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的聚餐在一種很不愉快的氣氛下結束了,走的時候,衛青顯然有話想對劉野豬說,可是礙於韓嫣在旁邊,猶豫了好久都沒開口。一直到韓嫣帶著劉野豬招了出租車走了,他才長長的歎了口氣。
「你是想讓皇帝回去勸勸霍去病,讓他接受我們兩個的結婚吧。」
「是。」
「你覺得他能接受嗎?」
「應該很難吧,不過只要我們慢慢等,我相信去病總有一天會接受你這個舅媽的。」衛青牽起了平陽公主的手,「相信我,一定行的。我們兩個已經是合法夫妻了,你以後不要再擔心了,也不要再害怕了,好嗎?」
「你以為我答應你來登記是因為害怕你被鄭有梅搶走嗎?想尋求法律的保護麼?」平陽公主高高的仰起了頭,直視著衛青的眼睛,「當你以為我想抓緊的時候,其實我想的是放棄;當我想放棄的時候,你卻偏要抓緊——我們永遠都邁不出同一個步伐。」
衛青茫然的看著她:「什麼意思?」
「沒有意思,咱們回家。張姑娘,我們一起走吧,反正住在一個地方。」
「哦,不了,你們先回吧。我還有事要辦呢。」我好不容易擠出一絲笑容,原本以為今天會很高興的,沒想到會讓人憋得這麼難受,每個人都好像心事重重,每個人都好像欲言又止,弄得我這個本來就不爽的人心裡愈發感到鬱悶和沉重。沒得到的時候想著得到,得到了之後卻又覺得心裡失落,有時真不明白到底怎樣才能夠找到真正的快樂.www,16K.CN更新最快.夏眸還是沒有發來信息。也沒有打電話過來。我已經不知道自己應該怎麼做了,到底是繼續等他的電話,還是自己主動聯絡他?如果一直不聯絡。我害怕這樣一份本來就不是那麼深厚地感情就此慢慢黯淡下去;如果我主動聯絡他,又會覺得自尊心和面子拉不下來。有人說冷戰時誰熬得住誰就主動,誰撐不住誰就被動,在以後的日子裡會處處被制住。我和夏眸都是那種自尊心極強,又容易鑽牛角尖的人,現在擰巴到一起了。誰也不肯先退讓一步——這樣地局面讓我困惑和尷尬。談戀愛的時候尚且如此,以後結婚了怎麼辦?要不他改變,要不我改變,要不然這樣地問題還是會一次又一次的出現的。
再等三天,就再等三天,如果三天之後他再不和我聯絡,那麼三天後的英語課上,我就主動找他。這是我強按著自己的自尊心做出地決定,再讓步的話。很難了。
三天的時間很短,但也很長,分分秒秒的都在等。神經變得對電話鈴聲和QQ信息提示聲無比的敏感。我甚至開始恨每一個給我發短信的人,因為只要信息聲一響。我就要經歷次從興奮到失望的過程。但是一直等到第二天的晚上。我還是沒有收到來自夏眸的任何信息。在此之間我給他找了無數地理由,例如太忙了太累了手機欠費了等等等等。但是過了近七十個小時之後,我只能無奈的承認,這些都不是理由——真正的理由就是他根本不想聯絡我。
正在我呆坐在床邊猶豫該怎麼開地時候,房門突然被敲得震山響。整整繃了三天的神經突然被觸動了,我噌地一聲從床上彈起來三步並作兩步地衝到門口,猛的把門拉開——
站在門口地人是衛青。
「你?你不在家裡陪你老婆,來我這兒幹嘛?」
「不,不見了。」衛青臉色煞白,跑得連話都說不周全了,「你,你,你趕緊跟我回去一趟……」
「怎麼了?」
「人不見了啊!」
「誰啊?」
「當然是公主了,我們家裡不就倆人嗎!」
我在這時還沒有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是不是出去逛街了沒回來?你再等等吧,要不我陪你一起去居委會,讓大媽們幫忙找找。」
「唉呀,你趕緊和我回去一趟!」
衛青不由分說抓起我的手就拉著我往下跑,我差點來不及把門關上——
「喂,你幹嘛,不會有事的,難不成你還怕她離家出走嗎?你們剛剛結婚,蜜月還沒開始度呢!」
衛青悶頭不響的把我活活的拽到他家裡,鬆開我的手,幾步跨到桌前抽起幾張紙,「啪」的拍到了我的手上:「你快看看!」
我耐著性子把皺巴巴的紙展開,說實話我自己現在已經夠煩的了,哪裡還有心思去管別家的事情?可是還沒等我看上三行,剛才還纏繞著我的煩惱一下子暫時消失了,因為在眼前的這幾張普普通通的白紙上,寫著讓人難以置信的話語:
「鄭有梅是我殺的,是我派人在她的飯食中下了毒,因為我恨她,一看見她我就會想到我最喜歡的東西是和另外一個卑微的女人分享的;是我設計讓霍去病殺了李敢的,因為我恨李敢傷害了我最愛的人,但我不想讓霍去病死,雖然我不喜歡他,他也不喜歡我,但無論怎麼說他也是我的外甥——他後來的死只能說他自己命薄;還有很多事情我都不記得了,年紀大了,忘記也難免,只有這兩件事,我覺得應該告訴你。
你一定會恨我,我知道,但是我就是這樣的女人。這麼多年了,我的狠毒沒有影響到你,你的善良也沒有影響到我,也許這也是因為我們兩個人之間總是隔著什麼吧。和你共度這麼多年,我很滿足也很遺憾,我相信你對我的忠誠,也相信你因為這份忠誠而受到的傷害和壓抑。你壓抑了多久了?很久很久了是嗎?既然這樣我們又何必在一起呢,我們是被命運捆綁在一起的人,這麼多年你累了,我也累了,你想給給不了,我想要要不到,這樣下去又有什麼意思呢?我想走了。
之所以答應和你去結婚登記,是因為我不想你立刻投入別的女人的懷抱,和別的女人結婚。再者也是完成你的心願,如果不這樣做,你會覺得內疚的,對嗎?兩年,是兩年嗎?好像夫妻一方失蹤兩年就可以申請離婚了。你就再等兩年吧,等兩年後你再去找你喜歡的女人吧,那時我可能已經不在這個世上了,也沒有必要再計較什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