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必被中國人的成就迷住心竅,以致竟承認其帝國的體制真乃世界有史以來最好的。
伏爾泰,1764年
與中東和南亞的穆斯林世界相對應的是東亞的儒家世界。正如穆斯林世界為奧斯曼、薩菲和莫臥兒帝國所統治那樣,儒家世界為中國所統治;其外圍的朝鮮和日本則獨立存在。這兩個世界有一基本方面頗為相似:它們都是以農業為基礎、面向內部的社會。它們的變化局限在從較早時代承襲下來的基本結構內,變化速度緩慢。另一方面,儒家世界由於其無與倫比的統一性而與穆斯林世界大為不同。這種統一性的獲得,是因為中國在所有領域——文化、政治和軍事——內都極其傑出。而且,中國本身還具有任何一個穆斯林帝國都無法與它相比的一種內聚性。類似奧斯曼帝國境內各種巴爾幹基督教團體的那種令人費解的少數派集團、類似莫臥兒帝國境內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之間的那種宗教不和,在中國是不存在的。中國的這種內聚性,並非當時才有的一種新現象從數千年前中國文明的早期階段起就有了,並一直存在到今天。實際上,中國文明是世界上最古老的、連續不斷的文明。這一事實具有相當大的意義;它有助於說明中國和日本對西方入侵的反應何以會極其不同。
一、中國文明的連續性
中國為什麼會擁有世界上最古老的、連續不斷的文明?一個原因在於地理方面——它與人類其他偉大文明相隔絕的程度舉世無雙。地中海將美索不達米亞、埃及、希臘和羅馬連接在一起,印度洋使印度能與中東、非洲和東南亞相互影響;然而,可與地中海或印度洋媲美的地理條件,中國卻一點也不具備。相反,中國在其有史以來的大部分時間裡,四面一直被有效地切斷。它的西南面和西面,乃世界上最高的山脈;東面,是直到近代方能逾越的太平洋;北面和西北面,則為沙漠和大草原,它們起著很大的保護作用——這種保護作用,中國人又進一步加強了;他們為了防止凶險可怕的遊牧部落入侵,在那裡築了一道長達1400哩的長城。這種與世隔絕的意義就在於,它使中國人能在較中東或印度諸民族更少面臨外來入侵的情況下,發展自己的文明。因而,他們的文明更為連續不斷,也更為獨特——中國與歐亞其他偉大文明之間,有著較後者相互之間更為根本的差別。
中國的人口龐大無比,也有助於文明的連續性。中國從一開始起,就能供養很可觀的人口,因為那裡的土壤和氣候結合得很好。每年天氣暖和的幾個月裡,季風雨降臨,使農作物能一年兩熟;這種情況與中東和歐洲的迥然不同。而且,中國水稻的畝產量比歐亞大部分地區種植的小麥或大麥的畝產量高得多。因此,公元2世紀的人口調查結果是,中國漢朝擁有人口5950萬——比羅馬帝國在其疆界達到最大範圍時的人口還要多。16世紀初葉,葡萄牙人首次到達中國時,中國的人口為一億多,超過整個歐洲的人口。到19世紀中葉西方用炮艦強行打開中國大門時,中國人口已激增到4億以上;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為中國從美洲引進了諸如花生、玉米和甘薯之類的糧食作物。1953年的人口調查披露,中國大陸的人口為58300萬;以啟,中國的人口一直以每年增長130O萬至200O萬的速度上升。今天,中國人大約已達7億左右,佔全人類的四分之一!
如此巨大無比的人力資源,使中國人能夠不管事態發展如何,始終保持自己的特點。他們被蒙古人和滿人征服、統治過,也遭受過西方的一再打擊和破壞,但最終,由於人數和文化上的優勢,他們總能同化或者驅逐入侵者,總能選擇外來文化的某些方面加以改變,使適合於自己的傳統文化。中國從未象歐洲在遭到日耳曼人入侵時,或者,像中東和印度在遭到穆斯林入侵時那樣,被迫接受來自外界的大規模變革。
有助於中國文明連續性的,還有中國的農業生活方式。農業是中國社會的基礎;土地是否適宜耕種這一點,確定了中國文明的分佈範圍。在適合農業的地方,就發展起中國文明;反之,則實行一種畜牧的生活方式,不管它是屬於蒙古人、滿人還是突厥人的。在農業區,可見到典型的中國農民,頭戴草帽,在麥田或水稻田裡辛勤勞動;而在北部和西部,因降雨量不足、無法經營農業,存在著非中國的遊牧民,騎在馬上,牧放羊群。中國同穆斯林世界一樣來經歷過商業革命和工業革命。相反,村莊仍然是中國藉以支撐的基礎;而農民,始終至少占總人口的五分之四,他們用自己寬厚的背脊,擔負著供養城市居民、朝臣和士兵的重荷。
