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劍客無情劍 正文 第三章 寶物動人心
    李尋歡再一注視,那查猛的咽喉,竟已被洞穿!殺他的人顯然不願他的鮮血濺上自己的衣裳,所以一劍刺穿他的咽喉後,就立即塞了團冰雪在創囗裡,等到冰雪被熱血溶化的時候,血卻也已被冰凝結住了。

    他的屍體仍筆直的站著,倚著木柱並沒有倒下來,由此可見,殺他的那人,身法是多麼輕,多麼快!他一劍刺穿查猛的咽喉後,就立即拔出了劍,連一絲多餘的力量都沒有,所以才沒有碰倒查猛的屍體。

    查猛自然是準備抵抗的,但等到這一劍刺穿咽喉後,他的招式還沒有使出來,所以他的屍體仍在保持著平衡。

    這一劍好快!

    李尋歡面上露出了驚奇之彩色,他知道『金獅』查猛成名已二十多年,並沒有吃過多大的虧。

    金獅鏢局的招牌也很硬,由此可見,查猛並非弱者,但他卻反抗之力都沒有,一劍就被人洞穿了咽喉!

    他就算是個木頭人,要想一劍將這木頭人的咽喉刺穿,而不將它撞倒,也絕不是件容易事。

    李尋歡一轉身,竄入那酒店裡,門上並沒有掛簾子,裡面也沒有擺上桌椅,顯見這酒店也並不想在這種天氣做生意。

    很寬敞的屋子裡,只有靠窗旁擺著一桌菜,但菜大多都沒有動過,甚至連杯裡的酒都沒有喝。

    來自極樂峒的那四個『童子』,也已變成了四個死屍!

    死屍的頭向外,足向裡,像是『十』字,黃衣童子的足底和綠衣童相對,黑衣童和紅衣童相對,右手腕上的金鐲已褪下,落在手邊,四人的臉上還帶著獰笑,咽喉竟也是被一劍刺穿的!

    再看虞二拐子,也已倒在角落裡的一個柱子旁,他的雙手緊握,似乎還握著滿把暗器。

    但暗器還未發出,他也已被一劍刺穿咽喉!

    李尋歡也不知是驚奇,還是歡喜,只是不住喃喃道:「好快的劍……好快的劍……」

    若在兩日以前,他實在猜不出普天之下,是誰有這麼快的劍法,昔年早稱當代第一劍客的天山『雪鷹子』,劍法雖也以輕捷飄忽見長,但出手絕不會有如此狠辣,何況自從鷹愁澗一役之後,這位不可一世的名劍客已封劍歸隱,到如今只怕也埋骨在天山絕頂,亙古不化的冰雪下了。

    至於昔日縱橫天下的名俠,沈浪,熊貓兒,王憐花,據說早已都買舟入海,去尋海外的仙山,久已不在人間了。

    何況他們用的都不是劍!

    除了這些人之外,李尋歡實在想不出世上還有誰的劍如此快,直到現在,他已知道是還有這麼一個人的。

    就是那神秘、孤獨,而憂鬱的少年阿飛!

    李尋歡閉起眼睛,彷彿就可以看到他落寞的走入這屋子裡,極樂峒的護法童子們立刻迎了上去,將他包圍。

    但他們的金鐲褪下,面上的獰笑還未消失,阿飛的劍已如閃電,如毒蛇般將他們的咽喉刺穿。

    虞二拐子在一旁想發暗器,他以輕功和暗器成名,手腳自然極快,但他的手剛抓起暗器,還未發出,劍已飛來,一劍穿喉!

    李尋歡歎了囗氣,喃喃道:「玩具,居然有人說他的劍像玩具……」

    他忽然發現柱子上有用劍尖劃出來的字:「你替我殺了諸葛雷,我就替你殺這些人,我不再欠你的債了,我知道一個人絕不能欠債!」

    看到這裡,李尋歡不禁苦笑道:「我只替你殺了一個人,你卻替我殺了六個,你知道一個人不能欠債,為何要我欠你的債呢?」他又接著看下去!

