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來,我一直在福州找了份工作,混日子。而阿賢,在寧德那種鳥不拉屎的地方工作,每週未都會來福州發洩。發洩完後,會來我這裡過夜,跟我喝酒。很不明原由的人,都以為他是來找我發洩。其實,我是清白的。而這周,阿賢又來了,還帶來了一個人,一個女人。是淇淇!雖然兩年沒見到她了,雖然她長高了,雖然她長得漂亮了,雖然她的女性第二性徵明顯了,但我還是一眼看出,是淇淇沒錯!我不明白,她怎麼會跟阿賢在一起,但我一點都不驚訝,事實上,這個小鬼不管做什麼事情都是很正常的。阿賢告訴:「這是我的網友,叫淇淇,她說她崇拜你,堅持要我帶她來見你。」「崇拜我?」我心裡暗暗道:「這小鬼搞什麼名堂?」「你不就是那個《梁祝真傳》的作者嘛,我好喜歡看你的書。」淇淇搶著說,她竟然裝作不認識我。《梁祝真傳》是我離開小月後寫的一部網絡小說,這小鬼到底想幹嘛,竟然以這種名義來找我。淇淇又說:「大作者,我能不能跟你拍一張照片。」我沒回答,我好奇:她想幹嘛。「不然這樣好了,我不跟你拍,你給我一張你的照片。」我想了想,說:「現在沒有照片,明天拍給你。」「行!」……那天晚上,我們把淇淇安排在賓館。我和阿賢又在喝酒。阿賢忽然問:「她是誰?」「她?哪個她。」「淇淇。」「她不是你網友嗎?」阿賢白了我一眼:「少來,她是衝著你來的,我一開始就知道。」「哦?」「她是前天加了我QQ的,在我隱身的情況下加了我,很明顯,他是通過號碼加的,她加了我後聊沒兩分鐘就問我有沒有認識寫小說的朋友,所以,我馬上斷定她是衝著你來的。」阿賢解釋道。「那你還把她帶來找我?」「我想知道她是誰,難道我們兩個大男人還怕被她一個小女生吃了?」我點點頭:「她是小月的表妹。」「那她想幹嘛?」「這我也想知道。」「所以你把她留到明天?就是想拖延時間來調查。」「嗯,」我頓了頓,說:「你不是一直問我為什麼和她分手嗎。」「怎麼,現在肯說了。」「其實也沒什麼,就因為幾件小事。」阿賢瞪著我:「小事?你們是因為小事分手?那你還說什麼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的矛盾。」「小事往往可以看清一個人。蔽一故敲嫖薇砬櫚乃怠?阿賢在聽。「兩年前,有一次我跟她在外面散步,一個小女孩跟朋友在玩,不小心撞到了她,我把那小女孩扶了起來,她呢,竟然指責那小女孩走路不長眼睛,跟一個小女孩過不去。」「這是確實是小事,你們就因為這樣分手?」我慘淡的笑著:「是小事,但她卻讓我覺得好陌生,還有一件事,也是小事,有一次我們去吃上午茶,服務生不小心把茶倒在她的褲子上,她就不依不饒的要他們的經理出來解釋。」阿賢點點頭:「這是有點過分。」我回憶著當初的情形:「也許她說得對,她在維護自己的基本權益,但我卻受不了,所以,我把她扔在餐館裡直接走掉,理都不想理她。」「就這樣分了?」「沒有,後來我又主動找她說話,直到我們又遇到了小機……」「小機?」「就是當初綁架我們的那五個人之一,有一次我陪她去上課,她發現了小機,打聽後知道小機原來是她們學校數學系的,她說她要去舉報小機。」「舉報?」「對,她說她要向校方舉報小機梆架她,還要去報警,她說社會的敗類應該捉起來。」「也許她並沒錯。」阿賢竟然同意她的做法。「錯!」我忽然瘋了似的吼道:「她也知道其實小機那些人不是什麼壞人,我都跟她分析過了,可是她卻執意要那樣做,你可知道她那樣做是毀掉了五個人。」「所以,你們就分了?」阿賢有點被我嚇到了。我平靜了下來,目光呆滯的點點頭。其實我並沒跟她提分手,只是跟她說:「我要搬回我姐姐那。」後來,我們就沒再聯繫。這樣的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