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嫁個小丈夫 正文 第58章:邂逅後花園
    衛子夫揚臉對著我一笑,轉過頭對著易千尋,問道:「你可見過我侯父了?」他雖是個孩子,說話間已隱隱有霸氣,果然虎父無犬子。

    易千尋對衛子夫的舉止神態倒一愣,頗讚賞:「這只是侯爺舉辦的有志之士見面共同商討國事,並未相見。」他說:「何況侯爺貴人事忙,怎有時間見我們。」

    我見他說話舉止、言語神態都是恰到好處,既不驕也不卑亢,正將一個充滿豪情壯志的青年表現的淋漓盡致,果然不愧是「第一俊才子」,確有過人之處。

    衛子夫點頭,很瞭然的樣子,如此看來,他倒也像個小大人了。

    心裡想起他撒嬌耍賴的樣子不禁好笑,不禁又摸了摸他的頭。每每我一摸他,他總是失去所有的防衛,笑盈盈抬頭揚臉睨我一眼,甚是開心。

    易千尋不覺偷偷睨了我一眼,我一看他,他又別過眼不敢看我,臉色緋紅尷尬。他這副神情,我更是難受。

    終究是有緣無份。

    「對了,姑娘為千尋名字所作之詩乃古絕句,千尋佩服姑娘才華。」易千尋忽然想起什麼,抱拳對我說道。

    我略一愣,想來他是以為那詩是我作的了,心裡虛榮的感覺升,不覺厚顏無恥的承認:「千尋過獎了。」

    他微微一笑,說:「姑娘的才華造詣必定不會在千尋之下,千尋實在是慚愧的很。」

    衛子夫一直愣愣的看著我們,聽到此處說:「姐姐,你作了什麼詩?」

    易千尋稍一猶豫,便從懷裡掏出次我交給他朋的那張花簽遞到衛子夫面前:「小王爺過目。」

    衛子夫稍一頷首,很大爺的接過。

    花簽寫著那句:縱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我的毛筆字實在有點對不起觀眾,那是我在宋府的時候琢磨了半晌才發明的羽毛筆,那羽毛筆就好像原子筆一樣的原理,那樣寫出來的字是娟秀細細的字體,這樣看來倒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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