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牙海盜 海盜的寶藏 澳門歷史問題述略
    澳門歷史問題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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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鴻釗

    舉世矚目的澳門問題終於捉到議事日程上來了。

    解決澳門問題,結束葡萄牙的殖民統治,使澳門回到祖國的懷抱,這是包括澳門居民在內的/#183;大中國人民的迫切願望。

    澳門是中國第一個對外開放的貿易特區。作為中外關係的一條紐帶;它曾經在東西方貿易中起過相當重要的作用。但與此刊討,澳門又是最早被西方殖民者侵佔的中國領土。澳門開放四百五十多年的歷史(1535—1986),就是不斷遭受葡萄牙殖民者侵略與淪為殖民地的歷史。

    葡徇牙人對澳門的侵略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這就是:第一,賄賂中國官員開放澳門和混入貿易時期(1517—1557);第二,強行居住和和經營澳門貿易時期(1557—

    1849),第三,破壞中國主權,奪取澳門永居和管理權時期(1849—1986)。每個時期中外關係的形勢不同,葡萄牙的侵略亦各具不同特點。儘管葡萄牙一貫企圖使澳門變成它的殖民地,但事實上它在前兩個時期內並未能做到這一點。#183;只是由於鴉片戰爭以後,形勢對它的侵略有利,它才從第三個時期開始逐步在澳門建立殖民統治。

    現在,我們分別闡明葡萄牙殖民者侵略澳門的歷史過程。

    一

    十六世紀初萄葡牙殖民者入侵前夕,中國是『個封建國家,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但是沿海地區的商品經濟有了一定發屜,海外貿易日趨活躍。地處祖國南大門的廣州,當時同亞非地區三十多個國家有著貿易往來。1每當貿易旺季,廣州城下,「萬里帆檣,蠻煙蛋雨,胡賈鼎來。所居成聚。」2但這主要是由明朝政府控制的官方貿易。當時明王朝奉行閉關自守政策,對私人貿易限制比較嚴格,三令五申,「禁瀕海民私通海外諸國」3明朝為了保證海禁政策的實施,除了在沿海地區加派官兵,嚴加巡緝之外,又訂立「首告」制度,凡出首告發別人私自出海者有獎。這種限制阻礙了海外貿易的發展。

    在對外關係力:面又使中國仍然處於封閉狀態之下。近代西方的第一個殖民國家就在這種情況1;開始向中國侵略。

    事實上,葡萄牙早就企圖向中國擴『張了,1474年葡萄牙國王查理五世和航海家哥倫布就向意大利地理學家詢問中國情況,當他們獲知中國「富厚無匹」,到中國「可以致富」4的時候,大受鼓舞,決心探索通往東方的新航路。

    平1488年葡萄牙人航行至南非好望角。1498年又繞過好望角,從東非馬林迪橫渡印度洋,到達印度。1508年1月13日葡萄牙國王曼努埃爾向奉方航隊司令石圭伊拉下達命令,要求他廣泛地收集有關中國的情報。51510年葡萄牙航隊佔領果阿,作為在東方的擴張基地。1511年又佔領滿刺加(馬六甲),建立東南亞地區的商業霸權。這時葡殉牙的航隊已經出現在中國南海水域的邊緣。以後幾年間,葡人大肆搜集中國海防情報,收買中國商人充當嚮導和翻譯。「凡我虛實,皆了然已久」,8對入侵中國做了亢分的準備。

    1517年夏天,葡萄牙殖民者派遣了「船堅炮利」的安特拉德航隊入侵廠『州地區,佔領屯門。隨同艦隊前來中國的萄萄牙「使團」也進入J「州和北京活動。他們全體穿著阿拉伯人的服裝,冒充滿刺加(馬六甲)的臣民,企圖與中國建又貿易關係。但是殖民者在沿海地區「剽劫行旅」、「掠買良民」的種種暴行激起人民的憤怒和反抗。滿刺加國王給明朝的來信又揭穿了他們冒名頂替的陰謀。於是,「特使」獄,殖民者被逐,葡萄K:在中國舶擴張活動遭到了失敗,