構成中國的內聚性的又一重要因素是,存在著一種可追溯到數千年前、最古老的商朝的書面語。這種書面語具有特殊意義,因為各地區的中國人,儘管各自操的方言彼此間猶如意大利語之於西班牙語、瑞典語之於德語,頗為不同,但都懂得這種書面語。其原因就在於,它由表示意義或物體的漢字組成。這些漢字的發音,中國不同地區是用不同方式;但是,任何漢字,不管其發音如何,含意卻是同樣的。這好比有一位意大利人、一位瑞典人和一位英國人,寫下數字已按各自不同的語言發音;此時,8的含意對他們當中的每一位來說,仍然相同。這種共同的書面語是為中國提供統一性和歷史連續性的一種重要力量。實際上,它對整個東亞也起了如此的作用,因為中國的文字書寫方法已全部或部分地為周圍包括日本人、朝鮮人和部分東南亞人在內的大部分民族所採用。
與共同的書面語有關的,是非凡的國家考試制度。這一制度,中國推行了近二千年之久;他們通過考試,品評人才的優劣,為政府機構配備文官。「其人存,則其政舉.其人亡,則其政息。」這句引自儒家經典之———《中庸》的箴言,表達了中國人的基本信條:徵召有才能的人較之西方特有的、進行法律和制度方面的改革,能更好地解決國家的種種問題。這一制度達到充分發展的,是由一系列的考試組成的。首先是地區和縣城的考試,每兩、三年舉行一次。大約有2%的考生能通過地區考試,參加數星期後的州縣考試。有幸通過考試的人(約一半考生)有資格擔任較小的官職,並可進一步參加省城每三年舉行一次的鄉試。成功者有權參加在京城舉行的會試。只有6%的人能跨越這一障礙,有資格擔任較高的官職;這些人中間,通常只有三分之一的人能通過最後由皇帝親自主持的殿試,被吸收為中國最高貴的學術團體——翰林院的成員;史官和其他職掌文學的高級官員都是從翰林院中選拔出來的。
最初的考試完全是綜合性的,著重強調儒家經典,但也包括其他科目,如法律、數學和政治時事等。不過,漸漸地,這些考試開始集中於文學體裁和儒家正統觀念。最後結果是形成一種制度:從理論上說,官職之門向一切有才之士敞開,但實際上卻有利於那些有足夠財力進行多年的學習和準備的階層。這並不意味著,統治中國的是世襲貴族階層,相反,是一個由學者組成的統治集團即文人學士集團,他們為中國提供了一種贏得歐洲人尊敬和羨慕的、有效穩定的行政管理。另一方面,也正是這一制度扼制了創造力,培育了一味順從的性格。只要中國仍相對地孤立在東亞,它就會繼續提供穩定性和連續性。但是,隨著生氣勃勃的西方的侵入,它轉而起了阻止中國人作出有效的調整和反應的作用,直到1905年最終被徹底廢除為止。
但是,促成中國文明的內聚性的最重要因素,也許是通稱為儒家學說的道德準則和文學、思想方面的遺產。它主要由孔子的經過後代人修改和潤色的教誨組成。據傳說,孔子(公元前551-前479年)——他的英文名字Confucius是K』ung-fu-tzu即「孔先生」的拉丁語化的詞形——原是名小吏,因享有學者的名聲,吸引了許多學生。孔子為了尋訪到一位願意實踐他的政治原則並委他以與其才幹相符的職位的統治者,曾帶著弟子們周遊中國。尋訪落空後,他回到家鄉,繼續開辦私學,直到去世。孔子作為一名他所愛好的注重實踐的政治家,完全失敗了,但是,作為一名附帶而為的教師,他取得了永垂史冊、只是姍姍來遲的成功。
同中國大多數思想家一樣,孔子主要關心的是,在這世界上建立一個組織得很好的、幸福的社會。雖然他相信鬼神和天帝,但對於玄學或者推測來世,並不很感興趣。當有人問起死的意義時,孔子答道,「未知生,焉知死?」這種對來世的不關心,後來導致儒家思想中的不可知論傾向;這一點,與印度、中東和西方傳統地對神感興趣,形成鮮明對照。
孔子的首要原則是「正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孔子闡釋了社會地位不同的人們之間應該有的社會關係。如果各人都按自己身份行事,家庭就會有秩序;家庭有秩序時,國家就會安寧,天帝治下的一切就能和諧共存。
孔子還為中國提供了一種政治哲學。他的創新在於提出了政治基本上是個倫理問題這樣一種觀念。既然社會的和諧全靠有德行的統治者為其臣民提供福利和幸福,所以,他沒有區分政治和倫理。正如個人應服從家庭那樣,家庭該服從皇帝。然而,皇帝又應當做慈父的楷模;這,只有遵循儒家倫理觀而非某種法律制度,才能做到。孔子以前,中國人思想上一向主要以占卜和獻祭為中心,實質上,是沒有道德準則的;孔子的觀點代表了中國人思想上一個根本的新起點。因此,他是中國文明中前所未有地開始專注於道德價值的偉大倫理傳統的創立者。
儒家學說取得了非凡成功。一個原因,它在道德上為當局和社會不平等所作的辯護,很受統治者和富人歡迎。而且,其高度的道德原則為現狀提供了較純粹的世襲權力更牢固的基礎,從而,對改善政治和社會關係起了不斷的促進作用。儒家學說取得成功,還因為它合乎時機。它為中國和東亞大部分地區提供了儒家生活方式的準則,並作了合理說明。結果,在長達二千多年的時間裡,它一直充當中國文明的基礎。到20世紀中葉,蔣介石總司令還竭力鼓吹恢復儒家道德標準,以支撐其反對共產黨人的民族主義政權!
