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對染色體 正文 第二十二章 12歲疑團
    大宇回到家,天已經黑盡了。

    進屋時老婆佳怡也剛準備好晚飯,叫大宇洗洗手去吃飯。

    大宇洗完手坐上餐桌對佳怡說早上和立偉打球,下午去辦了點事兒,明顯已經在為將來可能生的種種情況做好鋪墊。

    再怎麼表現得若無其事,兇案現場的景象還是干擾到大宇,吃飯間會不經意的讓人看上去眼神有些呆滯,佳怡問大宇:「看你一副心不在焉的樣子,是不是那裡不舒服?還是沒有胃口?」

    大宇定定神說:「沒有什麼,可能有點累吧。」

    看這一案一情把大宇給鬧的。

    市局刑偵隊連夜召開緊急會議,由局長親自主持,因可能涉及連環失蹤案,專案組成員也悉數到場,聽取老頑童匯報工作。

    根據現場的初步勘察,應該可以肯定碧雲湖上游林子並非兇案的第一現場,僅為兇手處理隱匿屍體的一個藏屍坑,按屍體先後不同腐爛程度也可以判斷,兇手是於不同時間犯案後將屍埋於同一地點的,顯然是一個連環殺人案,死者均為女性,其它各項現場採集的樣本和屍體正在技術鑒定中。

    老頑童特別提到所有死者的雙眼都被挖掉這一環節,毫無疑問,這是一起情節極端嚴重的特大連環殺人甚至是變態殺人案件,至於兇手為什麼要這樣做,要等各項鑒定結果出來後進行綜合分析。老頑童認為這非常可能和連環失蹤案有關,只要屍體比對工作完成,證明死者是否為失蹤者即可得出定論。

    接下來就要耐心等待鑒定結果出來。

    兇案再凶也是死人的問題,死人再多也是警察的問題,警察一接手就和自己沒有關係了,但是小桃的話卻關乎自己,大宇睡在床上也不得不去想,尤其是那個12歲的疑團,一直不得要領、極端令人費解。

    12歲按正常情況來說應該是小桃上小學5、6年級的年齡,當時她就預測到將來會有和一個自己素不相識的叫大宇的人在一起?怎麼看都是天方夜譚。但想到小桃說這話時異常肯定的樣子,又不像是無稽之談。

    硬要牽強附會把自己和這件事扯上關係,就要追溯到七、八年前去過慶安這個問題上,唯一合乎邏輯的就是當年小桃應該就是12歲左右這個年齡,難道說小桃異常之早熟,偶然見到風度翩翩、玉樹凌風的大宇就一見鍾情了?之後就來個了個8年千里尋夫,最終在珠島實現了夙願?那豈不是比孟姜女尋夫哭長城有過之而無不及?如果這個假設成立的話,大宇就意外成為現代孟姜女故事的男主角,極有可能名留青史、流芳百世,這可能嗎?

    大宇認為這種假設成立的概率為0,原因很簡單,退一萬步說,就算是12歲女孩情竇初開對大宇一見鍾情,何苦要等到現在,中間還要繼續讀完中學上大學,又莫名其妙的中途退學來繼續追尋這段情緣呢?難道說這中間有什麼突事件讓小桃見到自己心儀的大宇後就立即失憶了,大學讀了一半又突然間恢復記憶,想到自己還有一段情緣未了,於是退學前往珠島。

    想到這大宇已經有些飄飄然了,自己原來具有如此驚天地泣鬼神的吸引力,讓一個12歲的女孩間歇性失憶後依然如此死心踏地的追尋自己,好在小桃不是「芙蓉姐姐」,否則自己只好自行了斷了,也比吐死噎死來得暢快些。

    想像歸想像,還是要回到現實中來,這裡面疑點太多了,明顯不太符合一般規律。

    先去慶安時,大宇還身在南江,後來到珠島,除大宇的家人和幾個最要好的朋友知道外,小桃是無論如何也不會知道的,她又怎麼曉得要到珠島找大宇呢?其次是為什麼她要讀到一半大學才想到來找,中間都幹什麼去了呢?通常過了這麼多年,就算是什麼山盟海誓怕也早就忘了,何況大宇還沒有和小桃有什麼約定,壓根就不知道有這麼個小布丁點兒女孩在慶安。

    也許這12歲根本就是一故事,誰碰到了就往誰身上套的吧。

    這麼一想大宇倒覺得有些道理,有情歸有情,大宇和小桃也認了,只是不用搞這麼大個故事出來吧,自己也就是感情過剩和小桃共同分享一下,從來沒想過也不敢想要搞到驚動天地的程度,那豈不是自找麻煩嗎?自己倒想看看這小桃之後還會有什麼更新穎更離奇的故事,如果還有比這更有創意的,自己的公司也不用開啦,直接去好萊塢拿奧斯卡就行。