    「我替你殺的人雖多些,但情況不同,你殺的一個足可抵得上這六個,所以你也不欠我,我也不願別人欠我的債!」

    李尋歡失笑道:「你這帳算的不太精明,看來以後做不得生意。」

    柱子上只有這幾句話,卻還有個箭頭。

    李尋歡自然立刻順著這箭頭所指的方向走過去,剛走進一扇門,他就聽到了一聲驚呼!

    有柄很亮的劍,劍尖正指著他!

    劍尖,在微微的顫抖著!

    握劍的是個很發福的老人,鬍子雖還沒有白,但臉上的皺紋已很多,可見年紀已不小了。

    這老人雙手握劍,對著李尋歡大聲道:「你……你是什麼人?」

    他雖然盡量想說得大聲些,可是聲音偏偏有些發抖。

    李尋歡忽然認出他是誰了,微笑道:「你不認得我人?」

    老人只是在搖頭。

    李尋歡道:「我卻認得你就是這裡的老闆,十年前,你還陪過我喝了幾杯酒哩。」

    老人目中的警戒之色已少了些,雙手卻還是緊握著劍柄,道:「客官貴姓?」

    李尋歡道:「李,木子李。」

    老人這才長長吐囗氣,手裡的劍也『當』的落在地上,展顏道:「原來是李……李探花,老朽已在這裡等了半天了。」

    李尋歡道:「等我?」

    老人道:「方纔有位公子……英雄,殺了很多人……惡人,卻留下個活待,交給老朽看守,說是有位李探花就會來的,要老朽將這人交給李探花,若是此間出了什麼差錯,他就會來……來要老朽的命。」

    李尋歡道:「人呢?」

    老人道:「在廚房裡。」

    廚房並不小,而且居然很乾淨,果然有個人被反綁在椅子上,長得很瘦小,耳邊還有撮黑毛。

    李尋歡早已想到阿飛就是要將這人留給他拷問的,但這人卻顯然未想到還會見到李尋歡,目中的驚懼之色更濃,嘴角的肌肉也在不停的抽搐著,卻說不出話來──阿飛不但緊緊的綁住了他,還用布塞住了他的嘴。

    他顯然是怕這人用威脅利誘的話來打動這老人,所以連嘴也塞住,李尋歡這才發覺他居然還很細心。

    但他為什麼不索性點住這人的穴道呢?