    然而,被屯門貿易巨利所吸引的葡萄牙迄盜商人不肯就此罷休。他們繼續在中國沿海犬搞走私貿易。強佔香山的浪白澳,福建的月港和梧嶼,浙江寧波的雙嶼港等為基地。與此同時,他們又賄賂中國官員,使澳門於1535年開放為貿易港。

    市舶司(海關)移設於澳門是港口開放的標誌。據《明實錄》說:「先是進羅,東西洋、佛郎機諸國入貢者。附省會而進,與土著貿遷,設市舶提舉司稅其貨。正德間,移泊高州之電白縣。至嘉靖十四年(1535年),指揮黃瓊納賄,請於上官,許夷僑寓潦鏡澳。歲輸二萬金。」7又據《明史》說:先是進羅、占城,爪哇、琉球、渤泥諸國互市,俱在廣州設市舶司領之,正德時移於高州之電白縣,嘉靖十四年,指揮黃慶納賄,請於上官,移之濠鏡,歲課二萬金」。8

    從黃瓊(或黃慶)納賄。把市舶司移設於澳門表明,三十年代廣東政府的海禁已經鬆弛下來。但對海盜商人仍有所提防J不許外國商人進入廣州,也不許他們在澳門長期居留。當每年夏秋之間,外國商船乘風面至的時候,「守澳官權令搭蓬棲息,待船出洋即撤去之。」9葡人當然不以此為滿足……

    四十年代末朱邊在浙閩沿海地區厲行海禁,驅逐海盜商人,鏟子殂民據點。葡人立足不住,—紛紛逃離浙閩沿海地區,竄至廣東香山的浪白澳。但浪白澳偏處一隅,附近海面風浪險惡不利於貿易。於是葡人極力鑽營門路,企圖混入澳門,1553年終於通過賄賂廣東海道副使汪柏,獲准在澳門岸邊搭棚暫住。據郭斐的記載:「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艄夷蘆潦鏡者,託言舟觸風濤縫裂,水濕貢物,願借地晾曬。海道副使汪柏徇賄許之,僅蓬累數十間。」十

    賄賂汪柏的所謂「舶夷」,就是葡萄牙遠征日本艦隊司令蘇薩率領的商船隊。據蘇薩於1556年1月15日寫給葡萄牙路易斯親王的信稱:他在1552年乘商船來到廣州。會見海道副使,衷示願意繳納商稅,請求允許在各個港口貿易。並一再聲明他們不是佛郎機人。海道副使告訴蘇薩,貿易的事要等到第二年才能批復。在等待中國政府作出決定期間,蘇薩告誡葡人千萬不要惹事生非,以免遭到中國的驅逐。蘇薩最後寫道:「我就這樣訂立了和平協議,並辦妥了在中國貿易的各項事宜。於是許多人做了買賣,並有若干人利用這個機會安全地到廣州城和別的地方去自由做買賣,通行無阻。」@

    蘇薩在信中沒有說明蕾人是通過什麼渠道與汪柏拉上關係的。對此,鄭舜功的著作中的一段文字卻有所提及。他寫道:「歲甲寅(嘉靖三十三年即1554~),佛郎機夷船來泊廣東海上。比有周鸞號客綱,乃與番夷冒他國名,誑報海遭。照例抽分,副使汪柏故許通市。」

    綜上所述,葡人於1552年來到廣東沿海,假冒別國名義,多方奔走鑽營,終於通過周鸞賄賂汪柏,准其繳納貨稅。在廣東各個海港貿易,這樣在1553~1554年間,葡人獲得了在澳門貿易和上岸暫住權,從而實現了佔領澳門的第一步驤。

