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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四十五


  【梁紀一】 起玄黓敦牂,盡閼逢涒灘,凡三年。

  

   高祖武皇帝一天監元年(壬午,公元五零二年)

  春,正月,齊和帝遣兼侍中席闡文等慰勞建康。

  大司馬衍下令:「凡東昏時浮費,自非可以習禮樂之容、繕甲兵之務者,餘皆禁絕。」

  戊戌,迎宣德太后入宮,臨朝稱制,衍解承製。

  己亥,以寧朔將軍蕭昺監南兗州諸軍事。昺,衍之從父弟也。

  壬寅,進大司馬衍都督中外諸軍事,劍履上殿,贊拜不名。

  己酉,以大司馬長史王亮為中書監,兼尚書令。

  初,大司馬與黃門侍郎范雲南清河太守沈約、司徒右長史任昉同在竟陵王西邸,意好敦密,至是,引雲為大司馬咨議參軍、領錄事,約為驃騎司馬,昉為記室參軍,與參謀議。前吳興太守謝朏、國子祭酒何胤,先皆棄官家居,衍奏征為軍諮祭酒,朏、胤皆不至。大司馬內有受禪之志。沈約微扣其端,大司馬不應;它日,又進曰:「今與古異,不可以淳風期物。士大夫攀龍附鳳者,皆望有尺寸之功。今童兒牧豎皆知齊祚已終,明公當承其運;天文讖記又復炳然。天心不可違,人情不可失。苟歷數所在,雖欲謙光,亦不可得已。」大司馬曰:「吾方思之。」約曰:「公初建牙樊、沔,此時應思;今王業已成,何所復思!若不早定大業,脫有一人立異,即損威德。且人非金玉,時事難保,豈可以建安之封遺之子孫!若天子還都,公卿在位,則君臣分定,無復異心。君明於上,臣忠於下,豈復有人方更同公作賊!」大司馬然之。約出,大司馬召范雲告之,雲對略同約旨。」大司馬曰:「智者乃爾暗同。卿明早將休文更來!」雲出,語約,約曰:「卿必待我!」雲許諾,而約先期入。大司馬命草具其事,約乃出懷中詔書並諸選置,大司馬初無所改。俄而雲自外來,至殿門,不得入,徘徊壽光閣外,但云「咄咄!」約出,問曰:「何以見處?」約舉手向左,雲笑曰:「不乖所望。」有頃,大司馬召雲人,歎約才智縱橫,且曰:「我起兵於今三年矣,功臣諸將實有其勞,然成帝業者,卿二人也!」

  甲寅,詔進大司馬位相國,總百揆,揚州牧,封十郡為梁公,備九錫之禮,置梁百司,去錄尚書之號,驃騎大將軍如故。二月,辛酉,梁公始受命。

  齊湘東王寶晊,安陸昭王緬之子也,頗好文學。東昏侯死,寶晊望物情歸己,坐待法駕。既而王珍國等送首梁公,梁公以寶晊為太常,寶晊心不自安。壬戌,梁公稱寶晊謀反,並其弟江陵公寶覽、汝南公寶宏皆殺之。

  丙寅,詔梁國選諸要職,悉依天朝之制。於是以沈約為吏部尚書兼右僕射,范雲為侍中。

  梁公納東昏余妃,頗妨政事,范雲以為言,梁公未之從。雲與侍中、領軍將軍王茂同入見,雲曰:「昔沛公入關,婦女無所幸,此范增所以畏其志大也。今明公始定建康,海內想望風聲,奈何襲亂亡之跡,以女德為累乎!」王茂起拜曰:「范雲言是也。公必以天下為念,無宜留此。」梁公默然。雲即請以余氏賚王茂,梁公賢其意而許之。明日,賜雲、茂錢各百萬。

  丙戌,詔梁公增封十郡,進爵為王。癸巳,受命,赦國內及府州所統殊死以下。

  辛丑,殺齊邵陵王寶攸、晉熙王寶嵩、桂陽王寶貞。

  梁王將殺齊諸王,防守猶未急。鄱陽王寶寅家閹人顏文智與左右麻拱等密謀,穿牆夜出寶寅。具小船於江岸,著烏布襦,腰繫千餘錢,潛赴江側。躡屩徒步,足無完膚。防守者至明追之,寶寅詐為釣者,隨流上下十餘里,追者不疑。待散,乃渡西岸投民華文榮家,文榮與其族人天龍、惠連棄家將寶寅遁匿山澗,賃驢乘之,晝伏宵行,抵壽陽之東城。魏戍主杜元倫馳告揚州刺史任城王澄,以車馬侍衛迎之。寶寅時年十六,徒步憔悴,見者以為掠賣生口。澄待以客禮,寶寅請喪君斬衰之服,澄遣人曉示情禮,以喪兄劉衰之服給之。澄帥官僚赴吊,寶寅居處有禮,一同極哀之節。壽陽多其義故,皆受慰喭;唯不見夏侯一族,以夏侯詳從梁王故也。澄深器重之。