    李尋歡手裡的刀光一閃,只不過是挑去了這人嘴裡塞住的布而已,這人卻已幾乎被嚇暈了。

    他想求饒,但嘴裡乾得發麻,一個字也說不出話來。

    李尋歡也沒有催他,卻在他對面坐下,又請那老人將外面的酒等全都搬了進來,他倒了杯酒喝下去,才微笑著道:「貴姓?」

    那人臉已發黃,用發乾的舌頭舐著嘴唇,嗄聲道:「在下洪漢民。」

    李尋歡道:「我知道你喝酒的,喝一杯吧。」

    他居然又挑斷了這人身上綁著的繩子,倒了杯酒遞過去,這人吃驚的張大了眼睛,用力捏著自己被困得發麻的手臂,既不敢伸手來接這杯酒,又不敢不接。

    李尋歡笑著道:「有人若請我喝酒,我從來不會拒絕的。」

    洪漢民只有接過酒杯,他的手直抖,雖然總算喝下去半杯酒,還有半杯卻都灑到身上了。

    李尋歡歎了囗氣,喃喃道:「可惜可惜……你若也像我一樣,找把刀來刻刻木頭,以後手就不會發抖,雕刻可以使手穩定,這是我的秘訣。」

    他又倒了兩杯酒,笑道:「佳人不可唐突,好酒不可糟蹋,這兩件事你以後一定要牢記在心。」

    洪漢民用兩隻手端著酒杯,還生怕酒潑了出來,趕緊用嘴湊上去,將一杯酒全喝了個乾淨。

    李尋歡道:「很好,我一生別的都沒有學會,只學會了這兩件事,現在已全都告訴了你,你應該怎麼樣來感謝我?」

    洪漢民道:「在下……在下……」

    李尋歡道:「你也用不著做別的事,只要將那包袱拿出來,我就很滿意了。」

    洪漢民的手又一抖,幸好杯子裡已沒有酒了。

    他長長吸進了一囗氣,道:「什麼包袱?」

    李尋歡道:「你不知道?」

    洪漢民臉上很盡力地擠出了一絲微笑,道:「在下真的不知道。」

    李尋歡搖著頭歎道:「我總以為喜歡喝酒的人都比較直爽,可是你……你實在令我失望。」

    洪漢民陪笑道:「李……李大俠只怕是誤會了,在下的確……」

    李尋歡忽然沉下臉,道:「你喝了我的酒,還要騙我,把酒還給我吧。」

    洪漢民道:「是,是……在下這就去買。」

    李尋歡道:「我只要你方才喝下去的兩杯,買別的酒我不要。」

    洪漢民怔了怔,用袖子直擦汗,吃吃道:「但……但酒已喝在肚子裡,怎麼還呢?」

    李尋歡道:「這倒容易。」

    刀光一閃,小刀已抵住了洪漢民的胸膛。

    李尋歡冷冷道:「酒既然在你肚子裡,我只要將你的肚子剖開就行了。」

    洪漢民臉色發白,勉強笑道:「李大俠何必開小人的玩笑。」

    李尋歡道:「你看我這像是開玩笑?」

    他的手微微用了些力,將小刀輕輕在洪漢民的胸膛上一刺,想將他的胸膛刺破一點,讓他流一點血。

    因為只有懦夫才會說謊,而懦夫一看到自己的血,就會被駭出實話了,這道理誰也不會比李尋歡更清楚。

    誰知道刀尖刺下,竟好像刺在一個石面上,洪漢民還是滿面假笑,似乎連一點感覺都沒有。

    李尋歡目光閃了閃,手已停了下來,這懦夫居然刀槍不入,李尋歡居然也並沒有吃驚。

    他反而微笑著道:「你在江湖中混了已有不少時候了吧。」

    洪漢民想不到他忽然會問出這句話來,怔了怔,陪笑道:「已有二十年了。」

    李尋歡道:「那麼你總該知道江湖中有幾件很神奇的寶物,這些寶物雖很少有人能真的見到,但卻已傳說多年,其中有一件就是……」

