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時候,母親奶水不好,就琢磨著買點雞蛋給我補充營養。那時雞蛋比肉還貴,一斤要八毛九,還必須憑票才能買,輕易是買不來的,也買不起。恰好當時太谷縣鬧雞瘟,我的母親就上街看看有沒有可以下蛋的雞子便宜處理,正好看到有個農民在殺割病雞(「注」「殺割」是太谷方言,意思是便宜處理),就花了五毛錢買回了一隻瀕死的母雞。買回家以後,母親把大蒜和土黴素和著嚼碎餵給病雞,悉心調理,居然救活了它。那母雞彷彿報恩似的,病好後每天下一個雞蛋,下七個才歇上一天。
由於雞蛋實在太珍貴了,因此我的父母就把這個雞蛋看成是寶貝,全部留給我,而自己從不捨得吃上一口。特別是我母親,對母雞下的這個蛋盯得尤其的緊。當時我們家有個鄰居,家裡有七個嗷嗷待哺的孩子,其中一個小名叫玉梅,也很窮。有一天,玉梅她媽抱著最小的孩子,在我們家雞窩前轉悠。見我母親抱著我站在窗戶前看著雞窩,於是就轉身走了。過了一會兒,又轉悠過來,又看見我母親在盯著她,於是又走了。正在此時,我睡醒以後哇哇大哭起來。母親哄我睡著以後,趕緊又盯著雞窩,卻看見玉梅她媽從雞窩前離去,手裡似乎攥著什麼東西。母親慌忙跑出來,人贓俱獲。
但是玉梅她媽好不容易才給她的孩子們偷了個雞蛋,自然不肯輕易放棄。兩個懷著舔犢深情的女人就這麼爭吵了起來,各不相讓。於是,從不與人紅臉的、瘦弱不堪的母親像發瘋一樣撲向玉梅她媽,硬是從她手中搶回了那個雞蛋,還把她渾身上下抓得都是血印子。玉梅她媽等我父親下班回來後,哭著向我父親告狀,不明就裡的父親為此還打了我母親一個耳光,母親很委屈。後來我母親回憶說,當時不知是哪裡來的一股勇氣,把玉梅她媽看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因為自己心中只有一個念頭:「她偷走這個雞蛋,我的孩子就沒吃的了!」
就這樣,那隻母雞成了我們家的救命恩人。後來它老了,不再下蛋了,但我們家仍然不捨得扔掉或者吃掉,無論是從東街搬家到東關大隊,還是從東關大隊搬家到南住宅,一直養著它到一九七八年。在東關大隊住時,老母雞大概吃了地裡有農藥的種子,回到家裡已經不行了。母親一看,連忙把小刀用酒精燒了燒,把它的嗉子割開,把裡面的食物取出來洗乾淨,又用在酒精裡泡過的針線給它縫上。結果,老母雞居然又奇跡般地熬了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