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魔.球聖 正文 第十四章
    9月22日,中國隊緊急徵召祁宏入隊,作於根偉的替補,於根偉則升任主力前腰,本來深圳隊的鄭智是頂替李維的不二人選,但是由於聯賽中跟腱嚴重拉傷,所以連最初的集訓都沒有入選。

    23日博洛尼亞和皮亞琴察比賽開始時,李維,凱,楊,林傑,嵐卻在華夏公司密談。

    凱:「現在不是自我批評的時候,必須立即採取對策,不然李維的聲譽會受到很大影響。」

    李維慢慢抬起頭,對嵐說道:「你輔修過法律的,應該知道如果所有罪名成立,將是什麼樣的結果吧?」

    嵐刻板的說道:「刑法第128條第1款規定,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238條規定,犯非法拘禁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在拘禁過程中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刑法刑法第348條規定非法持有鴉片200克以上不滿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滿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3年以上7年一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第353條第一款規定,犯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第69條規定,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過20年。如果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

    李維有些不耐煩的說道:「你直接說一共多少!」

    嵐想了想道:「至少8年有期徒刑。而且前提是他的死亡和你無關。」

    楊安慰道:「不用擔心,他們不可能有絕對的證據。」

    李維道:「不需要絕對的證據,只要能讓大眾相信那是事實,我就完了,他的目的也就達到了。」

    林傑道:「不會的。我們每一步都仔細推敲過,不可能留下破綻。而且絕大多數人都還站在我們一邊的。」

    李維道:「事無絕對,哪怕只有一絲疏漏就會全盤皆輸。」

    凱接道:「事情沒有那麼嚴重。目前最要緊的是你最好盡快回到博洛尼亞,保持鎮定。不能讓球迷對你產生懷疑。這裡有我們,最壞不過丟車保帥,但你必須挺住,否則什麼都沒有意義了。」

    李維道:「我不會容許這樣做的。而且我還擔心把金明給扯進來就麻煩了。」

    楊道:「這個你放心,當初我們就防著這點了,他們查不出金明和這件事的關係的,當初的賭場也並不是金明開的。」

    嵐道:「那麼我們的當務之急是找一個業務精通而且要信得過的律師,必須在聽證會上努力,不能讓法院立案。」

    李維有些不解的問道:「難道現在還沒有立案嗎?」

    「沒有。立案就是說已經認定被告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認定了被告的犯罪事實,然後才進行審理,就是審查犯罪的目的、動機、手段、過程等全部事實,以及進行判決。但是立案前必須對立案材料進行審查,看是否符合立案條件,比如看材料和證據能否確認犯罪事實的存在。因此要舉行聽證會,讓原告列舉證據,被告進行無罪辯護。然後法院會根據事實和法律作出立案與不立案的決定。」

    李維送了口氣道:「原來是這樣。還沒有到不可挽回的地步。信得過的律師嗎?」沉吟了一下,一個人影在腦中浮現,「有了!我這就打電話找她。」

    「喂!清風!我是『球迷第一』,不會忘了吧?」

    凱幾人迷惑的看著李維。

    「哈哈。是你啊!好久不見。怎麼會突然給我打電話呢?」電話裡傳來一個豪爽卻又相當動聽的女聲。

    「我有事找你幫忙。」李維直奔主題。

    「找我幫忙?嘿嘿!老兄,你找我幫忙,不會是犯了什麼案吧?」『清風』用帶點戲謔的口吻說道。

    「還真是這樣的。所以我才找你啊。你不是一向自誇很厲害嗎?」

    「那是自然了。本小姐在業界也算薄有微名。」

    「行了!我知道你強,不然才不會找你呢。」

    「你是認真的?你犯什麼事了?」『清風』有些驚訝、

    「你知道最近鬧的沸沸揚揚的那個案子嗎?」

    「你說李維?你不會告訴我你是涉案人之一吧?」『清風』吃驚的問道、

    「你又猜對了。我不但是當事人,而且是第一被告。」李維苦笑道。

    『清風』半天沒出聲,約莫過來十多秒,『清風』才在電話上誇張的嚷道:「哇!天!沒想到我從未謀面的小弟居然是大名鼎鼎的李維!我真是太榮幸了!下次一定找你給簽個名!」

    「你又叫我小弟!小妹啊!這不是諷刺我的時候,過去是我的不對,我道歉!我也是有苦衷的,我不想我的工作影響我們的交往啊。現在你大哥我有難,小妹你可要快點過來幫忙啊!」

    「既然小弟你這麼看得起姐姐,我當姐姐的就不計較你過去的欺騙之罪了。不過,對於這種影響巨大的案子,我可就不敢接了,這要真正的高手才行。」

    「你不是一向很有自信的嗎?這個案子有什麼大不了的,和平常的沒什麼兩樣。我相信你可以勝任的。」

    「那這樣,我先過來,到時再決定是否另請高明。當然不論如何我都會無條件幫你的。」

    「這才是我的好小妹!不過你不是虧了嗎?我記得你可是說過律師只受利益的驅使。」李維和『清風』聊這會兒,心情也好了不少,居然還有心情開玩笑。

    「是啊。不過你可是我小弟,姐姐我怎麼能看著別人欺負你呢?」

    「哎!有你這個小妹可真好啊!那就這樣吧,大哥我還有事,你快點過來。拿到機票給我打電話,我叫人到機場來接你。」

    「不用了,我知道你在華夏公司,我直接來就好了,只是交代一聲不要把我擋在外面就行。」

    「那好。大哥謝謝你了!快點過來啊。」

    「好的!bye!」

    「bye!」

    李維知道凱等人的疑惑,所以主動解釋道:「她是我大學就認識的一個網友,真名叫蘇敏,復旦大學法律系畢業的,現在在上海一家律師事務所。她是可以信任的。」

    氣氛輕鬆了許多,嵐也笑問道:「還搞網戀啊?」

    「哪有啊。很聊得來的朋友而已」

    「那怎麼又是姐姐弟弟又是哥哥妹妹的啊?」

    「她比我大幾天,所以一直以姐姐自居,但是我實在不習慣,所以堅持叫她小妹。沒有其他意思的。可別誤會了。」

    博洛尼亞在主場3:0輕取皮亞琴察。庫耶特意甲處子進球就發飆獨中兩元,莫雷蒂頭球鎖定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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