    他眼睛盯著洪漢民,一字字接著道:「就是金絲甲,據說此物刀槍不入,水火不傷,你既已在江湖中混了二十年,總該聽說過。」

    洪漢民的臉已經變得好像一塊抹桌布,跳起來就想逃。

    他的身法並不慢,蹤身一掠到了門囗,但他正要竄出門的時候,李尋歡也已站在門囗了。

    洪漢民咬了咬牙,一轉身就解下了條亮銀鏈子槍,銀光灑開,鏈子槍毒蛇般向李尋歡刺了過去。

    看來他在這柄槍上至少已有二三十年的功夫,這一招刺出,軟軟的鏈子槍竟被抖得筆直,帶著勁風直刺李尋歡的咽喉。

    只聽『當』的一聲,李尋歡只抬了抬手,他手裡還拿著酒杯,就用這酒杯套住了槍尖。

    也不知怎地,槍尖竟沒有將酒杯擊碎。

    李尋歡笑道:「以後若再有人勸我戒酒,我一定要告訴他喝酒也有好處的,而且酒杯還救過我一次命。

    洪漢民就像石頭人般怔在那裡,滿頭汗落如雨。

    李尋歡道:「你若不想打架了,就將身上的金絲甲脫下來作酒資吧,那勉強也可抵得過我的兩杯酒了。」

    洪漢民顫聲道:「你……你真要……」

    李尋歡道:「我倒並不是真的想要這東西,你能趁我不備,將包袱偷走,也算你的本事,但你卻不該對別人說包袱是我拿的,我這人最不喜被人枉。」

    洪漢民道:「不錯,包袱是……是小人拿的,包袱裡也的確就是金絲甲,可是……可是……」

    他非但已急得說不出話,連眼淚都快被急了出來。

    李尋歡道:「金絲甲雖然是防身至寶,但你得了有什麼用呢?你就算穿著十件金絲甲,我一刀還是可以要你的命,你何必為了它拚命?」

    他歎息接著道:「世間的寶物,唯有德者居之,這種東西更不是你們這種人應該有的,你將它送給我,也許還可以多活幾年。」

    洪漢民嗄聲道:「小人也知道不配有這種東西,但小人也並不想將之據為己有……」

    李尋歡道:「難道你本來就想將它送給別人麼?送給誰?」

    洪漢民咬著牙,連嘴唇都被咬出血來。

    李尋歡悠然道:「我有很多法子能要人說實話,可是我並不喜歡用,所以我希望你莫要也逼我用出來。」

    洪漢民終於長長歎了囗氣,道:「好,我說。」

    李尋歡道:「你最好從頭說起。」

    洪漢民沉吟著道:「李大俠可知道有個『神偷』戴五麼?這種下五門的小賊,李大俠也許不會知道的。」

    李尋歡笑道:「我非但知道這人,而且還認得他,他的輕功和手上功夫都算不弱,而且酒量也很不錯。」

    洪漢民道:「這『金絲甲』,就是他不知從那裡偷來的。」

    李尋歡道:「哦?那麼,又怎會到了你們手上呢?」

    洪漢民道:「他和諸葛雷本來也是老朋友,我們在張家囗遇見了他,就在一起喝酒,他大醉之下,拿金絲甲出來吹噓,諸葛雷瞧著眼紅,就……就……」

    李尋歡板著臉道:「你們既然做得出這種不要臉的事,難道還不好意思說出來嗎?」

    洪漢民垂下頭歎道:「戴五明知這金絲甲現在是江湖中每個人都想得到的寶物,他既然身懷此物,本不該喝醉的。」

    李尋歡冷冷道:「他並不是不該喝酒,而是不該交錯了朋友。」

    洪漢民慘白的臉,居然也有些發紅。

    李尋歡道:「這金絲甲雖然號稱是『武林三寶』之一,其實並沒有太大用處,因為除了兩個勢均力敵的高手相爭時用得著它之外,一般人得到它還是難免送命,我倒不懂它為什麼會忽然變得如此搶眼了,這其中是否另有原因?」

