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誌異 卷三 犬燈
    韓光祿大千之僕夜宿廈間,見樓上有燈如明星,未幾,熒熒飄落,及地化為犬。睨之,轉捨後去,急起潛尾之,入院中化為女子。心知其狐,還臥故所。俄女子自後來,僕佯寐以觀其變。女俯而撼之,僕偽作醒狀,問其為誰,女不答。僕曰:「樓上燈光非子也耶?」女曰:「既知之,何問焉?」遂共宿之。晝別宵會以為常。

    主人知之,使二人夾仆臥,二人既醒,則身臥床下,亦不覺墮自何時。主人益怒,謂僕曰:「來時,當捉之來;不然則有鞭楚!」僕不敢言,諾而退,因念捉之難,不捉懼罪,展轉無策。忽憶女子一小紅衫密著其體,未肯暫脫,必其要害,執此可以脅之。夜來女至,問:「主人囑汝捉我乎?」曰:「良有之。但我兩人情好,何肯此為?」及寢,陰掬其衫,女急啼,力脫而去。從此遂絕。後僕自他方歸,遙見女子坐道周,至前則舉袖障面。仆下騎呼曰:「何作此態?」女乃起握手曰:「我謂子已忘舊好矣。既戀戀有故人意。情尚可原。前事出於主命,亦不汝怪也。但緣分已盡,今設小酌,請入為別。」時秋初,高梁正茂。女攜與俱入,則中有巨第。繫馬而入,廳堂中酒餚已列。甫坐,群婢行炙。日將暮,僕有事欲覆主命,遂別,既出,則依然田隴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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