  齊和帝東歸,以蕭憺為都督荊、湘等六州諸軍事、荊州刺史。荊州軍旅之後,公私空乏,憺厲精為治,廣屯田,省力役,存問兵死之家,供其乏困。自以少年居重任,謂佐更曰:「政之不臧,士君子所宜共惜。吾今開懷,卿其無隱!」於是人人得盡意,民有訟者皆立前待符教,決於俄頃,曹無留事,荊人大悅。

  齊和帝至姑孰,丙辰,下詔禪位於梁。

  丁巳,廬陵王寶源卒。

  魯陽蠻魯北燕等起兵攻魏穎州。

  夏,四月,辛酉,宣德太后令曰:「西詔至,帝憲章前代,敬禪神器於梁,明可臨軒,遣使恭授璽紱,未亡人歸於別宮。」壬戌,發策,遣兼太保,尚書令亮等奉皇帝璽綬詣梁宮。丙寅,梁王即皇帝位於南郊,大赦,改元。是日,追贈兄懿為丞相,封長沙王,謚曰宣武,葬禮依晉安平獻王故事。

  丁卯,奉和帝為巴陵王,宮於姑孰,優崇之禮,皆仿齊初。奉宣德太后為齊文帝妃,王皇后為巴陵王妃。齊世王、侯封爵,悉從降省,唯宋汝陰王不在除例。

  追尊皇考為文皇帝,廟號太祖;皇妣為獻皇后。追諡妃郗氏為德皇后。封文武功臣車騎將軍夏侯詳等十五人為公、侯。立皇弟中護軍宏為臨川王,南徐州刺史秀為安成王,雍州刺史偉為建安王,左衛將軍恢為鄱陽王,荊州刺史憺為始興王,以宏為揚州刺史。

  丁卯,以中書監王亮為尚書令,相國左長史王瑩為中書監,吏部尚書沈約為尚書僕射,長兼侍中范雲為散騎常侍、吏部尚書。

  詔凡後宮、樂府、西解、暴室諸婦女一皆放遣。

  戊辰,巴陵王卒。時上欲以南海郡為巴陵國,徙王居之。沈約曰:「古今殊事,魏武所云『不可慕虛名而受實禍』。」上頷之,乃遣所親鄭伯禽詣姑孰,以生金進王。王曰:「我死不須金,醇酒足矣。」乃飲沉醉;伯禽就折殺之。

  王之鎮荊州也,琅邪顏見遠為錄事參軍。及即帝位,為治書侍御史兼中丞。既禪位,見遠不食數日而卒。上聞之,曰:「我自應天從人,何預天下士大夫事,而顏見遠乃至於此!」

  庚午,詔:「有司依周、漢故事,議贖刑條格,凡在官身犯鞭杖之罪,悉入贖停罰,其台省令史、士卒欲贖者聽之。」

  以謝沭縣公寶義為巴陵王,奉齊祀。寶義幼有廢疾,不能言,故獨得全。

  齊南康侯子恪及弟祁陽侯子范嘗因事入見,上從容謂曰:「天下公器,非可力取,苟無期運,雖項籍之力終亦敗亡。宋孝武性猜忌,兄弟粗有令名者皆鴆之,朝臣以疑似枉死者相繼。然或疑而不能去,或不疑而卒為患,如卿祖以材略見疑,而無如之何,湘東以庸愚不疑,而子孫皆死其手。我於時已生,彼豈知我應有今日!固知有天命者非人所害。我初平建康,人皆勸我除去卿輩以壹物心,我於時依而行之,誰謂不可!正以江左以來,代謝之際,必相屠滅,感傷和氣,所以國祚不長。又,齊、梁雖雲革命,事異前世,我與卿兄弟雖復絕服,宗屬未遠,齊業之初亦共甘苦,情同一家,豈可遽如行路之人!卿兄弟果有天命,非我所殺;若無天命,何忽行此!適足示無度量耳。且建武塗炭卿門,我起義兵,非惟自雪門恥,亦為卿兄弟報仇。卿若能在建武、永元之世拔亂反正,我豈得不釋戈推奉邪!我自取天下於明帝家,非取之於卿家也。昔劉子輿自稱成帝子,光武言:『假使成帝更生,天下亦不復可得,況子輿乎!』曹志,魏武帝之孫,為晉忠臣。況卿今日猶是宗室,我方坦然相期,卿無復情自外之意!小待,自當知我寸心。」子恪兄弟凡十六人,皆仕梁,子恪、子范、子質、子顯、子雲、子暉並以才能知名,歷官清顯,各以壽終。

  詔征謝朏為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何胤為右光祿大夫,何點為侍中。胤、點終不就。

  癸酉,詔:「公車府謗木、肺石傍各置一函,若肉食莫言,欲有橫議,投謗木函;若有功勞才器冤沉莫達,投肺石函。」

  上身服浣濯之衣,常膳唯以菜蔬。每簡長吏,務選廉平,皆召見於前,勖以政道。擢尚書殿中郎到溉為建安內史,左戶侍郎劉鬷為晉安太守,二人皆以廉潔著稱。溉,彥之曾孫也。又著令;「小縣令有能,遷大縣,大縣有能,遷二千石。」以山陰令丘仲孚為長沙內史,武康令東海何遠為宣城太守。由是廉能莫不知勸。