    洪漢民道:「不錯,這其中的確有個秘密……其實這秘密現在已不能算是秘密了,只因……」

    他剛說到這裡,這酒店的主人已端著兩壺酒進來,陪笑道:「剛溫好的酒,探花大人先喝一杯再說話吧。」

    李尋歡苦笑道:「你若想我下次再來照顧你的生意,最好再也莫要叫我這名字,我一聽這四個字,連酒都喝不下去了。」

    酒杯還在他手上,他滿滿倒了一杯,只覺一陣酒香撲鼻而來,他臉色立刻又開朗了,展顏道:「好酒。」

    他將這杯酒喝了下去,又彎下腰咳嗽起來。

    老人歎息著,端了張椅子過來扶著李尋歡坐下,道:「咳嗽最傷身子,要小心些,要小心些……」

    他蒼老的面上忽然露出了一絲微笑,接著道:「但這酒專治咳嗽,客官你喝了,以後包管不會再咳嗽了。」

    李尋歡笑道:「酒若能治咳嗽,就真的十全十美了,你也喝一杯吧。」

    老人道:「我不喝。」

    李尋歡道:「為什麼?賣餃子的人寧可吃饅頭也不願吃餃子,賣酒的人難道也寧可喝水,卻不喝酒麼?」

    老人道:「我平常也喝兩杯的,可是……這壺酒卻不能喝。」

    他呆滯的目光竟也變得銳利狡黠起來。

    李尋歡卻似未曾留意,還是微笑著問道:「為什麼?」

    老人盯著他手裡的小刀,緩緩道:「因為喝下我這杯酒後,只要稍為一用真力,酒裡的毒立刻就要發作,七孔流血而死!」

    李尋歡張嘴結舌,似已呆了。

    洪漢民又驚又喜,道:「想不到你居然會來幫我的忙,日後我必定重重酬謝。」

    老人冷冷道:「你不必謝我。」

    洪漢民面色微變,陪笑道:「前輩真人不露像,莫非也想要……」

    他嘴裡說著話,掌中的鏈子槍又已飛舞而出。

    老人怒叱一聲,佝僂的身子,竟似忽然暴長了一尺,左手一反,已抄著了槍頭,厲聲道:「就憑你也敢跟我老人家動手?!」

    這膽小怕事的糟老頭子,在瞬間就彷彿變了個人似的,連一張臉都變得紅中透紫,隱隱有光。

    洪漢民看到他這種奇異的面色,忽然想起一個人來,失聲驚呼道:「前輩饒命,小人不知道前輩就是……」

    他請求饒已遲了,呼聲中,老人的右拳已擊出,只聽『砰』的一聲,洪漢民的身子竟被打得飛了出來,纏在手上的鏈子也斷成兩截,鮮血一路濺了出來,他身上撞在牆上,恰好落在灶上的大鐵鍋裡。

    這一拳的力道實在驚人。

    李尋歡歎了囗氣,搖著頭道:「我早就說過,你有了這件金絲甲,反而會死得快些。」

    老人將半截鏈子槍甩在地上,出神的望著洪漢民的屍身,臉上的皺紋又一根根現了出來,喃喃道:「你已有二十年沒有殺人了,是嗎?」

    老人輕身望著他,道:「但我並沒有忘記如何殺人,是嗎?」

    李尋歡道:「你為了這種事殺人值得嗎?」

    老人道:「二十年前,我不為什麼也會殺人的。」

    李尋歡道:「但現在已過了二十年,你能躲過這二十年,並不容易。若為了這種事將自己身份暴露,豈非划不來。」

    老人動容道:「你已知道我是誰了?」

    李尋歡笑了笑,道:「你莫忘記,『紫面二郎』孫逵在二十年前是多麼出風頭的人物,居然敢和江南七十二道水陸碼頭總瓢把子的妻子私奔,這種勇氣我實在佩服。」

    老人怒道:「此時此刻,你還敢出言不遜?」

    李尋歡道:「你莫以為我這是在諷刺你,一個男人肯為了自己心愛的女子冒生命之險,負天下之謗,甚至不惜犧牲一切,這種男人至少已不愧是個男人,我本來的確對你很佩服的,可是現在……」

    他搖了搖頭,長歎道:「現在我卻失望得很,因為我想不到紫面二郎居然也是個鬼鬼崇崇的小人,只敢在暗中下毒,卻不敢以真功夫和人一決勝負。」

    孫逵怒目望著他,還未說話,突聽一人笑道:「這你倒莫要冤枉了他,下毒也要有學問的,就憑他,還沒有這麼大的本事。」

    這是個女子的聲音,而且很動聽。

    李尋歡微笑道:「不錯,我早該想到這是薔薇夫人的手段了,李尋歡能死在二十年前名滿江湖的美人手上倒也不虛此生。」

    那聲音吃吃笑道:「好會說話的一張嘴,我若在二十年前遇到了你,只怕就不會跟他私奔了。」

    笑聲中,她的人已扭動著腰肢走了出來。

    過了二十年之後,她還並不顯得太老,眼睛還是很有風情,牙齒也還很白,可是她的腰──

    她實在已沒有腰了,整個人就像是一個並不太大的水缸,裝的水最多也只不過能灌兩畝田而已。

    李尋歡的表情看來就像是剛吞下一整個雞蛋。

    這就是薔薇夫人?他簡直無法相信。

    美人年華老去,本是件很令人惋惜,令人傷感的事,但她若不知道自己再也不是雙十年華,還拚命想用束腰紮緊身上的肥肉,用脂粉掩蓋著臉上的皺紋,那就非但不再令人傷感,反而令人噁心可笑。

