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活記 第一卷、童年的那些事 第七章、超級記憶
    第二節課,是數學課,也就是班主任秦老師的課。

    這節課上來就是測驗,讓一群學生們開始怨聲載道。

    等發下試卷之後,唐恩一看之後就歎了口氣,他倒不是感歎試卷太難,雖然他是文科出身,可畢竟再怎麼說,這種只有四則運算的小學試卷,對他來說也只是小意思。其實他是在感歎這種試卷本身。

    這種試卷是油墨印刷的試卷,字體全部都是手寫,並且由於技術原因,很多地方印的並不清楚,所以對學生視力的損害很大。不僅如此,學生在做這種試卷的時候,還要很小心的在手下鋪墊一張白紙,這是為了防止試卷上的油墨沾到手上或者衣服上。

    儘管這樣的試卷有種種不足,但這畢竟都是老師的心血,是老師在備課批改作業等事情之外的心血。

    那個時候,學校的印刷機都是用油輥子在蠟紙上推的老式印刷機,所謂的印刷部,也只是一個堆滿雜物的小房間,印刷機就在裡面跟一大堆亂七八糟的東西放在一起。

    唐歡記得,在小學的時候,不,哪怕是他在上初中的時候,除了期末考試跟期中考試的試卷是統一的鉛字外,其他測驗跟摸底的試卷都是這種油墨的手工試卷。

    這種試卷都是老師自己出試題,然後又自己抽時間在蠟紙上刻好,之後送去學校的印刷室,在那老舊的印刷機上自己用油輥子一張一張印出來的。

    可以說從出題到成卷,全部都是老師一個人在做,學校只是提供紙張跟機器。

    據說,這已經很不錯了,當時有些鄉鎮小學,連這樣的油墨印刷機也沒有,都是老師在一塊塊木質黑板上寫滿試題,讓學生自己在下面抄著做題,至於再貧困的地方……試卷是什麼?

    那個年代的老師,不容否認,都是敬業的一代,也是辛苦的一代,當然,也是可敬的一代。

    「哪跟咱教課的時候那樣!」想到這裡,唐歡再次歎了口氣,暗自道,「咱當老師的那時候,學校老師都是要學生集體去訂試卷,而且不論張,不論套,是一堆一堆的訂閱,這樣才好從中收取回扣,也不管那些試卷對學生真有用假有用,反正是使勁的撈油水,至於其他開輔導班賺錢就不用提了,都成慣例了。自己剛去當老師的時候,那是多好的一個有為青年啊,可後來不也……咳咳。」

    又搖了搖頭甩去這些回憶之後,唐歡便迅速拿起了木質HB鉛筆,開始刷刷的書寫起來。

    不到十五分鐘,他已經把所有的題目都做完,想了想,他又用橡皮改了幾個地方,故意做錯幾道題。

    還是不要太突兀比較好,因為他記得自己在小學的時候,似乎調皮搗蛋算個一流,但成績就一般,就算到了初中也不過是中等,他是在高中受父母離婚以及初戀失敗等多種刺激後才開始發力,最終考上大學的。

    在試卷上修改了幾個地方之後,他悄悄看了看四周,發現秦老師在講台的桌子上專心用蠟紙刻試題,學生們則在下面辛苦做題。當然了,學生們做題的姿態各不相同,有的悶頭狂寫,有的皺著眉頭使勁咬筆桿,還有的不斷抓頭撓耳,總之,是經典的考試眾生相。

    看到這個情況,唐歡暗自搖了搖頭,接著,他小心的從抽屜裡抽出一本空白的作業本,又下意識的來回看了看,這才悄悄的用鉛筆在本子上書寫起來。

    他寫的是一首歌的曲譜跟歌詞,而這首歌,正是那首後來國人耳熟能詳的《明天會更好》。

    其實,剛寫完數學卷子的時候,他就在考慮剽竊歌曲的事情了,並且還打算寫夠一定數目的流行歌曲之後,就想辦法去郵局,把這些郵遞去香港,他相信憑著自己記憶中的這些歌曲,肯定能讓自己賺到第一桶金。

    之所以先寫這首歌,首先是這首歌是85年寫成的,現在是83年,原作者估計連想都沒想過,自己剽竊起來正好;其次,這首歌比較符合小孩子唱,小孩子寫出來不會特別讓人難以相信。

    他已經預料到了,如果自己把這些東西寫出來,肯定會讓人驚訝,當然了,自己可以頂著個天才的帽子,這也說得過去,不過天才也要靠譜。沒錯,小孩子可以在數理化方面成為天才,畢竟那些知識都是明擺著的東西,不需要閱歷也能弄明白,但那些情愛之類的屬於社會科學,需要生活經歷的沉澱才行,那可不是天才能明白的。