  魯陽蠻圍魏湖陽,撫軍將軍李崇將兵擊破之,斬魯北燕;徙萬餘戶於幽、並諸州及六鎮,尋叛南走,所在追討,比及河,殺之皆盡。

  閏月,丁巳,魏頓丘匡公穆亮卒。

  齊東昏侯嬖臣孫文明等,雖經赦令,猶不自安。五月,乙亥夜,帥其徒數百人,因運荻炬,束仗入南、北掖門作亂。燒神虎門、總章觀,入衛尉府,殺衛尉洮陽愍侯張弘策。前軍司馬呂僧珍直殿內,以宿衛兵拒之,不能卻。上戎服御前殿,曰:「賊夜來,是其眾少,曉則走矣。」命擊五鼓。領軍將軍王茂、驍騎將軍張惠紹聞難,引兵赴救,盜乃散走;討捕,悉誅之。

  江州刺史陳伯之,目不識書,得文牒辭訟,惟作大諾而已。有事,典簽傳口語,與奪決於主者。豫章人鄧繕、永興人戴永忠有舊恩於伯之,伯之以繕為別駕,永忠為記室參軍。河南褚□居建康,素薄行,仕宦不得志,頻造尚書范雲,雲不禮之。□怒,私謂所親曰:「建武以後,草澤下族悉化成貴人,吾何罪而見棄!今天下草創,饑饉不已,喪亂未可知。陳全之擁強兵在江州,非主上舊臣,有自疑之意;且熒惑守南鬥,詎非為我出邪!今者一行事若無成,入魏不失作河南郡守。」遂投伯之,大見親狎。伯之又以鄉人朱龍符為長流參軍,並乘伯之愚闇,恣為奸利。

  上聞之,使陳虎牙私戒伯之,又遣人代鄧繕為別駕。伯之並不受命,表云:「龍符驍勇,鄧繕有績效;台所遣別駕,請以為治中。」繕於是日夜說伯之云:「台家府藏空竭,復無器仗,三倉無米,東境饑流,此萬世一時也,機不可失!」□、永忠等共贊成之。伯之謂繕:「今啟卿,若復不得,即與卿共反。」上敕伯之以部內一郡處繕,於是伯之集府州僚佐謂曰:「奉齊建安王教,帥江北義勇十萬,已次六合,見使以江州見力運糧速下。我荷明帝厚恩,誓死以報。」即命纂嚴,使□詐為蕭寶寅書以示僚佐,於聽事前為壇,歃血共盟。

  □說伯之曰:「今舉大事,宜引眾望。長史程元沖,不與人同心;臨川內史王觀,僧虔之孫,人身不惡,可召為長史以代元沖。」伯之從之,仍以□為尋陽太守,永忠為輔義將軍,龍符為豫州刺史。觀不應命。豫章太守鄭伯倫起郡兵拒守。程元沖既失職,於家合帥數百人,乘伯之無備,突入至聽事前;伯之自出格鬥,元沖不勝,逃入廬山。伯之密遣信報虎牙兄弟,皆逃奔盱眙。

  戊子,詔以領軍將軍王茂為征南將軍、江州刺史,帥眾討之。

  魏揚州小峴戍主黨法宗襲大峴戍,破之,虜龍驤將軍邾菩薩。

  陳伯之聞王茂來,謂褚□等曰:「王觀既不就命,鄭伯倫又不肯從,便應空手受困。今先平豫章,開通南路,多發丁力,益運資糧,然後席捲北向,以撲饑疲之眾,不憂不濟。」六月,留鄉人唐蓋人守城,引兵趣豫章,攻伯倫,不能下。王茂軍至,伯之表裡受敵,遂敗走,間道渡江,與虎牙等及褚□俱奔魏。

  上遣左右陳建孫送劉季連子弟三人入蜀,使諭旨慰勞。季連受命,飭還裝,益州刺史鄧元起始得之官。

  初,季連為南郡太守,不禮於元起。都錄朱道琛有罪,季連欲殺之,逃匿得免。至是,道琛為元起典簽,說元起曰:「益州亂離已久,公私虛耗。劉益州臨歸,豈辦遠遣迎侯!道琛請先使檢校,緣路奉迎,不然,萬里資糧,未易可得。」元起許之。道琛既至,言語不恭,又歷造府州人士,見器物,輒奪之,有不獲者,語曰:「會當屬人,何須苦惜!」於是軍府大懼,謂元起至必誅季連,禍及黨與,競言之於季連。季連亦以為然,且懼昔之不禮於元起,乃召兵算之,有精甲十萬,歎曰:「據天險之地,握此強兵,進可以匡社稷,退不失作劉備,捨此安之?」遂召佐史,矯稱齊宣德太后令,聚兵復反,收朱道琛,殺之。召巴西太守朱士略及涪令李膺,並不受命。是月,元起至巴西,士略開門納之。