中國文明始於約公元前1500年前後。以上這些因素也許都是解釋自那時以來中國文明的連續性所必不可少的。中東的歷史有著明顯不同:亞歷山大大帝的征服傳播了新興的希臘化文化;穆斯林的征服引起了種族、語言、文化以及宗教方面的根本變化。印度的情況也一樣:約公元前1500年左右,遭到雅利安人入侵,公元1000年後,遭到穆斯林入侵。這些入侵都使印度發車了根本變化。中國歷史的發展則從未被這種地震般的劇變動搖過。儘管整個國家曾多次遭到入侵,並二度為外來皇朝所統治,但這些入侵只是擾亂而非改變中國。中國有史以來經歷到的,僅僅是局限於傳統框架的皇朝的興亡遞嬗,而非大規模的碎裂和新的開始。
二、皇朝的循環
19世紀,有位觀察力敏銳、名叫托馬斯·梅多斯的西方人評論道:「在所有已達到某種程度的文明的民族當中,中國人是最缺乏革命性,卻又最富有反叛傾向的。」他這話系指,皇朝的興亡遞嬗已成為中國歷史的特點;它引起的不是革命,而僅僅是統治家族的更換。這種週期性改朝換代的模式,可以用致使皇朝衰落的、一再發生的某些趨向來解釋。
每個新皇朝開始時,通常都能有效地統治國家,開創一個比較和平、繁榮的時期。新皇朝促進了思想和文化生活,並通過派遣遠征軍對付遊牧民和擴展帝國疆域,保護了國家。但漸漸地,皇朝由於個別統治者本人的腐化墮落和貴族集團與宮廷宦官之間的宮廷鬥爭而遭到削弱。這種腐化墮落和派別活動,暗暗破壞了中央權力,助長了官僚機構的腐敗。腐敗加之宮廷生活愈來愈奢侈,意味著終究靠生產勞動供養整個帝國組織的農民所負擔的賦稅更繁重了。賦稅趨於增長,還因為對外戰爭耗資巨大,而皇帝又採取了准許多數貴族、佛寺和廟宇免稅的做法。於是,隨著政治不清明,農業所必需的灌溉系統和其他公共工程往往被忽視。
因此,愈來愈陷入窮困的農民不得不承擔起日益加重的稅收負擔。當農作物歉收和饑荒也不可避免地到來時,爆炸點降臨:反抗政府稅吏和地主收租代理人的起義爆發了。這些局部的起義隨著時間的推移,擴大為普通的暴動。普遍的暴動、尤其是帝國軍隊本身到這一階段已淪於勉強維持的境地,轉而又招致遊牧民入侵。內部造反和外來侵略相給合。通常預示著新循環的開始——舊皇朝瀕臨滅亡,新皇朝日漸來臨。
第一個皇朝為商朝(公元前1523一前1028年),興起於黃河流域北部。那時,中國人已學會織造絲帛,發明了他們獨特的文字系統,掌握了製作美觀的陶器和青銅器的技術,而且,已開始根據文化上而非種族上的優勢明確區分「中國人」和「蠻人」。
繼商之後的是周朝(公元前1028-前221年):雖歷時很久,卻未能建立穩固的中央政府。周的政治結構略相似於中世紀歐洲。周有許多封國;它們無視周名義上的共主地位,彼此征戰不休。不過,這種動亂不寧的政治局面致使中國知識分子急急反省。他們對人性和社會本質的思索,終至成為中國文明諸偉大的哲學體系和文學經典。儒、道兩派學說就是此時發展起來的;因此,與歐洲整個中世紀一樣長久的周的數百年,作為奠定中國文化基礎的時代,至今尚惹人注目。
周以後的秦朝(公元前221-前206年),儘管存在時間短暫,卻用一個組織得很嚴密的帝國結構取代了周的分封制;這種帝國結構一直持續到1912年最後一個皇朝被推翻時才告終。它包括一個獨攬大權的皇帝、一個秩序井然的有效的官僚機構、軍用馳道網和北方的長城;所有這些使中國受到了世界上最穩定、最持久的統治。
繼秦之後的漢朝(公元前即6-公元220年),以向四方擴展中國疆域——西至中亞、北抵滿洲、南達印度支那——而著名。這一漢帝國在範圍、人口、財富和文化成就方面,起碼堪與當時的羅馬帝國相媲美。那時,中國絲綢極受羅馬富有階級歡迎;出色的中國釉陶已聞名國外,被稱為「China」;中國的紙和印刷術開始慢慢傳向西方。
漢帝國同羅馬帝國一樣,由於內部的腐朽和來自北方的侵略而崩潰。但是,在西方,羅馬陷落引起的混亂和騷動長達數世紀,直到一個類型根本不同的社會出現時。公元1000年的歐洲與羅馬時代的歐洲極其不同;此時,各種入侵終於逐漸停止。這新歐洲是日耳曼的、基督教的以及羅馬的成分相互結合的產物,它擁有一個新宗教、若干新的種族血統、新的口耳爾曼系語言和拉丁系語言,以及在帝國廢墟上興起的一些新的民族國。在中國,情況相反。漢以後,經過一段時期的混亂,唐朝(618—907年)和宋朝(960—1279年)先後繼起;它們雖然有了某些變更和改進,並受到了某些外來影響——如自印度傳入的佛教的影響,但仍代表著傳統文明的繼續。
宋以後的元朝(1279—1368年)是獨特的,因為它是蒙古人而非中國人的皇朝。那以前,遊牧民也時常入侵中國,但只能偶爾控制個別地區。而那時,一支蠻人的入侵隊伍卻首次成功地征服、統治了整個中國。實際上,這些蒙古人當時已侵佔了歐亞大部分地區,那時的中國僅是一個東起太平洋、西至黑海的龐大帝國的一部分。但是,這些蒙古統治者,人數上較之他們千百萬的中國臣民,少得可憐,而且,得不到中國貴族和農民的擁護。他們以征服者身份進行統治,對中國的制度或者中國人的生活方式幾乎沒作什麼讓步。他們起用外國人參與行政管理,推崇趨於衰退的佛教而不提倡儒家學說,並普遍地剝削國民。因此,當他們的軍事力量衰落時,其政權也就為起來造反的農民和心懷不滿的士大夫所消滅。
