眼前這個名叫秦暮楚的人也並非是等閒之輩。
周健翔環顧四周,最後目光落在秦暮楚手裡的隨身聽上,眼珠一轉,找到了一個借口「也沒什麼大事,看你隨身聽挺高級的,我想借過來用幾天。」
秦暮楚心裡非常清楚,對方哪裡是來借隨身聽,分明就是故意找茬來了!他環顧四周,發現班裡的人很少,而且大多數是女生,心說不妙,估計班裡的男生都到操場上打籃球去了。秦暮楚是個聰明的人,他深知如若此時動手,就算自己再能打也不是眼前這四五個人的對手,於是他揉了揉眼睛,故意示弱般說道「哈哈,我當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呢?不就是這個破隨身聽麼,你要喜歡就拿走,哈哈哈……還站著幹什麼,快坐快坐!」
秦暮楚一面賠笑一面拉過一把椅子。
周健翔被眼前這個情景弄懵了,他心想眼前這位是那個傳說中打架不要命的秦暮楚嗎?怎麼如此一副狼狽相?此時周健翔的心中充滿了疑惑,但他並沒有顯露出來,而是更加囂張地拍著秦暮楚的肩膀
「哈哈哈,小子還算他媽的懂事!其實,我早就聽說過一些關於你的傳聞,早就想會會你了。沒想到今日一見,才發覺學校裡的傳聞大多都不可靠啊!」
秦暮楚哪裡受過這樣的屈辱,他的右手早已死死地攥成一個拳頭,如果有必要,這拳頭會像子彈一樣射出,直砸對方面門!但此時的情形讓秦暮楚不由得不強壓住心頭的怒火,勉強擠出一絲笑容說道
「哪裡哪裡,小弟我只不過是浪得虛名而已,哪裡有周哥這番威風……對了,這隨身聽就送你了,自當咱們交個朋友!」說罷,秦暮楚把耳機線整齊地纏繞在隨身聽上,雙手捧著遞到周健翔面前。
秦暮楚猜想的不錯,周健翔此番前來的目的並不是借隨身聽,而是故意來找對方的麻煩。別看周健翔滿身橫肉,看似頭腦簡單,其實他也是一個心細的人,經過這番對話,周健翔也看出來了秦暮楚是在故意示弱而已。
看著秦暮楚恭敬地捧著隨身聽面露微笑的樣子,周健翔知道自己就是想動手也不能了。俗話說「抬手不打笑臉人」,既然對方已經認慫了,就沒有必要再斤斤計較,如果再不依不饒下去,就未免顯得自己器小了。
雖然不能在繼續找對方的麻煩,但就這麼一聲不吭地走,周健翔的面子未免也說不過去,於是他借坡下驢,抄起秦暮楚遞過來的隨身聽,招呼著身後的幾個小弟大搖大擺地走出了教室。
秦暮楚坐回到自己的椅子上,心頭的怒火陡然而起!見周健翔一夥人離開教室後,他一腳把面前的課桌踢出老遠,嚇得班裡那些小女生忍不住叫出聲來。看著那些女生,再看著那已經變形的課桌,秦暮楚咬牙切齒喘著粗氣,心裡盤算著如何出這口惡氣。對!一定要報復的,秦暮楚豈是善罷甘休的人!周健翔,你他媽的欺人太甚了!我秦暮楚不會饒恕你的!
想到這裡,秦暮楚快步走出教室來到了操場上。正在打籃球的鄭天昊發現秦暮楚的身影,忍不住開玩笑道「小楚,不好好在教室裡聽你的『要啃肉』,跑出來幹什麼?想學怎樣打球嗎?」
(注「要啃肉」即搖滾樂的英文「Ro`Roll」的音譯讀法,在此處有污蔑搖滾樂之意。)
鄭天昊之所以開這樣的玩笑並不是沒有根據的,秦暮楚身高一米八零,在整個高中雖然不是最高的但也算比較高的那一類。但有如此先天條件的秦暮楚似乎並沒有運動細胞,每當他打球時,不是被判走步就是在無人防守的情況下投出「三不沾」。雖然他也曾反覆的練習過,但收效甚微,遂逐漸放棄了打球的念頭。
這時秦暮楚原本心情就不好,聽到鄭天昊侮辱了自己不會打籃球的同時也侮辱了自己喜愛的搖滾樂,心中的怒火終於爆發了「操!球打得再好有他媽屁用?有本事和我單挑!你敢嗎?」
鄭天昊應該感到慶幸,如果自己不是秦暮楚的好哥們兒,此時一定會被對方打倒在地。鄭天昊和秦暮楚是好朋友,他很清楚秦暮楚的為人,他知道,這句話只不過是他在發洩心中的不愉而已,並不是真的向自己的好朋友發起挑釁。
話雖然這麼說,但鄭天昊不敢懈怠,他放下籃球走到秦暮楚的身邊,關切地問道「怎麼了小楚,臉色怎麼這麼難看?」
「剛才周健翔帶著一幫人來咱們班找我茬來了。」
「動手了嗎?」
「沒有,他們人多,我怕打不過,服軟了……」
鄭天昊拍了拍腦袋,後悔剛才沒在班裡,害得秦暮楚受了如此大的窩囊氣。
整個高三年級,甚至整個光明中學,也許人們對鄭天昊這個名字並不是很熟悉,但要是提到他的綽號「大個」,大多數人馬上會聞風喪膽。不錯,「大個」就是身高一米八八、打球和打架在校內都鮮有敵手的鄭天昊的綽號。秦暮楚和鄭天昊是同班同學,同時二人也是好朋友、好哥們兒,他們兩人之間的友誼,正應驗了「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