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花泣紅 正文 番外七、用我的一生,彌補你的幸福
    執子之手,與子攜老。這是我最喜歡的一句話。

    我想要的感情,就要這樣的長久和雋永。

    可是我沒遇到我心儀的姑娘,所以我也沒想過要娶誰。我也不急,總要遇到合適的那個人,感情才會圓滿。

    我相信我肯定會遇到。

    李意,和我住在同一條街上,他一路通過了童試、鄉試和院試。而我,只在通過了童試,就結束了學習。

    因為爹說:兒子,你長大了,書讀多了沒用,你還是跟爹學著做生意吧。

    我不同意,說:「爹,你還年輕,做生意得心應手,幹嗎這麼早就要退下來?我還想試試自己能不能考上狀元

    爹嗤笑一聲說:「放棄你那幼稚的夢想吧,考狀元?咱家祖墳沒長那根蒿子,你還是安分守己的跟我學做生意起參加鄉試的。

    還沒等我反駁,爹又說:「爹給你訂下了一門親事,就是西城的何家老爺的女兒,過兩年給你們成親。你也不小了,學點本事,將來自立門戶,也好養家餬口,這樣你岳父也不會看輕你。」

    西城的何老爺?那個粗蠢肥胖的商人?從幾里地外就能聞到他的銅臭味,他的女兒能好到哪去?估計也是大字不識一個的凡夫俗子。

    我不要,我的妻子,要自己來選。我要一個能文善詩,有著書香氣的女子。

    我急了。說:「爹。別地事都可以聽你地。可是親事。一定要由我自己來選。」

    爹啪一拍桌子說:「反了你了。這還沒怎麼樣呢。就開始不聽老子地話了?這門親事。已經訂下了。沒有反悔地餘地。還有。你少跟姓李地小子在一起。這麼多年。你沒少往他家搭東西了。我這是沒時間理你。今天特意知會你一聲。」

    李意?他又怎麼惹事著爹了。他自小沒了爹。是個老實地孩子。我看不慣他老被人欺負。也看不慣他總是逆來順受地處世態度。一來二去。我和他竟成了無話不說地朋友。

    其實人都是寂寞地。

    他是。我也是。我很小就沒了娘。爹又長年在外。很早就學會自己保護自己。學著獨立生活。

    不過拿他地零碎銀子救人之急。他會在乎這個?

    我幾乎沒有任何還擊之力,就屈服了。

    老爹實在是懂得如何拿捏我。

    一頓狂風暴雨般的襲擊。我一時都不知道怎麼招架,親事就這樣稀里糊塗的成了我親自允諾。

    從什麼時候,我看李意的眼神就變了?

    也許是我被迫成親的那年,也許正是那年他恰巧通過了會試。離成功只差了一步。而我,卻與我們曾經共同的目標,隔了千山萬水。

    我再和他在一起時,所有人都把讚美之詞慷慨地送給他。什麼年少有為,什麼風度翩翩,什麼前程不可限量。

    而我呢?

    好像我賺再多的銀子,也無法與他企及。

    還有,我恨我自己被斷送的命運。雖然我並不希冀靠科舉當官,以壯門楣,我也不欣賞李意讀死書死讀書地人生態度,但我還是喜歡書。

    再大的挫折,再大地絕望,也沒能讓我放棄。

    可是我嫉妒他名正言順的與書為伴,而我,手持書卷,在別人眼裡略顯矯情。

    我對我地婚姻,很失望。第一夜,我喝了很多酒,卻越喝越清醒。當我掀開蓋頭的時候,新娘那張略顯清秀地臉,沒引起我過多的激動。我想,這就像我的人生,只能如此,看似圓滿,實際上,只有自己知道。

    不就是同房麼?

    我憑借本能,把這個惶恐的女子撲倒。

    完全沒有任何感覺,我甚至能感覺得到自己的眼淚。這就是我對生活和爹的屈服

    後來,做什麼都是懶懶的,除了做生意賺銀子。

    可是當我看見玉奴的時候,對李意的厭惡變成了痛恨。

    為什麼他能娶到這樣美好的妻子?

    我知道自己的想法太卑鄙。我不能因為自己的不幸而遷怒別人,尤其李意。他曾經是我一起長大的玩伴,而且,兩個孤寂的少年,在一起取暖,已經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朋友。

    可我被魔障纏身。

    我不受控制的接近玉奴。

    她的迷糊,讓我有機可乘,她在我的身下化成一泓春水,讓我欣喜若狂。所有的不平仇恨嫉妒都因為她的美好而得到了緩解。

    可我像是上了癮。

    一次不夠,我想要她一生

    可她是良家婦女。這是後來我的夫人張氏說出來的。咬牙切齒,意思是我招惹青樓女子倒也罷了,居然去誘惑良家婦女。

    正因為她是良家婦女,所以我才會喜歡她。可因為她是良家婦女,我招惹她就是十惡不郝。

    當我覺,她和李意,不像別的新婚夫妻時,心底對玉奴生出一份憐惜。上天何其不公?竟然這樣薄待她?