中國驅逐蒙古人後,又受到另外兩個皇朝即中國人的明朝(368-1644年)和滿人的清朝(644-1912年)的統治。滿人跟蒙古人一樣,是外族人,然而,成功地統治了中國,因為他們在維持對政府機關的控制時,給中國士大夫以顯赫地位和參政機會。他們尊重並利用中國的制度,但同時,又創設一套控制制度,以保護他們自己的地位。一方面,地方政府基本上仍掌握在中國人手中;另一方面,只有極少數中國人實際上能在帝國最高統治機構中任職。因而,由明到清的轉變比較容易。儘管改朝換代時,不可避免地有起義和盜匪活動相伴隨,但比較起同時代歐洲三十年戰爭(1618-1648年)期間的殘殺和破壞,是微不足道的。
因此,從14世紀中葉到19世紀歐洲人開始真正侵入中國為止,這整個時代是人類有史以來政治清明、社會穩定的偉大時代之一;傳統的制度和習俗——農業經濟、儒家生活方式、選拔政府官員的考試制度和身居北京的天子的受人尊敬的統治——一直在順利地、令人滿意地繼續著。
假如在普通的時代,這種秩序和持久性或許可看作是件幸事。但是,在這些世紀裡,一個生氣勃勃的新歐洲正在崛起——文藝復興、宗教改革運動、商業革命和工業革命、法國大革命以及把自己的統治迅速擴大到全球的強大的民族國家的崛起,都發生在這些世紀裡。在這樣一個時代,穩定成了可咒詛的東西,而非幸事。相對地說,中國不僅看起來,而且事實上是靜止的、落後的。不斷變化和「進步」的觀念,儘管那時在西方被認為理所當然,但依然不合中國人的思想。變化只有局限在傳統秩序的範圍裡,才是可接受的、在一個發生全球規模的革命性變化的時代裡,安逸自在、心滿意足的中國人目不轉睛地注視著過去。
三、中國和納貢制度
明朝時,中國人決定停止規模驚人的遠航探險(見第二章第七節);這清楚地表明,中國人與歐洲人對他們周圍世界的態度截然不同。中國帝國乃農業國,所以,明朝人和滿人如同莫臥兒人,對從事海外事業有可能獲利這一點,並不感興趣,遂將海洋留給了阿拉伯人和歐洲人。
中國用以調整與外國的關係的納貢制度,是表明這種不同的又一證據。早在商朝時,中國人就將外國人看作文化低劣的野蠻人。以後,他們把儒家關於家庭的道德規範應用到他們與其他國家的關係上。由諸國家組成的家庭,自然須以天子為首。中國,即佔優勢的「中國」,為處劣勢的納貢國所圍繞;這些納貢國都被看作是子女。正如子女理當服從、尊敬他們的父母那樣,小國也須如此對待中國。具體地說,這表現為,小國定期派出納貢使團,向中國皇帝奉獻禮物並表示敬意,其中,還包括磕頭,即三跪九拜。派出這類使團的次數,各國不同,取決於和中國的接近度,如朝鮮,一年數次,而緬甸或老撾,則每10年一次。
這種納貢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證中國漫長的邊疆一帶的和平與秩序;實際上,它通常是成功的。諸小國接受這一制度,原因在於:與中國朝廷交往可提高它們的聲望;從偉大的文明中心可獲得文化方面的好處;而且,居於從屬地位,經濟上也有利可圖,因為中國人賜予它們的貴重禮物多於它們所奉獻的,此外,還授它們以某些貿易特許權。但是,在另一方面,恰恰是中國人的這一成功促成他們的毀滅。這一成功使他們更加以為,中國是一個沒有相競爭的國家或政府的世界體系的中心。納貢關係是他們唯一承認的處理國際關係的一種形式。諸國家法律上平等的思想,對他們來說,難以理解。因此,中國人關於國際關係的觀念,與歐洲的原始國際法直接相牴觸。中國和西方世界沒有共同的立場可作為它們之間關係的基礎。
四、與西方的早期關係
中國與西方之間的關係,直到歐洲繼哥倫布和葡萄牙航海者遠航探險之後、進行海外擴張時,才持續不斷起來。那時以前,歐亞大陸東、西兩端間的相互影響,時有時無,通常是間接的。最早的相互影響,是與羅馬的絲綢貿易。這一貿易由中東的商人進行。它曾達到非常大的規模,給果,由於中國人對進口羅馬或其他任何國家的貨物不感興趣,羅馬的金銀只好不斷外流,使其經濟受到影響。這種情況,實質上是19世紀以前中國與外部世界的經濟關係的特點;它反映的,不是中國人的偏見,而寧可說是那些世紀大部分時間裡中國人在財富和技術上的優勢。
唐宋時期,波斯和阿拉伯商人在中國南方沿海和長江下游諸港建立了一些大的商業團體。其中,有些外國商業家族僑居中國相繼五代之久。他們娶當地女子為妻,子女中,有人甚至還成為學者,通過參加考試,進入中國官僚機構;他們完全中國化了。
蒙古人時期,中國與西面國家的相互影響比以往要大得多。由於蒙古人征服了整個大陸,1240年以後的那個世紀裡,安全地在中國和歐洲之間旅行第一次成為可能。當時,有相當多的歐洲人向東方旅行。其中,一部分是牧師,他們希望能使蒙古人皈依基督教;另外的則如同波羅一家,是商人,他們為新的、令人眼花繚亂的經商機會所吸引。但是,隨著蒙古帝國的崩潰,穆斯林再一次封鎖了東、西方之間的通路;於是,直接的交往停止了(見第二章第七節)。
