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生體 正文 第二十四節 異生(下)
    艱難地嚥下喉間的唾液。雷震不再懷疑曾經的真實。他很欣喜,也很彷徨。內心深處,更充滿了對於未來的茫然。

    他記得:液化的自己,曾經無比飢餓地「吞噬」了強悍的生化獸。也許,這種只能為細胞擁有的特殊技能,能夠吸收並且擬化對方的所有戰鬥記憶和特徵。進而,轉為自己所用……

    這個時候,矗立的黃色液體,已經凝聚出一個完整的人形。從大概外觀輪廓看,正是已經「死亡」的商人林鐘。

    「我,我還活著?」這是林鍾從液化狀態中脫離之後,第一句開口所說的話。

    和雷震一樣,身體死亡而意識存在,並且從黃液中重新復生的他。對於經歷過的一切,同樣覺得駭然、驚訝、恐懼。

    「你……活了?」望著手足無措的林鐘,雷震腦子裡,忽然湧起一種非常微妙的想法。

    「是……是的。」林鍾反覆扭看著自己的雙手,結結巴巴地答道:「可是,這,這究竟是怎麼回事?我似乎……似乎已經死了。可是,現在又活了?」

    「你不需要知道那麼多!你還活著,這就已經足夠。」舔了舔乾的下唇,雷震眼中,閃現出一絲意義晦暗的冷笑:「別傻站在那裡呆。走吧!我們要做的事情,還多著呢!」

    死寂沉悶的城市裡,看不到一絲生命存在痕跡。從樓宇間橫掠而過的氣流,總會將那些沒有緊密關合且已經破爛不堪的窗戶帶起。出陣陣古怪的「吱嘎」聲。而後,它們迅從高空直貫而下,緊貼地面疾馳而過。狂暴地將四周散落的廢舊紙片胡亂吹開。甚至,遠遠裹上高高的天際。乍一看,彷彿一隻隻翅膀已經被撕爛的瀕死蝴蝶。正可憐且無奈地拚命撲扇著,想要盡力逃離這塊可怕的死亡之所。

    兩個男人,一胖一瘦,一前一後,正小心地穿梭在零亂的樓道間。

    從事到現在,已經整整過去了近四天的時間。然而,直到現在為止,雷震也不知道究竟生了什麼。他只明白:昆明,這座有著「春城」美譽的城市。已經徹底變成生者的地獄,死者的樂園。

    街道口,停滿了排成長龍的各型車輛。它們簇擁在一起,彷彿一條鋼鐵匯聚的長河。駕駛座前的車門,或開或閉。除了擠在其中,死狀慘烈的人類屍肉。剩下的,只有淌滿車身,遍佈道路且已經完全凝固的黑血塊。

    破碎的磚石、玻璃隨處可見。被巨力撕扯裂開的死者屍、衣物散佈在綠化帶及人行道上。將原本整潔的地面,粘染成為一塊塊骯髒不堪,滿是腐爛惡臭的穢祟之所。

    橡膠製造的鞋底,走在粘濕的路上,總有種極不舒服的拖蹋感。抬腳看時,雷震卻現:剛剛換上的軍鞋底部,赫然粘連有一團棉爛的腐肉。從旁邊被力量擠壓出來的鼓圓形物體來看,這應該一隻不幸被自己踩爆的人類眼珠。

    進入城市,回到學院地下避難所。找到那裡的倖存者後,再想辦法離開。這就是雷震的計劃。

    學院距離營地的位置並不遠。能夠獲得十餘個活人幫手,總比兩個人在城市裡瞎轉好得多。況且,必要的時候,讓別人死,掩護自己活下來。未必不是一種很好的選擇。

    最初,林鍾對於這個計劃極力反對。按照他的想法,應該全力向城外突圍。不過,雷震的一席話,使他徹底打消了自己的念頭。

    「這個城市,實在太安靜了。以那種活屍的變異傳播度,上千萬的居民,很可能已經全被感染。你也看到了,它們唯一的食物,就是活人的鮮肉。在所有人都被殺死,屍體全部啃光,再也找不到任何吃食的情況下。換了是你,會怎麼做?」

    答案只有一個————離開城市,轉向臨近的州、縣、地市。尋找新的、更大的食物來源。

    在這樣的情況下,離開城市反而更加危險。

    也許,城市的某個角落裡,還隱藏著幾頭頗有耐心的活屍狩獵者。它們正忍饑挨餓默默地搜尋著被遺落的倖存居民。但是不管怎麼樣,與離開城市的千萬活屍相比,它們的數量,絕對要少得多。

    這只是雷震自己的猜測。也是在目前情況下,所能做出最合理、最貼近於事實的理論模擬。

    外面的人,絕對不會放棄陷落的都市。後繼援軍肯定還有。只要依托城市地形堅持下去,自己就一定能夠獲救。這也是為什麼雷震想要回到避難所,聚集那些可憐倖存者的原因之一。

    他知道,自己現在很強大,強大到可以「復活」的可怕程度。但是,他對自己的身體特徵並不熟悉。他還沒有完全習慣運用自己的力量。這需要磨合,需要時間。偶爾能有幾頭實力弱小的活屍作為練習對象,也是一種不錯的選擇。

    同時,他也現一個極為古怪的現象————從黃液中復活的林鐘,似乎也繼承了變異活屍的基因。而且,他對於自己的命令,總能毫不猶豫地遵從。

    當巨大的骨刺,從身體內部驟然穿出的時候。可憐的林鍾幾乎被嚇了半死。

    他不明白究竟生了什麼。與雷震之前的感覺一樣,他同樣覺得:自己是一頭人形的怪物。

    「如果你能在這座城市裡活下去,一直待到援軍趕來。那麼,我會幫你殺了那個狗娘養的市委書記。用他的腦袋來祭你兒子的亡魂。」

    「環境能夠改變人」。這的確是一句非常奇妙且真實的格言。

    換在幾天前,林鍾肯定不可能接受如此可怕的建議。龐大的家產、豪華的住宅、有錢人的身份……所有的一切,都滯絆著他大腦中的習慣思維。

    民不與官鬥。不,應該是良民不與惡官鬥。孩子沒了可以再生,老婆沒了可以再找。有錢,什麼不能買到?這應該是許許多多諸如林鍾這類「平民企業家」的慣性思維。

    當自己手中的一切變為烏有。所有金錢一朝俱無的時候,良民也會變成土匪。這就是所謂的「官逼民反」。

    此時的林鐘,已經不再是以前的膽小鬼。雖然他的身軀同樣肥胖,相貌與之前並無二異。但是,他已經從一個安分守己的「好公民」。變成一個徹頭徹尾的嗜血凶賊。

    「老婆,兒子。我會給你們報仇!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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