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順治十四年 第一卷 眼花繚亂的世界 第二十三章 不捨
    既然做了決定,陳浩便著手安排兒子離京事宜。

    三月十五,袁珍珠出月子,第一件事就是親自下廚張羅午餐,有魚有肉有時令蔬菜,大盤小碗的做了滿滿一大桌子。

    產後的袁珍珠,照比去年,顯的豐腴了些。她親自為兒子布菜,一再囑他多吃一些,面上笑盈盈一派慈母的祥和。

    陳旭日配合的做出聽話的孩子樣,大口吃菜,只心裡邊覺得奇怪:即便是去年,他尚在將養身體階段,母子倆也不曾像現在這般把親熱外顯。他瞧的明白,自己這個家,親子間相處更傾向於慈父嚴母的類型。

    果然,待他吃的差不多七八分飽時,陳浩放下筷子,道明跟妻子一早商量好的打算。

    「讓我去爺爺身邊?」

    陳旭日吃了一驚,這卻是他沒想到的。

    他不想離開北京城,起碼這地方他還算熟悉,也覺得親切些,長途跋涉到另一個陌生的地方定居,在現代他尚且不願,何況是這個時代。

    可是——

    陳旭日打量父母,根本就是做了決定,不容他反對的樣子,是以沒有把反對的話說出口。只把一雙眉頭皺的死緊,「一定要回去嗎?」

    袁珍珠給他挾了塊鈍的酥爛的帶肉大骨,放到他湯碗裡,溫聲道:「你爺爺年紀大了,咱們常年不在跟前伺候,放著老人家自己一個,到底讓人不能放心。去年你爺爺來信問到你,你這年紀,要是學醫,正是潛心學習的好時候,擔心你爹忙把你給耽誤了,提出要接你到身邊調教兩年……」

    陳浩點頭,道:「咱家世代行醫,你爺爺是有名的杏林國手,你想成才還得他老人家親自指教。我們也捨不得你離開跟前,去年接到信,就給往後推了一年……我跟你娘合計著,趁著現在冷暖合適,,這時候趕路不那麼辛苦。南邊雖說是鄉下地方,比不得城裡邊繁華,卻勝在山青水秀景色好,風光和這裡很不一樣,你會喜歡的。」

    陳旭日心裡頗感無奈。他一個小孩子,人微言輕,這般**的年紀,做不得自己的主。

    也不妄想改變父母的決定,只問道:「兒子什麼時候動身?」

    「陳伯送你回去,要帶回去的禮物娘都準備好了,馬車也雇好了。下午你把自己的東西整理整理,想帶在身邊的單獨收拾出來,晚上早些睡,明天早上就動身吧。」

    陳旭日默默點頭,再喝了碗湯,站起來道:「爹,娘,你們慢用,兒子吃飽了,這就回房收拾行李去。」

    他碗裡還剩下小半碗米飯,湯碗裡,湯喝的乾淨,碗底卻留下了母親剛挾過來的大骨。

    這要放在平日,陳浩一准要他吃乾淨了才可以離桌。他和妻子少年時親眼見過飢餓到人吃人的慘象,也親身親歷過饑年荒年,雖說如今日子好過了,卻也養成不喜浪費的習慣。就比如說吃飯吧,盛多少就得吃多少,不准剩到碗裡。