1514年,葡萄牙商人與廣州通商,1577年,他們又在澳門設立了永久的商業根據地;這時,中國開始直接感受到生氣勃勃的新興歐洲的影響。這些葡萄牙人收購中國的絲織品、木刻品、瓷器、漆器和黃金;同時,作為回報,他們又推銷東印度群島的肉豆蔻、丁香和肉豆蔻干皮,帝汶島的檀香,爪哇島的藥材和染料,以及印度的肉桂、胡椒和生薑。歐洲的貨物一樣也沒捲入;原團很簡單,它們在中國沒有市場。這些葡萄牙人充當著純粹是亞洲內部的貿易的運貨人和中間人。
荷蘭人和英國人終於前來向葡萄牙對中國貿易的壟斷挑戰。荷屬東印度公司和英屬東印度公司的代理人分別於1604和1637年抵達廣州。他們均未得到中國官方關於通商的許可,因此,在以後數十年中,荷蘭人和英國人在中國南方沿海一帶劫掠葡萄牙人的航船,並進行非法貿易。到18世紀中葉,中國人向所有國家開海貿易,不過,貿易地點僅限於廣州和澳門。英國人不久便獲得了這一貿易的最大部分;這,一方面是因為他們日漸增長的商業和工業優勢,一方面是因為他們設在印度的無可比擬的活動根據地。
值得注意的是,當歐洲在贏得對亞洲海上貿易的控制時,中國統治集團正在積極地反對海外事業。早在歐洲人到達以前,中國移民已慢慢遷徙到東南亞。在菲律賓群島,西班牙人可能從來沒有象中國人那麼多。1603年,也就是馬尼拉作為西班牙殖民地建城32年時,那裡的中國居民大約有20,000,而西班牙人恐怕才1000。因此,這些中國人實際上控制了殖民地的經濟生活,並正在將他們的控制擴展到這一群島的其他島嶼上。1603年那一年,馬尼拉的中國人遭到一次大屠殺;這種大屠殺。是他們及其在東南亞的同胞至今每隔一段時期便要忍受一次的。然而,當時附近大陸福建省的一名官員卻對此持寬恕態度,並譴責所有華僑都是愧對祖墳的逆子,不值得陛下關心。同樣,1712年,皇帝下了一道敕令,禁止中國人去東南亞經商和定居。5年後,另一道敕令准許已出國的中國人返回家鄉,不用擔心受懲罰;1729年,又一道敕令規定了華僑回國的日期,逾期則不得退回。這同西方國家是何等鮮明而又驚人的對照;西方國家不久就積極開闢海外殖民地,創立貿易公司,並隨時準備著用武力保衛這些事業,反對任何威脅。
當時,西伯利亞的俄國人也正在試圖開展同中國的貿易關係。中國人以同樣方式作出反應:嚴密地控制和限制貿易。尼布楚條約(1689年)和恰克圖條約(1727年)規定,俄國人可以在兩國的三個鄰接點經商,每隔三年方可派遣商隊前往北京。中國人允許他們在北京建一所教堂,留一名牧師和三名副牧師,不過,其教團在中國京城的人數限制在300人。在這些條件下,少數貨物得到交換——俄國的毛皮、皮革製品、紡織品、牛、馬和玻璃製品同中國的絲綢、茶、漆器和瓷器交換(見第八章第四節)。
這些較早的世紀裡,中國和西方在文化上的相互影響,僅限於耶穌會會士努力傳佈天主教方面。耶穌會會士已認識到,在一個象中國那樣有先進文化的國家裡,如果採用在民眾中間布道說教以改變人們信仰這種通常的手段,那是不會奏效的,因此,他們專在結交、說眼朝廷和官僚方面下功夫。1582年,利瑪竇經許可定居廣州,20年後移居北京;居留期間,他的數學和天文學知識給中國官吏和知識分子留下了深刻印象。當他終於敢起來辯論宗教問題時,他力圖證明基督教教義與儒家學說是相容的。較後的耶穌會神父繼續實行這種做法;他們擔任技術專家、導師和外交代表,使自己成為對明朝皇帝和滿族皇帝有用的人。耶穌會神父幫助中國人鑄造了他們的第一門大炮和議定了他們與俄國的第一份條約。這些做法並沒招致大批人皈依天主教,但他們的確贏得了對西方的基督教和科學的尊重;到18世紀,參加天主教的中國人已有30多萬。
耶穌會對儒家學說的遷就,導致了它與天主教其他修會之間的爭論及其最後的災難;這對基督教事業來說,是頗為不幸的。當時的主要問題在於「儀式之爭」,即中國的祖先崇拜與基督教是否相容。耶穌會堅持認為,祖先崇拜權僅是一種世俗儀式,旨在保持家族傳統的連續性。多明我會和方濟各會則完全相反地認為,它是異教的宗教儀式,與基督教不相容。1745年,羅馬教皇最後判耶穌會敗訴;這時,中國皇帝早已因這種長期的爭吵和偶爾來其朝廷的教皇使節的傲慢無禮而心懷敵意,所以,進行了報復,禁止基督教的一切傳教活動。從那時起,基督教在中國迅速衰落了。
耶穌會這數世紀的傳教活動的最後結果已證明是微不足道的。實際上,當時,中國的考試制度和儒家倫理觀給歐洲留下的印象,較之歐洲的科學和數學給中國留下的印象,要深刻得多。這時期的一位歐洲旅行者稱中國人為Di nostra qualita——「具有我們優點的人」。中國人大概根本沒想到過要回敬別人的這種稱讚。