    二

    葡人獲准在澳門貿易和上岸暫住後,趁機大興土木,建造房屋。「初僅蓬累數十間,後工商牟利者始漸運磚瓦木石為屋,若聚落焉。自是諸澳俱廢,濠鏡為舶簸矣。」十一般認為,澳門居留地形成於1557年,據葡萄牙海盜船長中托說:1557年廣州官吏因本地商人的請求,在這個時候把澳門港給我們,現在靼們還在其地經營。該處當時是一個荒島。我們在那裡建築房屋,使成為一個美麗的城市。」中國記載的居留時間也大體如此,據明朝萬曆四十五年五月兩廣總督周嘉漠,巡按田生金的奏疏。以及兵部對奏疏的批復都提到:「澳夷去故土數萬里,居鏡澳六十年。」十按萬曆四十五年即1617年,上推六十年,正好是嘉靖三十六年,即1667年。

    龐尚鵬於1564年的奏疏中談到葡人築屋居住時說:「近數年始入潦鏡澳居住,不逾年多至百區,今殆千區以上。」十所謂「區」,是指小屋。葡人從1557年至1564年間,已在澳門建造了一千座房屋。使其變為初具規模的港口小城。葡人建屋事先未經中國政府認可,但中國官員受賄而不予制止。正如俞大猷所說:「商夷用強梗法蓋屋成村。澳官姑息已非一日。」十受賄者除海道副使汪柏之外,上至兩廣總督,下至守澳官,都受過倆人賄賂而對其非法活動給以縱容。葡人自己也承認曾經大量賄賂中國官員,他們向葡萄牙國王報告說:「為了維持我們在此地的居留,我們必須向異教的中國入花費很多。」十

    中國人民強烈反對葡人佔住澳門。人們對「)』州香山郊關之外,遂為鬼國異城之區。」十的情況憂心忡忡。對葡人「凌辱居民,蔑視澳官」的器張氣焰,無比憤慨。他們認為澳門葡人聚集愈來愈多,將會出現「擁眾入據香山,分佈部落,控制要害,鼓噪直趨會城」的危險形勢。因此強烈要求政府「早為萬全之慮。」@而當時明朝政府對葡人的政策存在分歧,有三種不同意見:

    一是允許葡入居留澳門,但加強管理防範。一方面,「於澳門狹處,用石填塞,杜番舶潛行,以固香山門戶」,另方面設關防守。「將澳以上,雍麥以下,山徑險要處,設一關城,添設府佐官一員,駐刮其間,委以重權,時加議察,使華人不得擅入,夷人不得擅出。惟抽盤之後,驗執官票者,聽其交易,而取平馬。』

    二是遷移貿易地點,迫使倘人離開澳門,做法分幾步,首先「將巡視海道副使移駐香山,彈壓近地。」給葡人以巨大壓力。然後「明渝以朝廷德威,厚加賞犒,使之撤反而隨舶往來,」並明碗規定,「白後番舶入境,仍泊往年舊澳(即浪白澳),肥常貿易,無失其關市歲利。」

    三是用武力把伯入從澳門驅逐出去,許多人激於義憤,大都持這種主張,並且曾經嘗試「縱火焚其民,以散其黨。」因為準備不足,未獲成功。明朝名將俞大猷也曾表示決心「與之大做一場,以造廣人之福。」他認為葡人並不可怕,此夥所用兵器,惟一軟劍,水戰不足以敵我兵之刀,陸戰則長槍可以。制之無疑也,惟鳥銃頗精,大諫頗雄,軍令一嚴,冒死一衝,彼白破也。」(21)

