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世淘寶女王 第三卷 第六十一章 極品皮毛
    「有沒有極品皮毛?」阿德斯再度開口,可惜不是對她說,而是問店老闆。

    那老闆一眨眼,「要不,您跟我到裡面看看?」說著做了個請的姿勢。

    這老闆也是做慣生意的,雖然阿德斯蒙著臉,但他那氣度一看就是個貴族。而孤兒怕讓別人認出她那標誌性的東方面孔,也有樣學樣,臉上蒙著蕾絲黑沙,不過她那身衣服雖然看似普通,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價格昂貴,不是普通人穿的起的。

    這店老闆判斷他們是一對貴族夫妻出門旅行,因此不擔心他們付不起錢。只是當孤兒要跟進去時,卻讓阿德斯攔住了。

    「我自己去。」他連頭都不低,孤兒看不到他的眼睛。

    「為什麼不讓我進?我也有權利逛逛皮草店。」孤兒一邊抗議,一邊往前面擠,讓阿德斯抓小雞一樣抓回來。

    「我有我的理由,待在這兒!」他說得很嚴肅,孤兒雖然滿心狐疑,卻聽話的不跟了。萬一他有什麼深意,或者這地方有危險,跟他對著幹,不是自找麻煩嗎?

    正好,可以看看先前沒逛過的小攤子。她賭氣的想。哼,沒有他就一定會悶嗎?

    這麼想著,她沿著來時的路往回走,詹姆和小三三勸不住,只好跟在她後面。逛了差不多個小時,買了好幾件可愛又無用的小玩意兒,她覺得阿德斯一定等急了,這才又回到那家店門前。

    阿德斯是貴族,是騎士,又那麼不愛講話,不愛和人打交道,平時是最不耐煩站在人群中等待的,這下想必氣壞了吧?誰讓他神神秘秘不帶她進店來著?氣死他!

    可讓她意外的是,店門口空無一人。阿德斯並沒有如她想像的那樣,站在那兒怒髮衝冠。一瞬間。她以為阿德斯扔下她走了,連氣帶傷心,眼淚差點冒出來,幸好這時阿德斯在店老闆的陪同下走了出來,手中還抱著一個大盒子,也不知道裝的什麼東西。

    難道是頂級皮草?

    她詫異的望著他,想從他的眼神中搜尋一絲線索,可他根本不看她,讓她一點信息也得不到。

    「你買地什麼?」她乾脆直接問,「你不說明白。我不給錢哦。」

    左看右看,阿德斯也不像會買東西的人,難道他在這邊布下了什麼眼線。打聽驛馬家地消息?畢竟他是從驛馬家反出的,說不定這其中有什麼秘密呢!而這店老闆就是情報人員,他來此處就是為了探聽消息,之所以買一堆普通的毛皮衣服,又進店去看頂級皮草,就是為了他此行的目的打掩護的。

    是——這樣嗎?

    「詹姆,給錢。」阿德斯說。

    咦,他不她付,自己出錢哦,說不定是什麼暗號吧?

    「一萬金幣。」那老闆說。聲音歡天喜地的,演戲演的很好嘛,這情報人員素質不錯。

    不過一萬金幣?!這能買一隻軍隊了,或者夠一個中等貴族過一年的奢侈生活,什麼皮草這麼貴?就算是線人費。這也太貴了!

    她瞪著阿德斯和詹姆,可這兩個人一個一臉無所謂的態度,一個根本就沒有表情,連價錢也沒還,直接就付了錢。這些個男人怎麼就不知道日子過呢?他們可是拿命換來地錢。就這麼不珍惜?

    「我說。這個價實在太高。」她忍不住多嘴。

    「走吧!」阿德斯卻只回答了這兩個字,然後率先大步離開。

    他人高腿長。孤兒要一溜小跑才跟的上。後來她氣得乾脆溜躂起來,心想這哪裡是約會逛街,簡直是行軍打仗,中間還約見了一個諜報人員。不過當她走得慢了,前面的阿德斯也慢了起來,她這才發現他假裝不顧忌她,實際上一直注意著她呢。

    想到這兒,她心裡有了一點點隱密地喜悅,覺得這趟自由貿易城邦之旅也不算一無所獲。她這樣安慰自己,心情就好多了,有時也覺得自己很白癡,果然戀愛中的女人智商為零啊。

    回到商隊,天色已近黃昏,孤兒乾脆決定先不走了,吩咐找個避風臨水的地方紮營過夜。期間阿德斯仍然一言不發,倒是愛西廢話很多,還一個勁嚷嚷著,「我以為你丟下我不回來了。」

    孤兒在一邊聽得渾身發寒。

    她和阿德斯只是去逛逛而已,怕愛西糾纏,這才沒宣佈就私下離開,讓愛西這麼一說,好像她和阿德斯去私奔了一樣。而就算私奔,也輪不到這女人多嘴。再說了,她根本就是硬跟在商隊後面,何來丟與不丟之說呢?

    她有點生氣,早早吃了飯,簡單梳洗過就回帳篷休息,可過了不久,阿德斯卻來了。

    「大當家,我去打點水。」艾麗乖巧的離開,留他們二人世界。

    「這個——你試試。」兩人在尷尬的沉默了半天後,阿德斯才把蒙面巾慢慢扯下,然後把手中的盒子遞給孤兒,神色間有些——扭捏?羞澀?不知所措?

    這意外的情況讓孤兒來了精神,探尋的目光落在了阿德斯臉上。哇,他好帥啊,就連右臉上的傷疤都那麼有魅力。可是——這時候——他臉上那可疑的紅色是什麼?難道是害羞?哎喲不得了,這盒子裡地究竟是什麼東西?

    她接過盒子,一時之間並不打開,而是盯了阿德斯的臉一會兒,見他越來越不自在,似乎轉身要走似的,這才連忙打開盒子,一見之下,她差點驚歎出聲。

    入眼的,一片毛茸茸的粉紅色,顏色鮮亮,質地緊密,摸到手裡卻柔軟萬分,拿到火邊再看,毛色卻又變成了橙紅。而扔掉盒子後,手中感覺幾乎沒有重量。

    她從沒有過這東西,可是卻聽說過。這是塔撒大陸上一種非常珍稀地、近乎於神話右的動物——變色狐狸的皮毛,光線越暗,皮毛的顏色就會變淡,直到變白,而光線越亮,皮毛的顏色會變深,最後會像火一樣紅。

    這種狐狸地數量極為稀少,生活在危機處處地鬼影森林,極其不易捕獲。而就算抓到它們,也不能剝下皮毛,只能等它自然死亡。因為獵殺剝皮的話,皮毛就會慢慢變成飛灰;而豢養它們,皮毛就會變成不值錢地灰褐色;而等它們自然死在森林中好久才找到它們的屍體,皮毛就會腐爛。

    總之,得到這種皮毛是非常困難的,不僅需要技術和毅力,還需要有極佳的運氣、甚至是奇跡才行。所以在塔撒大陸上,變色狐狸的皮毛被稱為「諸神的恩賜」,能擁有這種皮毛簡直是一種夢想。

    她站起來,把那一團毛絨一抖,發現那是一件長長的毛皮大衣,式樣很普通,但質料卻是最高貴難得的很。而且以小小的狐毛製成這樣一件大衣,得需要多少變色狐的皮毛啊。

    這東西應該算是價值連城,區區一萬金幣,簡直算是白送了!

    「還喜歡嗎?送給你。」阿德斯突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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