    她的臉色蒼白,虛弱而隱忍。

    尤其她穿著素色的裙子,哪像個年輕的女子?

    我鬼使神差的,想帶她離開這個地方。

    在那裡,我為她買顏色鮮艷的衣服,為她買上好的飾,看她臉上露出紅暈,看她露出真誠的微笑。

    那一刻,我是滿足的,哪怕,她不屬於我。

    我沒有想過以後。以至於後來玉奴問我能不能帶她走時,我直觀的拒絕了。

    直到她和李意遠走。我才知道,我地心。和她一起走了。剩下的只是一具行屍走肉。每個夜晚,對著孤燈,我地回憶只定格在和玉奴在洛陽的那兩個月。

    如果不是朋友和我約好了去江西,又失約,我也不會走那一趟。其實沒什麼意義。可是直到我在山上看見了玉奴。

    為什麼她在這?我以為她在一個不知名地地方和李意相敬如賓,過著柔情繾綣的生活。我以為,在她最脆弱的時候,是李意用他的肩膀承擔著她的天空。那時,我沒有資格,甚至第一時間地慌亂讓我自慚到後退而放棄。

    我一直以為。李意不如我。他就像個幼稚的孩子,而玉奴,也不過是個孩子。可她卻在他面前承擔、承受。壓抑了她所有的天性。

    玉奴的瘋讓我亂了方寸。

    我為自己的逃避找了個借口。因為我不是她的夫。

    可是我錯了。錯和離譜。

    回到家,我決定。不再為自己地懦弱開脫,我要承擔。我不管現在李意在哪。我要把玉奴救出來。

    擁著她的那一刻,我的心落地。我終於可以坦然地面對自己的心和她。

    我告訴她,無論她地決定是什麼,我願意以我的後半生,只為換取她地幸福。

    她在清風寨的日子,我從沒問過。不用問,也能知道她一定受過很多苦。正因為她受了苦,所以我才要多倍地愛她,憐她,惜她。

    她說她不要我的彌補。

    我知道她在顧忌。她不會要這樣欠疚的感情。可是我知道,我無需刻意,感情一直積澱在心裡,每一個和她在一起的時光,都讓我感覺充實和幸福。

    有一次,我無意中看到了她櫃子裡的一幅字,沒有裝裱,也沒有落款,只是一闕詞,辛棄疾的賀新郎。

    最後一句,誰共我,醉明月,讓我心痛。

    玉奴,從此以後,有我,陪你看春花秋月,夏荷冬雪。

    放下的時候,我心裡忽然亮堂堂的,這字體,我太熟悉了,這不分明是李意的字?什麼時候,他親手寫下這樣決絕的離別書給玉奴?

    她已經被父母和李意遺棄過一次,如今,又是一次?

    那夜,我抱著玉奴,輕聲對她說:「玉奴,我希望能看到你在我懷裡,自內心的哭,笑、鬧。」哪怕是任性和撒嬌。

    她淚落,卻含笑,說:「謝謝你,讓我活出真實的自

    我沒有再追問過,她和李意什麼時候遇見過。

    是她自己告訴我,她在清風寨,是清白的。我毫無驚喜,我想過,即使她**,我也會坦然接受。她的幸運,只能說是老天對她的仁慈。

    這於我,也是仁慈。我感恩。

    她告訴我,李意也落在清風寨。我很詫異。

    玉奴淡然的說,他沒有認出她來。

    那一刻我想揍人。

    玉奴說:不怪李意。說時含羞低頭說:實際上,我和他只做過十幾天真正的夫妻。

    那麼說,以後的玉奴,一直都是我的。

    說到這,兒子張蘊,是我和玉奴的第一個孩子,機靈非常,卻心地善良。我從小沒了娘,對他巴著玉奴也沒當回事,後來現他人小鬼大,不免生氣。每每見到他纏著玉奴,就三把兩把拽他下來,轟到一邊去。

    他就會用了那雙黑亮的眼神盯著我,不滿的哼一聲,我知道他在腹誹:娘又不是你一個人的。

    我會理直氣壯的回瞪過去:她就是我一個人的。

    然後她就委屈的看著玉奴.

    玉奴總是無可耐何的笑,說,我這時候像個孩子。

    才不,她才是我心底最讓我憐愛的孩子。

    李意出家,於她來說是愧疚。有她的改嫁,也有她的不知所蹤。我告訴她,不必。李意已經想通了,他要的是她的幸福平安。

    玉奴終於肯摘下面紗。隔了六年。其實我並不在乎她對外人怎樣。這六年,她對我,是毫無保留的她自己。我很滿足,不敢奢求。但其實,我很想很想,她能敞開心扉,接受陽光。

    終於,肯她的心向著陽光。看到她久違了的笑容,我想,這就是我想要的:執子之手,與子攜老。(未完待續,如欲知後事如何,請登6章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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