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焰,在殘捨中烈烈燃燒著,在那火焰中,除了張嘉洋的屍體外,還有沈琳那具因為惡氣散出後而迅速腐化的屍體。
火是地狼放的,它還用自己的妖力把烈焰的溫度催化到近千度,在這樣的高溫下,別說屍體了,連鋼鐵也會融化掉,因此,馬嘯風並不擔心火場被發現後,人們會在裡面找到兩具焦屍,能找得到的,大概只骨灰吧。
為了讓張嘉洋的事和馬嘯風完全拉不上關係,胡小仙以控魂之術,把張嘉洋尚未完全消散於人間的殘魄聚於其屍身之內,又令其寫下了遺書,把害死沈琳的經過原原本本地記錄下來,然後表明自己忍受不了良心的折磨而放火自焚。
做完這一切後,馬嘯風和其它兩隻妖怪才開著城回到建安市中。
一進入城市,地狼和胡小仙就下了車,它們有自己的方法回家,馬嘯風雖然因胡小仙相贈了一顆清露丹的原因,一身傷勢已經好了七七八八,但精神卻萎頓得不行,兩隻妖怪要自己回家他可是巴不得呢,於是和它們告別之後,馬嘯風便直奔自己的公寓,準備一覺睡到第二天傍晚。
深夜的城市,只有路燈照亮著安靜的公路,地狼和胡小仙默默地走著。
「喂,羅迪,你找了個不得了的朋友呢。」
「怎麼,狐狸,你看上他了,我可告訴你,我欠了那傢伙一次人情,你要是敢吃他心肝的話,我就和你拚命。」
「死狗,我已經沒吃人類心肝好幾百年了,那種東西吃多了不利健康,而且現在的人類都不健康,要是不上心吃到肝硬化的怎麼辦,我只是好心提醒你一下,如果沒有必要,不要和那人類走得太近而已。」
「為什麼?」
「因為那個人,很不得了啊。」
「有多不得了,打架沒有我厲害,泡妞又沒有我快,我可一點也看不出來他哪點不得了了。」
「那是因為你蠢而已,剛才我用『正易相法』從他的面相佔他的命格,你猜猜我佔出什麼來?」
「鬼才知道。」
「不知道吧,我告訴你,那傢伙是破軍凶象入命者,從古有言,凶星入命者,皆是對這個世界產生巨大影響的存在,破軍者,敗而後立,破而後成,具有改變規則和天命之大能,視為逆天者,你要是和他走得太近,不小心引來天譴順便連你一塊砸,可別怪沒有提醒你在先啊。」
「天譴?有意思,我還真沒見過天譴什麼樣子,那要和他多多混在一起才行了,好想看看天譴是什麼樣子。」
「瘋子,你不怕死?」
「你怕嗎?」
「……不怕,都活了千幾百年了,真無聊,死了也好,只是自殺太麻煩了。」
「我也是,哈哈,死狐狸,難得我們找到一個共同點,找,我陪你喝酒去。」
「好啊好啊,喝完酒順便陪姐姐上床吧,人家好久沒來那個了……」
「……呃,算了,我還是回家好了,陪你睡覺這檔事你還是找別人吧,我可不想明天一早起來變成了妖干……」
兩隻妖怪越走越遠,最後,漸漸淹沒進城市的夜市中,而在天的另一片,卻被沖天的烈焰映紅了半邊天空。
就在這一半呈深黑、一半呈艷紅的天空上,突然一道火焰自高空的雲層中墮落,來自天際的火焰像一顆流星般地迅速滑落,最後砸入那尚且燒得正熾的市郊殘捨之中,轟一聲,火焰被炸熄了一大片,烏黑的地上,一個紮著兩根辯子的女孩側躺在地上一動不動,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卻在這時,沈琳身上散出來的惡氣像是找到了新的附著物一般,像千萬道蟲子朝著女孩迅速地鑽了過去,它們用力的,拚命地鑽入了女孩的身體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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