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認為得到驛馬家領主之位,使一個私生子成了驛馬公爵是我的終極目標。
而且我做到了,全世界的人,應該就數我最快樂。
可是,不。我一點也不快樂,因為他死了,他離開了我,我再沒有那份唯一。
說起來,我實在應該下地獄去呢,呵呵,因為我產生了正常人不應該產生的感情,我愛上了一個不該愛的人。其實我很想下地獄,那華麗熾熱的岩漿,正是我最好的葬身之所,極端的熱烈才是消滅我這骯髒靈魂的好地方。
我想,當死亡來臨的一刻,當我看著地獄的大門為我打開,我會笑著走過去的。多可笑,我為什麼要出生呢?一個舞女的孩子,一個貴族的私生子,雖然我的母親曾經是貴族,但她畢竟是我父親買來的玩具。一個玩具,為什麼要生孩子?應該就那麼美麗著,然後殘破著,最後被丟到垃圾堆裡。
可是她生了我,或者是因為她的苦難還要我來繼續承受,或者因為諸神還要殘忍的看一出悲喜劇,所以做為人類的我們,就仍然要演下去。
我鄙視諸神,沒有比我更恨他們的人類了。他們都是些無用而惡意的神,不但不能解救人的苦難,還要加上更多。作為一個私生子,我的命運已經被注定,如果讓我像爛泥一樣生活該多好,至少我的靈魂不會墮落。可是諸神沒有那麼安排,他們讓我那無恥的父親突然有一點良心發現,儘管我是私生子。可他卻想辦法讓我生活在了驛馬家地城堡——黑冰宮殿裡,然後我向深淵滑了進去cn
因為,我愛上了我的哥哥。
作為一個男人,我該愛女人,作為一個正常的人。我不該對自己的家人存在非分之想,作為一個少年,我本該愛更多可愛的東西。可是,我就是愛上了他,見到他地第一面就愛了。
他是那麼英俊,才剛剛成年就帥得讓人沒有辦法呼吸,我甚至記得我的奶媽和專門照顧我的侍女在見到他時,身體自然而然的柔軟和呼吸的急促。
他看不起我。我從他的眼神中看得出來,可我卻一下就喜歡上了他,心跳得連成一線,似乎只有一下。我從沒見過像他那樣有貴族氣質的人,看低賤的人時總有些微微地厭惡,看他同一階級的人時禮貌得讓人感覺很疏遠。他那麼高大強壯,和他在一起,我自己弱得好像樹邊的小草,沒有他的保護,我簡直像是不能生活在這蠻荒之地似的。
我纏著他。雖然他討厭我,可我就是經常跟在他身後。當他的跟班沒關係,被他喝斥沒關係,只要看著他就好。沒有人告訴我。男人不可以愛男人,也沒有人告訴我,弟弟不可以像情人般愛哥哥。既然沒有人對我說,那麼我愛了又何妨。
對我來說,他是最美麗的神。我唯一的神。
父親不在的時候,他喜歡欺侮折磨我,我忍耐著。也許這種隱忍引起了他的興趣,他開始不許別人欺侮我。在這個時候,我好開心哪,無論如何,他對我與眾不同,這小小地唯一就讓我覺得很幸福。
那時候的我很纖弱,由於我遺傳於母親的美貌。遠遠看去。就像一個姑娘。有時候,他會對我說。「你就像個女人,如果真是個女人就好了,我一定要收你做情婦。現在我身邊的那幾個女人,沒有一個比你美。」
我聽了他這話,一直向諸神請求,請諸神把我變成女人,哪怕是最低賤地也沒有關係,只要他能愛我。
可是,我從沒有變化。
為了博取他的歡心,有一天晚上,我穿上女裝,偷偷溜進了他的房間,當時他正和一個女僕光著身子,抱在一起在床上翻滾。
看到我來,他先是生氣,然後眼神發生了變化。
「你畢竟是我父親的兒子,穿成這樣傳出去,會毀了我驛馬家的名聲。」他對我說。那個女僕在一邊吃吃的笑。
我生氣了,不是因為他罵我,而是因為他居然抱著別人。
我奪路而出,他卻追上來揪住我的頭髮。我好疼,他卻還罵我,「你還沒有碰過女人是嗎?一個男子漢過了十三歲還沒有女人,簡直是恥辱,今天就讓我為你補上這一課。」
他強迫我和那女僕發生關係。那女僕起初不願意,但他的一個金幣讓那女僕主動起來。我想躲,可是我逃不過天生地反應,於是在那一夜,我失去了我的第一次。
「你長得像個女人,可你卻是個男人,以後別再這麼穿了。」他對我說。
我又羞又怒,因為我對女人有感覺,可是我更愛他,為什麼他不明白?我抽出一邊的劍,毫不猶豫的刺死了那個女僕,然後在他的驚愕中說,「你說過的,我親愛地哥哥,我穿女裝這件事不能傳出去,所以我只能殺人滅
他特別生氣,吼道,「你不能讓她死在我地床上,這些血誰來清理乾淨?」
我沉默著,然後猛撲了過去,壓倒他,吻在了他的唇上。
他嚇呆了,哈哈,這樣地人,驛馬家說一不二的人,狂妄的人居然嚇呆了。那是我第一次勝利,他的唇如此迷人,他僵在那任我吻,然後猛的推開我。
「下賤的私生子,你只要敢再來一次,我殺了你!」他的眼珠都氣紅了。
我哈哈大笑著離開,可心裡卻流著血,有誰會看到?有誰知道我的痛苦。我只不過是愛他,不管多麼病態,多麼可恥,我的愛卻是真的,比世界上所有的東西都純潔。
他再不和我親近了,但卻也沒趕開我。我想,他對我也有感覺,只是他貴族的身份和地位,還有日常的倫理道德不允許他那麼做。
我們就這樣僵著,其實我並無所謂,我只要每天能看到他就好。可是不久後,他走了。我掏心挖肺一樣的痛苦,但我知道,他是去尋找力量,因為他想統一大陸,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人比我更瞭解他。
可他為什麼不找我呢?我有天生的魔力,我能讓人返老還童,有了我,他一生做不到的事,可以兩世,三世,無數世的來做,就算能力不足,但超長的時間可以彌補一切。
可惜他沒找我,而是找了個幻靈女人,生出一個魔法強大到可以毀滅一切的孩子——阿德斯。而不管他多恨那個幻靈和半人半魔的兒子,他都在關注阿德斯,全身心的只注意那個孩子。
我妒忌得發瘋,如果他不在我身邊就罷了,但在我的視線中,我不能容忍他對別人的注意力大過我,何況那孩子漸漸成了他的唯一。
於是我決定破壞的他的一切,既然他不愛我,就讓他恨我吧,至少那種恨也是唯一。
我做到了,我等了十八年,利用了那個孩子,報復了我的哥哥。當我看到他絕望的眼神,痛恨我的樣子,我心裡像被刀剜著,可卻又無比的快樂。
他想要的一切都沒了。他死了。我想要的一切都沒了,因為他死了。
而我活著,我要一直活著,因為活著才能痛苦,因為痛苦是我唯一有為他做的。而且我要等那個孩子回來,等他親手送我下地獄。
我相信,我那個混蛋哥哥,我最愛的人,正在地獄的烈火中等我。不管那有多可怕,我願意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