    試想一下,一個才十一歲的小孩子,如果一下子就寫那些感情很深的情啊愛的歌曲,估計會嚇到很多人的,沒辦法,誰讓自己的年齡太小呢。

    想到這裡的時候,他搖頭笑了笑,接著就開始繼續在本子上刷刷的書寫。就在他寫完最後一個歌詞,準備要收筆的時候,他忽然愣住了:「奇怪,我承認我對這首歌很瞭解,但還沒有瞭解到記得如此清楚的地步吧?連曲譜都記得一清二楚?我記憶力啥時候這麼好了?我畢竟是一個中年人,記憶力雖然還沒有像老年人那樣衰退的厲害,但也絕對不會這麼清楚,難道,是我變成小孩子了,記憶力就變得好了?也不對啊,就算是小孩子的記憶力好,沒理由我前生的東西還記得這麼清楚啊?」

    想到這裡,他忽然皺起了眉,然後嘗試著回想一下過去,或者說前生自己曾經記憶過的東西。

    他首先嘗試的,是記憶一段布朗寧夫人的十四行英文長詩。

    布朗寧夫人,也就是伊麗莎白-芭蕾特-布朗寧,是英國著名的女詩人,與張海迪一樣,也是雙腿殘疾。她雖然是一個殘廢,但她的文學才華卻讓人矚目,特別是她的詩歌。學習專業英語的,很少不知道她。

    當年,唐歡在大學學英語的時候,就很喜歡布朗寧夫人的詩歌,為此他還記了不少詩歌,只不過,他記憶的只是一些摘句,不可能完整的記憶下來,就是這些摘句,後來年齡大了,那些東西也都忘的差不多了。

    嗯,現在用這些摘句來測試記憶力正好。

    IthoughtoncehowTheocritushadsung

    我想起,當年希臘的詩人曾經歌詠:

    Ofthesweetyears,thedearandwished-foryears,

    年復一年,那良辰在殷切的盼望中

    Whoeachoneinagracioushandappears

    翩然降臨,各自帶一份禮物

    Tobearagiftformortals,oldoryoung

    分送給世人--年老或是年少。

    ……

    當唐歡輕聲自言自語的用英文說出這段長詩的時候,他驚訝的發現,自己記憶的相當完整,已經不僅僅是摘句。還有,剛才他自己的背誦已經不像是背誦了,簡直就是在照著書讀!

    「怎麼可能?」唐歡再次皺緊眉頭,「當年我看這個的時候,只是覺得不錯,就算那樣,也不過是記憶了一些經典句子,不可能都完整的背下來,我現在怎麼會……」

    想到這裡,他繼續開始回憶,回憶自己當年在大學學過的一些詩集,比如著名的莎士比亞的詩歌,還有自己學過,也背誦過的一些英文課文,結果,都能完整的默背下來,甚至連自己看過的英文小說他也能完整的記起來。

    默背到這裡之後,他嚇了一跳,不過接著他就繼續開始回憶。這次他的回憶不再僅限於這些,甚至包括以前曾經看過、聽過的東西跟事情,總之自己前生經歷過的,他都拿來回憶,而無一例外的,都記的十分清楚。

    「奇怪,我腦子什麼時候這麼厲害了?」做完嘗試,唐歡微微張大了嘴巴,「我這,這簡直是過目不忘麼。不對,過目不忘是指學東西,我這根本是超級記憶,因為我過去曾經看過聽過的東西,都能夠很輕易的就回想起來才是。這是怎麼回事?難道是我穿越了,身上,不,應該說是靈魂發生了什麼異變?」

    想到這裡後,他很快笑著搖搖頭:「我靠,管他的,這樣也不錯啊,以前的事情都能清楚的記起來,那還不夠臭屁的?嗯,這穿越人士,最怕什麼?最怕的,就是前世的東西記不清楚,白白第二次再錯過機會。現在自己能把過去的事情都記清楚,這就是超級作弊啊。嘿嘿,上天對我還真是優待。」

    想到這裡,他忽然又想,既然自己過去的記憶如此清晰,那麼現在記憶東西,或者說學東西會不會也是過目不忘呢?

    想到這裡,他悄悄的伸手進抽屜,摸啊摸,終於摸到一本厚厚的小書,根據經驗,他知道這應該是字典。

    拿出來一看,果然是一本《新華字典》。

    隨意的翻了一頁,迅速的瀏覽一下,一下就記住了。然後繼續翻頁,繼續快速瀏覽,繼續快速記住。等他翻了大概二十頁的時候,他已經能夠完整的記住這二十頁的內容了。

    「嘿嘿嘿!」唐歡忽然合上字典,然後再也忍不住的笑了起來,「超級記憶,超級記憶啊!」

    然而,就在唐歡還在為自己擁有這種超級記憶暗自竊喜,正要考慮能靠著這個能力幹什麼的時候,一聲清脆的女音打斷了他的YY。

    「報告!老師,唐歡他作弊,不做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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