羅馬教皇作出裁決後的那個世紀裡,中國和西方之間無任何思想交流。中國人在與歐洲發生第一次衝突之後,依然極度自信和獨立。他們將西方商人限制在少數海港和邊境貿易站;處理國際事務時,僅有些例外地承認納貢關係;他們只是對耶穌會關於科學和神學的教導表示過一時的興趣,但這些教導最終還是為他們所拋棄和遺忘。有史以來,從未有過一個民族面對未來竟如此自信,卻又如此缺乏根據。
五、日本吸收中國文明
日本甚至比中國更與歐亞其他地區相隔離。很少有旅人抵達日本海岸,因此,它引起許多猜測和神話。如馬可·波羅,儘管他遊歷頗廣,且有甚多的官方關係,然提及日本時,卻只能重複少數謠傳。他寫道:「日本這一大島上的人們,屬白種人,業已開化,且長得漂亮;是些不依賴於任何人的偶像崇拜者,擁有不計其數的黃金。」
較之中國,日本在16世紀歐洲人首次來到時,顯然是一個邊緣國家、一個邊緣文明區。這並不意味著日本人是原始的;實際上,他們已發展起一個複雜的、生氣勃勃的社會。歐洲人剛剛到來時,日本人最初的反應是積極的,有許多人皈依基督教。可隨後,他們同中國人一樣,反抗這些「橫蠻無禮的蠻人」,並事實上斷絕了與後者的一切聯繫。但是,日本人最終認識到,鎖國政策並不可行,遂開始研究西方的方式,並加以改變,使之適應自己的需要。由於其獨特的歷史和文化背景,日本人取得了非凡的成功,迅速地將長久以來一直是他們良師益友的中國人遠遠拋在後面。
就日本歷史而言,地理位置的重要性尤其明顯。這方面,日本列島與歐亞大陸另一端的不列顛群島極相類似。不過,前者較後者更與世隔絕;分隔日本列島和大陸的水域寬115哩,而英吉利海峽僅寬21哩。所以,日本人到近代為美國所敗之前,僅遭受過一次外來入侵的嚴重威脅,那是在13世紀。因此,就日本離大陸的距離來說,近到日本人可以從偉大的中國文明中受益,然而。又遠到他們能夠隨意地對外界事物進行選擇和抵制。事實上,日本人對他們從國外輸入的東西具有異乎尋常的敏感性和警覺性。他們雖然被普遍地看作是個借用者民族,但由於它與世隔絕,比起其他任何人口和發展水平大體相似的民族,已獨立地發展起一種其更大部分屬於他們自己的文化。
日本人基本上屬於從東北亞移來的蒙古人種,不過,其種族的形成也得力於原先居住日本島北部的多毛的高加索人種的蝦夷人,可能還得力於來自南洋群島的馬來人和波利尼西亞人。早期的日本社會由許多部族組成,各部族均由一位世襲的祭司酋長統治。將近公元1世紀末時,邪馬台部族征服其他部族,建立起一個鬆散的政治和宗教霸權。其首領成為皇帝,其部族之神被奉為民族之神。
6世紀,中國文明開始大規模地傳入日本,破壞了這種部族組織。自朝鮮傳入的佛教是文化變革的媒介,在這裡起了同基督教在歐洲德意志人和斯拉夫人中間所起的一樣的作用。由大陸渡海而來的學生、教師、匠人和僧侶,不僅隨身攜來了新的宗教,還帶來了新的生活方式。要求變革的動力最終導致大化改新;大化改新始於645年,試圖仿照中國唐朝,把日本改變成一個中央集權制國家。按照中國模式,全國劃分成若干國和郡,分別由國司和郡司治理;國司和郡司皆由天皇及其國家議會任命。此外,以天皇的名義,將全部土地收歸國有,分配給農戶。新的自耕農有義務向中央政府納田賦和為國家服徭役;前者取稻米的形式,後者常包括服兵役。
籌劃這些和其他一些改革,是為了加強天皇的權力;而且,是在將它們與前部族結構相比較後才付諸實踐的。但實際上,日本天皇遠非一個中央高度集權的國家的當然首腦。強大的世襲貴族強行對這種最終導致世襲貴族垮臺的中國式管理施行某些調整。雖然任命官員大概同中國一樣,是在舉行考試、任人唯賢的基礎上進行,但實際上,舊貴族成功地獲取了重要地位和權力。同樣,他們還保留了許多大地產;這些大地產通常是免稅的,成為政府行政體制以外的莊園。這一時期裡,籐原家族徹底實現了兩頭政治即雙重政府體制。他們向天皇提供配偶,擔任高級行政、軍事職務,把持朝政,成為實際統治者。而天皇則過著淫靡奢侈的隱居生活,既不為國家大事所擾,也不接觸平民百姓,以致降低自己身價。他的主要責任是保證皇位後繼有人,傳之無窮。這種兩重政府體制是中國所沒有的,它在日本一直以原來的格局持續到19世紀國門被歐洲人打開為止。
在文化方面,同樣是對中國的模式加以更改。日本人借用了漢字,但發展起自己的文字系統。他們借來了儒家學說,但修改了其道德標準、調整了其政治學說,以適合自己的社會結構。他們接受了佛教,但又加以改變,以滿足自己的精神需要;同時,還保留了日本本土的神道教。他們以唐都長安為榜樣,在奈良和京都先後建立了新的京城,但無論寺院、樓閣、神龕或庭園,都確實無誤地具有日本特徵。天皇宮廷成為高度發展的文化、藝術的中心。11世紀紫式部女士在其著名小說《源氏物語》中對宮廷生活作了可喜的描繪,不過,這部小說也展現了一個愈益驕奢淫逸、幾乎完全耽於美妙享受和聲色肉慾的社會。這種腐化墮落在後一世紀中更為嚴重,促成了新的封建制時代的到來;在封建制時代,政治權力從天皇朝廷轉入強有力的鄉村武士手中。
六、日本的封建制度