  先是,蜀民多逃亡,聞元起至,爭出投附,皆稱起義兵應朝廷,軍士新故三萬餘人。元起在道久,糧食乏絕,或說之曰:「蜀土政慢,民多詐疾,若檢巴西一郡籍注,因而罰之,所獲必厚。」元起然之。李膺諫曰:「使君前有嚴敵,後無繼援,山民始附,於我觀德。若糾以刻薄,民必不堪;眾心一離,雖悔無及。何必起疾可以濟師!膺請出圖之,不患資糧不足也。」元起曰:「善。一以委卿!」膺退,帥富民上軍資米,得三萬斛。

  秋,八月,丁未,命尚書刪定郎濟陽蔡法度損益王植之集注舊律,為《梁律》,仍命與尚書令王亮、侍中王瑩、尚書僕射沈約、吏部尚書范雲等九人同議定。

  上素善鐘律,欲釐正雅樂,乃自製四器,名之為「通」。每通施三弦,黃鐘弦用二百七十絲,長九尺,應鐘弦用一百四十二絲,長四尺七寸四分差強,中間十律,以是為差。因以通聲轉推月氣,悉無差違,而還得相中。又制十二笛,黃鐘笛長三尺八寸,應鐘笛長二尺三寸,中間十律以是為差,以寫通聲,飲古鐘玉律,並皆不差。於是被以八音,施以七聲,莫不和韻。先是,宮懸止有四鎛鐘,雜以編鐘、編磬、衡鐘凡十六虡。上始命設十二轤鐘,各有編種、編磬,凡三十六虡,而去衡鐘,四隅植建鼓。

  魏高祖之前,前太傅平陽公丕自晉陽來赴,遂留洛陽。丕年八十餘,歷事六世,位極公輔,而還為庶人。魏主以其宗室耆舊,矜而禮之。乙卯,以丕為三老。

  魏揚州刺史任城王澄表請攻鐘離,魏主使羽林監敦煌范紹詣壽陽,共量進止。澄曰:「當用兵十萬,往來百日,乞朝廷速辦糧仗。」紹曰:「今秋已向末,方欲調發,兵仗可集,糧何由致!有兵無糧,何以克敵!」澄沉思良久,曰:「實如卿言」。乃止。

  九月,丁巳,魏主如鄴。冬,十月,庚子,還至懷。與宗室近侍射遠,帝射三百五十餘步,群臣刻銘以美之。甲辰,還洛陽。

  十一月,己未,立小廟以祭太祖之母,每祭太廟畢,以一太牢祭之。

  甲子,立皇子統為太子。

  魏洛陽宮室始成。

  十二月,將軍張囂之侵魏淮南,取木陵戍;魏任城王澄遣輔國將軍成興擊之,甲辰,囂之敗走,魏復取木陵。

  劉季連遣其將李奉伯等拒鄧元起,元起與戰,互有勝負。久之,奉伯等敗,還成都,元起進屯西平。季連驅略居民,閉城固守。元起進屯蔣橋,去成都二十里,留輜重於郫。奉伯等間道襲郫,陷之,軍備盡沒。元起捨郫,逕圍州城;城局參軍江希之謀以城降,不克而死。

  魏陳留公主寡居,僕射高肇、秦州刺史張彝皆欲尚之,公主許彝而不許肇。肇怒,譖彝於魏主,彝坐沉廢累年。

  是歲,江東大旱,米斗五千,民多餓死。

  

   高祖武皇帝一天監二年(癸未,公元五零三年)

  春,正月,乙卯,以尚書僕射沈約為左僕射,吏部尚書范雲為右僕射,尚書令王亮為左光祿大夫。丙辰,亮坐正旦詐疾不登殿,削爵,廢為庶人。

  乙亥,魏主耕籍田。

  魏梁州氐楊會叛,行梁州事楊椿等討之。

  成都城中食盡,升米三千,人相食。劉季連食粥累月,計無所出。上遣主書趙景悅宣詔受季連降,季連肉袒請罪。鄧元起遷季連於城外,俄而造焉,待之以禮。季連謝曰:「早知如此,豈有前日之事!」郫城亦降。元起誅李奉伯等,送季連詣建康。

  初,元起在道,懼事不集,無以為賞,士之至者皆許以辟命,於是受別駕、治中檄者將二千人。

  季連至建康,入東掖門,數步一稽顙,以至上前。上笑曰:「卿欲慕劉備,而曾不及公孫述,豈無臥龍之臣邪!」赦為庶人。

  三月,己巳,魏皇后蠶於北郊。

  庚辰,魏揚州刺史任城王澄遣長風戍主奇道顯入寇,取陰山、白稿二戍。

  蕭寶寅伏於魏闕之下,請兵伐梁,雖暴風大雨,終不暫移;會陳伯之降魏,亦請兵自效。魏主乃引八坐、門下入定議。夏,四月,癸未朔,以寶寅為都督東揚等三州諸軍事、鎮東將軍、揚州刺史、丹陽公、齊王,禮賜甚厚,配兵一萬,令屯東城;以伯之為都督淮南諸軍事、平南將軍、江州刺史,屯陽石,俟秋冬大舉。寶寅明當拜命,自夜慟哭至晨。魏人又聽寶寅募四方壯勇,得數千人,以顏文智、華文榮等六人皆為將軍、軍主。寶寅志性雅重,過期猶絕酒肉,慘形悴色,蔬食粗衣,未嘗嬉笑。

