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你在幹什麼?」隨著一聲怒吼,這個身影猛地向沈信撲了過去。
沈信倏地閃向一邊,順勢在這身影上作了點手腳。等他看到撲來的是張林時,張林已經狠狠摔在床上。
「混蛋,敢打我妹妹主意,我打死你。」張林掙扎不起身,撲倒在一床被褥上,狠狠擊打著,嘴裡狠狠罵著。
鳳仙和沈信面面相覷,不知張林在幹什麼。
鳳仙很快反應過來,臉上微微一紅,上前拉開張林道:「哥,你在幹什麼?」
「別管我,我一定要打死這忘恩負義,見色起意的混蛋。」張林仍然想往前撲,卻突然發現眼前只是鋪蓋,並沒有他臆想中的色狼在。
「咦?那淫棍哪裡去了?」張林詫異莫名。
「別丟人了。」鳳仙狠狠擰了張林一把。張林猛然回頭,這才看到站在一邊微笑的沈信。
張林的目光迅速掃過鳳仙和沈信,頗有點疑神疑鬼,雖然他是想借沈信一舉成名,但看到沈信現在瀟灑倜儻的模樣,不由擔心起自己的妹妹來,害怕被沈信給騙了。「小白臉是最沒良心的。」心中這樣想著,他的目光更是銳利。
沈信是不明白張林的心思,鳳仙卻看出來,忍不住不悅道:「哥,你胡思亂想什麼?」
張林看到鳳仙和沈信毫無異樣,這才鬆了一口氣,笑道:「沒什麼,你們剛才聊什麼聊得那麼開心?」頓了一下,他又加了一句:「他會說人話啦?」
「哥,你這是什麼話?」鳳仙先是不滿,接著就興奮起來:「哥,你知不知道?沈信他簡直是音樂天才,第一次接觸吉他就彈得比我還好。」
「那還用說,我張林的眼光這麼高,能看上眼的人怎麼會差?不要看我以前沒有挖掘出什麼人才,那時普通的小明星我看不上。」先自吹自擂一番,張林低聲發出疑問:「真的那麼厲害?別被小白臉騙了。」
沈信雖然不是完全明白張林的意思,但也猜到不是什麼好話,只能暗自苦笑。
「當然是真的了。」鳳仙沒好氣道,雖然明白張林是好意,她卻不想張林這麼口不擇言。
「能不能讓我欣賞一下?」張林倒是一副「大膽設想,小心求證」的姿態。
「當然可以。」沈信接口道。聽到沈信一口標準的國語,張林的下巴一直掉了下來,半天合不攏嘴。用疑惑的目光看著妹妹,張林低聲道:「有沒有覺得不對勁?昨天他可是一句普通話也不會說,現在怎麼說得這麼流暢?」
「我想,會不會是失憶?我見他昨晚看了一夜的電視,或許他找回了一些回憶?」鳳仙提出一個假設。張林想了想,點頭道:「有道理,不然怎麼解釋他莫名其妙的行為呢?」
沈信沒有理會兄妹間的談話,抱起吉他沉思著。他倒不是為了證明自己是天才,只是剛才和鳳仙的一陣大笑,讓他記起某些快樂的往事,心情很是激動,大有不吐不快之意。
當他想到這些快樂的時候,腦中依稀有旋律流淌,他正凝神將這些旋律組織起來。如果是用玉笛,他根本連想都不用想,隨意就是一曲,不過既然他用的是吉他,就難免要花點心思了。
當張林和鳳仙的對話告一段落時,沈信輕輕撥動了琴弦,一首優美的曲子隨著他的手指奏出。
樂曲似有魔力,張林和鳳仙瞬間被帶入了一個快樂的音樂世界,那優美的旋律充滿了仙靈之氣,令張林和鳳仙渾然忘了自我,盡情地快樂著。
如同一個故事,這段音樂只是前奏,當張林和鳳仙靜靜坐下聆聽之際,沈信忽然開口唱了起來。那是他自己即興創作的歌詞,古色古香,充滿了古漢語的韻味,張林和鳳仙並不是很懂,卻也能感受到歌詞中表現出來的輕鬆歡快,一時間完全迷失在吉它的樂聲和沈信的歌喉中。
一曲終了,張林和鳳仙如癡如醉,沈信自己也沉浸在久違的快樂當中,久久回味。