645年大化改新所引進的中國的帝國組織體制明顯地生效了很長一段時期。不過,到12世紀,它已為日本種種封建制所破壞和取代。一個原因是,國司們過於喜歡京都的優美,往往將自己的權力、職責委託給地方部屬。另一原因是,強大的地方家族和佛教團體總是渴求著土地,並常以暴力奪取土地。只要免稅達一刺激性因素依然存在,他們便樂於耕種新的土地。這些趨向使納稅土地的數量減少,也就是說,使自耕農的稅收負擔增加。於是,自耕農們或者逃亡北部邊境地區,用武力驅走那裡的蝦夷人,或者將自身連同土地寄托給莊園主。這使他們免除賦稅,得到保護,可付出的代價是自己轉淪為農奴。這一過程的最後結果是,到12世紀末,納稅土地僅佔全部耕地的10%甚或10%以下,地方政權已由新興的農村貴族接管。
同時,由於帝國軍隊瓦解,農村貴族還成為居支配地位的軍事力量。大化改新規定,凡20至60歲之間的男性國民,都須服兵役。但是,應徵土兵得自備武器和給養,而且,其固定賦稅不予減免。這一規定證明是難以實行的,於739年被廢棄。政府軍職成為通常由頹靡的宮廷貴族擔任的掛名職務。給果,對蝦夷人的戰爭由農村貴族指揮。他們成為騎馬武士,並逐漸增強自己的軍事力量,直到完全超越帝國軍隊。這時,一種封建關係在農村貴族和他們的隨從即「侍」(字意上是「為人服務者」)之間發展起來。這種關係以一種理想化的道德規範即「武士道「為基礎。侍享有一些特殊的法定權利和禮儀上的權利,作為回報,他們須絕對服從其主子的調遣。
到12世紀,日本為一些相互競爭的封建領主集團所控制。有一段時間,籐原氏通過利用自己的力量支持一方或另一方,尚能保持勢力均衡。最後,大封建主源賴朝起兵獲勝。1192年,他從天皇那裡取得征夷大將軍稱號,並有權指定自己的繼承人。作為幕府首領,賴朝是所有軍事力量的總司令,負責國家的內外防禦。他在鐮倉紮下大本營,以天皇的名義統制全國,而天皇繼續在京都過著隱居生活。在賴朝幕府時期,蒙古人曾分別於1274和1281年兩次試國侵入日本。蒙古人兩次登陸時,均遭到日本人的奮力抵抗,並為隨後的大風暴所擊潰,團為大風暴給了遠征軍以毀滅性的破壞。日本人相信,他們的得救是由於神靈的干預,故稱這些大風暴為「神風」。
1333年,主要由於天皇朝廷的密謀以及武士階層中日益增長的不滿,賴朝幕府覆滅。其時,足利家族獲得幕府將軍稱號,不過,他們的權力從未遠遠超出京都近郊。在日本其餘地區,地方封建主們在竭力控制盡可能多的土地。結果,出現了各持一方的大地主,稱為「大名」。16世紀初,大名有數百之多,個個都在試圖獲得對整個日本的霸權。將近這一世紀末,織田信長(1532-1582年)經過對相競爭的大名和獨立的佛教團體的長期征戰,統一了大約半個日本,置於自己統治之下。
繼承織田的是其最能幹的部下大將豐臣秀吉(1536-1598年)。豐臣原為農夫的兒子,步兵出身;是日本歷史上最傑出的軍事領袖之一。他不僅統一全國,還分別於1592和1597年兩次派遠征軍入侵大陸,旨在征服中國。1598年,豐臣去世,使第二次遠征撤兵告退。經過短期爭鬥,德川家康繼承豐臣,於1603年被天皇任命為幕府將軍。這標誌著偉大的德川幕府的開端;德川幕府對全國的統治一直繼續到1868年王政復古和明治維新開始。
七、德川幕府
德川家康及其直系繼承者制定了一系列旨在使其家族統治永存的政策。德川政權的物質基礎在於幕府直轄領地。它佔全部可耕地的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由分佈在全國諸形勝要地的大莊園組成;這些大莊園構成了防範有可能心懷敵意的大名的控制點。幕府最高級職務均由德川家族成員或其家臣擔任。天皇從幕府得到的財政收入能維持其本人及一小群宮廷貴族的日常用度,但天皇沒有政治職責或政治權力。幕府大本營先建在江戶,後設於東京。大名須定期到大本營所在地居住;返回自己領地時,要留下妻、子,作為人質。德川幕府還限制大名修築城堡,對每個大名所能保留的家臣的數目,也加以限制。
使嚴格、世襲的等級結構永存,是德川幕府為防止任何可能破壞其統治的變化而作出的部分努力。居這一等級結構之首的,是佔人口百分之六的貴族。它包括宮廷貴族和封建貴族。前者擁有優越的社會地位,但無權力或財產,故靠幕府將軍供養;後者則重要得多,它以幕府將軍為首,包括大名及武士家臣。
絕大多數日本人是農民,為第二等級;它包括無地的佃農以及擁有11/4至85英畝不等土地的地主。不管其地位如何,這些農民生產了稻米,歸根到底,供養了貴族。實際上,地主也是用稻米來衡量其收入的。
德川幕府確認的最後兩個等級,依次為手工業者和商人。德川幕府時,長期的和平與安定使城市居民的人口、財富大大增加。貨幣日益成為支付媒介,稻米中間人和貨幣兌換商成為最重要的商人。他們處理封建貴族的剩餘產品,提供高利信用貸款,這種貸款通常以借貸人次年的收入作抵押。許多大名,有時連幕府將軍本人,都成為這些商業資本家的債戶。一個原因是,要在江戶維持落實人質制度所需要的大第宅,得付出大筆開支。由於稻米價格跟不上其他商品價格的上漲,農村階級亦受到損害。因此,國家財富愈來愈流入商人的銀櫃。商人在江戶和大阪這樣的大城市裡,過著奢靡的生活,並產生了自己的文化形成,如歌舞伎、木版畫和描繪奢華生活的小說。