    但是總的說來,明朝政府中主張對徹人採取縱容態度的#183;勢力占統治地位。因此任何主張驅逐葡人的意見都沒有被採納,或表面上採納而不付諸實行。廣東總督霍汝瑕曾經這樣說:「建城設官而縣治之,上策也,遣之、出境謝絕其來,中策也,若握其喉,絕其食,激其變而剿之,斯下策矣。」(22)這是一種具有代麥性的觀點。並且實際上是廣東當局所奉行的政策。這種縱容方針與殖民者改變侵略手法大有關係。《葡萄牙人在被逐三十年後重新回到廣東省時,他們完全拋棄了任何武力手段,他們採取了謙卑和恭順的態度,換句話說,他們在中國採用不同的政策,即近乎拍馬屁的賄賂與討好的政策。」(23)由於澳門的商稅可以解決廣東官員的薪俸釉軍餉開支,直接落入各級官員腰包的賄賂又十分可觀。他們不願實行驅趕葡人的政策。通常是「利其寶貨佯禁而陰許之。」(24)1614年明朝批准了粵督張嗚岡的奏章。正式宣佈允許葡人居留澳門,但對其「申明約束」,並駐軍監視動向,平時「毋啟釁,毋弛防。」發現葡人「一懷異志,我即制其死命。」(25)此後幾百年間,中國政府違本上都奉行這種方針。

    這樣葡人在澳門獲得了下面三種權利:一、居留權,允許葡人在澳門建造房屋長期居住,但葡人須繳納地租。租金由香山縣負責徵收。據香山知縣張??的報告說:「澳門為西洋人所住,始自前明嘉靖年間,載在縣志。每年僅納地租五百兩。向於十一月冬至前後,照會洋官,由縣派拔書差前往澳門徵收,附入地丁項內批解藩庫投納,遞年列入地丁錢糧奏銷。道光二十八年(1863年)以前,均已徵收完解清楚。」(26)從葡人交租一事可以看出。三百年問,澳門二直屬於香山縣管轄之下,葡人只是「僦居者」。#183;

    二、貿易權,葡人在澳門經營貿易。把澳門變成它在遠東的國耳貿易轉運站,十六世紀初葡萄牙壟斷了以香料貿易為中心的東西方貿易。澳門是香料貿易航線中的重要基地之一。葡萄牙人的商船隊從里斯本啟程前來果阿,從果阿出發到馬六甲、帝汶而至澳門。再至日本長崎,菲律賓馬尼拉。最後船隊又回到澳門集中返航。十七世紀初葡人喪失貿易壟斷權,主要在亞非地區之間進行轉運貿易。它從上述各地以及東非,阿拉伯各國運貨至澳門,賣給中國商人,分銷各地,又從中國商人購進貨物向上述地區出口。由於當時中國政府奉行閉關自守政策,中國的對外貿易便事實上被葡人所壟斷。他們在這種轉運貿易中大獲暴利,但也要向中國政府繳納商稅。「歲課二萬金」——每年商稅白銀二萬兩。這是中國政府規定的稅額。「雖有定額,實無定規」,它既不是由葡人包稅,也不是在葡商中攤派分額,而是向前來澳門的葡萄牙商船徵收,實際上不一定征滿稅額,徵稅又名抽分,即徵收貨物稅。一般「抽其十之二,乃聽貿易焉」,1571年(隆慶五年)改為徵收船稅,.將西洋船定為九等,東洋船定為四等。每當洋船來澳,海關人員便登船丈量,按照船的等級徵稅,葡人繳納商稅表明,它是在承?中國主權的前提下經營澳門貿易。

    三、自治權,隨著葡人居留澳門人數的增多,1560年在中國政府的默許以及監督之下,澳門建立了以兵頭、大法官和主教為首的葡人自治機構。還有議事會和駐軍,以維持這#183;個居留地社會的正常秩序。葡人從一開始就企圖對澳門進行殖民統治。但是每當它有危及中國管理權力的越軌行為,便立即受到中國政府封鎖港口和停止糧食供應的處罰。葡人為了在澳門的存在和發展,被迫屈服,表示「恭順守法」。同#183;

    時澳門的一切重大事件均聽從中國政府審斷。

    從以上中國政府在堅持澳門主權的前提下,允許居留澳門的葡人享有一定權利來看,1553年以後的澳門,是一個在中國管轄之下,由葡人經營的貿易特區。(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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