「好,太好了。」張林拚命鼓掌,他並不是有文化的人,像前一晚沈信在海邊所吟唱的歌曲裡面那種感受,他其實領會不了,但現在這一首歡快的樂曲卻沒有問題,他覺得沈信就憑著這一首歌曲也可以紅透半邊天。
鳳仙沒有張林那麼誇張,但失神的樣子表明她更受感染,只聽她低聲感歎:「天!居然有這麼優美的歌曲。」
「老弟,我相信你絕對可以大紅大紫,就讓我們一起攜手創造美好的明天吧。」張林興奮之下,開始胡言亂語。
「你說什麼呀?」沈信對張林的興奮不解,皺皺眉頭。
「對了,你是什麼地方人?以前是幹什麼的?」張林冷靜下來,連忙問道。
沈信眉頭大皺,不知該怎麼回答。
「是不是忘了?多少應該有點印象吧?」鳳仙倒是真把沈信當成失憶患者了。
這一句話倒是提醒了沈信,沈信點頭道:「我不記得了。」
張林聽完也相信了,拍著胸脯道:「記不得也沒有關係,以後你就把這裡當成自己家好了。只要你聽我的,我保證你能成為大明星,不過你到時候可不能忘記兄弟啊。」
沈信不解:「大明星?什麼東西?」
張林一瞪眼:「連大明星也不懂?」
沈信撓頭道:「我不記得了。」一句話可以推托一切不好回答的問題,沈信算是明白語言的魅力了。
果然張林不再過多追問,只是解釋起來:「要生活,得有錢對吧?」
錢沈信當然知道,於是他點點頭。
「要有錢,就得工作,對吧?」
沈信又點點頭。
「但是,同樣是工作,報酬卻不一樣,大明星就是能掙大錢的人。」張林用自己的心理對比沈信,對其大力蠱惑。
「但是,大明星怎麼掙大錢呢?」沈信問道。
「唱歌,演電影,演電視,這些都是很掙錢的。等你有了名氣之後,拍拍廣告也能撈不少。」張林彷彿看到漫天金光閃爍,嘴裡滔滔不絕。
「唱歌也能掙大錢?」沈信有點不信。
「當然了,只要你聽我的就沒錯。」張林大打保票。
鳳仙也開口了:「真的,我相信憑你的音樂造詣,一定可以成為明星。」鳳仙倒不像張林那麼財迷心竅,處處想著錢,不過聽過張林的歌後,倒是很希望他能發揮自己的特長。
沈信想了想,也是甚為意動,唱歌也是他喜歡的事,而且能夠掙大錢,這倒像是神仙般的生活。反正也沒地方去,這兄妹對自己挺好,倒不妨試一試。
「好吧,如果真是這樣的話,我倒也很想當個明星。」沈信說道。
「不是明星,是大明星。」張林興奮不已:「好了,我們一起去預先慶祝一番。」
「哥,我們沒錢了。」鳳仙提醒他道。
「沒事,我有。」張林摸出一把鈔票,得意洋洋道:「而且我們很快會有更多。」
「你哪來那麼多錢?」鳳仙大感意外。
「手氣順,贏來的。都說沈信是福星了,我現在幾乎就是賭神。」張林不由分說,拉著鳳仙和沈信就往外走。鳳仙本想表示一下對張林賭博的不滿,但想到說也沒用,歎口氣,沒有說話。
來到一家西餐廳,張林意氣風發地拿過菜譜點菜,問到沈信,沈信本想拒絕,但又不想太過分,於是淡淡說道:「隨便啦,不過我只吃素。」
張林奇怪地看看他,還是依了他的意思。接著張林又要了一瓶紅酒。
看著紅色的液體注滿透明的杯子,沈信好奇道:「這是什麼東西?」
「酒,紅葡萄酒。」張林已經習慣了沈信的無知,解釋道。
「紅色的酒?好奇怪。」沈信心中這樣想著,卻沒有說出來。現在他完全不需要吃東西來維持營養,不過對於飲料還是很喜歡的。聞到紅酒那沁人心脾的香味,雖然看著紅色的酒不太順眼,沈信最後還是學著張林喝了一口。
「嗯,好酒。」作為一個半仙人,沈信的感覺器官比常人敏銳百倍不止,當然更能領會紅酒的不凡之處。任酒的芳香在嘴裡迴盪,沈信仔細辨別著那令人回味無窮的感覺,讚歎不已。
