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與秦王朝 第一卷 第三十二章 關於呂不韋的分析報告
    事出必有因。李斯像一個偵探,擺在他面前的案情已然明朗,動機卻隱晦不明。他要完成從案情到動機的倒推還原過程。

    先來分析呂不韋。

    奧卡姆剃刀的原則是:如無必要,不得增加實體數目。對一樁陰謀而言,如無必要,不得增加旁觀者數目。雖然旁觀者未必能成為知情者,但畢竟平添了許多被戳穿的風險。呂不韋為了將嫪毐扮作宦者送入太后宮中,煞費苦心,人證物證全都備齊,該辦的手續一道也沒落下,該蓋的公章一個也沒省略。其動機何在?首先排除呂不韋是白癡的可能性,即肯定呂不韋是一個智力健全的完全行為人,完全清楚自己的行為所可能導致的後果。也就是說,他之所以大費周折地演這出鬧劇,是經過權衡的,是在眾多方案中他認為對自己最為有利的一個。那麼,這個方案的好處在哪裡?

    人的視網膜上存在著一個視覺盲點,和黃斑相鄰,沒有感光細胞,物體的影像落在這一點上不能引起視覺。哈里波特的隱身衣,就是根據這個原理研製而成的。人的心理大概也有這樣的盲點。你越藏著掖著,他便越是好奇,越是來勁。你擺在他眼面前,他反而視而不見。所以,新聞聯播看過就忘,小道消息越傳越廣。這種心理原型,可以一直上溯到人類的始祖,偷食禁果的亞當夏娃。

    馬爾克斯在他的小說《一件事先張揚的謀殺案》中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維卡略家的女兒安赫拉,在結婚後的第二天被退回娘家,因為在新婚之夜她的丈夫羅曼發現她並非處女。按照當地的風俗,這是奇恥大辱,必須由新娘的兄弟殺了那個讓家族蒙羞的男人才能挽回家族的顏面。安赫拉在家人的壓力下說出了一個最沒有可能的人——納薩爾。安赫拉的兄弟都不相信是納薩爾玷污了安赫拉的清白。但安赫拉既然已經指認是他,她的兄弟就有義務殺了他為家族雪恥。兄弟倆並不想殺人,於是便早早就把殺人的時間公開向外宣佈,他們希望納薩爾能在那個日子到來之前逃走,這樣他們便可以既雪恥又不殺人。然而,所有的人都當是一個玩笑,聽過就算,既沒有人去通知納薩爾,也沒有人出面阻止兄弟倆。結果,兄弟倆騎虎難下,在那個預先公佈的日子,極不情願地取走了納薩爾的性命。我們可以設想,如果兄弟兩個行事稍微鬼祟一點,反而會引起別人的重視和猜疑,則納薩爾也不至於冤死。

    人的思維定勢就是這樣:壞事只能偷偷地幹,陰謀都見不得光。既然敢在大庭廣眾之下公然行事,可見其中自然便不會有陰謀。三十六計第一計便是瞞天過海,釋義有云:「備周則意怠,常見則不疑。陰在陽之內,不在陽之對。太陽,太陰。」所以,首先發現太陽中存在黑子的,應該是心理學家,而不是天文學家。

    李斯對呂不韋的心理學造詣並不感興趣。他感興趣的是呂不韋到底想瞞過誰。隱瞞必然源自恐懼,而這世上能讓呂不韋有恐懼感的人,能有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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