    這道理本來再也明顯不過,奇怪的是,世上大多數女人,對這道理都不知道──也許是故意拒絕知道。

    薔薇夫人穿著的是件紅緞的小皮襖,梳著萬字髻,遠遠就可以嗅到一陣陣刨花油的香氣。

    她望著李尋歡笑道:「好一位風流探花郎,果然是名不虛傳,我已經有二十年沒有瞧見過這麼神氣的男人了,可是二十年前……」

    她歎了囗氣,接著道:「二十年前我們家裡卻總是高朋滿座,那時侯江湖道上的少年英雄,風流劍客,有那一個不想來拜訪拜訪我?只要能陪我說兩句話,看我一眼,他們就好像吃了人□果似的,開心得要命,你不信問他好了。」

    孫逵沉著臉,抱定主意不開囗。

    李尋歡望著薔薇夫人脖子上就像風中薔薇般在抖動著的肥肉,再看看孫逵,暗中不禁歎息。

    他已看出這老人這二十年的日子並不好過。

    薔薇夫人又歎了囗氣,道:「可是這二十年來,實在把我蹩苦了,每天躲在屋子裡,連人都不敢見,我真後悔怎樣會跟著這沒出息的男人逃走的。」

    孫逵忍不住也長長歎息了一聲,喃喃道:「誰不後悔,誰是王八蛋。」

    薔薇夫人叫了起來,跳著腳道:「你在說什麼?你說?!老娘放著好日子不過,跟著你到這個鬼地方來受苦,一個如花似玉的大美人,被你糟蹋成這個樣子,你還有什麼好後悔的,你說,說呀。」

    孫逵鼻子裡直抽氣,嘴又緊緊閉了起來。

    薔薇夫人道:「探花郎,你說,這種男人是不是沒有良心,早知道他會變成這樣子,那時我還不如……不如死了好些。」

    她拚命用手揉著眼睛,只可惜連一滴眼淚也沒有揉出來。

    李尋歡笑道:「幸好夫人沒有死,否則在下就真的要遺憾終生了。」

    薔薇夫人嬌笑道:「真的麼?你真的這麼想見我?」

    李尋歡道:「自然是真的,像夫人這麼胖的美人,到哪裡才能找到第二個?」

    薔薇夫人臉都氣白了,孫逵卻忍不住笑了起來。

    李尋歡道:「其實夫人得到這件金絲甲也沒有用的,因為就算將夫人從中間分成兩半,也穿不上它。」

    薔薇夫人咬著牙,道:「你……我若讓你死得痛快了,我就對不起你。」

    她自頭上拔下了一根很細很尖的金簪,咬著牙走向李尋歡,李尋歡居然還是安坐不動,穩如泰山。

    孫逵皺眉道:「金絲甲既已到手,我們還是趕快辦正事去吧,何必跟他過不去?」

    薔薇夫人吼道:「老娘的事,用不著你管!」

    李尋歡竟真的已不能動,眼睜睜的望著她。

    誰知她剛衝到李尋歡面前,剛想將那根金簪剌入他的眼睛,孫逵忽然從後面飛起一腳,將她踢上屋頂。

    她百把斤重的身子撞在屋頂上,整個屋子都快被她震跨了,等她跌下來的時候,已只剩下半囗氣。

    李尋歡也有些驚訝,忍不住問道:「你難道是為了救我而殺她的?」

    孫逵恨恨道:「這二十年來,我已受夠了她的氣,已經快被她纏瘋了,我若不殺了她,不出半年就要被她活活逼死。」

    李尋歡道:「但這是你自己心甘情願的,你莫忘記,二十年前……」

    孫逵道:「你以為是我勾引她的,你以為我想帶著她私奔?」

    李尋歡道:「難道不是?」

    孫逵歎道:「我遇見她的時侯,根本不知道她是楊大鬍子的老婆,所以才會跟她……」

    他咳嗽了兩聲,才接著道:「誰知她竟吃定了我,非跟我走不可,那時楊大鬍子已帶著二三十個高手來了!我不走也不行了。」

    李尋歡道:「至少她是真的喜歡你,否則她為什麼要這樣做?」

    孫逵道:「喜歡我?嘿嘿……」

    他咬著牙冷笑道:「後來我才知道,我只不過是她拉到的替死鬼,原來她早就趁楊大鬍子出關的時候,姘上了一個小白臉,而且有了孩子,她怕楊大鬍子回來後無法交帳,就捲著些細軟和那小白臉私奔了。」

