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萍眼珠子不過一轉,便笑道:「回王妃娘娘,家規第三十八條第二項說明,做主子的或者一級的人縱容奴才,屬於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應當扣除半年的月餉。若是王妃或者側妃犯罪,則一年不得見王爺的面。」
鄭菱菱每聽聚萍說一句,臉色就慘白一分,待聚萍說到最後,她已經是不敢置信看著我:「這……這是什麼時候立的規矩?」
「如今是我做主,自然是我一入府,便做的規矩了。」我伸手讓聚萍給我倒了杯茶,遠遠坐著,看好戲的樣子。
「好,你說我縱容丫鬟,可有什麼證據?我當時正在昏迷,我說我不知道,又能怎麼樣?」她咻咻吸了幾口冷氣,忽然鎮定的對我說道。
這樣的鎮定,我倒有些不習慣了:「還是,你想見表哥?讓我見到表哥來解釋呢?」
「王妃娘娘,您忘了一件事情。」聚萍那丫頭接過我手裡的茶盞,笑看著我,認真的神態發,彷彿真的在思考什麼似的。
「哦?是嗎?我忘了什麼?」我配合的說道。
聚萍輕笑,看著地在瑟瑟發抖跪著的丫鬟,道:「側妃娘娘在佛堂期間,是不便見王爺的,所以,應該是這個不長眼的丫頭自己做主,側妃娘娘,她應該知道的,不會犯規。」
我微微蹙眉,也沒多想,只是問:「那依你所言,該如何處理是好呢?」
「奴婢之見,自然是換個可心的人來照顧側妃娘娘了。」聚萍一笑,施然一福道:「側妃娘娘日夜祈禱,勞苦功高,自然不能由這樣不懂事的丫鬟來伺候了,您說是不是?」
「倒也有理。」心道聚萍這丫頭果然聰明,還知道離間她們主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