  癸卯,蔡法度上《梁律》二十卷、《令》三十卷、《科》四十卷。詔班行之。

  五月,丁巳,霄城文侯范雲卒。雲盡心事上,知無不為,臨繁處劇,精力過人。及卒,眾謂沈約宜當樞管,上以約輕易,不如尚書左丞徐勉,乃以勉及右衛將軍汝南周捨同參國政。捨雅量不及勉,而清簡過之,兩人俱稱賢相,常留省內,罕得休下。勉或時還宅,群犬驚吠;每有表奏,輒焚其稿。捨預機密二十餘年,未嘗離左右,國史、詔誥、儀體、法律、軍旅謀謨皆掌之。與人言謔,終日不絕,而竟不漏洩機事,眾尤服之。

  壬申,斷諸郡縣獻奉二宮,惟諸州及會稽許貢任士,若非地產,亦不得貢。

  甲戌,魏揚椿等大破叛氐,斬首數千級。

  六月,壬午朔,魏立皇弟悅為汝南王。

  魏揚州刺史任城王澄表稱:「蕭衍頻斷東關,欲令漅湖泛溢以灌淮南諸戍。吳、楚便水,且灌且掠,淮南之地將非國有。壽陽去江五百餘里,眾庶惶惶,並懼水害,脫乘民之願,攻敵之虛,豫勒諸州,纂集士馬,首秋大集,應機經略,雖混壹不能必果,江西自是無虞矣。」丙戌,魏發冀、定、瀛、相、並、濟六州二萬人,馬一千五百匹,令仲秋之中畢會淮南,並壽陽先兵三萬,委澄經略;蕭寶寅、陳伯之皆受澄節度。

  謝朏輕舟出詣闕,詔以為侍中、司徒、尚書令。朏辭腳疾不堪拜謁,角巾自輿詣雲龍門謝。詔見於華林園,乘小車就席。明旦,上幸朏宅,宴語盡歡。朏固陳本志,不許;因請自還東迎母,許之。臨發,上復臨幸,賦詩餞別;王人送迎,相望於道。及還,詔起府於舊,禮遇優異。朏素憚煩,不省職事,眾頗失望。

  甲午,以中書監王瑩為尚書右僕射。

  秋,七月,乙卯,魏平陽平公丕卒。

  魏既罷鹽池之禁,而其利皆為富強所專。庚午,復收鹽池利入公。

  辛未,魏以彭城王勰為太師;勰固辭。魏主賜詔敦諭,又為家人書,祈請懇至;勰不得已受命。

  八月,庚子,魏以鎮南將軍元英都督征義陽諸軍事。司州刺史蔡道恭聞魏軍將至,遣驍騎將軍楊由帥城外居民三千餘家保賢首山,為三柵。冬,十月,元英勒諸軍圍賢首柵,柵民任馬駒斬由降魏。任城王澄命統軍黨法宗、傅豎眼、太原王神念等分兵寇東關、大峴、淮陵、九山,高祖珍將兵三千騎為遊軍,澄以大軍繼其後。堅眼,靈越之子也。魏人拔關要、穎川、大峴三城,白塔、牽城、清溪皆潰。徐州剌史司馬明素將三千救九山,徐州長史潘伯鄰據淮陵,寧朔將軍王燮保焦城。黨法宗等進拔焦城,破淮陵,十一月,壬午,擒明素,斬伯鄰。

  先是,南梁太守馮道根戍阜陵,初到,修城隍,遠斥侯,如敵將至,眾頗笑之。道根曰:「怯防勇戰,此之謂也。」城未畢,黨法宗等眾二萬奄至城下,眾皆失色。道根命大開門,緩服登城,選精銳二百人出與魏兵戰,破之。魏人見其意思閒暇,戰又不利,遂引去。道根將百騎擊高祖珍,破之。魏諸軍糧運絕,引退。以道根為豫州刺史。

  武興安王楊集始卒。己未,魏立其世子紹先為武興王。紹先幼,國事決於二叔父集起、集義。

  乙亥,尚書左僕射沈約以母憂去職。

  魏既遷洛陽,北邊荒遠,因以饑饉,百姓困弊。魏主加尚書左僕射源懷侍中、行台,使持節巡行北邊六鎮、恆、燕、朔三州,賑給貧乏,考論殿最,事之得失皆先決後聞。懷通濟有無,饑民賴之。沃野鎮將於祚,皇后之世父,與懷通婚。時於勁方用事,勢傾朝野,祚頗有受納。懷將入鎮,祚郊迎道左,懷不與語,即劾奏免官。懷朔鎮將元尼須與懷舊交,貪穢狼籍,置酒請懷,謂懷曰:「命之長短,系卿之口,豈可不要寬貸!」懷曰:「今日源懷與故人飲酒之坐,非鞫獄之所也。明日公庭始為使者檢鎮將罪狀之處耳。」尼須揮淚無以對,竟按劾抵罪。懷又奏:「邊鎮事少而置官猥多,沃野一鎮自將以下八百餘人;請一切五分損二。」魏主從之。