    不過,兒子乍聽得要離家的消息,心思不免震動。因此陳浩只收回了目光,頜首道:「去吧。」

    陳旭日進門不久,桐月和新月就跟了進來。

    桐月是來給他幫忙,新月卻是偷個空子過來瞧他的。

    小丫頭雖說是十二歲,其實卻是虛歲,臘月的小生日,以週歲論,也就僅有十歲。在他身邊跟前跟後,期期艾艾問道:「大少爺,你真的要去南邊啊?」小臉上滿是依依不捨之情。

    她年紀小,兼性子活潑,手腳伶俐,陳旭日實是拿她當妹妹看。尤其是袁珍珠月子裡這些日子,兩人都得閒時,陳旭日就教她識文斷字。

    新月生性聰敏好學,從前些許認得幾個字,也不是一點基礎沒有。這番學上手,一個認真教,一個用心學,相處的很是融洽。

    陳旭日用慣了鋼筆,自幼學的用的都是簡體字,而這時代用的卻是毛筆,書上一水的繁體字。

    看書時還湊合,大約都能連成句讀下來,輪到書寫時卻著實費了工夫。

    打去年就開始練習,到現在寫在紙上的字,勉強算是差強人意,字體風骨什麼談不上,大概的框架輪廓總算能寫得出來了。

    不過他教新月,常隨手撿根細木棍,在花壇前的泥地上書寫——他用這個比毛筆可熟練的多。雖是教人,一方面自己也鞏固了繁體字的熟練度。說來慚愧,直到現在,陳旭日暫時還做不到拋開書本寫一篇文章,其中必然要出現一些個錯別字。

    比起寫字默書,新月對數字更為敏感。

    袁珍珠做月子,家裡一應日用,陳旭日都予以過問,日常開銷上他採用了阿拉伯數字書寫計算。

    說實在的,陳旭日不知道阿拉伯數字是什麼時候傳進中國的,只知道現在為止,他還沒見過用這種數字做統籌計算的。桐月習慣了老的方法,倒是新月對這種新型的計數方式充滿興趣,常常一有時間就琢磨加減乘除的數字遊戲。

    陳旭日親自去書堆裡翻了翻,揀出幾本相對比較簡單的書拿給新月,「以後我不在家,你也別把書本扔下,這上面許多生字我都標了拼音,以後就靠你自己自學啦。」

    在陳旭日看來,做個目不識丁的文盲是可恥的,以新月的資質,若在現代社會,一準是個大學生的材料。桐月年紀大了,而且婚期定在五月,待嫁的大姑娘,靜不下心也沒那許多工夫去學習。

    他不知道,讀書識字對新月的未來有沒有幫助,但一技在身,總沒有害處。他挑出的那幾本書,他自己為了學習繁體字方便,上面注了許多拼音幫助學習記憶,而拼音法他大概都教給了新月,正好合適小姑娘拿來自修。

    「大少爺……」新月淚珠在眼眶裡打轉,緊緊抱著書,聲音都哽咽了,「我捨不得你走,不然、不然我去求夫人,讓我跟在你身邊伺候?」

    陳旭日搖頭道:「我能照顧好自己,這番陳伯送我南下,家裡邊已經少了一個人,再過不久桐月姐嫁人,我娘那邊還需要你裡裡外外幫著張羅呢。我這次離家,也不定去多久,說不得隔上一年,明年就回來了。」

    桐月推了新月一把,道:「好了,快把眼淚收收,怎麼說哭就哭了?這裡是大少爺的家,他總會回來的。大少爺給的書,你收到自己房裡仔細放好,這會兒老爺夫人吃的差不多了,你趕緊去看看,把碗盤轍到廚房去。」

    新月咬了咬唇,一跺腳,出門自去了。

    桐月給陳旭日收拾行李。收著收著就住了手,紅了眼圈道:「大少爺長到今天這麼大,就沒離開過北京城,這冷不丁突然就要你一個去那麼遠的地兒,老爺可真狠得下心……」

    抹了一會兒子淚,歎幾口氣,沒奈何,又接著收拾。

    拿起哪件傢伙什都覺得要帶在身邊才得便。

    睡慣了的枕頭,新年剛縫的被子——去年冬,天氣格外冷上些,封門的大雪都落了好幾回,大少爺的被子還是她熬了幾個晚上做就的,單那棉花就厚厚絮了好幾層,蓋在身上又厚實又暖和。

    還有文房四寶,硯台也是用熟了手的,素日常看的書一大堆,就說這次去怕是要長住,再短也得往年裡數,帶上哪本撂下哪本都作難。

    還有衣服……

    打開箱子,春秋的長衫,夏天的薄衫,冬天的裌襖……帶多了費事,帶少了不夠穿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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