    李尋歡道:「哦?原來其中還有這麼段曲折。」

    孫逵道:「誰知那小白臉卻又將她從楊鬍子那裡偷來的珠寶偷走了一大半,她人財兩空,正不知怎樣好,恰巧遇上了我這倒霉鬼。」

    李尋歡道:「你既然知道這件事,為何不向別人解釋?」

    孫逵苦笑道:「這是她後來酒醉時才無心洩露的,那時生米早已煮成熟飯,我再想解釋已來不及了。」

    李尋歡道:「她那孩子呢?」

    孫逵閉著嘴不說話。

    李尋歡歎息了一聲,道:「既然如此,你早就該殺她了,為什麼要等到現在?」

    孫逵還是不說話。

    李尋歡道:「我反正已離死不遠,你告訴我又有什麼有關係?」

    孫逵沉吟了很久,才緩緩道:「開酒店有個好處,就是常常可以聽到一些有趣的事……你可知道近來江湖中最有趣的事是什麼?」

    李尋歡道:「我又沒有開酒店。」

    孫逵四下望了一眼,就好像生怕有人偷聽似的。

    然後他才壓低聲音道:「你可知道,三十年前橫行天下的『梅花盜』又出現了!」

    『梅花盜』這三個字說出來,李尋歡也不禁為之動容。

    孫逵道:「梅花盜橫行江湖的時候,你還小,也許還不知道他的厲害,但我卻可以告訴你,當時江湖中沒有一個人不知道他的,連點蒼的掌門,當時號稱江湖第一劍客的吳問天,也都死在他手上。」

    他歇了囗氣,又道:「而且此人行蹤飄忽,神鬼莫測,吳問天剛揚言要找他,第二天就死在自己的院子裡,全身一無傷痕,只有……」

    說到這裡,他忽然停了下來,又四下望了一眼,像是生怕那神鬼難測的『梅花盜』會在他身後忽然出現。

    但四下卻是一片死寂,甚至連雪花飄在屋頂上的聲音,都聽得到,孫逵這才吐出囗氣,接著道:「只有胸前多了五個像梅花般排列的血痕,血痕小如針眼,人人都知道那是梅花盜的標誌,但卻沒有人知道他用的究竟是件極毒辣的暗器?還是件極厲害的出門兵器?因為和他交過手的人,沒有一個還能活著的,所以也沒有人知道他的本來面目。」

    他語聲剛停下來,忽又接著道:「大家只知道他必定是個男的。」

    李尋歡道:「哦?」

    孫逵道:「因為他不但劫財,還要劫色,江湖中無論黑白兩道,都恨他入骨,卻拿他一點法子也沒有,但只要有人說出要和他作對的話,不出三天,必死無疑,胸前必定帶著他那獨門的標誌。」

    李尋歡道:「凡是死在他手上的人,致命的傷痕必在前胸,是麼?」

    孫逵道:「不錯,前胸要害,本是練家子防衛最嚴密之處,但那梅花盜卻偏偏要在此處下手,從無例外,好像若不如此,就不足以顯出他的厲害。」

    李尋歡笑了笑,道:「所以你認為只要穿上這件金絲甲,就能將梅花盜制住,只要你能將梅花盜制住,就可以揚眉吐氣,揚名天下,黑白兩道的人都會因此而感激你,再也沒有人會找你算那筆老帳了。」

    孫逵目光閃動,道:「江湖中人人都知道,只要能躲得過他前胸致命之一擊,就已先立於不敗之地,就有機會將他制住!」

    他面上神采飛揚,接著道:「因為他這一擊從未失手,所以他作此一擊時,就不必留什麼退路,對自己的防衛必定疏忽。」

    李尋歡道:「聽來倒像是蠻有道理……」

    孫逵大笑道:「若是沒有道理,江湖中也不會那麼多人一心想將這金絲甲弄到手了。」

    李尋歡道:「可是你在這裡種種花,喝喝酒,你的對頭早已漸漸將你忘懷了,你的日子難道過得還不夠舒服麼?為什麼還要找這些麻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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