  乙酉,將軍吳子陽與魏元英戰於白沙,子陽敗績。

  魏東荊州蠻樊素安作亂。乙酉,以左衛將軍李崇為鎮南將軍、都督征蠻諸軍事,將步騎討之。

  馮翊吉翂父為原鄉令,為奸吏所誣,逮詣廷尉,罪當死。翂年十五,□登聞鼓,乞代父命。上以其幼,疑人教之,使廷尉卿蔡法度嚴加誘脅,取其款實。法度盛陳拷訊之具,詰翂曰:「爾求代父,敕已相許,審能死不?且爾童騃,若為人所教,亦聽悔異。」翂曰:「囚雖愚幼,豈不知死之可憚!顧不忍見父極刑,故求代之。此非細故,奈何受人教邪!明詔聽代,不異登仙,豈有回貳!」法度乃更和顏誘之曰:「主上知尊侯無罪,行當得釋,觀君足為佳童,今若轉辭,幸可父子同濟。」翂曰:「父掛深劾,必正刑書;囚瞑目引領,唯聽大戮,無言復對。」時翂備加杻械,法度愍之,命更著小者。翂弗聽,曰:「死罪之囚,唯宜益械,豈可減乎?」竟不脫。法度具以聞,上乃宥其父罪。

  丹陽尹王志求其在廷尉事,並問鄉里,欲於歲首舉充純孝。翂曰:「異哉王尹,何量翂之薄乎!父辱子死,道固當然;若翂當此舉乃是因父取名,何辱如之!」固拒而止。

  魏主納高肇兄偃之女為貴嬪。

  魏散騎常侍趙修,寒賤暴貴,恃寵驕恣,陵轢王公,為眾所疾。魏主為修治第捨,擬於諸王,鄰居獻地者或超補大郡。修請告歸葬其父,凡財役所須,並從官給。修在道淫縱,左右乘其出外,頗發其罪惡;及還,舊寵小衰。高肇密構成其罪,侍中、領御史中尉甄琛、黃門郎李憑、廷尉卿陽平王顯,素皆諂附於修,至是懼相連及,爭助肇攻之。帝命尚書元紹檢訊,下詔暴其奸惡,免死,鞭一百,徙敦煌為兵。而修愚疏,初不之知,方在領軍於勁第樗蒲,羽林數人稱詔呼之,送詣領軍府。甄琛、王顯臨罰,先具問事有力者五人,迭鞭之,欲令必死。修素肥壯,堪忍楚毒,密加鞭至三百不死。即召驛馬,促之上道,出城不自勝,舉縛置鞍中,急驅之,行八十里,乃死。帝聞之,責元紹不重聞,紹曰:「修之佞幸,為國深蠹,臣不因釁除之,恐陛下受萬世之謗。」帝以其言正,不罪也。紹出,廣平王懷拜之曰:「:翁之直過於汲黯。」紹曰:「但恨戮之稍晚,以為愧耳。」紹,素之孫也。明日,甄琛、李憑以修黨皆坐免官,左右與修連坐死黜者二十餘人。散騎常侍高聰與修素親狎,而又以宗人諂事高肇,故獨得免。

  

   高祖武皇帝一天監三年(甲申,公元五零四年)

  春,正月,庚戌,征虜將軍趙祖悅與魏江州刺史陳伯之戰於東關,祖悅敗績。

  癸丑,以尚書右僕射王瑩為左僕射,太子詹事柳惔為右僕射。

  丙辰,魏東荊州刺史楊大眼擊叛蠻樊季安等,大破之。季安,素安之弟也。

  丙寅,魏大赦,改元正始。

  蕭寶寅行及汝陰,東城已為梁所取,乃屯壽陽棲賢寺。二月,戊子,將軍姜慶真乘魏任城王澄在外,襲壽陽,據其外郭。長史韋纘倉猝失圖;任城太妃孟氏勒兵登陴,先守要便,激厲文武,安慰新舊,勸以賞罰,將士鹹有奮志。太妃親巡城守,不避矢石。蕭寶寅引兵至,與州軍合擊之,自四鼓戰至下晡,慶真敗走。韋纘坐免官。

  任城王澄攻鐘離,上遣冠軍將軍張惠紹等將兵五千送糧詣鐘離,澄遣平遠將軍劉思祖等邀之。丁酉,戰於邵陽;大敗梁兵,俘惠紹等十將,殺虜士卒殆盡。思祖,芳之從子也。尚書論思祖功,應封千戶侯;侍中、領右衛將軍元暉求二婢于思祖,不得,事遂寢。暉,素之孫也。

  上遣平西將軍曹景宗、後軍王僧炳等帥步騎三萬救義陽。僧炳將二萬人據鑿峴,景宗將萬人為後繼,元英遣冠軍將軍元逞等據樊城以拒之。三月,壬申,大破僧炳於樊城,俘斬四千餘人。