德川幕府通過提倡儒家朱熹學派。為其政權奠立思想基礎,因為儒家強調孝順長者、忠於上級的美德,認為任何社會集團裡都該如此。在理想的日本家庭中,父權是絕對的、無可爭辯的;這一點甚至比在中國得到更為明確的表達。對德川幕府來說,尤具吸引力的是,儒家還強調了政治上的合法正統地位的倫理基礎和一切守舊的品德。德川家康本人在他頒發的《武家諸法度》中,為武士規定了著重於個人盡忠、尚節制、守儉樸和接受等級區別的行為準則。這種意識形態帶來的一個結果是,日本的家庭制度,尤其是武士制度,由於服從於幕府將軍或大名的利益而與社會緊密地合為一體。家庭和國家之間的協調遠遠超過中國,因而,為民族團結和民族活動提供了根本基礎,便利了日本19世紀的明治維新。
八、與西方的早期關係
德川幕府維持現狀的政策,一度因西歐人的闖入而受到威脅。最早來的是一夥葡萄牙水手,他們因船隻失事而漂抵日本島,時間在1542年,即德川幕府創立前約半個世紀時。當地大名對葡萄牙人的火器印象極深,學習了槍械和火藥的製造;這也是日本人的特點。
繼最初的接觸之後,葡萄牙商人經常來說他們發現,經營中、日兩國間的中介貿易可牟取厚利。由於倭寇的騷擾搶劫,明朝皇帝禁止與日本的一切貿易交往。葡萄牙人迅速地乘隙而入,用中國的黃金和絲綢交換日本的白銀和銅,使生意大為興隆。這一運輸業的範圍和獲利的性質可由澳門和長崎這兩個終點港的迅速發展得到說明。16世紀中葉葡萄牙人首次來訪時,它們還是默默無聞的小漁村,到這一世紀末,卻已加入亞洲最繁榮的港口之列。
葡萄牙人將傳教事業和貿易活動結合起來。方濟各·沙勿略和耶穌會其他神父於1549年抵達日本,經許可到民眾中間傳道說教。他們取得了罕見的成功,原因顯然在於,他們的福音傳教士的改宗方法滿足了當地內戰時期遭蹂躪的農民的感情上的需要。織田信長允許這一新的宗教信仰興旺,歡迎它與獨立的佛教團體相抗衡,因為後者正在給他增添麻煩。到1582年豐臣秀吉繼承織田時,皈依天主教者已達15萬,大半在日本西部。
豐臣對這新貿易和新宗教頗為擔憂。例如,葡萄牙人當時正在要求管理長崎市的權力,並威脅道,如果他們遭到拒絕,便予罷市。同樣,外國傳教土的富有戰鬥性的活動在這位新上任的幕府將軍看來,似在顛覆傳統的日本社會。1587年豐臣下令所有傳教士都須離境,但這個命令沒有嚴格執行,因為擔心這樣會影響有利可圖的貿易。
到1603年德川幕府建立時,荷蘭商人,還有少數英國商人,與葡萄牙人並肩活躍於日本。這些歐洲人之間的劇烈競爭使日本人獲得了新的行動自由。他們此時能對傳教士來取行動而無須擔心失卻貿易。而且,歐洲人為了討好日本人、爭取貿易特許權,互相極力搗鬼。例如,荷蘭人曾向幕府將軍告發,說葡萄牙人密謀武裝對他不滿的大名,以推翻他的統治。1614年,德川家康頒布命令:所有傳教士都必須離境,他們的信徒(這時已達30萬)必須放棄自己的宗教信仰。這個命令得到了無情的執行。作為一種控制手段,德川幕府還強迫天主教徒隸屬某一佛寺;許多教徒因拒絕而被處死。傳教士也遭到殺害,但是,區別商業活動和宗教活動往往是很困難的。因此,日本人採取了進一步的行動。1624年,驅逐所有西班牙人;西班牙人以往最目中無人,看去最富有侵略性。1637年,強迫所有葡萄牙人離境,僅留下了荷蘭人;荷蘭人對傳佈天主教從未表示過興趣。此後,只有荷蘭人和中國人得到通商的許可,不過通商僅限於長崎港的弟子麻小島上,並受到嚴格的限制。這一孤立主義政策到1636年被進一步擴大到日本臣民中,禁止日本人出國,違者處死刑。為了加強這一禁令,幕府還對造船業加以限制,僅允許建造適於沿海貿易的小船。這樣,開始了日本長達二個多世紀的閉關自守時期。
制定這一排斥所有外來影響、保持國內現狀一塵不變的政策,是為了使德川幕府的統治永存。實際上,這一政策是非常有效的。日本再度統一,並象法國大革命以前任何歐洲國家那樣,受到中央集權制政府的徹底、有效的政治控制。但是,為了這種安全和穩定,日本付出了沉重代價。日本沒有經歷到西歐在這一時期中所經歷的種種使自己充滿活力的歷史變革運動;在日本,封建制度仍在繼續,沒有宗教改革運動或反宗教改革,沒有海外擴張,也沒有商業革命。對日本人來說。和中國人一樣,兩個世紀的令人寬慰的閉關自守的代價是,制度和科學技術方面落後了。這一點,在19世紀中葉歐洲人強行闖入與世隔絕的東亞世界時,變得非常明顯;而且,這種明顯對日本人來說,較之對中國人來得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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