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天 第十卷 真主之劍 第十六章
    我咬破手指,將鮮血滴入沙魔的眉心處。“我為你打開天眼,令你可以看的更遠。去,把那個混蛋找出來,殺了。”

    沙魔離開後,我將手插入地面沙子中,精神順著地表漩渦一樣的擴散開去,深入地下。沙魔可以潛入地下,但是必須是沙子才能活動,所以並不能潛入太深的地下。而我的精神,不停的在大地之下高速搜尋著。

    “找到了。”我的想法果然是對的,沙漠表面雖然干旱,但是在地下卻有地下水脈存在。我讓妮菲塔麗過來,手放在她的後背上,我的意識力量,順著兩人身體的接觸進入她的身體。“看到了嗎,用你的暗影開出一條道路來,把地下水引上來。”

    “主人,看到了。”妮菲塔麗借助我的意識之力,看到了地下水的所在,可是她為難的說道:“太深了,我的暗影只能在十五米之內操控,可是那裡離地面有近百米。”

    “沒問題的,開放你的意識,我會加強你的能力。”我將自己的精神和妮菲塔麗形成同一波動,進入她的意識之海,這一次,我並沒有回避她本身意識之海的沖擊,而是將自己的意識直接和她的潛意識融合,令她的意識之海無限制的擴大。

    我是最強的精神能力者,而且可以和任何人的精神波動統一。任何能力者,都是由大腦發出指令的。精神強化,也必然會讓能力強化。我的進入,會讓這個人在這我們精神融合的時間段內,就如吃了大把偉哥的亢奮。

    只是這樣做的後果是我本身會在這一段時間內身體完全失去保護能力,如果別人在這一段時間要殺我,一只小刀就能害斷我地咽喉讓我死口而在這一段時間之後。則會如吃了興奮劑之後的人,因為過度消耗而在一段時間內無法使用本身的能力。

    在我的精神強化下,妮菲塔麗的暗影威力大增,兩分鍾後,地面上出現了黑色的影子漩渦,隨即地下水井水一樣的噴了出來。

    一陣歡呼,片刻間,我們幾人和駱駝全部泡在水裡,那種致命的熾熱漸漸的被水的冰涼所取代。

    “妮菲塔麗,注意讓水流動。不要讓高溫把水變成開水把我們煮餃子。”莫斯特地熾熱地獄如果說真的是可以將溫度上升到一百二十度,那是足夠煮開水的了。必須要做好防犯。

    “明白。”妮菲塔麗的暗影就如抽水機,不停的從地下將冰涼的地下水抽上來,讓因為高溫而變的發燙的水流回地下。這樣始終能保持水在一定的溫度之下。不至於傷害我們的身體。

    而我則閉上眼睛,將自己地精神和沙麾聯系起來。我滴入他眉心的血是道家法術之一,稱為血心術。這滴血會融入他地意識,而之後,他看到的東西,我也會在同時看到。這就如他是接像頭,而我是和他聯網的主機一樣。

    沙魔在沙子下穿行就如魚在水中穿行一樣自如。他的移動並不是使用手腳,而是在他身體周圍被一層流沙包裹。流沙在順著順時針方向不停的轉動,就如一個推進器,帶動他身體前進。在地下他是不使用眼睛的,而是身體周圍地流沙會帶動地面上飛舞的沙塵,而沙塵遇到的一切又會返回地下讓他感應到。這一點和我的精神感應很像,除了感應范圍小了太多。

    “這位先生。如果你要快速找出莫斯特的蹤影,也許我可以幫助你。”少女向我提議:“您幫助我們逃過死亡,我們也想出一分力。”

    “你?你有什麼辦法?”我也對於這三個人的底細有些興趣,在八十度酷熱下,行動三分鍾就足以死亡了。他們至少在沙漠中前進了十公裡,這充分證明了他們不是普通人。

    光頭猛男擔心的問道:“聖女,你要用天火?”光頭男手聲音不像他外表那麼野蠻,細聲細氣的,光聽聲音會以為這是一個十五六歲的小不點。

    少女兩手在胸前結成火焰狀。“沒關系,如果不是這位先生我們已經死了,他是我們的恩人,天火被他見到也不會有問題。”看她的手勢,我大概知道了她們的來歷。原來又是我的一個對頭。拜火教的後裔,中東地區最強大地刺客組織。這少女被稱為聖女,據說過去拜火教的聖女是教中唯一可以和神溝通的人,必須是純潔無遐的處女。聖女將有神的保佑,掌握強大的力量。