  魏詔任城王澄,以「四月淮水將漲,舟行無礙。南軍得時,勿昧利以取後悔。」會大雨,淮水暴漲,澄引兵還壽陽。魏軍還既狼狽,失亡四千餘人。中書侍郎劉郡賈思伯為澄軍司,居後為殿,澄以其儒者,謂之必死,及至,大喜曰:「『仁者必有勇』,於軍司見之矣。」思伯托以失道,不伐其功。有司奏奪澄開府,仍降三階。上以所獲魏將士請易張惠紹於魏,魏人歸之。

  魏太傅、領司徒、錄尚書北海王詳,驕奢好聲色,貪冒無厭,廣營第捨,奪人居室,嬖暱左右,所在請托,中外嗟怨。魏主以其尊親,恩禮無替,軍國大事皆與參決,所奏請無不開允。魏主之初親政也,以兵召諸叔,詳與咸陽、彭城王共車而入,防方嚴固,高太妃大懼,乘車隨而哭之。既得免,謂詳曰:「自念不願富貴,但使母子相保,與汝掃市為生耳。」及詳再執政,太妃不復念前事,專助詳為貪虐。冠軍將軍茹皓,以巧思有寵於帝,常在左右,傳可門下奏事,弄權納賄,朝野憚之,詳亦附焉。皓娶尚書令高肇從妹,皓妻之姊為詳從父安定王燮之妃;祥烝於燮妃,由是與皓益相暱狎。直閣將軍劉胄,本詳所引薦,殿中將軍常委賢以善養馬,陳掃靜掌櫛,皆得幸於帝,與皓相表裡,賣權勢。

  高肇本出高麗,時望輕之。帝既黜六輔,誅咸陽王禧,專委事於肇。肇以在朝親族至少,乃邀結朋援,附之者旬月超擢,不附者陷以大罪。尤忌諸王,以詳位居其上,欲去之,獨執朝政,乃譖之於帝,云「詳與皓、胄、季賢、掃靜謀為逆亂」。夏,四月,帝夜召中尉崔亮入禁中,使彈奏詳貪淫奢縱,及皓等四人怙權貪橫,收皓等系南台,遣虎賁百人圍守詳第。又慮詳驚懼逃逸,遣左右郭翼開金墉門馳出諭旨,示以中尉彈狀,詳曰:「審如中尉所糾,何憂也!正恐更有大罪橫至耳。人與我物,我實受之。」詰朝,有司奏處皓等罪,皆賜死。

  帝引高陽王雍等五王入議詳罪。詳單車防衛,送華林園,母妻隨入,給小奴弱婢數人,圍守甚嚴,內外不通。五月,丁未朔,下詔宥詳死,免為庶人。頃之,徙詳於太府寺,圍禁彌急,母妻皆還南第,五日一來視之。

  初,詳取宋王劉昶女,待之疏薄。詳既被禁,高太妃乃知安定高妃事,大怒曰:「汝妻妾盛多如此,安用彼高麗婢,陷罪至此!」杖之百餘,被創膿潰,旬餘乃能立。又杖劉妃數十,曰:「婦人皆妒,何獨不妒!」劉妃笑而受罰,卒無所言。

  詳家奴數人陰結黨輩,欲劫出詳,密書姓名,托侍婢通於詳。詳始得執省,而門防主司遙見,突入就詳手中攬得,奏之,詳慟哭數聲,暴卒。詔有司以禮殯葬。

  先是,典事史元顯獻雞雛,四翼四足,詔以問侍中崔光。光上表曰:「漢元帝初元中,丞相府史家雌雞伏子,漸化為雄,冠距鳴將。永光中,有獻雄雞生角,劉向以為『雞者小畜,主司時起居人,小臣執事為政之象也。竟寧元年,石顯伏辜,此其效也。』靈帝光和元年,南宮寺雌雞欲化為雄,但頭冠未變,詔以問議郎蔡邕,對曰:『頭為元首,人君之象也。今雞一身已變,未至於頭,而上知之,是將有其事而不遂成之象也。若應之不精,政無所改,頭冠或成,為患滋大。』是後黃巾破壞四方,天下遂大亂。今之雞狀雖與漢不同,而其應頗相類,誠可畏也。臣以向、邕言推之,翼足眾多,亦群下相扇助之象;雛而未大,足羽差小,亦其勢尚微,易制御也。臣聞災異之見,皆所以示吉凶。明君睹之而懼,乃能致福;暗主睹之而慢,所以致禍。或者今亦有自賤而貴,關預政事,如前世石顯之比者邪!願陛下進賢黜佞,則妖弭慶集矣。」後數日,皓等伏誅,帝愈重光。

  高肇說帝,使宿衛隊主帥羽林虎賁守諸王第,殆同幽禁。彭城王勰切諫,不聽。勰志尚高邁,不樂榮勢,避事家居,而出無山水之適,處無知己之遊,獨對妻子,常鬱鬱不樂。

  魏人圍義陽,城中兵不滿五千人,食才支半歲。魏軍攻之,晝夜不息,刺史蔡道恭隨方抗禦,皆應手摧卻,相持百餘日,前後斬獲不可勝計。魏軍憚之,將退。會道恭疾篤,乃呼從弟驍騎將軍靈恩、兄子尚書郎僧勰及諸將佐謂曰:「吾受國厚恩,不能攘滅寇賊,今所苦轉篤,勢不支久;汝等當以死固節,無令吾沒有遺恨!」眾皆流涕。道恭卒,靈恩攝行州事,代之城守。

