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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辰淡淡笑道:「其實我很意外,阿芙蘿狄忒說,除了宙斯和雅典娜,應該是波塞冬的實力最為強悍,但就我所見,你的實力,應該在波塞冬之上,而且不是強了一點半點。就憑你剛才那一手讓我如夢的能力,應該是極為細膩的空間法則控制,如果全力施為,就能給我造成很大的麻煩。
我也沒絕對的把握能戰勝你,但我確信,你如果要逃跑,我肯定抓不著你。像你這樣把自己隱藏得如此之深的傢伙,還是一個血族,你說的話,我怎麼會相信呢。」
赫爾墨斯一愣,不屑道:「原來是這個原因。」
「看來你有充分的理由?」
「當然」,赫爾墨斯侃侃道:「那群老傢伙,總是把自己捧得高高在上,真以為自己是神了?開玩笑!那只是人類的眼裡我們是神罷了!我只相信,物競天擇。
血族的身體,原本就比人類要強得多,他們雖然是我們神族的變異後裔,但卻比我們神族的本體都要強許多,因為他們不會衰老,幾乎不會死亡,只需要人類血液就可以延續肌體。
我早在數千年前就已經進入到這個身體內,這數千年來,因為我的身體不需要更換,也就不曾進行輪迴。
的確,萬年前,我實力不如波塞冬,甚至還不如阿波羅那小子,但是,他們輪迴的時候,我依然活著,他們覺醒,我也依然覺醒。
等於說,我比他們擁有更漫長的歲月可以感悟更加高深的空間法則,自然,我也就很輕鬆地趕超了波塞冬那老傢伙。」
楊辰微微怔了下,沒想到竟是這個原因。
這麼看來,諸神輪迴進入血族的體內,確實是一件很有利的事情。
只不過,對於其他主神來說,血族作為黑暗生物,又是吸食人血為生的活死人,又是他們神族小小一員,該隱的後裔,他們當然是覺得不屑成為一個血族的。
再加上,諸神並沒什麼要對付的敵人,也就變得無所謂修煉空間法則的時間。
只有赫爾墨斯這個打破思想局限,本身狡猾善變的傢伙,不拘一格地選擇了成為血族,免去百年就得輪迴的過程。
楊辰尋思了下,道:「如果你在數千年前就已經進入這具血族的身體,那你在血族的地位,應該已經是至高的級別,不是麼,為什麼我沒聽說過,有主神是血族?」
赫爾墨斯嘿嘿笑道:「你肯定聽說過……我現在的名字,是拉斐爾……」
楊辰心頭一顫,「拉斐爾?你是茨密希族的族長!?」
「不錯,就是我。但我可沒讓血族知道我的身份,畢竟我也不需要展露這些能力」,赫爾墨斯咧嘴笑道:「你殺死沒幾天的那個孩子,德羅巴,就是我在一千多年前誕生下來的一個純血血族,我的一個孩子。」
雖然主神的本體在這個世間的生育率低得可憐,但輪迴後所佔據的身體,並不影響其生育。
所以,當初才會碰見阿芙蘿狄忒的幾輩子前的後代,藍se風暴的茱蒂。而此刻,赫爾墨斯有血族的兒子,倒更為稀罕點。
楊辰早就聽莉莉絲說過,茨密希家族的族長拉斐爾極難對付,薩格拉斯親王深深忌憚,現在總算明白那意思了……這傢伙壓根就是主神!自然是立於不敗之地!
於是皺眉道:「我殺了你兒子,你不想為他報仇?」
赫爾墨斯攤攤手道:「死都死了,我報仇也不能讓他活起來。那孩子一直夢想著我哪天把撒霸特領袖的位子給他,還夢想著成為黑暗世界的霸主,很煩人,死了就死了。
你要知道,我的後裔已經算很少了,其他那些傢伙,每次輪迴難免有一群後代,真要是各個都去管著,那滿大街都可能是自己的第幾百代後人,不是麼?」
楊辰微微苦笑,這傢伙倒是想得開。
「其實呢……」赫爾墨斯怪笑道:「我是覺得,就算跟你打,就像你所說的,我也奈何不了你,但你也估計殺不死我,這麼打也是白打,還不如和和氣氣地見個面,然後你把我的耳機還給我,算友好的開始,怎麼樣。」
「耳機我收下了,另外,不要再干涉我的事」,楊辰不容拒絕地說。
赫爾墨斯頭疼地一摸額頭,「這可是我的珍藏品!」
「我走了」,楊辰好像沒聽到。
赫爾墨斯急了,身影一晃蕩,就要從楊辰手裡把一整套東西拽走!