「好喝吧?不過這只是普通至極的紅酒,窖藏數十甚至上百年的紅酒更是味道大佳。不過價格不是一般得貴,我們現在喝不起。」說到最後,張林有點沮喪,不過馬上又興奮道:「等你成了大明星,一切就不一樣了。我們到時候住豪宅,開名車,喝好酒,還有成群的美女,那可就風光了。」
「哥!」聽張林越說越不像話,鳳仙狠狠地打斷了他的話。
「總之,你一定要成為大明星,我以後可就靠你了。」張林最後總結道。
並不是很理解張林的話,但至少沈信覺得,如果每天有紅酒喝的話,相信並不是一種很難過的生活。所以兩個人倒也投機,兩個人你一杯,我一杯,很快一瓶紅酒就見了底。這時張林更是興奮,招呼侍者拿了兩支古巴雪茄過來。
鳳仙抗議道:「哥,你自己抽煙也就罷了,幹嘛讓沈信也抽呢?煙可不是什麼好東西。」
「你懂什麼?不抽煙不喝酒,那叫什麼男人?」張林自有一番理論,鳳仙氣鼓鼓地不說話了。
沈信好奇地拿過雪茄,卻不知道該怎麼幫,有點手足無措。張林先給自己點燃,深深吸了一口,瀟灑吐個煙圈,笑道:「看,就是這樣。來,我給你點上。」
沈信不明白這樣有什麼好處,不過看起來倒是有趣,學著張林的樣子深吸一口,頓時被嗆得咳嗽起來。
張林大笑,這本來就是他的目的之一。笑過之後,他擺出煙界前輩的姿態,笑著道:「不要吸進肚子裡,吸入口內,然後吐出來就對了。」
沈信第一次被嗆只是因為出其不意,經張林一指點,馬上就明白了,第二口已經似模似樣了,悠然吸了一口,他一張嘴也吐出一個煙圈。
「對,就是這樣。老弟,你可真有天賦,看你抽煙的樣子,十足是大明星的派頭。即使你當不成歌星,當個影星也是綽綽有餘。」
沈信一笑,卻看見鳳仙一臉的不高興。鳳仙自然不贊成沈信抽煙,不過卻是過慮了,以沈信現在的功力,別說雪茄了,吸毒都不會有什麼不良反應。
雖然沈信不明白鳳仙的心理,但對她卻很有好感,就想逗她開心一下。深深吸了一口煙,沈信輕輕張嘴,煙霧從嘴裡冒出,卻並不是裊裊上升,反而向著鳳仙飄去。
煙霧飄到離鳳仙二十厘米處,開始凝聚成型,漸漸變成一支酒瓶模樣停在鳳仙面前的桌上。
鳳仙果然忘記了不快,不能置信地看著煙霧形成的酒瓶,訝然道:「你怎麼做到的?」
張林也是詫異不已,一不留神將一口煙吞下,頓時嗆得咳嗽不止,臉漲得通紅。
沈信本來想說「很簡單」,想了一下,笑道:「小把戲。」
這時煙霧形成的酒瓶漸漸消散,鳳仙卻依然欣喜地看著這神奇的一幕,覺得沈信越來越神秘。
張林卻沒有想那麼多,好不容易止住咳嗽,他大力拍著沈信的肩膀,笑道:「我們說什麼也餓不著了,即使成不了大明星,我們也可以去夜總會表演,就憑老弟剛才那一手,肯定大受歡迎。」
「不,我一定要做大明星。大明星才能掙大錢嘛。」沈信促狹地對張林擠擠眼,張嘴又突出一股煙霧,在張林眼前形成一個元寶形狀。
「對,對,我們要掙大錢。」張林大笑著去接元寶,煙霧馬上四下散開。沈信和鳳仙哈哈大笑。
在餐廳盤桓兩個小時,三人這才離開。
漫步在夜色中街道,張林豪情大發,高歌道:「今夜的寒風將我心撕碎,倉皇的腳步我不醉不歸,朦朧的細雨有朦朧的美,酒再來一杯……」
沈信也很快加入高歌的行列,兩人勾肩搭背地向前而去。鳳仙看著兩個男人像小孩般胡鬧,搖頭失笑,也快步跟了上去。
(第四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