  六月,癸未,大赦。

  魏大旱,散騎常侍兼尚書邢巒奏稱:「昔者明王重粟帛,輕金玉。何則?粟帛養民而安國,金玉無用而敗德故也。先帝深鑒奢泰,務崇節儉,至以紙絹為帳扆,銅鐵為轡勒,府藏之金,裁給而已,不復買積以費國資。逮景明之初,承昇平之業,四境清晏,遠邇來同。於是貢篚相繼,商估交入,諸所獻納,倍多於常,金玉常有餘,國用恆不足。苟非為之分限,但恐歲計不充,自今請非要須者一切不受。」魏主納之。

  秋,七月,癸丑,角城戍主柴慶宗以城降魏,魏徐州刺史元鑒遣淮陽太守吳秦生將千餘人赴之。淮陰援軍斷其路,秦生屢戰破之,遂取角城。甲子,立皇子綜為豫章王。

  魏李崇破東荊叛蠻,生擒樊素安,進討西荊諸蠻,悉降之。

  魏人聞蔡道恭卒,攻義陽益急,短兵日接。曹景宗頓鑿峴不進,但耀兵遊獵而已。上復遣寧朔將軍馬仙玭救義陽,仙玭轉戰而前,兵勢甚銳。元英結壘於士雅山,分命諸將伏於四山,示之以弱。仙玭乘勝直抵長圍,掩英營;英偽北以誘之,至平地,縱兵擊之。統軍傅永擐甲執槊,單騎先入,唯軍主蔡三虎副之,突陳橫過。梁兵射永,洞其左股,永拔箭復入。仙玭大敗,一子戰死,仙玭退走。英謂永曰:「公傷矣,且還營。」永曰:「昔漢祖捫足不欲人知,下官雖微,國家一將,奈何使賊有傷將之名!」遂與諸軍追之,盡夜而返;時年七十餘矣,軍中莫不壯之。仙玭復帥萬餘人進擊英,英又破之,殺將軍陳秀之。仙玭知義陽危急,盡銳決戰,一日三交,皆大敗而返。蔡靈恩勢窮,八月,乙酉,降於魏。三關戍將聞之,辛酉,亦棄城走。

  英使司馬陸希道為露板,嫌其不精,命傅永改之。永不增文彩,直為之陳列軍事處置形要而已,英深賞之,曰:「觀此經算,雖有金城湯池,不能守矣。」初,南安惠王以預穆泰之謀,追奪爵邑。及英克義陽,乃復立英為中山王。

  御史中丞任昉奏彈曹景宗,上以其功臣,寢而不治。

  衛尉鄭紹叔忠於事上,外所聞知,纖豪無隱。每為上言事,善則推功於上,不善則引咎歸己,上以是親之。詔於南義陽置司州,移鎮關南,以紹督為刺史。紹叔立城隍,繕器械,廣田積穀,招集流散,百姓安之。

  魏置郢州於義陽,以司馬悅為刺史。上遣馬仙玭築竹敦、麻陽二城於三關南,司馬悅遣兵攻竹敦,拔之。

  九月,壬子,以吐谷渾王伏連籌為西秦、河二州刺史、河南王。

  柔然侵魏之沃野及懷朔鎮,詔車騎大將軍源懷出行北邊,指授規略,隨須征發,皆以便宜從事。懷至雲中,柔然遁去。懷以為用夏制夷,莫如城郭。還至恆、代,案視諸鎮左右要害之地,可以築城置戍之處,欲東西為九城,及儲糧積仗之宜,犬牙相救之勢,凡五十八條,表上之,曰:「今定鼎成周,去北遙遠,代表諸國頗或外叛,仍遭旱饑,戎馬甲兵十分闕八。謂宜准舊鎮,東西相望,令形勢相接,築城置戍,分兵要害,勸農積粟,警急之日,隨便翦討。彼游騎之寇,終不敢攻城,亦不敢越城南出。如此,北方無憂矣。」魏主從之。

  魏太和十六年,高祖詔中書監高閭與給事中公孫崇考定雅樂,久之,未就。會高祖殂,高閭卒。景明中,崇為太樂令,上所調金石及書。至是,世宗始命八座已下議之。冬,十一月,戊午,魏詔營繕國學。時魏平寧日久,學業大盛,燕、齊、趙、魏之間,教授者不可勝數,弟子著錄多者千餘人,少者猶數百,州舉茂異,郡貢孝廉,每年逾眾。

  甲子,除以金贖罪之科。

  十二月,丙子,魏詔殿中郎陳郡袁翻等義定律令,彭城王勰等監之。

  己亥,魏主幸伊闕。

  上雅好儒術,以東晉、宋、齊雖開置國學,不及十年輒廢之,其存亦文具而已,無講授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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