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與秦王朝 第四卷 第一百八十二章 勸說鄭國
    夜越發深了,李斯和蒙恬對坐無言。雖然好不容易想出計策,卻又委實太過冒險,用還是不用,一時之間難以痛下決心。良久,蒙恬問道:先生將如何抉擇?

    李斯苦笑地著望著蒙恬,這是我們唯一的機會,不是嗎?蒙恬勸道:「先生對鄭國已是仁至義盡,可以無愧於心。為先生計,愚以為無須冒此大險。」李斯歎道:「小子所言,吾何嘗不知。然人生進退取捨,豈可盡囿於一己之得失?吾意已決,必救鄭國。」

    這將是鄭國活在人世的最後一天了。明天,他就要被梟首示眾。寒冷的冬日,囚衣單薄破舊,獄中其餘囚犯皆已是凍得瑟瑟發抖,鄭國卻顯得出奇平靜,他的心情就如濟慈在詩中所寫到的那樣:

    我很高興這一天過得寧靜,過得平安,

    在這個溫馨低語的夜晚,安恬地品嚐世間

    最後的時光,直到那偉大的聲音

    和顏悅色地將我召喚上天。

    鄭國一抬頭,便看見了李斯和蒙恬。兩人都是一臉憔悴,眼有血絲。鄭國笑道,先生是來給鄭國送別的吧。李斯回以一笑,道,李斯此來,不為送別,實乃有事和鄭兄相商。

    鄭國再笑道:「鄭某將死之人,尚有何事敢勞先生下問?」

    李斯道:「李斯答應過鄭兄,定會救鄭兄出去。這幾日,李斯遍翻法典,欲於其中找出有利於鄭兄之條款,意在減輕鄭兄刑罰,能將梟首改判為肉刑,或刖或劓,身體雖殘,猶可活命,而關中水渠也可以在鄭兄主持之下,得以續修。然而,天不遂人願,有利於鄭兄之條款未能找到,而被宗室遺漏的不利於鄭兄的條款倒是頗尋出了幾條。」

    鄭國道:「鄭某此案,本不是能救得了的。鄭國命賤,固一死而已,倒是叫先生費心受累,鄭國感激在心,恨無以為報。」

    李斯道:「鄭兄且慢感激李斯。李斯接下來要說的話,只怕要遭到鄭兄記恨的。」鄭國神情迷惑,不解其意。李斯又道:「鄭兄可知道,這些被宗室遺漏的不利於鄭兄的條款,正是我們的機會所在。」聽到這裡,鄭國不僅迷惑,而且迷糊了。李斯再道:「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鄭兄此案的判決結果是,鄭兄行梟首之刑,全家流放蜀地。而李斯一旦拋出這些新發現的不利於鄭兄的條款,足以令鄭兄車裂,誅滅三族。所謂兵行險著,李斯打算以量刑過輕為名,提請重審此案,要求改判此案為車裂鄭兄,誅滅三族。」

    鄭國駭然道,先生不是在開玩笑吧?

    李斯道:「惟有主張加重鄭兄刑罰,方可令宗室同意重審此案。既然重審此案,依照秦律,便當召集雜治(即會審),由大王親自主持。鄭兄請放心,只要能召集雜治,李斯便有信心,挽回此案,救出鄭兄。」

    鄭國已是抱定必死之心,現在李斯忽然說可以救他活命,條件便是要拿他全家的性命來冒險,這是鄭國無論如何也不肯答應的。鄭國無奈地看著李斯,但見李斯面容冷峻,神態堅定而自信,彷彿世間一切,無不在他操控之下。鄭國悲哀地想到,他和李斯終究不是同一路人。他是一個小水利工程師,只通治水之術,而李斯則是當朝顯貴,手掌治人大權。兩個人看待問題的角度怎麼可能相同!鄭國雖然不懂政治,也知道李斯之所以救他,很大部分存有政治上的考慮。鄭國並不想捲入政治這種複雜的遊戲,更不願意拿他全家的性命來陪李斯玩這場遊戲。他全家的性命對李斯意味著什麼?只是他攫取更高利益的工具嗎?正如阿爾amp;#8226;帕西諾在影片《情梟的黎明》中感歎的那樣:情義殺人比子彈更快(大意,原文待查)。李斯真的是他朋友嗎?李斯真的是來報恩的嗎?還是只不過以朋友之名,以報恩之名,硬將他拖入這場他根本無意參與的賭博?

    李斯知道,任何人面對鄭國這樣的情形,都免不了一番激烈的思想鬥爭,絕無可能一口應承,於是道:「事到如今,鄭兄必須要相信李斯。只要能召集雜治,我們就一定能夠成功。」

    鄭國嚷道,怎麼成功?鄭國之罪,連秦王都默認了的。先生縱是才高天下,也決計推翻不來。我說什麼也不會同意。我寧願獨死,至少全家還可活命。

    李斯勸道,鄭兄好生思量。如果你能活著出去,完成關中水渠,你造福的就將是數十萬家庭,上百萬人丁。你將成為影響歷史進程的巨人,你將遺澤後世、名垂青史。為了這些,難道還不值得冒一次險?無論如何,請給李斯一個救你的機會,也給你自己一個活下去的機會。

    鄭國只是哭,道,先生,你就讓我死了吧,我只求一死而已,不要將我的家人也牽扯進來。

    蒙恬在一旁斥鄭國道:「汝今日一死,不值鴻毛,汝之妻兒,流放蜀地,沒而為奴,有如草木之卑,雖苟活又有何益?寧其如此,何不如先生所言,奮而一搏,縱然不成,也如白虹貫日,平添世間豪氣!七尺男兒,當斷而不敢斷,奈何徒作婦人之哭!」

    李斯責備蒙恬道,小子不得亂語。他只不過是一個承受了巨大壓力的普通人,你能指望他有多堅強?

    鄭國只是哭,先生,你也有家人的啊。求求你讓我一個人死了算吧,我不想害全家陪我一起死。我不想啊。

    蒙恬道:「鄭國你可知道,冒險的不止你一人,先生為了救你,也是冒了奇險的。」的確,在這場冒險中,李斯也賭上了他的仕途。他作為新任廷尉,如果經手的第一個案子便以失敗告終,他必將顏面無存,嬴政也將不再視他為法學上的權威,加以倚重,廷尉的位子怕是還沒坐熱,就得換人了。

    鄭國還是哭,不願鬆口。李斯:「鄭兄,這事怕是由不得你了,你從了也得從,不從也得從。李斯知道你現在恨我入骨,但不久以後,你必將活著來感謝我。」

    鄭國無可奈何,只能接受李斯的安排或擺佈,他雙手顫抖,寫下乞鞫狀(為了防止或糾正錯判,秦律規定,當事人對判決結果不服,可以要求複審,稱為「乞鞫」),交給李斯,然後面朝牆壁,再也不肯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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