    根據我在沙拉特王家圖書館看到的資料,拜火教的聖女,只能活兩年。十六歲被選中,十八歲就會死亡。而經常幾十年甚至上百年,拜火教找不到一位聖女。拜火教之中,權利最大的不是教主,而是聖女。只屬於聖女,保衛聖女的聖火使者,則是火焰使者之中最強大的存在。他們人數雖然稀少,在傳說也卻是每個都具備百人之力的戰士。

    “升騰的聖火,照亮所有黑暗,光與暗,由聖火分害。聖火之力,就是真理之意。”隨著她的禱告,她雙手之間,開騰起一個火球。這團火,顏色是金黃色的,卻毫無溫度,飄浮在空氣中,充滿了邪氣。

    精神火焰,就是我也在心底發出一聲贊歎,這就是聖火教聖女所謂的神賜予的力量,精神擬態活性化,比我的大范圍精神感應更加強烈可以感受他人精神的方法。而且是相互的,只要對這個精神開放心靈,就能感受到這個精神的一切,對於不知道其中奧秘的人來說,那就如被神注視一樣。

    這也是她們為什麼只能活兩年,精神火焰是遠超人類精神限度的精神體,具備相當的脫離創造者本身自我存在能力。可以說,精神火焰本身已經是一個獨立的生命,它會吸收使用它力量的人的精神靈魂作為自身的營養。

    在死去一個使用者之後它會挑選新的使用者,在道家,將這種獨立精神體封印在別的物體之中,就會誕生所謂的法寶,魔器。還有被人們傳說幾千年的妖怪。那些存在於畫,武器,藝術品之中的生命。

    按照這個精神體天火的波動來看,它已經存在數千年,到底吸收了多少聖女的靈魂。拜火教的歷史,原來只是一個成為妖怪的精神體的餐館而已。但走利用這個妖怪,我也許不需要消滅拜火教,控制了它,將這個延續數千年的宗教握在我的手中。

    愚昧真是可怕,將自己不了解的東西奉為神靈,被力量迷惑了雙目,將自己奉獻給他人。自有人類誕生的一天,這一切就沒有改變過,哪怕到了現代這個所謂的文明社會。

    在這一天,我下了決定,如果讓我主宰了這個世界,我就將一切宗教消滅掉。不管是佛教,道教,基督教,還是什麼亂七八糟的宗教。我會讓人類明白,這個世界不需要神明,也沒有天理。

    這團天火,在她手中出現之後,立刻和周國的人的精神發生互動感應,到了它探側我的時候,這個精神體的顏色轉變,轟的一聲擴大燃燒起來,化成一個有著六只巨大翅膀,由光組成的女性身體。

    感覺到了危險,所以進入戒備狀態嗎?這個精神體還真不能小看。

    現在還不是我和它沖突的時候,既然知道它的存在,它就跑不掉了。因此,我將我的精神收回,和它隔絕,不讓它感應我,也不去感應它。

    聖女雙手向天,“聖火,請告訴我敵人的位置。”聖火飛向天空,整個地面數十公裡的場景在它的眼睛下毫無遮掩。一切生命都被感知,並且方位出現在聖女的腦海之中。

    “西邊,二十五公裡處。”

    我問道:“你既然可以使用這玩意,為什麼不在發現被攻擊時就用,而要這麼狼狽?”

    聖女解釋道:“使用聖火必須精神和肉體協調才能召喚,等我發現我們已經落入他的熾熱地獄之中的時候,外面的氣溫已經讓我無法凝聚精神,召喚聖火。”

    我嘲笑道:“還真是麻煩的東西,天太熱不能召喚,天太冷不能召喚,召喚人心情激動不能召喚,來月經不能召喚。這玩意比蘋果機還要挑剔環境。”

    說話的時候,我將敵人的位置傳輸給了沙魔。有了方位,沙魔立刻前往敵人所在之處。

    大胡子怒道:“不准侮辱聖火,就是你救了我們,但是你敢再侮辱聖火就殺了你。”

    我看了他一眼,沒腦子的蠢貨,懶得理他口“你可以把那玩意收回了,使用她會縮短你的生命,像你這樣漂亮的小姑娘這樣早死可是一大遺憾。”

    沙魔用最快速度接近了敵人的位置,末日天使莫斯特。他披著和沙子一樣顏色的斗篷,籠罩著全身,盤膝坐在沙漠上,完全沒有呼吸心跳,沒有一絲生命氣息。就是離他只有幾步遠,看上去也不過是一塊石頭。這家伙,很會隱藏自己,讓自己和沙漠同化,就像是一條變色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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