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我和大壯又去了派出所,瞭解了下情況,孩子失蹤,報警是沒多大作用的,讓警方找孩子,除非孩子被綁架什麼的,在沒有明確線索的情況下,警方也無能為力,眉姐父親雖然把事情跟警方說了,談到了眉姐的前夫,但是沒有證據,也找不到他在哪裡。並且,我們也只是對他最大的懷疑,可誰也不能肯定就是他幹的。警方告訴我們唯一的好辦法是在報紙電視上刊登尋人啟示,也許會好點。回來後,我把這事跟他們說了,想拿一些妮兒的照片,眉姐慌慌張張地去屋裡拿著那個相框,她很著急,遞給我後,用那種可憐的目光望著我,似乎是跟我說:「小童,你一定要幫我把妮兒找回來!」,我看到眉姐像個失去了小孩子的大孩子,再也提不起精神來,妮兒對她來說是無比重要的,她疼愛她,是她除了男人外,唯一的希望,而我只能不停地安慰她,給她說寬鬆的話,我心疼她,憐愛她,看著她哭,我心裡無比難受,我想,我會盡最大的努力幫她把孩子找回來,不管怎樣。我跟大壯之後又去了報社,電視台,電台,幾乎濱江所有的媒體,大壯和我都有一些朋友在那裡,那些朋友帶我們去見負責人,聽到我們的事後說可以登,但效果也許不大。我知道這裡面的事情,我說錢不是問題,能不能在最顯眼的位置,大壯說:「只要你們有地方放,錢多少都沒事,把頭條地方讓出來都行!」,那些負責人笑著說根本不可以,不是錢的問題,是規定,尋人啟示不可能太顯眼。最後是一個報社的朋友給我們想的方法說可以寫一篇文章之類的,帶點故事,然後用親情什麼的感動下,那是我第一次對一個人講述我和眉姐以及妮兒的一點點事情,那個人寫成了一篇小文章發了,後來也是在這個人的啟發下,我寫了點東西,慢慢地開始喜歡寫點東西。當然這是後話。我們給了不少錢,他們把副刊顯眼的位置拿了出來,刊登了照片,那個故事寫的也「好」,說一個小華僑來到中國找她媽媽,媽媽正在戒毒所,小丫頭在找媽媽的途中,不小心走失之類的,媽媽很想它,希望好心人能幫助尋找,那也是第一次暴光了眉姐吸毒的事,當然沒有說名字,我打電話過去問眉姐可不可以說這事,因為這樣可以博取公眾的同情心,畢竟是整個版面報道,她當時很柔弱地說:「小童,沒事,只要能把妮兒找到,怎麼都行!」。我感覺挺殘忍的,可是有些事情,面子又何必在意呢!眉姐挺可憐,我鼻子酸酸的。我和大壯又去了電視台,電台,幾乎都是一樣,給人家送錢,要最好的尋人啟示,讓他們在最快時間內播出,我們在慢慢地等待,也許很快,最多明天早上,整個濱江會關注這個小丫頭的事。那個時候,我再次知道了什麼叫無助,有些事情,花錢未必能辦到的,人與人的溫情,團結的幫助,也許才能解決問題。一切搞定後,我跟大壯說:「今天晚上去那兒守著,如果是他把妮兒帶走了,他肯定會帶他去西班牙,去西班牙的航班從濱江坐不了,去歐洲的要去上海轉機,而濱江去上海的航班會在第二天早上有,如果是這樣,他肯定會回家一趟!」。大壯跟我去了眉姐前夫的老家,在那附近,我們把車停在了巷子裡,在那兒可以看到他家人的進出。那天,我和大壯都沒吃飯,大壯跟我似乎一樣著急,在他看來,妮兒是菲菲弄丟的,他要為菲菲彌補過失。我們不知抽了多少煙,在車裡靜靜地坐著,看著遠處,兩個人聊來聊去,大壯問了我句,很認真地問:「小童,如果事情成了,你跟他們去美國,混好了,把你爸接去就好了,如果他們不帶你去,我不會放過他們!」。我不知道怎麼說,我是想去的,如果他們帶我去,我想我會去,如果可以,我帶我爸一起去,可是那似乎很渺茫,那天,我坐在那,心裡慌的厲害,不知道為什麼,有一種很怪的感覺,我似乎離他們越來越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