    大宇總算想明白,可以心安理得的睡了。

    碧雲湖藏屍案有了新的進展,主要是在屍體鑒定方面。

    目前已經可以確認最早被害的女子,死亡時間也不過兩個月,最近的死者就在一周前,看來和連續失蹤的時間週期比較吻合,接下來就是確認身份以作定論。

    屍體上沒有雙眼,只是讓人看上去比較恐怖和難以辨認,但絲毫不影響對死者身份的判定,隨著現代科技的展,只要不是被燒成灰燼,都有辦法確認屍體身份。

    有行為能力的人都知道,最簡單的就是利用指紋來確定。

    藏屍坑裡的屍體雖然有不同程度的腐爛,除最早的幾具屍體指紋較為模糊外,另外的都可以以指紋作為依據。

    如果沒有了可以確定的指紋,第二個確定身份的方法也比較簡單,就是用死者的牙齒,牙齒同樣被視為人體的身份象徵,這個特徵是恆定不變的,即便變成化石都可以作為依據,除非是死者的牙齒被全部被拔掉,還可以根據人的骨骼特徵進行鑒定,前提是死者生前生過類似骨折或有過骨骼手術、截肢等記錄存在。

    其實,最科學的方法是進行dna鑒定,但是目前沒有保留人在生前的dna數據,所以還不能作為比對依據,不過利用現有的方法對藏屍坑死者的身份鑒別已經綽綽有餘了。

    鑒定結果出來,和連續失蹤案的失蹤者完全吻合,通知所有報案人前來認領,再通過報案人對死者一些身體特徵和衣著等的目測判斷,已經完全得到了證實,家屬、朋友們痛不欲生、哭成一片。

    茉莉也在死者之列,但是在認屍的夜總會人員,芙蓉並不在現場,老頑童打算之後再告訴她,相信這對她來說是個很大的打擊。

    因屍體還要留用,進行更為詳細的屍檢,只能先安撫了家屬及其朋友,讓他們先回去等待,相信行兇之人遲早會得到應有的懲罰的。

    另一個比較有顯著特徵的就是,每個死者的下身均有不同程度的損傷,在死前都有過被施暴的跡象,唯獨沒有現留有任何精液的痕跡,估計兇手採用了忍精不射或體外**的方式,還進行過清理,也有可能是無精或性無能,對查找兇手無疑帶來了很大障礙。

    至於死者的死因分析則不是很明朗,有一些屍體頸部有勒痕,胸腔存在窒息現象,但不是每個如此,除此之外就沒有現其它死因依據,雙眼經過技術判定都是在死後被挖去的,也可以說有的可能是被勒窒息而死,有的就死因不明,唯有一個同樣的結果,就是都死了。

    不可否則這是一起惡性連環**變態殺人案。

    變態者的行為雖然出人意表,同樣有章可循,變態者會遵循自己的行為方式作出相應的變態行為來消除、滿足或洩其潛意識中存在的某些心理暗示和矛盾衝突,如果一個變態的行為是無章可循的,那他就不是變態,而是神經。變態者和神經病是有本質區別的,前者具備正常行為人的邏輯思維,後者則表現為思維紊亂。也就是說變態者在做出變態行為時他的大腦是清醒的,只是無法控制自身的行為罷了。

    所以從兇手莫名其妙的挖去死者雙眼又很理智的處理犯罪證據來看,這是一個典型的變態殺人色魔實施的一些列殺人**事件。

    老頑童的預想得到了充分的證實,只是有一點他不明白,為什麼兇手要挖掉死者的雙眼,如果說是想掩蓋死者身份,那等於是水泊梁山的軍師--無用,說明這其中還有隱情,又會不會和死者的死因有一定關聯?

    正所謂百密必有一疏,再精密的策劃也會存在漏洞,這絕對逃不過「神探亨特」老頑童的法眼。

    最初他還曾想,如果屍體身份確認結果和失蹤者無關,就很有可能是兇手在碧雲湖附近作案,而後就近埋屍,但現在已經得到確認就是失蹤者,問題就不一樣了。

    要不就是死者自願或被兇手挾持一起來到碧雲湖附近,然後被致死被埋,要不就是死者在市區某處先被致死,兇手再到埋屍坑掩埋,不論是何種情況,有一點都是完全可以幾乎絕對肯定的,那就是兇手必須具備交通運輸工具,還必須大於等於摩托車或馬車以上,否則就算兇手是大羅神仙,也不可能將一個活人或死人步行或用手推車帶到一個車程過一小時的地方。

    極端考量,也不排除兇手是一個具有愚公移山、吃苦耐勞精神且膽大包天的人,背負或手推一人在大白天或連夜一邊步行一邊郊遊10小時來到碧雲湖埋屍坑,這種情況大抵是這兇手大腦有毛病,一個變態者往往恰恰還不會犯類似錯誤。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兇手壓根不是人,是人,這點老頑童暫不考慮,估計也不會考慮。

    不過,不論是何種情況,一個無懈可擊的偵破方案已經在老頑童大腦裡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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