楊辰週身運轉過一陣天地衍生之力,形成一道無形的卷刃,直yu將赫爾墨斯絞碎!
「啊呀!」
赫爾墨斯大驚,瞬間凝結起百多層平行空間節點,硬生生頂住這一卷刃後,才飄然落到遠處。
楊辰眼裡閃過一抹訝se,之前見波塞冬瞬間的平行空間密度控制,可沒這麼輕鬆,赫爾墨斯的實力,倒真不好估測。
數千年的不斷進步,看來成果顯著,就是不知道比雅典娜與宙斯二人又如何。
「該死的!你這是要動真格!?」赫爾墨斯抓狂地道。
「我不打假賽」,楊辰隨口道。
赫爾墨斯痛心疾首地看了眼楊辰手上的一整套寶貝耳機,最後擺了擺手,「算了,誰叫我打不過你,就當一份見面禮,本來好心給你提個醒,你還不相信我的話,哎……華夏有句話叫什麼來著,『賠了夫人又折兵』?反正就那樣了……」
碎碎叨叨地說完,赫爾墨斯腳下一對飛翼閃爍,身影從原地猝然消失。
楊辰瞇了瞇眼,這傢伙看來的確不好對付,真硬碰硬自己不怕,可他那控制夢境的空間法則特殊能力,和腳下的神器飛鞋,逃跑絕對一流,讓他可以立於不敗。若不是真的站在對立面,還是保持距離為好。
想到赫爾墨斯對自己說的那些所謂的「善意的提醒」,楊辰深呼吸一口氣,努力地擱到一邊不去理會。
在袁家待著的家人肯定已經擔心自己,楊辰也不再多耽擱,立刻飛身返回。
回到袁家竹屋的時候,一桌子人早就撤掉了午餐,都在急切地張望。
當見到楊辰捧著一個造型奇特的東西回來,也沒受傷之類的,大家才安下心來。
「大叔,你到底去幹嘛了呀,大家擔心死了」,糖糖叫嚷道。
「不早說了見個人麼」,楊辰嘿嘿笑著,將耳機和電子管放大器放在桌面上,一臉得意地道:「怎麼樣,這東西不錯,我從一個傢伙那兒搶來的。」
眾人一陣茫然,怎麼楊辰出去是搶東西?
「這是……耳機」?
從事音樂事業的慧琳,自然對這東西格外敏感,雖然因為剛才楊烈的一鬧,她有些不好意思面對楊辰,但還是支了一聲。
「慧琳姐,大家都看得出來這是耳機」,貞秀笑著道。
慧琳不好意思地笑笑,「我是覺得這個耳機好像很厲害的樣子,因為我聽普通的電子管耳機放大器也要好幾萬呢,這個放大器看起來很jīng致,應該非常厲害。」
楊辰拍了拍手,「不錯啊,慧琳,看來這段時間沒少學音樂設備方面的常識,這靜電耳機是德國森海塞爾的ORPHEUS,全世界應該不超過三百台,音質可不同一般,我就想著,你拿去聽歌應該物盡其用,怎麼樣,喜歡麼?」
慧琳一聽,頓時美眸裡滿是興奮的se彩,顯然驚喜楊辰會送禮物給她。
袁野一拍腦門,「表哥,這東西原來就是大奧啊!我聽我朋友提過,這耳機因為沒有任何頻段的短板,幾乎無懈可擊,好像現在全球都有價無市。」
在場的多是中年人,也不懂袁野和楊辰說的是什麼,只知道這耳機應該非常稀罕。
慧琳則一聽這麼寶貴,忙道:「這麼貴重的東西,那還是算了,楊大哥你留著……」
「沒什麼,我跟你姐又不聽歌,這東西也就音樂高手用著合適,我們也聽不出那些細節來。一直都是若溪這當姐姐的送你這送你那,我當大哥的也得給你這妹子一點好處不是」,楊辰淡淡笑著,就把耳機送到了慧琳面前。
剛剛還一臉喜悅的慧琳,這時俏臉一陣不自然的泛白。
楊辰的話聽起來很溫馨,但其中卻無疑是在表達他的意思——你是疼愛的妹妹,而不會是愛的女人。
細心的林若溪、唐婉等也都回過味來,對楊辰這一手暗示,感到有些唏噓惋歎。
林若溪覺得有點殘忍,可又無法拒絕楊辰這樣的做法,因為她實在無法想像慧琳也攪和進這灘渾水裡。
所有人都默默看著此刻呆滯的慧琳,如果她接受這份送給妹妹的禮物,也就自然放棄了那一絲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